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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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边防护方案

临边防护方案

临边防护方案“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方案一、“三宝”技术要求为确保某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及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针对事故多发部位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是施工中必须的条件,本项目部结合经验和要求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安全帽(1)在发生物体打击的事故分析^p 中,由于不戴安全帽而造成伤害者占事故总数的90,无论工地有多少人员,只要有一人不戴安全帽,就存在着被落物打击而造成伤亡的隐患。

(2)关于安全帽的标准:①安全帽是防冲击的主要防护用品,它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帽壳和帽衬缓冲结构组成。

可以承受和分散落物的冲击力,并保护和减轻由于高处坠落头部先着地面的撞击伤害。

②人体颈椎冲击承受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国标规定:用5kg锤自1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超过500kg;耐穿透性能用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③帽壳采用半球形,表面光滑,易于滑走落物。

前部的帽舌尺寸为10—55mm,其余部分的帽沿尺寸为10—35mm。

④帽衬顶端至帽壳顶内面的垂直间距20—25mm,帽衬至帽壳内侧面的水平间距为5—20mm。

⑤安全帽在保证承受冲击力的前提下,要求越轻越好,重量不应超过400g。

⑥每顶安全帽上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

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3)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防护作用。

不同头型或冬季佩戴在防寒帽外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之间缓冲作用的空间。

2、安全网(1)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防止落物和减少污染,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进行全封闭。

①外脚手架架施工时,在落地式单排或双脚手架的外排杆,随脚手架的升高用密目网土封闭。

②里脚手架施工时,在建筑物外侧距离10cm搭设单排脚手架,随建筑物升高(高出作业面1.5m)用密目网封闭。

当防护架距离建筑物尺寸较大时,应同时做好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进行封闭外,还应对下部暴露出的建筑物的门窗等孔洞及框架柱之间的临边,按临边防护的标准进行防护。

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前 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落实所有安全技
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 工具 仪表 电气设
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 确认其完好 方能投入
使用

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
全设施的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 持证上
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
防滑 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 冰 霜 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 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
六级以上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 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
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 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
当在混凝土楼面 屋面或墙面固定时 可用预埋件与钢管
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 木栏杆时 可在预埋件上焊接
长的
角钢 其上下各钻一孔 然后用 螺栓与竹 木杆件栓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 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
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 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 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
栏杆在上杆任何处 能经受任何方向的
处 梯形屋架应在两端 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材料可选用毛
竹或原木 踏步间距 不 应 大 于
毛竹梢径不应小于
二 屋架吊装以前 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三 屋架吊装以前 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 吊装完毕后 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二节 悬 空 作 业

条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 并必须视具体
情况 配置防护栏网 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处作业分级
规定的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以上

高空作业及操作平台搭设方案1

高空作业及操作平台搭设方案1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移动式钢管操作平台搭设方案编制人:审批人:审核人:总包单位:深圳中装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1-3-18目录一、编制依据 (3)二、工程概况 (3)三、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3)四、施工要求 (4)五、操作平台搭设及使用要求: (5)一、编制依据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2、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4、《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二、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片区,河南路北侧,处在水磨沟区、新市区、米东区交汇处,建筑面积110767m2,其中地上93295m2。

一层层高8.4米.局部有夹层。

本工程的安装特点是:A-C及E-G 区一层休息廊安装主要内容有:铝单板吊顶、灯具安装等工作内容。

此部分安装内容均属于高空作业,特编制此方案。

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专业工长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在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形成项目安全管理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胥思勇副组长:吕景明、刘胜利组员:尹树刚、姚虎林、陈琳、宋德欣、张远平、张为忠、田乾良、张军、于世明、夏忠贤、罗职奎、苟太邦。

三、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本工程高空作业多,对施工人员要求高,在A-C及E-G区休息廊需要高空作业的部位,工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a、不能安排女工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高空作业;b、不能安排年龄在45岁以上的工人进行高空作业(防止工人年纪大,行动及反应迟钝);c、有高血压、癫痫、心脏病、贫血病、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的工人;d、不能安排酒后、睡眠不足及精神状态萎靡的工人;e、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四、施工要求4.1、各工种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4.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高处作业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了避免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加强风险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明确了高处作业的范围和管理要求。

(三)本规定适用于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高处作业的管理。

(四)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安全标志管理办法》、《脚手架管理办法》、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199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炼化专业油化字〔2004〕45号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五)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高处作业:凡在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二、职责(一)HSE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高处作业安全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监理单位1、审批高处作业工作安全分析JSA表;2、审批特级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会签高处作业许可证;4、监督检查现场的高处作业。

(三)EPC/PC承包商1、组织高处作业工作安全分析并交底;2、编制特级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和吊篮使用许可证;4、按规定组织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一)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5米;(二)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15米;(三)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四)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四、高处作业管理(一)一般规定1、EPC/PC承包商通过改进施工工艺和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如加大预制深度等),尽可能减少高处作业。

2、EPC/PC承包商在高处作业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并将JSA报监理单位审批。

对于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和特殊高处作业,EPC/PC承包商按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组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安全管理常用规范标准

安全管理常用规范标准

安全管理常用规范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5-89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74-2003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147-2004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JGJ/T77-20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8-19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46-200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7-2004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T 5079.1-1996 建筑机械与设备噪声限值JG/T 5079.2-1996 建筑机械与设备噪声测量方法JGJ183-2009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7-2009《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6-2009《逆作复合桩基技术规程》DG/TJ08-2053-2009《电梯安装作业平台技术规程》DGJ08-2061-2009 建设工程班组安全管理标准DG/TJ08-2053-2009 电梯安装作业平台技术规程DG/TJ08-2056-2009 重型结构(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程DG/TJ08-2053-2009 电梯安装作业平台技术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一查涉及分包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配置的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高处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高处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建筑施工中“五大”伤害防范措施一、预防物体打击的措施1、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以防止物体打击头部。

2、加强高空楼层上的物料规范管理,防止物料(如竹竿、钢管等)从楼层上滑落伤人。

3、高空作业人员系好随身携带的工具(如扳手、铁锤等),防止掉落击伤下面作业人员。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1、支线架设要架空,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或别的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胶质线,应采用绝缘措施。

2、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钢筋带电,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3、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4、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

三、防高处坠落措施1、结构外脚手架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外侧必须设1至1.2米的双层防护栏,架子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接口封严。

(2)钢管脚手架每隔四步在架下设一层安全兜网,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2、爬架防护措施(1)采用爬模施工,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化施工队伍。

(2)爬模架的组装必须满足方案计算要求,要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3)爬模架各层的脚手架要满铺,铺严密牢固,作业中下层离墙的孔隙要用密目安全网封盖,防止作业中物体坠落。

(4)爬架上不能堆放工具、设备和材料,以防止超重或滑落伤人。

3、吊篮防护措施(1)吊篮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上下吊篮不准从窗口攀爬。

(2)升降吊篮时,要把安全带系在保险绳上,其他人员撤离吊篮,升降吊篮必须同步。

四、预防机械伤害的措施1、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无证上岗。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禁止设备带故障作业。

4、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作业。

五、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1、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上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2、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高处坠落伤害,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单位所有部门、外包单位、外委施工单位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1.3规范引用文件《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工作票管理规范》GB6095-2001《安全带》GB5725-1997《安全网》GBT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4术语和定义1.4.1 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离基准面1.5米以上(含1.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4.2高处作业分级:按照不同的坠落高度,高处作业又可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特级的四个等级,其相应的高度分别是2m~5m,5m~15m,15m~30m,30m以上。

2职责2.1作业负责人职责2.1.1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持有作业许可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措施及安全措施。

2.2.2组织实施高处作业,对作业安全措施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2.2作业人员的职责2.2.1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悉作业操作程序,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2.2.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2.2.2对违反本规范强令作业、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2.3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3风险点控制与分析3.1风险控制点风险控制点:确定是否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方案的制订和审批;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作业结束后脚手架、临时平台等的拆除。

3.2风险分析3.2.1 高处作业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容易发生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通常会造成人体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

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吊篮作业,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吊篮作业安全管理及作业许可证办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指挥部、承包商载人吊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对吊篮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属地内吊篮作业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监理单位负责:(一)审批施工单位吊篮作业专项方案。

(二)审批吊篮作业许可证。

(三)参与吊篮安全性能测试。

(四)对施工单位吊篮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一)编制吊篮作业专项方案。

(二)办理吊篮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三)组织吊篮安全性能测试,保证吊篮安全可靠。

(四)对吊篮作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八条吊篮作业管理要求(一)吊篮作业专项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单位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吊篮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三)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自制吊篮及相关附件,特殊情况下,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试验、检查记录,经监理单位检验通过,方可使用。

(四)吊篮应经过专业人员安装调试,进行空载、载荷运行试验,保证操作系统、上限位装置、提升机、手动滑降装置、安全锁动作灵活、安全可靠。

投入运行后,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五)使用吊篮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吊篮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对吊篮作业环境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施工作业。

第九条安全管理措施(一)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全身五点式双大钩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挂在吊篮围栏上,必须系挂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二)电动吊篮的每个吊点承重绳、防坠绳必须设置齐全,安全锁必须有效可靠。

卸料平台(悬挑式或落地式)监理控制细则

卸料平台(悬挑式或落地式)监理控制细则

卸料平台(悬挑式或落地式)监理控制细则1落地式卸料平台的巡视检查内容:(1)是否单独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并附有平面布置图、立面图、连墙件布置图及细部构造大样图。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2)落地式卸料平台的搭设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包括立杆距离、水平杆和剪力撑的设置、连墙件的布置等);(3)落地式卸料平台是否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4)底部是否竖实平整,有排水措施;(5)卸料平台作业面是否按方案要求铺板严密,不留孔隙;(6)卸料平台作业面四周是否有防护,且严密、牢靠、安全;(7)卸料平台架体与主体结构的拉结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8)卸料平台的显着位置是否有“限定荷载”的标志牌;(9)卸料平台上的堆载有无超载;(10)落地式卸料平台每升高一次是否经过再验收,并合格(检查验收记录)。

2悬挑式卸料平台的巡视检查内容:(1)是否单独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并附有施工图。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2)卸料平台的搁置点和上部拉结点的设置和构造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平台搁置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是否牢固;(3)斜拉钢丝绳是否设置了一道受力绳和一道保险绳。

钢丝绳的接头采用绳卡时不得少于4个,间距为10~12cm,并设安全弯;(4)卸料平台的三侧面是否设置不低于1.2m高的栏板;(5)卸料平台的显着位置是否挂有“限定荷载”标志牌;(6)卸料平台的堆载有无超载;(7)卸料平台每移位一次是否重新验收(查看验收记录)。

一、塔吊悬挑式卸料平台:1、悬挑式卸料平台应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中“悬挑式钢平台”进行设计计算并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签字。

悬挑式卸料平台的设计计算、制作图纸、安装吊运以及日常使用等都应编入方案之中。

2、严禁使用钢管悬挑式平台,必须以型钢作主、次梁;上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以螺栓与型钢相固定,或上铺4mm厚花纹钢板,并与型钢焊接固定。

(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题库(整理试题)

(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题库(整理试题)

安全管理习题一、单项选择题与答案每小题有4个备选答案,在4个选项中,只有1个是正确答案。

1.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 )。

A.作用 B.保证C.依据 D.措施正确答案:B2.安全是( )。

A.没有危险的状态B.没有事故的状态C.舒适的状态D.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正确答案:D3、( )年,建设部要求全国四级以上施工企业要在所属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

A.1981 B.1985C.1991 D.1995正确答案:C4、( )年,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地区和县以上城市成立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A.1985 B.199lC.1995 D.1998正确答案:B5.《关于学习和推广上海市文明工地建设经验的通知》是( )年由建设部发出。

A.1994 B.1995C.1996 D.1997正确答案:C6.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

A.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B.质量第一、安全第一C.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正确答案:D7.( )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A.劳动法 B.产品质量法C.安全生产法 D.刑法正确答案:C8.《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提出,到( )年,全国建筑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死亡人数和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A.2005 B.2007C.2010 D.2020正确答案B9.《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提出,力争到( )年,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有关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A.2005 B.2007C.2010 D.2020正确答案:D10.( )监督,是“群众监督”最基本的监督形式。

A.新闻 B.工会C.职工代表大会 D.行政正确答案:B1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 )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大伤害预防技术措施

五大伤害预防技术措施

A区工程“五大伤害”预防技术措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A区项目部2015年3月30日目录前言: (3)1.编制依据 (3)2.工程概况 (3)3.高处坠落事故 (3)4.触电事故 (5)5.物体打击事故 (6)6.机械伤害事故 (6)7.坍塌事故 (7)8.目标管理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9.安全教育 (10)10.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0)11.安全标志 (10)施工现场预防“五大伤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前言: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坍塌在建筑中随时威胁着职工的生命安全,把它统称为“五大伤害”。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建筑法”第五章第36条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核心,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也是我们预防“五大伤害”事故的根本途径。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存在实际情况,特编编制“五大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作为本项目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望各管理人员及相关班组在施工中,认真按照本措施贯彻执行。

1.编制依据1.1厦门禹洲华侨城A区施工图纸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1.5安全标志GB 2894—19961.6公司相关文件要求2.工程概况禹洲华侨城A区脚手架工程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西侧,属于剪力墙结构,地上33~34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95.25米,建筑总面积120048.2平方米,标准层层高2.85米,总工期650.0天。

本工程由厦门市禹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设计,厦门市高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3.高处坠落事故(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1、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有关规定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有关规定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有关规定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有关规定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625px但大于62.5px 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1250px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3750px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500px。

4)、边长在3750px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375px,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2017年北京安全员C类考试试题

2017年北京安全员C类考试试题

2017年北京安全员C类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题, 每题 2 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中, 关于孔、洞的定义, 正确的是__。

A.孔是指楼板、屋面、平台等面上, 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孔洞B.孔是指墙上, 高度小于75cm的孔洞C.洞是指楼板、屋面、平台等面上, 短边尺寸等于或大于25cm的孔洞D.洞是指墙上, 高度大于或等于75cm, 宽度大于45cm的孔洞E. 洞是指墙上, 高度小于75cm, 宽度小于45cm的孔洞2、进行攀登作业时, 梯脚底部应坚实, 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不得有缺档。

立梯工作角度以__为宜, 踏板上下间距以__为宜。

A.45°±5°, 20cmB.60°±5°, 30cmC.75°±5°, 30cmD. 55°±5°, 20cm3、振动冲击夯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的要求不包括__。

A.各部件连接良好, 无松动B.内燃冲击夯有足够的润滑油, 油门控制器转动灵活C.电动冲击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 电缆线表面绝缘完好D. 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 并进行试运转, 确认正常后, 方可作业4、下列选项牛, 属于建筑施工中常见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是__。

A.塔式起重机B.搅拌机C.施工升降机D.打桩机E.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5、下图代表的地基基础是__。

A. 条形基础B. 独立基础C. 梁板式筏形基础D. 桩基础6、涂装工程施工安装技术规定, 作业高度超过__应按规定搭设脚手架, 施工前要进行检查是否牢固。

A.1mB.2mC.2.5mD.3m7、铲运机最适宜于开挖__。

A. 砾石层B. 含水量不超过27%的松土C. 冻土地带D. 含水量不超过27的普通土E. 沼泽地区8、卷材屋面施工配制冷底子油时, 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 不停搅拌, 不得超过锅容量的__, 湿度不得超过80℃, 并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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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临边作业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洞口作业第3.2.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

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第四章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攀登作业第4.1.1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4.1.2条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第4.1.3条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第4.1.4条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4.1.5条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4.1.6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4.1.7条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4.1.8条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 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第4.1.9条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条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录图4.1.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操作台横杆高度。

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第4.1.11条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l为绳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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