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人民医院等12家艾滋病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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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人民医院等12家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宁卫函发[2013]13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01.14
【实施日期】2013.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人民医院等12家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通过验收的
通知
(宁卫函发〔2013〕13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在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通知》(宁卫函发〔2011〕第202号)精神,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对申请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条件的要求,我厅委托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2年5月、6月和11月分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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