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编号

民政局:

依据《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的规定,兹证明(被捡拾人)于年月日在

(地点)被(捡拾人)捡拾,未查找到其生父母。

特此证明。

县(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