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勤工助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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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永城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已修订完成并印发,现启动我校2016-2017学年校第二学期及暑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说明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相对可持续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和利用寒暑假时间的连续性岗位。

各单位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

任何单位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任何单位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也不得完全代替在编工作人员应从事的工作,学生主要从事用工单位的日常辅助性工作。

二、申报办法
1. 各处室,各系部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需填写《永城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校审核部门(人事处)统筹核定审批后,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

2.《永城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需如实填写设岗理由、工作内容、学生申请条件、需求人数、设岗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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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于2017年5月22日前送交人事处(A201室),逾期不再办理。

三、岗位配置和管理
1.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地进行。

由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设置情况和各岗位工作要求,自愿提出申请,经系部推荐,用工单位面试,实行竞聘上岗。

2.勤工助学招聘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下旬,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召开“勤工助学面试招聘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完成后,用工单位需将聘用学生名单(电子版及打印版)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由学生处统一备案管理,未经备案的学生将不予认定勤工助学资格。

3.勤工助学岗位配置优先安排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

4.用工单位在招聘时应结合岗位工作要求、学生简历、课程安排、学生学年规划等全面考虑,一经定岗不得随意辞退学生。

5.用工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
学学生的管理与考核,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位职责、业务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业,每生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请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及时报送岗位需求,共同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

附件:1.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勤工助学人员考评表
人事处学生处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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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永城职业学院勤工助学人员考评表
负责老师签字:(单位公章)
评定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1.2017勤工助学QQ群:592607315(还没进群的同学抓紧进群)
2.学生个人信息请务必本人填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所填中行卡号的用户名切记与所填姓名一致,以保证工资成功到帐。

4.考核结果分优、良、差三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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