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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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宁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8.09
【实施日期】2010.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二层机构:
为了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制定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桂教纪监〔2010〕1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南宁市纠风办关于转发《自治区纠风办〈在教育人社民政国土工商等系统统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活动,推动市教育局机关和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建军南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光学南宁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潘永钟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家甫南宁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杨捷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汉东南宁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钱宏南宁市招生考试院书记、院长
成员:黄勇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艳贞南宁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苏文江南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侯笑玲南宁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张尚颖南宁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基建科科长
章志宏南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谭伟军南宁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李天诚南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科长
谢海琼南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裴力南宁市教育局汉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
苏净南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曦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韦家甫(兼)
副主任:张汉东(兼)
成员:钱治宏、谢智福、邓大东、马源欢、陈劼、周颖、陆叶青、李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文件制定、宣传报道、数据统计、上下联络及日常工作。
三、评议范围
统一组织评议的范围为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
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教育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招生信息公开。
(二)依法办事。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无违规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以及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确保教育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落实。
(三)服务质量。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便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