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建标-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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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7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稳定性是指计量标准的量值或测量仪测量的最 大允许差随时间变化的程度。 稳定性检验与重复性检验的做法基本一样,一般 是同时做。不同的是重复性检验取10次测量的标准 偏差,而稳定性检验取10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每次的检验值。一般在建标前,每月检验一次,共 检验半年,得到6个数据,取其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 差作为稳定性的定量表征。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小于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9 计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验证
验证的目的是要复合检定结果给出的不确定度 是否可信、合理。验证的方法有: 1)传递比较法:将同一台被检仪器送到上一级 计量机构检定,验证给的不确定度是否合理; 2)比较法:用2台或3台相同的计量标准对同一 被检仪器检定,比较给出的不确定度是否合理。
3.4 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这里要填写计量标准器与配套设备组合使用时的整体 技术指标,包括测量参数,每个参数的测量范围,不确定度 等。例如,用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和数字电压表组合在一起测
量气相色谱仪柱温箱的温度准确度和升温速率,就应该写测 量温度的技术指标和不确定度。但是对于可以测量多种参数 的计量标准应该分别给出每一个参数的量值或范围,化学计
1.4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 告》的撰写
1. 计量标准考核前的准备
1.5 实验室环境条件 •符合检定规程规范的要求;有至少2名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具有建标项目的检定员证
1.7 建立计量标准的文件集 包括JJF1033-2008规定的18个方面的文件 保持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和有效性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8 不确定度的评定
根据仪器的检定或校准项目,选择其中比较重 要的1-2个 进行评定,化学方面常选择的是示值误 差、波长准确度、检出限等等,具体做法是: 1)简述测量原理,给出数学模型; 2)根据模型分析A 类和B类不确定度,找出各个 影响因素; 3)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与表示的技术规范进 行评定; 4)最后给出扩展不确定度,通常取K=2。
3.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标准器名称:标准物质的名称 型号:(国家一级或二级) 测量范围:(浓度或浓度范围) 不确定度:(证书上的不确定度) 制造厂及出厂编号:标准物质研制单位,证书上 标准物质编号 检定单位及证书号:标准物质研制单位, GBW XXXXX,GBW(E) XXXXXX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1 计量标准的名称
目前国内所建计量标准基本上有2种名称: XX标准装置:强调的是主标准器, XX检定(校准)装置:强调的是被检定(校准)的 设备,化学方面一般称“XX检定(校准)装置”。 计量标准的命名及代码,应符合JJF1022-2014计量 标准分类目录的要求。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 计量标准考核的资料
2.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2.3《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2.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2.5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 件一份; 2.6 符合开展检定、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 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两份。
3.2 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组成
计量标准一般包括标准器和配套设备两部分, 检定化学方面仪器的标准器通常不止一个,常常还 包括几种标准物质。在说明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时, 可根据检定的项目,一个一个地说明建立的计量标 准如何测量被检定的量,简单的描述所使用的测量 方法,如果可能,最好画出简单的框图。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量标准以此类维多。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5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上一级:向上溯源部分是指上一级计量标准、技术 指标和测量方法,应向上一级询问,不能随意填 写,而且内容应与本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相对应。 本级: 本单位计量标准的技术指标要填写经上一 级检定后的结果。 测量方法是指向下传递的方法,通常化学方 面的检定多使用标准物质,传递方法是标准源法? 比较法,直接测量法?。 下一级:下一级计量器具是指所建立的计量标准能 检定的项目,可参照本单位的计量器具填写。
(事实上,标准物质量值的重复性和稳定性是由标准物质 的研制单位提供和保证的,使用者不需要、也不一定有能力 验证标准物质量值的重复性和稳定性)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6 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
2) 对于测量仪的计量标准(如天平,温度计等),
重复性是指在所有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每次测量值相 互一致的程度。具体检验时,找一台稳定的参考源,用建 立的计量标准测量参考源n 次,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实验的标 准偏差,作为测量重复性的定量表征。 不论那种标准,重复性测量的次数一般应不少于10次,而 且所得结果应小于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差。 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检验,在申请建标考核前要进行多次 (一般与稳定性检验同时进行) ,每次检验的结果都要记 录在案,填表时可填最后一次的检验数据。
计量标准建标考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26日
1.计量标准考核前的准备
1.1选择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技术指标满足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规范的要求; 科学合理、经济适用;
1.2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溯源至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 准 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来保证 溯源; 1.3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按照JJF1033-2008的相关要求
3.关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3.6 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
1) 对于发生器(或标准源)类型的计量标准(如标 准物质),重复性是指在所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标准每次给出的量值相互一致的程度。做重复性检 验时,可以用一台稳定性较好的测量仪,重复测量 标准器n次,用贝塞尔公式计算n次测量的实验标准 偏差,作为该标准重复性的定量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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