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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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部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投资部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投资部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制度1. 背景随着投资部门在公司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为了有效管理和评估投资部门管理人员的绩效,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旨在为投资部门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客观的考核标准,以推动管理人员的个人发展和整体绩效提高。

2. 考核目标- 评估管理人员在实施投资策略和决策方面的表现- 鉴定管理人员在风险控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能力- 促进管理人员之间的良好合作和团队精神- 激励管理人员提升业绩,创造投资回报3. 考核指标3.1 投资业绩根据管理人员的投资业绩评估其在投资决策方面的能力和效果,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组合综合回报率- 单个投资项目回报率- 风险控制能力3.2 风险管理评估管理人员在风险控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能力,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风险控制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 资产配置和资产风险管理能力- 对市场环境的敏感度和应对能力3.3 协同合作与团队精神评估管理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和合作能力,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与团队成员合作的积极性和效果- 与其他部门合作的能力和质量- 在团队中展现的领导才能4. 考核流程4.1 预设目标每年初,投资部门领导与管理人员共同设定考核目标和预期绩效。

4.2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个自然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4.3 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包括定期绩效评估和不定期绩效回顾。

定期绩效评估由投资部门领导和专业评估团队进行,不定期绩效回顾由投资部门领导与管理人员共同进行。

4.4 绩效评估报告考核周期结束后,投资部门领导将编制绩效评估报告,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向管理人员提供反馈。

5. 绩效奖励与考核结果处理5.1 绩效奖励根据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设立相应的绩效奖励机制,激励管理人员提升业绩。

5.2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绩效奖励- 薪酬调整- 培训和发展计划- 职务晋升或调整- 不合格者按公司政策进行处理6. 考核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为了确保考核制度持续有效,需要定期对考核指标、流程和方法进行评估和改进。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高管人员是企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他们的管理和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利润。

因此,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着重探讨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一、高管人员绩效考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应该和企业的目标和战略紧密相连。

一般来说,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可分为两方面: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

1.定量指标定量指标是可以量化的指标,如利润增长率、市场份额、营收增长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目标设定相应的定量指标,并将其与高管人员的考核挂钩。

例如,利润增长是企业重要的绩效指标之一,高管人员的奖金可以与其所负责的业务利润增长成正比。

2.定性评价定性评价是对高管人员的综合评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定性评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全面反映高管人员的管理和领导能力,并且可以更好地评估他们的潜力和发展方向。

企业可以通过定性评价来激励和培养高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薪酬激励是一种通过给予高管人员额外的福利和奖励来激励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一个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应该有以下几个特点:1.公平公正薪酬激励制度应该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避免出现内部薪酬混乱和不公平的情况。

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应该能够公开透明,并根据他们的绩效和贡献程度进行合理的分配。

2.多元化薪酬激励制度应该具有多元化的形式,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高管人员的不同需求,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绩效导向薪酬激励制度应该与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即绩效越好,获得的奖励越多。

这样可以激励高管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绩效和利润。

4.长期激励薪酬激励制度应该既强调短期激励,也注重长期激励。

例如,可以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将高管人员的薪酬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绩效挂钩,从而促使他们更好地服务企业长远发展目标。

三、实施注意事项在实施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目标明确企业在设计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制度之前,应该明确自身的目标和要求。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得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得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得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她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与高管人员分管工作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得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得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得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得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得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得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得管理机构,具体测算与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得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得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她相关企业相关岗位得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与惩罚得主要方案与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得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得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得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董事会授权得其她事宜。

第三章薪酬得构成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与福利、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方案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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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根据完成任务的战略重要性、任务执行难度、贡献大小 确定奖励额度,最高奖励额为 100 万元。特别奖励实施的对象 和额度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 (薪酬的发放方式) (一)基本年薪:折算成月平均数,按月现金发放。扣除法 定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绩效年薪:分两次按现金发放。其中年中考核通过, 发放绩效年薪的 30%;年终考核通过,发放绩效年薪的另 70%。 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年度奖励:现金发放,分两年支付。次年如发生绩效 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取消另一半年度奖励。扣除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特别奖励:额度较小的,一次性现金发放;额度较大 的,40%一次性现金发放,60%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住房补贴等 予以兑现。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绩效考核 第九条 (基本原则)与薪酬激励相配套,建立有效的绩效 考核制度。建立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经营业绩导向原则、 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简便易行原则。 第十条 (考核办法)采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法。 (一) 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设立任务绩效指标体系和管理绩效指标体系。 任务绩效指标体系:设立三项指标,即主营业务收入、净 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充分体现经营业绩导向。 管理绩效指标体系:设立五项指标,即经营计划执行、成 本与财务及内控执行、安全管理、团队合作、贯彻落实上级布 置的公益性与党群工作任务。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适应重组后的资产经营特点和新的公司 发展战略,更好地体现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贡献价值和绩效导 向,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本办法所指的高级管理人 员只限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总监、 董秘。 第二章 薪酬激励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基于城投控股重组后的经营业务变化, 以及拓展竞争性新业务的战略要求,要对高管的薪酬激励实施 新的策略。制定新策略的基本原则是:市场化薪酬标准参照原 则、经营业绩导向原则、国企历史背景兼顾原则、当期与延期 支付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薪酬结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实行年薪 制加奖励制。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 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度奖励+特别奖励 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即为底薪, 占年薪的 60%。绩效年薪与绩效考核挂钩,占年薪的 40%。年度 奖励即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者的奖励。特别奖励即对完成阶段 性重大发展任务的奖励。 第五条 (年薪标准)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追求、市场性薪酬 行情、高管现有薪酬水平及企业历史沿革等多项因素,确立本 公司高管三年年薪计划。其新的年薪标准如下表: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岗位年薪标准

城投集团人事制度

城投集团人事制度

城投集团人事制度城投集团人事制度是公司为规范和管理员工的工作行为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城投集团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员工录用制度:1. 城投集团实行合理、公正的招聘政策,按照能力择优录用。

2. 员工的录用程序包括提交简历、面试、体检等环节。

3. 员工录用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待遇、工作职责等权益。

二、员工培训制度:1. 城投集团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

2. 城投集团还会根据员工的岗位需要,组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课程。

3. 员工参加培训后需要经过考核,合格方可晋升或获得相关职称。

三、员工考核制度:1. 城投集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和工作表现给予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员工晋升、工资调整和奖惩措施的依据。

四、员工福利制度:1. 城投集团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2. 员工还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员工活动、员工旅游等集体福利。

3. 城投集团还会根据员工需要提供适当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

五、员工奖惩制度:1. 城投集团设立了奖励制度,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金、荣誉等奖励。

2. 城投集团同时也设立了惩罚制度,对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力等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3. 员工的奖惩记录将会被纳入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六、员工离职制度:1. 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并在正式离职前完成交接工作。

2. 离职员工需要与公司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交还公司财物等事项。

综上所述,城投集团人事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岗位适应能力,同时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以促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市场化、公平合理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投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遵循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模式及结构第四条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五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的职责、技能要求和工作强度,设定岗位工资标准,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和公司整体绩效,设定绩效工资标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员工个人贡献等因素,设定奖金标准,表彰优秀员工。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员工体检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章薪酬等级第十条根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等级,实行等级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薪酬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资深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第四章薪酬计发第十二条月度工资:每月底根据员工出勤、考核结果和公司规定,计发当月工资。

第十三条请假薪酬计算: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计算员工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离职人员薪酬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处理离职人员的薪酬结算事宜。

第十五条异动人员年度绩效工资计算:根据员工年度绩效和公司规定,计算异动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

第五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定薪:根据应聘者个人能力和公司岗位需求,确定新员工入职工资。

第十七条薪酬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员工绩效等因素,定期调整员工薪酬。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城投控股:薪酬管理制度-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

城投控股:薪酬管理制度-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员工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市场导向。

根据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企业效益,保持一定的薪酬市场竞争力,确定员工薪酬标准。

(二)绩效优先。

员工薪酬分配遵循岗位决定基本薪资,业绩决定绩效薪资,效益决定企业福利的原则。

企业内部突出绩效优先,注重员工的业绩、贡献和表现。

(三)分级管理。

薪酬管理实行上级审批制,公司对各子公司实行定原则、管高管、核总量的管理原则。

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薪酬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薪酬概念和发放第四条薪酬概念薪酬是员工全年获得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年薪、奖金和福利。

年薪是按照规定程序和员工岗位确定的货币收入,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

奖金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工作实绩核定的货币奖励,分为年度奖励和特别奖励。

福利是法定权益的落实,包括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政策及公司个性化福利制度。

第五条发放办法(一)年薪: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岗位特点确定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发放标准。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对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员工,扣除部分或全部绩效年薪。

(二)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核结果核定发放。

(三)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产假、带薪休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政策,各子公司可在规定的福利费额度内根据自身特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设计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福利制度。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制度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制度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三篇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三篇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三篇篇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一、目的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高层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职能部门经理)。

三、薪酬结构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工资是按月支付。

绩效工资是以公司年度业绩为考核依据,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作为高管班子年度激励薪酬总额。

该部分薪酬由于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所以可以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与约束的作用。

四、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它是以总经理工资为标准,按岗位层级不同进行相应系数调整。

工资系数见表1:表1高管基本工资系数表单位:万元(1)基本工资不含养老、医疗等劳动法规定的各种保险费用,公司根据元/月工资标准到劳动保险部门另缴相应的各种费用。

(2)基本工资发放:基本工资按照表2确定的标准,其中75%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另25%年底考核,如能胜任岗位,一次性支付,如不能胜任,视实际工作能力酌情扣除后支付。

五、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在高管层绩效工资总额确定后,根据经理班子成员的业绩表现、工作复杂性、工作责任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系数。

岗位绩效工资系数如表3。

表3高管绩效工资系数表绩效工资总额个人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系数×∑高管绩效工资系数六、绩效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年度利润增加值*提成比例;年度利润增加值=年度实际利润-考核利润指标。

其中:提成比例根据考核情况来确定1、若年出现亏损,全体高管班子成员不能享受绩效工资;2、考核年度实际利润等于考核指标,足额支付高管人员基本工资,没有提成。

3、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考核指标,未超过20%的,按年度增加值的%比例提成。

4、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考核指标20%,未超过30%的,按年度增加值的%比例提成。

5、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考核指标30%,按年度增加值的%比例提成。

城投考核实施方案

城投考核实施方案

城投考核实施方案一、目的和原则本考核实施方案旨在全面评估城投公司的经营绩效、管理状况和发展潜力,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考核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1. 考核范围:城投公司的全体员工及各部门。

2.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指标、项目管理、内部管理、创新创优等方面。

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等;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等;内部管理包括制度建设、团队建设、风险控制等;创新创优包括技术研发、知识产权、市场拓展等。

三、考核方法和标准1. 考核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后得出总分。

2. 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1. 制定考核方案: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考核方案。

2. 发布考核通知:将考核通知下发至各部门,明确考核要求和时间安排。

3. 收集考核数据:各部门按照要求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

4. 进行考核评价:根据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考核评价,得出考核结果。

5. 发布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各部门和员工。

6. 汇总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7. 制定改进计划:根据汇总分析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8. 考核时间安排: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平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考核结果应用1. 奖励优秀员工和部门,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2. 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

3. 作为员工晋升、培训、薪酬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4. 为公司战略规划和决策提供支持。

城投考核方案

城投考核方案

城投考核方案
城投考核方案是对城投公司进行绩效评估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城投考核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目标与指标设定:确定城投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包括财务指标、市场指标、运营指标等。

这些指标应该与城投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核心业务相关,并且能够反映公司的绩效水平。

2. 考核方法与流程:确定城投公司的考核方法和流程,包括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评分标准等。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绩效评价、360度评估、关键绩效指标评估等多种方法,以综合评估城投公司的绩效水平。

3. 考核评分与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城投公司进行评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评分可以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同时考虑到不同指标的权重。

奖惩机制可以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

4. 考核结果反馈与改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城投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绩效表现,并提供改进的机会。

同时,城投公司应该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不断完善考核方案,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城投考核方案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公司的特点和需求,同时也要与员工的个人目标和发展需求相匹配。

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考核和管
理,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城投公司的整体绩效水平。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16•【字号】•【施行日期】2024.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的若干意见各监管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本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显著提升高技能人才比例,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现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就促进职工技能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工作目标,加大技能职工培养力度(一)建立健全技能职工培养体系。

企业要坚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将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紧密结合产业升级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要,加强选育用留全周期培养体系建设,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新技能岗位的开发,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企业主导的产教融合及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新模式。

积极实施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在沪技能职工中持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

(二)保障技能职工培训资源投入。

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统筹高技能人才培训(养)基地、企业培训中心、新型技师学院、工匠学院等培训资源,提高职工技能培训质量。

紧贴一线岗位实际,善于运用新技术、开发新场景,不断丰富和创新职工技能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提升培训成效。

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拓展技能职工培养方式。

加强人力资源与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职工参训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高职工技能水平。

所属企业经营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

所属企业经营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

公司权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及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权属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师市《六师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六师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城投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权属企业负责人是指城投公司全资或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院长(城投公司领导兼任除外)第三条权属企业其他高管人员是指城投公司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副总经理、副院长等第二章薪酬的确定第四条权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由所在企业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绩效年薪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一次性支付;任期激励收入待年度股权分配方案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权属企业负责人(正职)的薪酬分配系数(不包括任期激励收入)为1,其他高管人员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由所在企业由企业程序以权属企业负责人(正职)的0.6-0.9倍建立企业其他高管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合理拉开差距。

任期激励收入按权属负责人、其他高管人员持股比例确定系数。

第六条基本年薪是权属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以上年度六师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职均工资)的1.5倍为基数,结合企业上一年度薪酬调节系数确定。

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职均工资的3倍权属企业负责人(正职)基本年薪=职均工资*1.5*薪酬调节系数薪酬调节系数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及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等规模因素确定(各因素数据以年度决算数据为准),最高不超过2(企业薪酬调节系数参照师市《六师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公司所属企业现状进行了调整,具体见附表1)职均工资按六师五家渠市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

第七条绩效年薪是与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职均工资为基数,根据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年薪酬调节系数确定。

城投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员工工作绩效,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标准、程序和方法公开透明,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2. 目标导向原则:考核内容与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相一致,引导员工朝着既定目标努力。

3. 结果导向原则: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挂钩,激发员工积极性。

4. 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第四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业绩:考核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等。

2. 工作态度:考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

3. 能力素质:考核员工的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

4. 工作潜力:考核员工的发展潜力、适应能力等。

第三章绩效考核方法第五条绩效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关键绩效指标(KPI)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对员工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2. 360度考核:由上级、同事、下级、客户等多方对员工进行评价,全面了解员工工作表现。

3. 工作样本考核: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行为观察考核:通过观察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评价其工作态度和能力。

第四章绩效考核程序第六条绩效考核程序如下:1. 制定考核计划:每年初,各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制定年度绩效考核计划。

2. 制定考核标准: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

3. 实施考核:按照考核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4. 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并进行面谈沟通。

5. 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城投企业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城投企业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1、绝对考核原则:以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考核。
2、分析考核原则:按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和考核重点逐项进行考核,而不是对人进行模糊的整体评价。
3、一个主体原则: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考评分为依据,公司主要领导审定作为考核最终结果。
4、一个辅助原则:员工和部门负责人的最终考核结果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影响。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员工考核评分标准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分值评分表现权重301责任感及事业营造鼬的工作服务环壌待人接物积极热情绩效表现权重701重点工作政下达的工作落实情况强化责任做到责任落实政令畅通10综合得分部门2010年季度绩效考核表负责人填考核内容实际完成情为序号主要内容及达成目标要求完成时间起止时达成目标情况自我评价估计已完成完成情况各级考核得分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进行审定评分评语审定分
八. 考核表
1、考核工作使用公司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考核表。
2、考核表的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部门应履行的职能和员工所需能力和岗位职责制定。
3、考核表的统计工作,岗位责任评价尺度和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 员工最终考核成绩=个人考核分×80%+部门考核分×20%;部门负责人考核成绩=个人考核分×50%+部门考核分×50%。
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办公室统计,统计结果经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签字确认,然后由财务室造表发放季度考核工资。
六. 考核依据
1、部门及员工工作周志。
2、部门(季度)工作目标任务书。
3、各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规范。
4、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七.考核责任
原则上普通员工由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考核。
4、采用季度考核。

城投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城投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城投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第一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包括: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的指示批示等重要决策部署的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由党委决策。

2、监督、保障公司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由党委决策。

3、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经营管理举措,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由党委决策,包括:1、党委年度工作要点。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4、审议上级党组织巡视公司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公司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巡察工作方案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

5、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计划安排。

6、以党委名义发表的重要讲话、文章和需向上级领导机关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7、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党内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党委决策。

8、公司涉及党建的内设临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合并、变更及撤销。

9、研究建立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

10、思想政治工作和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宣传工作涉及的重大方案,对外宣传、新闻发布重大事项,重大舆情风险处置事项。

11、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对象等重大事项。

12、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设置、制度、规划、计划安排、表彰等重要事项。

13、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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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是: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实现情况及高管人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获得的奖励薪酬。

第八条绩效考核目标(一)安全目标以年度重大事项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生产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企业形象安全四项指标。

1、生产安全。

重点考核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2、经济安全。

重点考核因决策失误、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3、政治安全。

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案件、员工群体性犯罪案件。

4、企业形象安全。

重点考核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

(二)效益目标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用能力指标。

1、盈利能力:包括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指标。

2、偿债能力: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

3、资产运用能力:包括应收款项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

(三)发展目标主要考核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绩效考核目标的分值及权重各类绩效考核目标的分值设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项,基本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加(减)分根据指标特点设置。

考核总分按照各类绩效目标得分乘以所占权重计算。

即效益、安全、发展目标均设基本分100 分。

其中,效益目标权重为60 %,安全目标权重为20%,发展目标权重为20%。

第四章考核与实施程序第十条在董事会确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之后,高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其中总经理、董事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他高管人员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提出,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审核确认。

目标责任书应对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各项内容的权重、分值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高管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的依据。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调整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考评程序如下:(一)公司高管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书面述职和自我评价;(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考核标准(主要为各高管人员签署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和程序,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数额和奖惩方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

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未予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董事会审议意见对薪酬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经营年度结束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二个月内,薪酬与考核委员应完成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

第十五条高管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党纪厂纪处分。

第十六条高管人员在收到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第十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实施具体内容公示后,由公司统一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仅作为建立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的总则,具体考核细则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基建目标制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确认。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适应重组后的资产经营特点和新的公司发展战略,更好地体现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贡献价值和绩效导向,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本办法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只限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总监、董秘。

第二章薪酬激励第三条(基本原则)基于城投控股重组后的经营业务变化,以及拓展竞争性新业务的战略要求,要对高管的薪酬激励实施新的策略。

制定新策略的基本原则是:市场化薪酬标准参照原则、经营业绩导向原则、国企历史背景兼顾原则、当期与延期支付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薪酬结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实行年薪制加奖励制。

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度奖励+特别奖励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基本年薪即为底薪,占年薪的60%。

绩效年薪与绩效考核挂钩,占年薪的40%。

年度奖励即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者的奖励。

特别奖励即对完成阶段性重大发展任务的奖励。

第五条(年薪标准)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追求、市场性薪酬行情、高管现有薪酬水平及企业历史沿革等多项因素,确立本公司高管三年年薪计划。

其新的年薪标准如下表: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岗位年薪标准2单位:万元高层管2008年2009年2010年理岗位合计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合计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合计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总裁28副总裁(1)45276副总裁(2)40244总监董秘25114注:副总裁(1)特指担任下属子公司总经理的副总裁。

副总裁(2)特指未担任下属子公司总经理的副总裁。

薪酬标准均为税前,并包括了法定需要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和所得税。

总监岗位根据承担的责任与专业能力要求,可分两到三类。

(一)基本年薪:实施三年逐年上调计划。

(二)绩效年薪:实施三年逐年上调计划。

如经营业绩下滑,净资产收益率明显下降,可实施减薪计划。

第六条(年度奖励)设立年度奖励制度。

对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优秀者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为10万元。

第七条(特别奖励)设立特别奖励制度。

对圆满完成公司阶段性重大战略任务,或对公司经营业绩有重大贡献的,予以3奖励。

根据完成任务的战略重要性、任务执行难度、贡献大小确定奖励额度,最高奖励额为100万元。

特别奖励实施的对象和额度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薪酬的发放方式)(一)基本年薪:折算成月平均数,按月现金发放。

扣除法定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绩效年薪:分两次按现金发放。

其中年中考核通过,发放绩效年薪的30%;年终考核通过,发放绩效年薪的另70%。

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年度奖励:现金发放,分两年支付。

次年如发生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取消另一半年度奖励。

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特别奖励:额度较小的,一次性现金发放;额度较大的,40%一次性现金发放,60%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住房补贴等予以兑现。

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基本原则)与薪酬激励相配套,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经营业绩导向原则、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简便易行原则。

第十条(考核办法)采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法。

(一)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立任务绩效指标体系和管理绩效指标体系。

任务绩效指标体系:设立三项指标,即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充分体现经营业绩导向。

管理绩效指标体系:设立五项指标,即经营计划执行、成本与财务及内控执行、安全管理、团队合作、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公益性与党群工作任务。

4(二)设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和权重。

根据岗位职责设立各项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高管岗位分为总部高管岗位与兼任子公司集团总经理的副总裁岗位两类。

对前者的任务绩效指标权重定为60%,管理绩效指标权重定为40%。

对后者的任务绩效指标权重定为75%,管理绩效权重定为25%。

设立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详见附件)。

(三)制订各项考核指标的任务目标。

由公司计划与财务部门在年初制定出各项考核指标的年度目标任务,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考核评分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考核评分工作。

对照任务目标分别进行打分,将各个指标的得分分别乘以权重,乘积之和即为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

第十一条(考核对象)主要对经营班子进行考核。

其中对担任子公司集团总经理的副总裁岗位的考核,以子公司集团层面的绩效考核为主;其他高管岗位均以上市公司总部的整体考核为主。

第十二条(考核时间)绩效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半年考核着重任务绩效考核,于7月份完成。

年度考核分任务绩效考核与管理绩效考核,于次年的1月份完成。

第十三条(考核评分和考核等级)考核评分分为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合格)、60-69分(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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