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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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敦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
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阶段的成果,敦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州局《延边州质监系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 ]129号)要求,结合敦化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州局有关要求,在敦化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在前阶段全面清查食品小作坊和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回访,帮扶企业整改提高。同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保障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目标。
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集中的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
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豆瓣、酱油、醋、味精)、饮料、方便食品、糕点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等。
重点对象:以中小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在省政府确定的职责划分中,由质监部门牵头负责监管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并有固定场所的小作坊(包括前店后厂,不包括现场制售单位)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
工作目标: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建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排查隐患漏洞,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切实履行职责,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群众创造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结合前阶段整改情况部署行动任务。
按照前一阶段专项整顿工作情况总结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结合敦化市实际,制定符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产业结构特点的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
(二)开展针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全面清查整顿工作。
一是按照“四查、四建、三落实”的要求,对我市所有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