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隧道养护管理制度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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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XX隧道管理站
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制度第三章隧道检查与评定
第四章隧道清洁维护
第五章隧道保养维修
第六章应急处置管理
第七章隧道档案管理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一章总则
1.1 隧道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
为了加强隰县隧管站在运营中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隧道完好工
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依据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山西省交通厅《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山西省《高速公路养
护精细化管理规范》(DB14/T565-2010)、《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与机电设备精细化管理规范》(DB14/T568-2010)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隰县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努力提高隧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1.3 隧道养护部门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
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
所辖公路隧道及时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隧道
安全。
1.4 隧道养护部门应加强对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置满足
需要的专职养护工程师人员,经常性监督检查隧道养护及管理情况。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制度
2.1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监管、管理和养护单位责任制。
2.1.1 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主管全省的隧
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省高速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2.1.2 管理责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任务的高速
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养护
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1.3 养护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隧道养护任务的养护管理单元,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派出的机构,负责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
规范》(JTG H12-2015),具体组织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2隧道养护、管理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建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
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职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层层抓落实
的工作机制,保证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2.3 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参与隧道有关工程设施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接受、整理和了解隧道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为养护工作提
供技术依据。
2.4 隧道日常养护目标:
2.4.1 保持和恢复隧道良好的技术状况,保持隧道外观整洁;
2.4.2 保证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无损坏;
2.4.3 标志、标线及轮廓标等安全设施清晰醒目;洞口、洞身无松动岩石和危石;
2.4.4 人行和车行横洞清洁畅通;
2.4.5 隧道内外排水设施保持良好,排水畅通。
第三章隧道检查与评定
3.1 隧道检查分为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3.2 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的结果分为三类判定:
S:情况正常(无异常情况,或虽有异常情况但很轻微);
B:存在异常情况,但不明确,应作进一步检查或观测以确定对策;
A:异常情况显著,危及行人、行车安全,应采取处治措施或特
别对策。
3.3日常巡查是指对隧道内、洞口外观及附属设施进行巡视和检
查,周期为每日不少于一次。目的是发现病害和隐患及异常现象应及
时处治。
3.4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外观进行的一般性检查。经常性检查要求技术人员步行,采用目测的方法并配以简单的检
查工具进行,检查以定性判断为主。
当经常性检查中发现隧道存在异常情况但结论不明确时,应进行
定期检查;当定期检查中发现隧道存在异常情况且较严重,但无法判
定时,应安排特殊检查。
3.4.1 隧道经常性检查频率:依据我站管辖隧道的养护分级,应为1次/2月,且在雨季、冰冻季节或极端天气情况下,或发现严重异常
情况时,应提高经常检查频率。
3.4.2 隧道的经常性检查项目和内容:
3.4.2.1 洞口仰坡有无危石、积水、积雪;
3.4.2.2 洞门结构是否开裂、倾斜、沉陷、错台、起层、剥落;
3.4.2.3 衬砌结构有无裂缝、错台、起层、剥落,有无渗漏水;
3.4.2.4 洞内路面是否有落物、油污;滞水或结冰;路面是否有拱起、坑槽、开裂、错台等;
3.4.2.5 检修道是否有破损,盖板有无缺损;
3.4.2.6 排水设施是否缺损、堵塞、积水;
3.4.2.7 吊顶及预埋件有无变形、缺损、漏水;
3.4.2.8 内装饰有无脏污、变形、缺损;
3.4.2.9 标志、标线、轮廓标是否完好。
3.4.3 将隧道经常性检查的结果填入《经常性检查记录表》。详实记述和判定检查项目的异常情况。
3.4.4 根据隧道检查及记录情况,及时发现早期缺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3.5 定期检查是按规定周期对隧道的基本技术进行全面检查。定
期检查频率应不少于1次/年。检查宜安排在春季或秋季进行。新建
隧道应在交付使用1年时进行首次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配备必要的
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及时填写定期检查记录表,
对发现的病害要付照片资料,对有异常情况的结构,要在其适当位置
做出标记并绘制隧道病害展示图。定期检查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或隧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3.6 特殊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的结果,或者当隧道内发生重大交
通事故、起火爆炸、遭受自然灾害,或发生其他非常事件后,对隧道
结构进行详细检查和检测。通过特殊检查,应完整掌握受损情况或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