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采购合同营改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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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采购标准合同最新修正版

钢材采购标准合同最新修正版

编号:(单位名称或项目经理部名称缩写-买卖-年份)(填写全称)工程钢材买卖合同买方:卖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提示:为适应“营改增”需要,满足“三流一致,应抵尽抵”的要求,甲方应为法人或具备纳税主体资格的分公司,不能是以指挥部、项目部、工区等临时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但甲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明确认可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的除外);合同主体名称应是企业名称的全称,不能为简称。

乙方应尽量是一般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

1.2 表中钢材单价=基准价+综合费用。

此单价为乙方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

其中,基准价按照价格确定,综合费用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提示:基准价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如约定中标价、我的钢铁网、中国发改委价格信息网或当地市场建筑钢材价格网等当期价格确定)1.3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

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质量标准:。

(提示: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如约定螺纹钢GB1499.2-2007, 盘条圆钢/高线GB1499.1-2008及相关国家标准等)第四条计量方法4.1 按理论重量结算;4.2 按过磅重量结算;以上计量方式中材料公差应在国家标准要求范围之内。

(提示:应约定明确,如螺纹钢、圆钢、型材按照理论计量,高线以过磅实际重量计量等)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5.1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024年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范文(二篇)

2024年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范文(二篇)

2024年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范文供方:购方: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一、合同总价:橡塑保温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元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2、质保期为贰年;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

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

抽检费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由购方相关单位验收。

六、本合同价格为落地价。

七、若施工过程中有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包装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由购方在供方货到工地后按清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2、货到验收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在7天内向供方提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方保证在10天内更换。

十、付款方式:保温材料、胶水及胶带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格货款的65%,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

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际使用数量确定。

十一、违约责任:1、供方负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罚。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一式4份,供购双方各执2份;购方:_____ 供方:_____地址:_____ 地址:_____法人代表:_____法人代表:_____经办人:_____ 经办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开户行:_____ 开户行:_____账号:_____ 账号:_____2024年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范文(二)合同编号:[编写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采购营改增相关材料,乙方具备供货能力和相关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特制定本合同,以约束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材料买卖合同(营改增专用)

材料买卖合同(营改增专用)

材料买卖合同(营改增专用)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描述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并乙方同意购买以下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结算方式及2.1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货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后的 __ 天内付清货款。

2.2 乙方支付货款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开具交付乙方。

2.3 合同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如所售货物适用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交纳增值税。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3.1 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物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交货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前提前 _____ 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2 其他交货相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质量及包装4.1 甲方应保证货物在交货时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标准及要求,并提供质量保证书。

4.2 货物应当以适当方式包装,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对于在运输或装卸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坏和少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3 其他货物质量及包装相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约定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交付货物且甲方收到货款之日止。

5.2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甲方与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标的1.1 甲方通过公告或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营改增前因为受货物和劳务,乙方经过评估、招投标等一系列程序,中标取得本次采购合同的资格。

1.2 本采购合同的商品或劳务全部为乙方提供,具体清单和品名、规格及数量及出厂日期、货物价格等见附件。

二、货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进行验货。

2.2 本次货物价格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均可),包含货物价格(含货物保险费用)及合同期内售后维修服务费(不含税)。

2.3 本次采购的货物价格,均为营业税和增值税“以旧税制”下的费用,因此不含值税。

2.4 货物到货验收一次性支付,款项应在验货合格确认后15天内付清,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三、开票及税金处理3.1 本次采购同时含营业税和增值税,乙方应负责按照“税改后,旧税制消费税应税货物,应按照旧税率计算营业税税额。

营改增后,仍未销售完成的旧税制消费税应税货物,应按照旧税率继续计税”规定进行开票。

3.2 乙方须对营业税和增值税分别受托代征,甲方将按法律规定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税金后付给乙方。

3.3 本次贸易往来所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金额均不计入结算单价和总价内。

四、质量检验及售后服务4.1 乙方保证所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务院的相关法令规定以及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规定。

营改增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营改增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说明:如果乙方是一般纳税人,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3。

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取得进行抵扣的专用发票,降低当期应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按照甲方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细则及相关采购招标文件,甲乙双方就项目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下列采购清单,向甲方交货。

《项目货物采购清单》注:“总金额”为合同约定总价,但可能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书面要求变更采购数量而相应增减。

1.2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含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海运费和空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修订: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在采购清单报价总额(含增值税)以外收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视为价外费用(含增值税)。

(说明: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调整,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服务,并且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采购内容及数量1.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采购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名称]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材料。

1.2甲方预计的材料采购数量为[数量]。

具体的采购数量和要求,双方在项目启动阶段将进行详细的商务洽谈并确定。

第二条材料质量标准2.1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符合甲方要求的技术规格。

2.2乙方承诺所采购的材料经过严格的质检,确保质量合格。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3.1材料采购价格为人民币[价格],价格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检验费用等。

3.2甲方将在收到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材料采购款项给乙方。

第四条交货和验收4.1乙方应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材料,并将交付事宜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4.2甲方在收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如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或补充。

第五条违约责任5.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均视为违约行为。

5.2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交货日期交付材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3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采购款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6.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遭受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和其他正常合理的难以控制或预见事件造成的影响,这些事件使得无法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6.2在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该协商解决方案,并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损失。

营改增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营改增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营改增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范本合同背景为了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确保采购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合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采购合同。

合同条款1. 合同双方•甲方:[采购方名称]•乙方:[供应方名称]2. 材料设备信息甲方将从乙方处采购以下材料设备(以下简称“产品”):•产品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数量:[数量]•单价:[单价]•合计金额:[合计金额]3. 价格与支付条款3.1 产品价格: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并乘以数量计算总金额。

合计金额不包含增值税。

3.2 支付方式:甲方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项:•3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在交货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交货和验收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4.2 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验收。

如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或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调整或退换货。

5. 税务处理5.1 营改增政策: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政策,本合同的产品销售将适用营改增政策。

5.2 增值税发票:乙方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交付给甲方。

6. 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如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或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6.2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尽力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

7. 合同解除和终止7.1 合同解除:合同生效后,未履行的义务应当按照解除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7.2 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

8. 争议解决8.1 合同争议: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2 合同的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024年营改增材料采购通用版合同

2024年营改增材料采购通用版合同

2024年营改增材料采购通用版合同[____年营改增材料采购通用版合同]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购买相关材料,乙方有能力提供相关材料。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材料品种和数量1.1 甲方需要采购【材料品种】,数量约为【数量】。

具体品种和数量以双方签署的采购清单为准。

1.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品质符合相关标准,并具有必要的合法合规资质。

二、价格和支付方式2.1 材料的价格为【单价】元/【单位】,总金额为【总金额】元(人民币)。

2.2 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支付方式】支付【首款金额】元(占总金额的【首款比例】),作为预付款。

2.3 材料交付后,甲方需在【交付时间】之内支付【尾款金额】元(占总金额的【尾款比例】)作为尾款。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3.1 乙方需在收到预付款后【交货时间】之前将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2 材料的交货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保证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甲方的特殊要求。

4.2 材料在保质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承担退货、换货、赔偿等责任。

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甲方应按照应付款项总额的【逾期利息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5.2 若乙方未按时交付材料,乙方应按照交付款项总额的【违约金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6.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七、争议解决7.1 出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

营改增材料采购合同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所缔结: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本合同即是双方商定的共同意思表示文件。

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1.商品名称:_________2.商品规格:_________3.商品数量:_________甲方根据项目需要,向乙方采购上述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

商品单价及总价1.商品单价:_________元/件2.商品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购买付款方式1.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发来的“采购合同确认单”时,将合同总价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2.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办理付款和发票手续,确保合同交易的合法和安全。

商品交付方式及时间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在约定时间内将商品交付给甲方。

2.商品交付地点:_________3.商品交付时间:_________商品质量标准1.乙方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

2.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修复。

违约责任1.若甲方在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支付货款,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时交付商品或者一票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合同生效及解除1.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合同解除的合法和安全。

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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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钢 材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单位(供方): 需方单位(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建设,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 工程的 由需方向供方采购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全称) 2、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3、供货期:从 年 月 日至 止。 第二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牌号 型号 规格 单 位 数量 单价 (元/t) 金额 (元) 备注

圆 钢

HPB300 6.5 t

HPB300 8 t HPB300 10 t HRB400 12 t 2 / 10

螺 纹 钢

HRB400 14 t HRB400 16 t HRB400 18 t HRB400 20 t HRB400 22 t HRB400 25 t HRB400 t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 1. 生产厂家必须是大厂 (如:柳钢、水城、萍乡)所有材料均为定尺(9米或12米)。 2. 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确定并通知供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3. 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执行价为含17%增值税价。供方免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等费用,负责交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和位置。结算按当批货物确认的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4. 合同采购钢材数量约 xxxx 吨,超出预算部分双方需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未经需方书面签字盖公章,需方有权对超出部分的货物不予认可,需方的任何代表、个人所签认的数量和金额对需方无效,且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 列入合同的钢筋规格仅作为暂定规格,不作为需方生产备料及合同结算的依据。实际规格以本项目工程需要的、需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为准结算; 6. 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供需双方最终结算数量以双方最终验收并入库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供方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与需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更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需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螺纹钢执行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圆钢执行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3 / 10

部分:热扎光圆钢筋》标准、盘圆钢执行GB701-2008《低碳热轧圆盘条》标准及施工图纸的抗震要求指标,GB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等,质量检验以通过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附质量证明书)。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1、交货地点和收货人:交货地点: 市 路 号 工程的需方指定位置;需方指定物资验收人: 必须为公司登记在册人员 ,身份证号码 ;结算对账人: ,身份证号码: 。需方如要求变更收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前1天书面通知供方。 2、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需方指定地点并放到指定位置。 3、需方只对合同约定收货人员在供货单上加盖需方“收货章”并签字确认的数量给予确认,单价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执行。未经需方盖公章确认,附加在供货单上的其它附加条款或需方人员所签认的欠条等单据,需方不认可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除此之外的需方任何个人在送货单或其他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均属无效,供方不得以此要求需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送货单按上述程序办理,结算单按结算程序办理,且结算单中需要项目经理 及合同中指定验收人员及供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结算凭证。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线材过磅;直条理论计重(供方提供清单),重量偏差超出标准范围,则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标准:成捆成件,牌铭齐全。 第七条 随机备品:随车附送产品材质证明(含出厂合格证及检测4 / 10

报告等)四份,每份要加盖厂家或供方单位的材质章或公章,不得使用已加盖厂家或供方单位的材质章或公章的产品材质证明复印后继续加盖章的材质证明书。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方法:货到需方项目指定地点后,需方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项目材料员、库管员、钢筋工长等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在现场对供方供应材料的数量、外观、资料等进行验收。螺纹钢和圆钢(直条)按检尺交货,理论计重;线材、调直材按过磅计重交货,盘圆线材按照供需双方过磅称重计量, 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按过磅计重交货的,按照货物存放的仓库过磅重量(磅单)计算,需方可随时派人看磅或要求复磅,复磅差不允许超过3‰,如复磅差超过3‰时,其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复磅重量超过千分之三的部分,由供方承担,复磅差未超过3‰,则复磅费用由需方承担。 2、材料合理损耗由需方自行承担。经验收,需方对供方货物质量有异议,如严重锈蚀,钢筋弯曲、几何尺寸有问题等,需方可拒绝收货,已经卸车的,供方也必须无条件退货。 3、按理论计重的钢筋几何尺寸因负公差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在24小时内送至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并以该机构的复检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如其负公差对工程施工质量存在影响时,则由供方负责退换。 4、在外观和资料验收合格后,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合格结论,以此作为该批货物质量合格的认定结论。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于经需方检验认定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及计划或通知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供方立即予以调换,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5 / 10

损失。 5、供方在材料交货前2天通知需方,需方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6、材质证明书中包含的批量必须满足需方实际进场量的需求。材质证明书必须随货同行,否则甲方不予办理收料结算手续,同时供方承担因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 7、若需方经质量检测,发现钢材存在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检验费用并包退包换,并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全部损失,供方包退包换的时间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8、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双方认同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检验结果为合格,则发生的检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供方应在需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9、供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必须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监测规定,并确保最终室内检测结果达标。 10、供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造成损害。 11、供方须负责材料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 第九条:结算方式: 1、 需方应付货款应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方式支付给供方,禁止现金支付。 2、 每批钢材从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后算起,需方若在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第2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钢材数量(按总量的平6 / 10

均单价计算)每天赔偿1.5元/吨,但赔偿金额总数不超过所欠货款金额的5%。 3、 结算流程:供方凭已加盖收货章并签字验收的送货单到需方项目与合同约定的结算对账人员确认→需方项目结算对账人员将审核后的单据交项目相关人员(仓库保管)核对入库单→项目负责人、项目材料负责人已在入库单上签字→项目结算对账人员根据入库单等资料办理材料结算,并登记建立台帐→项目经理审批→供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合法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项目经理签字齐全后转财务人员。 在完善相关结算付款手续后,供方根据当期确认付款金额先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钢材销售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供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付任何货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供方的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供方应在开票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需方。需方收到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立即办理认证手续,认证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供方。因供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需方有权拒绝接收。 4、供方负责将每次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对账结算单(盖有供方单位公章或结算专用章)扫描并发送至需方单位 (分公司材设科邮箱) 邮箱备案,并将结算单对账单原件邮寄至 (分公司地址,邮编,材料设备科收) 。

第十条:责任条款 1.供方应保质保量及时组织货物供应。由于供方原因导致发货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向需方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如:气候、地质、自然灾害7 / 10

等除外)。 2.供方每次供货应随货附带当批次货物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付货款。供方提供的每批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和铭牌必须与实物相符,如发现质保资料不真实不完善,需方有权延期支付不相符部分产品货款,直到提供真实有效相符的质量证明书为止。 3、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机械设备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需方工地各项管理要求,不得在需方指定的卸货通道、仓库等规定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活动,任何因供方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4、供方所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供方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责任,且须继续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 5、供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后应立即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及时送达需方,如因供方原因逾期送达导致需方损失的,因此造成需方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需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需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供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6、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无条件协助需方办理。 7、需方在收到供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遗失时,供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供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己报税证明单》,并配合需方办理相关的抵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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