焦炉煤气(一氧化碳)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焦炉煤气(一氧化碳)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焦炉煤气(一氧化碳)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XX.XX1/YK.ZD-4.11.2-12-2016(A/1)

焦炉煤气(一氧化碳)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目次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写依据 (1)

4 术语和定义 (1)

5 职责 (1)

6 管理要求 (1)

7 执行与检查 (2)

8 相关文件 (2)

9 记录 (2)

焦炉煤气(一氧化碳)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做好焦炉煤气(一氧化碳)防护工作,防止焦炉煤气(一氧化碳)泄漏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一厂焦炉煤气(一氧化碳)的防护管理。

3 编写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2 国务院352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3.3 GBZ23-2002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3.4 国家安监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5 国家安监局8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4 术语和定义

5 职责

5.1 安健环部负责焦炉煤气(一氧化碳)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5.2 生产技术部负责在设计阶段防焦炉煤气(一氧化碳)措施的审查,确保设计上能满足防护要求;负责焦炉煤气(一氧化碳)设施的施工质量及监督日常运行维护。

6 管理要求

6.1 生产管理

6.1.1 对存在一氧化碳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料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中焦炉煤气(一氧化碳)分布的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焦炉煤气(一氧化碳)浓度分析评估的基础上,严格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法。

6.1.2 因管道方向变化,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焦炉煤气(一氧化碳)泄露时,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

6.2 作业过程防护

6.2.1 所有接触焦炉煤气(一氧化碳)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包括巡检、采样、分析、进入密闭空间等)必须按要求佩戴便携式焦炉煤气(一氧化碳)气体检测仪。

6.2.2 定期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焦炉煤气(一氧化碳)的工作场所进行焦炉煤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

6.2.3 防止焦炉气(一氧化碳)中毒的监测仪器和个体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6.3 职工健康监护

6.3.1 接触焦炉气(一氧化碳)的岗位人员并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6.3.2 每年组织接触焦炉气(一氧化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6.4 焦炉气(一氧化碳)中毒处理

6.4.1 涉及焦炉煤气(一氧化碳)的车间(装置)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涉及焦炉煤气(一氧化碳)防护方面的内容,并定期演练,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6.4.2 发生焦炉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医院和有关领导,同时救(监)护人员佩戴上适用的防护用具,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危险区,到上风向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送至有条件抢救的医疗单位。

7 执行与检查

7.1 各车间根据本制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7.2 安健环部对各车间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 相关文件

9 记录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均适用本规定。 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应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等特种器材和设备。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是指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防护系统。 第四条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部位必须按规定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武器、弹药和民用爆炸器材仓库; (二)存放含有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图纸、资料、产品、设备等各种载体的保密要害部位; (三)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致病菌毒品、管制药品和放射性物质的仓库、场所; (四)金融机构所属金库、营业场所及运钞车辆; (五)博物馆、文物店及陈列、收藏重要文物、珍宝的场所; (六)黄金、珠宝生产基地及其储存、销售场所; (七)各类重要物资储备仓库和存放高档商品、重要生产资料的场所; (八)单位的财务室和集中存放现金、证券、贵重物品的部位; (九)三星级以上宾馆的指定部位;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场所或部位。 第六条安装报警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联网,形成多级报警网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正式版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

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

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一项具体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根据岗位员工的具体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发放,不得平均分配。 第四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随意削减、克扣或拖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 凡是在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都应按照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 根据劳动防护的需要,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 3. 对不同行业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发放基本相同的防护用品; 4. 不符合劳动用品发放标准及不利于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用品杜绝发放。

第六条本规定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所属各局院、控股公司。 第二章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审定和批准,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实施。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配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制度及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实施细则,组织计划、采购和发放登记工作,建立发放登记表;负责向相关领导和管理部门申报次年劳动防护用品计划。 第十条财务部门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和标准保证其经费,列入成本;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开支情况,与安全管理部门协同审核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标准,不符合的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工会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烧结厂煤气防护用具管理办法(新版)

烧结厂煤气防护用具管理办法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26

烧结厂煤气防护用具管理办法(新版)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等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 二、术语: 2.1呼吸器:个体安全防护器具,由气瓶、压力表、减压器和面罩组成。主要用于煤气环境下的作业防护。分为空气呼吸器和苏生器。 2.2检测仪:检测一氧化碳或多种气体含量的仪器,主要用于设备、设施气体含量检测分析。

2.3CO报警器:监测一氧化碳气体含量的仪器,主要用于作业环境一氧化碳含量超标报警。分为固定式和手持式两种。 三、管理职能: 3.1安全科是煤气防护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煤气场所配制使用呼吸器和报警器的审核、组织检定及管理。 3.2每期防护站负责报送本厂呼吸器的气瓶充填和管理,并做好按时报检和定期检查工作。 3.3报警器使用部门负责做好使用管理和按时报验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由安全科对呼吸器和报警器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4.2使用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验记录管理台账,对所使用的呼吸器气瓶、压力表、报警器要按时限上报检验。 4.3煤气防护用具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呼吸器只能作为人员防护使用,严禁其他用途的使用。 4.4报警器检定周期为一年,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三年,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为半年,未经鉴定和存在问题的用具禁止使用。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产品防护作业以利生产作业顺畅,防止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产品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中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等的防护作业。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采购产品:钢板、型材、嵌件、塑粉、焊丝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4 在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5 最终产品:完工交付前的成品。 4. 权责部门 4.1 生产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本规定。 4.4 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 原材料流转和防护管理规定

4.1 4.1.1流转和防护时机 1)原时。 2)产品订单增加,模具产能不足时。 3)旧模具寿命期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 4)其他原因必须增加新模具时。 4.1.2开模申请单位 1)新产品开发时,由开发部申请开模。 2)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开模。 4.1.3开模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准予后续作业。 2)技术部提供模具图纸或制品图纸,会生产部、质量部检讨后,确定开模方 案。 3)模具外购由技术部联络厂商提供开模方案及报价。 4)技术部应将报价、议价结果呈总经理核示。 5)经总经理核示后,技术部与厂商签订开模协议书。 6)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材质、表面处理、模具结构、 模具规格、模具数量、交货日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 4.2模具验收 1)技术部负责模具材质、表面处理、结构、体积、交货日期等事项之验收;

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22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制度 标准版本

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制度对于用户来说,就是入户安全检查制度。为了规范入户安全检查的相关文件、形式及资料,我们对入户安全检查做出了以下规定。 一、明确安全检查时间间隔。在之前与用户签订的用气安全协议的过程中,确定对于用户安全检查的时间间隔,即多长时间安检一次。参照国内主流城镇燃气公司的做法,建议采取对每个燃气用户进行每年一次的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二、对于安检时查出需要入户整改的处理办法。介于我公司燃气用户部分存在私接乱改的现象,我公司安检人员在入户安检时需带上提前由公司统一制定

的整改通知单。在现场同用户明确,自安检之日起,限定几个工作日内(据实际情况而定)前往公司交整改项的施工费用,并且要求当地公司尽快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入户整改。 三、对于到访不遇的用户的应对方法。对于到访不遇的用户,我公司安检人员需在用户家门前贴到访不遇通知单,可以留下安检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对用户进行预约安检的工作。 四、安检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规定。安检人员在入户时携带两联的入户安检确认单,该确认单中需明确定出各个入户安检项。确认单每户分为两联,由用户签字确认后,一联留用户,另一联带回公司存根。还需要带上入户安检记录表,将整单元和整栋楼放在一张记录表中。安检员在入户安检时要佩戴安检证,须贴照片、盖所属公司红章。只有逐步完善以上工作,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安全防护持续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工艺、锅炉、压力容器、仪表仪器等部位的控制。 2 职责 2.1 生产设备、机加工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限位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电气安全用具、过载保护、防雷接地等,由生产部负责。 2.2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重量等检测仪表仪器由质管部负责。 2.3 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保卫部负责。 2.4 劳动防护各类安全器具由技安部负责。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仪表、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起重设备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避雷保护装置等均属安全防护装置。对上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加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避免因装置故障而发生事故。 3.2 在作业过程中,需佩戴和使用的以保护人体健康、安全为目的的防护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防护服、工作鞋、绝缘棒、手套、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安全防护器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穿戴。 3.1 安全防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检验,损坏应及时更换。3.2 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卸、挪用或放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过技安部或主管安全领导同意。

4 防护装置选用与保管 4.1 选用防护装置与器具应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培训,使每个员工熟知岗位上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 各种防护器具要定期检查,严格按要求合作。 4.5 电气安全用具要安期进行耐压试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7 登高作业安全带用前须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使强度下降,不利于登高作业安全。 5 考核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

产品运输管理制度

产品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搬运、保护、交付等活动,防止影响产品的质量,实现运输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2职责 2.1销售部负责产品的运输和交付。 2.2仓储部门配合实施。 3内容 3.1搬运要求 3.1.1使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容器和搬运工具,防止产品损坏和变质。 3.1.2 对搬运工具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养。 3.1.3 防止超高搬运,以免物品坠落砸伤员工。 3.1.4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防止丢掉或被擦掉。 3.1.5对搬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熟悉搬运要求。机动叉车操作者,需持证上岗。 3.2运输车辆卫生要求 3.2.1运输车辆底板平坦、洁净,无泥沙、灰尘、铁锈、水渍和油渍等,车厢内无异物,无异味。 3.2.2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净卫生,经储运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装运产品。如果车辆未清洗干净库管员有权拒绝装货,并如实填写卫生检查记录。

3.4运输管理 3.4.1 本公司送货时,应做到合理堆放,规格正确,不遗漏数量,不搞野蛮运输和装卸。 3.4.2委托外部运输时,应对运输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验证,双方签订不少于1年的《运输合同或协议》,明确保护产品的质量责任。 3.4.3 运输车辆装货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加封条,封条一旦封上运输过程中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启。 3.4.4 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3.4.5 运输作业要防止污染,不能与有毒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 3.4.6 运输过程做好产品的安全防护工作,不得有淋雨情况,或因颠簸造成纸箱、包装袋破碎等情况。 3.4.7在运输过程中,司机应注意道路状况,避免急停、急拐和颠簸路面对产品造成的损坏,并及时注意天气的变化,对产品进行防尘、防雨、防晒管理。 3.4.8以合同签订的到货时间为准,保证货物及时无误到达公司指定地点。 3.5产品的交付 3.5.1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随货同行单(出库记录)和有效的销售发票、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等。 3.5.2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进货方验货确认货物无误,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签收运输结束,产品交付。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19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第七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六)公司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公司、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

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公司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司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公司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公司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八)公司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公司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九)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十)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

面粉厂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面粉厂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一)产品防护 目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的运输、储存、保护和交付的质量控制。 职责 供销科负责产品的交付。 质检部负责物资的检验、验证。 生产科负责物资的搬运和保护。 工作程序 1、搬运:在生产过程的各阶段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搬运过程必须采用防止损坏的搬运控制方法和手段。 a)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应有效地防止食品污 染、损坏或变质。 b)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企业必须满足冷链运输要求。 c)工公司应具备原料和成品的装运车辆和容器、设备。根据原 料和产品特点应具备运输过程中的冷藏和保温手段。 d)搬运中保护好产品标识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防止丢失或损 坏。 2、储存 (1)具备原料库以及相应的冷藏、冷冻库房。库房的建设应避免日光直射和雨淋,具有防鼠、防蝇、防尘土、防潮湿等

设施。其中,冷库温度-18℃以下,冷库应当安装温度自动记 录仪或温度、湿度计。 (2)储存场所应设有适当的板架,所储存的物品不得直接放置地面,板架高度应当能够满足离地10厘米的要求,储存时应当离开前面5厘米。 (3)进库的原辅材料均进行入库验收,验收合格的物资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仓库管理员负责物资的接收和发放,并做到出入库手续齐全,帐、物一致,标识正确、齐全。 (5)仓库管理员确保存贮区域整洁,使用适当的存贮方法,做到物资先进先出。 3、保护 产品包装后,在等待搬运期间对产品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和隔 离措施以及温度控制,以防止食品的酸败和损坏。 4、交付 在产品最终检验完成后到顾客接收产品间(发运前)在公司短暂保管、运输途中,到顾客处正式验收产品前,对经过最终检验的产品质量采取保护措施,对各种中间环节,如托运、运输、装卸等通过相应合同来明确保护产品的责任。产品交付中要满足合同的交付进度、交付状态、交货条件的要求,合同要求时这种保护产品的质量责任一直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为止。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101-57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第七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以及动用明火等作业四爆破作业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敷设管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74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 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safety production protective articles and equipment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

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公司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公司、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公司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司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公司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公司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八)公司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

煤气防护站岗位责任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91 煤气防护站岗位责任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气防护站岗位责任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煤气防护站在公司安全部、机动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煤气系统安全和防护。煤气站长陈迎彪负责防护站的全面工作。 1、负责防护站规程制度的制定。 2、负责防护人员的技术学习、向涉煤气岗位提出防护意见。 3、组织防护人员按规程根据生产、检修要求测试煤气设施设备,签署进入有限空间、动火等意见并负责检修现场技术操作、安全措施的落实。 4、按应急预案要求,参与事故抢救及事后处理工作。 5、指导涉煤气岗位的安全操作。 6、负责防护工具、器具的更新、保养,监督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7、组织防护人员对涉煤气岗位检修现场的监护和监督。 煤气站副站长苗现发、贺玉龙任防护站副站长,配合

产品防护管理办法(20100607初稿)

1 目的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产品包装、标识、搬运、储存和保护的方法,针对产品特性提供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的质量。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汽控股乘用车事业部株洲分公司所有原辅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自制件(半成品)、成品的防护。 3 引用文件 Z/PD 07.04.0-201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Z/OP 05.10.0-2010 《零部件库房管理办法》 4术语/定义 4.1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措施; 4.2中间产品:车辆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半成品及成品。 5职责 5.1总装厂物流管理科归口管理外购零部件的包装、标识、搬运、储存、保护以及制定包装规范。 5.2零部件供应商负责外购零部件的包装设计及制作,并应得到总装厂物流管理科确认。 5.3零部件供应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物流负责由生产地至北汽株洲分公司指定地点的搬运,物流管理科负 责监督、协调和管理。 5.4各专业厂负责在制品(中间产品)的产品标识、搬运、储存及保护等管理工作。 5.5市场部负责整车入库后(最终产品)的搬运、存储及防护。 5.6公司各部门均有产品防护责任,应避免和制止各种可能造整车或零部件损坏的行为发生。 6管理内容 6.1产品包装 6.1.1包装要求考虑安全、质量、零部件特性、人机工程、储存及运输条件,确保零部件的质量不受损坏,满足防震、防水、防尘和防碰撞的要求。

6.1.2专用包装器具有零部件定位及缓冲防碰装置。 6.1.3零部件外包装有一定的坚固性、耐用性,确保包装箱码放时不发生翻倒、倾覆等现象。 6.1.4包装内衬能对零部件有效的保护和定位,对零部件受到的冲击起到缓冲作用,确保在运输搬运过 程中零部件质量不受影响。 6.1.5对于有防锈要求的零部件,应采取适当的防锈措施,如气相防锈袋包装、表面涂防锈油等。 6.1.6对于表面质量要求严格的零部件,应采用表面贴膜等措施避免表面划伤等缺陷的产生。 6.1.7包装箱上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上标出搬运、发送中的注意事项。 6.2产品标识 6.2.1所有外购零部件外包装应粘贴包装标签,并根据要求在零部件或包装箱表面粘贴批号标签。 6.2.2外购零部件应具备合格证,且须经质量检验并标识合格后方可入库。 6.2.3只允许标识清楚的零部件入库或投入生产,顾客有权拒收标识和包装不合格的产品。 6.2.4各专业厂根据生产需要建立适宜的在制品、半成品贮存仓库或场地,并对中间产品进行状态标识。 6.2.5各专业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进行记录、隔离存放,标识处理,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3产品搬运 6.3.1零部件运输及装卸 6.3.1.1零部件运输应采用厢式货车,以在运输过程中防尘、防雨水。 6.3.1.2零部件包装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应有效固定,避免因包装容器翻倒或跌落对零部件质量产生影响。 6.3.1.3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剧烈颠簸,以免影响零部件品质。 6.3.1.4零部件应尽量采用集束化包装,用叉车装卸。 6.3.1.5如采用叉车装卸,应确保叉齿插入包装容器的叉孔,长度不小于容器长度的三分之二。 6.3.1.6如采用人工装卸,应保证轻拿轻放,严禁直接抛落等行为。 6.3.2零部件出库及投放 6.3.2.1零部件所在现场的负责人根据零部件的特点,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法: a)不得破坏包装,防止跌落、磕碰和挤压; b)按照包装箱外的标识要求进行搬运,保持运输通道畅通,搬运过程中注意保护好零部件,防 止丢失或损坏; c)对易损、危险物品制定专门的作业指导书,或使用特殊的搬运工具; d)叉车、牵引车等操作工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并按规定对运输搬运设备 进行维护保养。 6.3.2.2在搬运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作业,确保零部件不受损伤。 a)零部件的搬运采用规定的搬运工具,并由所属仓库的专职人员负责搬运工作。 b)搬运过程中,如发生物资碰落失散或包装箱破损,应重新报检。 c)露天搬运时,如遇雨雪天气,应采取雨布遮盖、暂停搬运等防护措施,防止零部件生锈和损坏。 6.5.2.4 保持搬运物料的标识完好无损。 6.3.3中间产品的搬运 6.3.3.1在制品或半成品(如白车身\涂装车身等)应采用专用工位器具(含设备)进行转运或搬运,部分中间产品搬运应遵循时效等特殊要求,搬运过程应做好防护措施。 6.3.3.2整车的搬运或转移必须由专职司机或具备公司内部资格人员进行。 6.3.3.3中间产品搬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对车身及零部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造成不合格。6.4产品储存 6.4.1零部件入库后储存必须有清楚的标识,分类存放,防止混淆和丢失。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新版) 近年来,因城市燃气管道管理不善造成燃气泄漏出现次生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城市燃气从业者需要对燃气的安全生产有清醒的认识,及时制定、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一、燃气管道泄漏原因 埋地管道属隐蔽工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管道老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均可造成管输气体外漏情况。发生埋地管道外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类型。 1、管道腐蚀泄漏 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属于管网主体工程大规模建设期,埋地管道主要采用钢管并进行管道外防腐,但埋地钢质燃气管道缺乏检测保养。经多年运行,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髓年限的增加,

管道腐蚀穿孔的情况也随之增加,导致燃气泄漏。 2、管道受第三方破坏 许多城市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局部管道相对位置发生变化,如道路拓宽等原因使燃气管道置于车行道下面,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管道周边施工屡有发生,施工单位不遵守燃气安全规定,违章作业经常会造成管道损坏。 3、燃气施工过程操作不当 施工过程与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如补偿器安装过程法兰螺栓受力不均匀,焊接过程中为加快焊口冷却采取冲水冷却方式等人为因素造成施工质量问题。 某燃气企业1990年度至2008年度发生的燃气管网事故统计分析表明,管道腐蚀泄漏因素占56%,第三方破坏因素占24%,操作不当因素占20%。因此,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燃气安全事故防范体系。 二、建立腐蚀泄漏巡检体系 1、建立管道防腐层运行记录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管理。 二、管理职责 生产车间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的日常管理考核;生产工序及相关岗位严格按照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生技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的技术指导;安环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防护范围 1.有毒有害气体是指有毒并对身体有害的气体。通常分为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两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在生产反应过程中可能存在飘散的二氧化硫和砷化氢以及煤气站和闪焙存在的一氧化碳气体。 2.公司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主要存在以下作业过程或环境。 1) 浸出原料浆化罐投料反应作业; 2) 中酸浸及一二净做罐操作; 3) 闪焙和煤气站工序涉及煤气操作作业区; 4) 质检中心原料检验及工艺试验环节; 5) 其他反应类临时作业(一净辅料、水处理剂添加等)。 3.浸出原料浆化岗位,煤气站操作岗位,闪焙巡检岗位为公司有毒有害气体防护重点岗位;浸出原料浆化罐区以及闪焙煅烧区域是防护重要部位。 四、防护措施 1.警示标识。生产区域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岗位必须现场悬挂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卡,说明可能存在的危害,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正确的防护方法;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牌,警示提醒。 2.岗位培训。生产车间各工序及质检部对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员工上岗前应进

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掌握各种急救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急救知识。对重点岗位操作工应定期开展岗中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现场通风。生产操作及质检中心化验区域不得设置为封闭区间,各工序主要操作场所靠河堤窗户应打开保持通风;浸出工序反应操作集中区域及质检中心应安装风机等辅助设施加强通风置换;进行正常做罐生产和相关化验时,浸出净化工序及化验室配置的酸雾处理设施必须按照要求启动操作。 4.劳保穿戴。公司按照各岗位工艺操作特点和工作环境安全防护要求配置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车间应建立发放台账按期配发,各岗位尤其是重点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过程要求规范穿戴,切实做好防护。 5.空气监测。有毒有害气体重要防护部位和重点岗位实施监测预防,排除风险。 1) 煤气站操作室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煤气站操作室和煤气管线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测;闪焙操作间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室内煤气管线进行实时监测。 2) 煤气站和闪焙工序结合固定报警器监测,另行配置手持式报警器各一台,定期由操作工对工作环境或危险作业场所空气进行检测,及时发现、排除隐患。 3) 浸出工序配置手持砷化氢报警器一台,由浸出带班长在每罐投料作业前对原料区域作业环境空气进行检测,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知岗位进行操作。 4) 配置的安全检测器具由所在工序负责保管维护,工序班长为保管责任人;应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5) 监测应做好原始记录,认真填写检测数值;闪焙和煤气站固定监测每班数据记录不少于1次;手持检测不少于1次;浸出原料区每罐投料前必须检测,二楼操作区域检测每班不少于1次。 6) 闪焙及煤气站安装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均设置为上限报警,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车间,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泄露原因,进行消除,待隐患排除,现场煤气限值恢复安全浓度后方可恢复正常操作。 7) 生产车间建立固定式和便携式报警器具台账。定期检查工序保管使用情况。 6.应急救援。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出现有毒有害气体飘散,造成身体不适,应迅速脱离现场,到通风处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严重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及时送医治疗。 有毒有害气体飘散时应首先确保人员健康,同时加强现场通风,采取措施消除气源产生,划出警戒范围,严禁人员进入;情况严重的及时启动响应应急救援预案。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为防止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本公司的建筑产品符合规定,以满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的全过程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 采购产品:钢材、型材、构件、外加剂、焊条、焊剂,及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3 中间产品: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4 最终产品:竣工交付前的建筑成品。 4、职责 4.1 公司质检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管理规定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2 分公司和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本管理规定。 5、程序 5.1 采购产品的防护 5.1.1 搬运:(1)项目部材料员在组织物资搬运时,应根据物资的不同特性,选用恰当的运输设备和工具,制定必要的措施,防止物资扬尘、遗洒、泄露、损坏、腐蚀和污染。(2)对大型物资的搬运,除应编制搬运方案外,还应对运输路线、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分析,以保证物资安全运至指定地点。(3)对有特殊吊装要求的设备和构件,由有资质的吊装单位制定吊装方案。(4)构件和设备的吊装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吊装记录。(5)对委托材料供方搬运时,要对材料供方的搬运能力进行认可,必要时签订搬运合同,内容应涉及搬运机械设备、人员、方法、及质量和环境的要求等。(6)对于施工当中所

发生的重要搬运工作,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应在施工交底中提出相应的要求,其中包括质量、环保及安全等方面。 5.1.2 贮存(1)项目部按照贮存物资的质量、环境和安全的要求,提供适用的库房和场所。(2)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材料员应根据物资特点及时填写出入库台账,办理好出入库手续。主要物资的来源和去向要有可追溯性。(3)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隔离存放,标识明显。(4)经过验收合格的材料依据平面布置,材料入库入棚,做好标识,搞好材料的堆放和保养,确保材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5)入库材料均应进行标识、登记、分类、分品种贮存。(6)对有时间限制要求的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做好标识,确保先进先出,防止材料的过期和变质。(7)按品种、强度等级分别存放,并在显眼位置悬挂标识牌。(8)钢材原材料(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地点分规格码放,防止混杂,并做好标识。(9)地方材料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场地应平整。(10)钢构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场地平整不积水,该入架的入架,该成堆的成堆,防止断裂、倒垛。(11)周转材料按品种分别堆放,不需用的要及时退场、及时维修,不得随意锯断或挪作它用。(12)对价值较高、易损、易坏、易丢的材料应入库保管,对量大且价值较高的材料必须落实保管措施,防止丢失和损坏。(13)材料的贮存、保护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予以贮存、保护。(14)客提供的材料应明显标识,按照质量和环境的要求进行管理。(15)于保管责任的划分,凡库内的材料(指存放库内、棚内及现场发生前)由现场材料人员保管,凡已领出的材料,由领料人保管,应各负其责,承担各自的保管责任。 5.1.3 包装:(1)对有包装要求的材料在进场检验时,应检查其包装是否符合样品或订货合同的要求。(2)对易碎、易变形的材料进行进货检验时(玻璃等),除检查包装的完好外,还应进行开箱检查,以检查材料包装的安全可靠。(3)对物资的包装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2 中间、最终产品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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