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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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6)
2术语 (7)
3基本规定 (9)
3.1一般规定 (9)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 (11)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16)
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7)
4变、配电所 (22)
4.1一般规定 (22)
4.2基础及构支架 (23)
4.3遮栏及栅栏 (27)
4.4电力变压器 (28)
4.5互感器 (31)
4.6高压断路器 (32)
4.7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34)
4.8高压开关柜 (36)
4.9集中无功补偿装置 (38)
4.10低压开关柜 (39)
4.11箱式变电所及箱式电抗器 (41)
4.12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二次配线 (42)
4.13母线装置 (45)
4.14交直流电源装置 (48)
4.15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及EPS应急电源装置 (50)
4.16柴油发电机组 (52)
5电缆线路 (60)
5.1一般规定 (60)
5.2槽道内电缆敷设 (60)
5.3直埋电缆敷设 (62)
5.4支架、桥架上电缆敷设 (64)
5.5管道内电缆敷设 (67)
5.6悬挂式电缆敷设 (70)
5.7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71)
5.8电缆井 (73)
6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 (74)
6.1一般规定 (74)
6.2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74)
6.3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安装 (76)
6.4拉线安装 (80)
6.5导线、地线架设 (83)
6.6线路设备安装 (88)
7低压配电 (91)
7.1一般规定 (91)
7.2配管配线 (92)
7.3配电箱(柜)安装 (98)
7.4防爆电气设备安装 (99)
7.5滑触线 (100)
8.1一般规定 (105)
8.2站场照明 (106)
8.3桥隧及特殊场所照明 (108)
9电力远动 (109)
9.1一般规定 (109)
9.2设备安装 (109)
9.3远动系统检验 (110)
10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112)
10.1一般规定 (112)
10.2设备安装 (112)
10.3系统布线 (114)
10.4机电设备监控系统检验 (115)
11防雷、接地 (116)
11.1一般规定 (116)
11.2防雷装置 (116)
11.3接地网 (119)
11.4电气设备接地 (121)
11.5防爆及火灾危险场所设备接地 (123)
11.6等电位连接 (124)
11.7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 (124)
12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125)
12.1一般规定 (125)
12.3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126)
12.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127)
附录A室内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 (137)
附录B矩形母线搭接 (142)
附录C导线钳压示意图及压口尺寸 (144)
附录D架空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及平行接近距离 (146)
本标准用词说明 (153)
《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技术指南》条文说明 (154)
1总则
1.0.1为了加强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质量验收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时速250~350km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时速250km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参照执行。

1.0.3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1.0.4高速铁路电力工程建设各方应做好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求。

1.0.5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系统使用功能和安全、质量性能的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1.0.6高速铁路电力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铁道行业相关标准准入的规定。

1.0.7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符合其要求。

1.0.8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1.0.9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伤害。

1.0.10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作息化等施工手段。

1.0.11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检测数
规定,仪器性能应符合质量检测的要求,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格。

1.0.12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的各类质量检验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其它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和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1.0.13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人员应经过必要培训并合格方可上岗。

1.0.14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1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1.2验收acceptance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1.3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1.4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1.5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
2.1.6见证检验evidential testing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材料取样、送样、检验或某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2.1.7平行检验parallel acceptance testing
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活动。

2.1.8旁站on-site supervision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1.9工序constructional procedure
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1.10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1.11主控项目general item
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1.12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1.13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1.14抽样方案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1.15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1.17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working life
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

2.1.18机电设备监控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monitoring
对铁路车站、段、大中型建筑、长大隧道内各类机电设备的监视、控制、测量。

2.1.19远动系统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system(SCADA)
由控制站和被控制站的远动设备及连接两者之间的通道设备组成的对电力设备进行远距离实时监控的系统。

它具有实现对铁路电力供电系统的生产过程的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和显示等功能。

2.1.20光伏发电系统photovoltaic power generating system
利用光伏电池(双称太阳能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又称光伏电池发电系统,简称PV系统。

光伏发电系统按电力系统的关系分为离网型光伏发电系统和并网型光伏发电系统。

2.1.21综合自动化系统integrated automation system
能够实现全所当地监控、当地维护、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预处理、当地和远程通信功能,以及线路变压器组、馈线等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为一体的自动化系统。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施
工质量检验制度。

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表3.1.1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3.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项目内容
1开工报告
2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3质量责任制
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5施工技术标准
6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
7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资料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批
9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10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表
11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
12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3.1.2高速铁路电力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工程采用设备和材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各工序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符合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

相关专业工序之间接口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1.4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使用的计量仪表、工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
期内。

3.1.5高速铁路电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维护单
位,对站前预留的综合接地端子、沟、槽、管、孔以及箱式变电所基础等接口的标准和限界进行检查确认。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
3.2.1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单位工程应按一个相对独立功能或一个相当规模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
定:
1一座变、配电所为一个单位工程。

3一个站、场的电力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4一回电源线路为一个单位工程。

5一套独立的电力远动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

6一套独立的机电设备监控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

7一组柴油发电机组为一个单位工程。

8一套光伏发电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3.2.4分项工程可按工种、工序、设备类别、施工工艺划分。

3.2.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划分。

3.2.6高速铁路电力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应
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3.2.6电力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
项次单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1变








基础、构支架及
遮栏、栅栏
基础及构支架
1所
4.2.1~4.2.14 4.2.15~4.2.17
遮栏及栅栏 4.3.1~4.3.3 4.3.4电气装置
电力变压器
1所
4.4.1~4.4.7 4.4.8~4.4.16
互感器 4.5.1~4.5.5 4.5.6~4.5.7
高压断路器 4.6.1~4.6.8 4.6.9~4.6.10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
断器
4.7.1~4.7.6 4.7.7~4.7.9
高压开关柜 4.8.1~4.8.7 4.8.8
集中无功补偿装置 4.9.1~4.9.7
低压开关柜 4.10.1~4.10.6 4.10.7~4.10.8
综合自动化及二次配线 4.12.1~4.12.7 4.12.8~4.12.9
母线装置 4.13.1~4.13.8 4.13.9
交直流电源装置 4.14.1~4.14.9 4.14.10~4.14.12
1变








电气装置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及EPS应
急电源装置
1所
4.1
5.1~4.15.5 4.15.6~4.15.7
火灾报警装置 4.18.1~4.15.6 4.18.7~4.15.10
中性点接地装置 4.19.1~4.19.6
电缆线路
槽道内电缆敷设
1所
5.2.1~5.2.5 5.2.6
直埋电缆敷设 5.3.1~5.3.5 5.3.6~5.3.11
支架、桥架上电缆敷设 5.4.1~5.4.9 5.4.10~5.4.13
管道内电缆敷设 5.5.1~5.5.5 5.5.6~5.5.11
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5.7.1~5.7.8 5.7.9~5.7.12
电缆井 5.8.1~5.8.2 5.8.3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
1所
11.2.1~11.2.15
接地网11.3.1~11.3.1111.3.12~11.3.13
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11.7.111.7.2
2区





电缆线路
槽道内电缆敷设
电力电
缆一个
回路为
1个检
验批
5.2.1~5.2.5 5.2.6
直埋电缆敷设 5.3.1~5.3.5 5.3.6~5.3.11
支架、桥架上电缆敷设 5.4.1~5.4.9 5.4.10~5.4.13
管道内电缆敷设 5.5.1~5.5.5 5.5.6~5.5.11
悬挂式电缆敷设 5.6.1~5.6.2 5.6.3~5.6.4
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一个回
路上的
电缆附

5.7.1~5.7.8 5.7.9~5.7.12
电缆井
1个区

5.8.1~5.8.2 5.8.3
35kV及以下架
空线路
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3个耐
张段
6.2.1~6.2.3 6.2.4~6.2.9
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
安装
6.3.1~6.3.6 6.3.7~6.3.15
拉线安装 6.4.1~6.4.3 6.4.4~6.4.9
导、地线架设 6.5.1~6.5.8 6.5.9~6.5.15
线路设备安装 6.6.1~6.6.4 6.6.5~6.6.11电气装置箱式变电所及箱式电抗器1座 4.11.1~4.11.5
电气照明桥隧及特殊场所照明1座8.3.1~8.3.2
低压配电配管配线1座建7.2.1~7.2.117.2.12~7.2.23

配电箱柜安装7.3.1~7.3.47.3.5~7.3.8
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
1处
11.2.1~11.2.15
接地网11.3.1~11.3.1111.3.12~11.3.13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11.7.111.7.2
3站





电缆线路
槽道内电缆敷设
电力电
缆1个
回路为
1个检
验批
5.2.1~5.2.5 5.2.6
直埋电缆敷设 5.3.1~5.3.5 5.3.6~5.3.11
支架、桥架上电缆敷设 5.4.1~5.4.9 5.4.10~5.4.13
管道内电缆敷设 5.5.1~5.5.5 5.5.6~5.5.11
悬挂式电缆敷设 5.6.1~5.6.2 5.6.3~5.6.4
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1个回
路上的
电缆附

5.7.1~5.7.8 5.7.9~5.7.12
电缆井1个站 5.8.1~5.8.2 5.8.3
35kV及以下架
空线路
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3个耐
张段
6.2.1~6.2.3 6.2.4~6.2.9
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
安装
6.3.1~6.3.6 6.3.7~6.3.15
拉线安装 6.4.1~6.4.3 6.4.4~6.4.9
导、地线架设 6.5.1~6.5.8 6.5.9~6.5.15
线路设备安装 6.6.1~6.6.4 6.6.5~6.6.11低压配电
配管配线
1座建
筑物、1

7.2.1~7.2.117.2.12~7.2.23
配电箱(柜)安装7.3.1~7.3.47.3.5~7.3.8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7.4.17.4.2~7.4.6
滑触线1个回

7.5.1~7.5.67.5.7~7.5.11
封闭式母线7.6.1~7.6.47.6.5~7.6.7
动车组地面电源
1库、1

7.7.1~7.7.37.7.4~7.7.5
电气照明站场照明
1站或1

8.2.1~8.2.68.2.7~8.2.9
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
1站或1

11.2.1~11.2.15
接地网
1处
11.3.1~11.3.1111.3.12~11.3.13
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防爆及火灾危险场所设备接地11.5.1~11.5.4
等电位连接11.6.1~11.6.4
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11.7.111.7.2
4电

线

电缆线路
槽道内电缆敷设
电力电
缆一个
回路为
1个检
验批
5.2.1~5.2.5 5.2.6
直埋电缆敷设 5.3.1~5.3.5 5.3.6~5.3.11
支架、桥架上电缆敷设 5.4.1~5.4.9 5.4.10~5.4.13
管道内敷设 5.5.1~5.5.5 5.5.6~5.5.11
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1个回
路上的
电缆附

5.7.1~5.7.8 5.7.9~5.7.12
电缆井
1回电
源线路
5.8.1~5.8.2 5.8.3
35kV及以下架
空线路
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3个耐
张段
6.2.1~6.2.3 6.2.4~6.2.9
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
安装
6.3.1~6.3.6 6.3.7~6.3.15
拉线安装 6.4.1~6.4.3 6.4.4~6.4.9
导、地线架设 6.5.1~6.5.8 6.5.9~6.5.15
线路设备安装 6.6.1~6.6.4 6.6.5~6.6.11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1个回
路或3
个耐张

11.2.1~11.2.15
接地网11.3.1~11.3.1113.3.12~11.3.13
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5电



电力调度工作

调度工作台设备1套9.2.1~9.2.49.2.5远动终端设备远动终端设备
1所或1

9.2.1~9.2.49.2.5
远动系统检验远动系统检验
1个系

9.3.1~9.3.29.3.3
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
1所或1

11.2.1~11.2.15
接地网11.3.1~11.3.1111.3.12~11.3.13
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6机







集中监控站设
备安装
集中监控站设备安装
1套
10.2.1~10.2.610.2.7~10.28
现场监控设备
安装
现场监控设备安装10.2.1~10.2.610.2.7~10.28
系统布线系统布线
1个系

10.3.1~10.3.310.3.4~10.3.6
机电设备监控
系统检验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检验10.4.1~10.4.3
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
1个系

11.2.1~11.2.15
接地网11.3.1~11.3.1111.3.12~11.3.13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7柴





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安装检验1组 4.16.1~4.16.9 4.16.10~4.16.12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
1处
11.2.1~11.2.15
接地网11.3.1~11.3.1111.3.12~11.3.13
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8光





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检验
1个系

4.17.1~4.17.7 4.17.8
防雷、接地
防雷装置
1个系

11.2.1~11.2.15
接地网11.3.1~11.3.1111.3.12~11.3.13
电气设备接地11.4.1~11.4.611.4.7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

对设备和材料等的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工序质量的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资料检查。

设备和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工序的施工记录、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检验报告等。

3质量责任确认。

对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进行确认。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4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3.3.3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质量的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3.4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标准: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3.5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符合要求;
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4观感质量验收。

3.3.6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更换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3.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符合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
禁验收。

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3.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
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1填写。

对于主控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及监理单位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填写详细具体;对于一般项目可填写概括性结论。

表3.4.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2 3 4 5 6 7 8 9
一般项目1 2 3 4 5
施工作业人员质量
责任登记
勘察设计单位现场
确认情况(需要时)
现场负责人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职质量检查员年月日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年月日分项工程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注:施工作业人员质量责任登记应按部位和工序分别签名。

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
3.4.2填写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序号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勘察设计单位
现场确认情况
(需要时)
现场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注: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分项工程的验收。

3.4.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
收,勘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参与验收,并按表3.4.3填写记录。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
2
3
4
5
6
7
8
9
10
质量控制资料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
检验(检测)报告
验收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勘察设计单位
(需要时)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注:1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分部工程的验收。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项目应按表12.2.2和表12.3.1确定。

3.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
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3.4.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
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3.4.5填写记录。

单位工程验收应包含综合质量评定的内容,综合质量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有关规定。

表3.4.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竣工日期
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
1分部工程
共分部
经查,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分部
2





收质量控制
资料核查
共项
经查,符合要求项
不符合要求项
3实体质量
和主要功
能核查
共核查项
符合要求项
不符合要求项
4观感质量共检查项合格项不合格项
5综合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3.4.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协调处理。

4变、配电所
4.1一般规定
4.1.1变、配电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基础及构支架。

2遮栏及栅栏。

3电力变压器、互感器、高压断路器。

4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5高压开关柜、集中无功补偿装置、低压开关柜。

6箱式变电所及箱式电抗器。

7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二次配线。

8母线装置、交直流电源装置。

9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及EPS应急电源装置。

10柴油发电机组、光伏发电系统。

11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2中性点接地装置。

4.1.2综合自动化系统功能性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齐全。

2对照设计文件施工已经完成。

3综合自动化系统中的定值已经输入、监控系统软件已经安装完成。

4交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稳定。

5综合自动化设备运行正常。

4.1.3基础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
规定。

4.1.4混凝土基础达到设计强度70%后,方可进行构架及设备安装。

不高于地面200mm
以上的杯形基础,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并回填夯实后,即可进行立杆和二次灌注;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进行杆上作业。

4.1.5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钢圈焊接时应采用电焊,并采取防腐措施。

4.1.6高压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的基本型式式分为户外型(GIS)和户内型开关柜。

户外型组合电器的施工应符合《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8第4.10节的规定。

4.1.7硬母线应采用冷弯弯制,严禁使用铁锤加工和电、气焊切割。

4.2基础及构支架
主控项目
4.2.1水泥、砂、石料、钢筋、型钢等原材料的进场验收,按进场批次进行,其品种、
规格、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应与所配制混凝土的等级相适应。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

4.2.2在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强度等级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取得配
合比试验报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同强度等级、同性能的混凝土进行1次配合比试验。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送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并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4.2.3基础浇注前的钢筋配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测量、观察检查。

4.2.4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试件取样数量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送检,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4.2.5基础位置、尺寸及其顶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基础施工允许偏差范围(mm)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
独立电气设备三相联动设备构架基础
纵横轴线中心位置±10±10±20
顶面高程0
-20
-10
-10
其它尺寸0~2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测量检查。

4.2.6安装组合电器(GIS)基础的质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GIS基础的整体水平误差小于5mm或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2断路器单元各组与各相关单元在纵横轴线上的误差小于5mm或符合产品的技术文件要求。

3基础预埋件及预留沟槽管道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断路器各单元本体的水平误差小于2mm;相间水平误差小于5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测量检查。

4.2.7预埋螺栓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埋设应垂直,丝扣应完好,施工位置允许偏差
符合表4.2.7的规定。

表4.2.7预埋螺栓施工位置允许偏差范围(mm)
项目名称允许偏差
预埋螺栓
中心距±2
外露长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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