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
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0.12.23
•【文号】环办辐射函〔2020〕717号
•【施行日期】2020.12.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正文
关于印发《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辐射函〔2020〕717号中国铀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进一步规范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我部制定了《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我部将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附件:铀矿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