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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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服装合同购销售

服装购销合同

供方:杭州时尚风暴服饰有限公司需方:桥西区芳菲内衣经销处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694410 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数量、单价、总值如下:

样品确认后,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作为订金。供方出货后1天内需方将合同剩余金额划入供方帐户上,确认货款到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等额发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罚金。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杭州时尚风暴服饰有限公司需方单位:桥西区芳菲内衣经销处经办人: 经办人: 2013年10月22日 2013年10月22日篇二:服装购销合同

服装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乙方: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货款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销售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三条交货方式:甲方送货

交货时间: 2012-03-31日前

交货地点:乙方沙县仓库

运输费支付方式:货到时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付款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给甲方伍拾万元整的押金款,逾期不付的将视为放弃本合同。乙方应于货款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收到预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处理费用由甲方时候补付给乙方。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七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篇三:连锁内衣店加盟合同

内衣连锁加盟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总则

(一)乙方认可甲方是****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二)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三)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四)乙方自愿申请加入****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连锁加盟之成员。

(五)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六)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一)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二)*****产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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