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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部管理制

制度文件编号本制度共11页制度名称考勤、休假和劳动纪律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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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部管理制度目录

1.原辅材料管理制度

2.半成品内部转移管理制度3.外销产品混大样管理制度4.出厂产品管理制度

5.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6.金属平衡报表管理制度7.质量信息反馈处理管理制度8.检测时效管理制度

9.检测准确率管理制度10.物资领用管理制度11.质量记录管理制度12.质量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原辅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辅材料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条件, 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质量管理部的检化, 严禁未经检化的原辅材料投入使

用。

第二条原辅材料入库后, 物资管理部以原辅材料送检通知单的形式( 说明物料名称、数量、产地、存放地点等) 及时通知

质量管理部( 如有附样, 分析结果单等应随通知单一起交

质量管理部) 。

第三条质量管理部接到通知后, 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按《原辅材料检验操作规程》取样、加工, 并送化。

第四条化验员接到样品后, 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并及时报出准确的分析结果。

第五条检验员按质量标准进行判定, 并及时将结果单传递给有关部门。物资管理部接到化验单后, 应按《标识和可追溯性

控制程序》对原辅材料的检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

第六条检验为不合格的原辅材料, 质量管理部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作出评审结论, 必要

时会同技术研发部进行评审。

第七条对有质量异议的原辅材料, 即分析结果与供应商有差异的, 质量管理部应拿留样重化( 再化两次, 并以两次重复的结

果为准) , 如复查结果跟对方结果吻合, 则不需要重新取样;

否则就要重新取样和化验。

第八条如双方确定结果存在异议, 则经过友好协商, 将样品送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 并以仲裁结果为准。

第二章半成品内部转移管理制度

第一条内部转移的半成品由各车间按照各自相应的操作文件对半成品进行标识;

第二条检验员按照相应的《检验操作文件》对半成品进行取样、送化;

第三条化验员按照相应的《试验操作文件》对样品进行检测、试验;

第四条检验员对车间之间相互转移的半成品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质量判定;

第五条检验合格的半成品由相关车间办理转移手续, 并按各自相应的《产品搬运操作文件》进行搬运;

第六条对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 由车间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标识, 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各检验、化验班组按照《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作好检验或试验记录

第三章外销产品混大样管理制度

第一条检验员、化验员各自按照《检验操作文件》或《试验

操作文件》对外销产品的小样进行检验、化验, 结果报

出后, 由检验员对照技术标准对小样结果进行判定, 并

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记录;

第二条质量管理部根据《生产调度通知单》确定大样的批号、批量, 根据产品的质量情况及合同要求确定组成大

样的小样批号, 并及时以《配大样通知单》的形式下发

到相关的车间、部门;

第三条检验员依据《配大样通知单》, 并按照相关的《检验操作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混样或取样, 做好标识, 并及

时送化;

第四条化验员按照《试验操作文件》对样品进行检测, 并及时报出检测结果, 并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

原始记录;

第五条检验员对照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并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记录, 判定

后的检测结果送相

第六条关部门和车间。

第四章出厂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出厂产品, 由检验员按照相关的《检验操作文件》对产品进行取样, 做好标识, 送化验班组进行检测;

第二条化验班组按照对应的《试验操作文件》对样品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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