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合集下载

(推荐)检察院书记员培训课件

(推荐)检察院书记员培训课件
问:(针对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鉴于你是女性未成年人,我们安排了女工 作人员***在场。 答:
15
问: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申请回避,你是否申请?
答:
问: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委托辩护人,你是否委托?
答:
问: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你是否申请?
答:
问:你是何时、因何罪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答:
问:我们是***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今天我们依法向你进行讯问, 希望你能如实回答问题? 答: 问:(仅针对需要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形)我们将对整个审讯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你 听明白了吗? 答: 问: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地、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及处罚的具体情况(若有,应记明处罚的原 因、时间、处罚单位、处罚情况、释放时间等内容)? 答: 问:你是否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 答:(若是,应记明担任哪一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28
七、书记员的自我修养
◇注意个人形象
素质 素质 素质
29
30
• 协助制作文书 • 保管、装订、归档案件材料 • 撰写宣传 • 撰写信息 • 撰写调研 • 录入统计台账 • 处理各类公文
7
三、书记员的地位
• 辅助性工作人员 • 奠基性工作者
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8
四、笔录的制作
◇ 笔录的概念
笔录,是指用笔或者电脑记录下来的文字。 检察机关的笔录,就是指检察机关制作的反
24
五、协助制作文书
◇ 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行文要规范 2、计算期限要认真 3、尽量避免错别字
25
六、关于信息宣传
▲ 多写 ▲ 多看 ▲ 求真

检察院书记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检察院书记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检察院书记员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检察院书记员的主要职责是()。

A. 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B. 负责案件的起诉和审判工作C. 负责案件记录、文书归档及协助检察官工作D. 负责法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2. 下列哪项不是检察院书记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A. 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B. 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C. 高度的政治敏感性D. 精通外语3. 检察院书记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

A. 独立作出判断B. 仅执行检察官的指令C. 积极参与案件讨论D. 保持中立,准确记录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书记员在庭审中()。

A. 有权提出证据B. 有权质证C. 无权发言D. 有权进行最后陈述5. 检察院书记员在接到新的案件材料时,首先应()。

A. 立即通知检察官B. 进行材料归档C.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D. 准备庭审材料6. 书记员在制作笔录时,以下哪项做法是正确的?()。

A. 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修改证人的陈述B. 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所有发言C. 可以适当省略不重要的内容D. 只记录检察官的提问和证人的回答7. 检察院书记员在案件结束后,应如何处理案件材料?()。

A. 销毁所有纸质材料B. 仅保留电子档案C. 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D. 交给法院处理8. 书记员在法庭上应保持的态度是()。

A. 积极参与B. 被动记录C. 客观中立D. 主动发言9. 检察院书记员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应()。

A. 立即通知检察官B. 代表检察官出庭C. 拒绝接收D. 转交给法院书记员10. 书记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据存在问题,应当()。

A. 忽略不计B. 向检察官报告C. 自行调查D. 要求证人更正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检察院书记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原则包括()。

A. 保密原则B. 客观原则C. 效率原则D. 公平原则E. 独立原则2. 检察院书记员在准备庭审材料时,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

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

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

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篇一: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书记员的相关工作一、书记员职责: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11、庭长、法官交办的其它工作;另外书记员还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1、庭前准备工作。

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收案审查,检查案件是否属于本庭受案范围,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

第二,做好开庭前的送达工作。

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工作。

这些事务性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合法、及时的审理。

首先,书记员应当根据审判员、书记员的工作时间安排确定开庭时间。

然后,协助法官做好起诉书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的送达。

最后,对庭审参加人员的通知进行确认,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

2、庭审中的工作。

为了保证将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除了庭审中做好记录之外,还要求书记员做好庭审工作的延伸。

具体来讲就是:提前对开庭地点进行确认,并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确保记录的完整。

庭审结束后,注意完善笔录,并确定每一个参加庭审的人员的笔录核对及签字。

3、做好宣判与送达工作。

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产生的判决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重视宣判、送达工作的及时性。

书记员权责清单集合3篇

书记员权责清单集合3篇

书记员权责清单集合3篇书记员的工作包括协助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处理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监督司法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书记员权责清单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第1篇: 书记员权责清单一、前期的主要做法:完善办案团队建设,突出法官在团队中的主导地位。

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速裁团队建设的过程中,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对办案团队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配置,结合我院入额法官人数和各自特长等情况,在办案团队设置上以独任制审判为基本形式,合议庭由审判部门内部组合,包括与本部门法官或本部门配置的人民陪审员组成。

独任法官与合议庭分别为自身审判团队的审判管理主体,行使法定的审判流程管理和控制权,并承担相应的审判责任。

办案团队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按照省高院去年10月份下发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法官助理难以完全到位。

按照我院入额法官人数和办案团队设置情况,符合法官助理任职条件的,除了未入额的院领导以及其他原因不能从事该项工作的,难以满足1+1+1的审判执行团队配置需要。

另一方面,书记员队伍不稳定。

我院书记员多为聘用制人员,有的未经必要培训,素质存在参差不齐状况,加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较低,跳槽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审判队伍的稳定。

因此,补充一支人员充沛素质较高且稳定的审判辅助队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未入额法官安置的问题。

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团队架构重组,部分具有法官资格的同志未被遴选入额,原本具有法官身份,却不能参加合议庭,身份的转变与待遇的差异使其在转岗的安排上,难免存在消极的心理情绪,安置好未入额的法官,保证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将审判权力责任落到实处,亦是建立完善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制度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意见建议:一是增加地方性编制充实审判辅助队伍。

增加地方性编制人员补充到办案的辅助工作中,是现今缓解一线法官办案压力的一种最直接方法。

如何做好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

如何做好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

如何做好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案件初查、立案、接待来访、提讯被告人、询问证人、开庭等各种记录工作;2、负责核对、打印、送达、装订法律文书;3、在权利告知、查询、扣押、冻结和对外联络、协调过程中协助承办人开展工作;4、负责整理、装订案卷;5、完成案件宣传信息任务;6、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首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一、爱岗敬业。

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

这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

同时要意识到虽然自己是配角,但是自己的工作对于检察业务工作质量好坏,有着决定性作用,岗位虽微,责任重大,这就要求书记员珍惜这个岗位。

第二、公正廉明。

就是要求书记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求真务实,努力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遵纪守法,淡泊名利,保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第三、保守检察工作秘密。

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

由于书记员工作特殊性,往往参与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包括案件的讨论过程,因此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检察业务秘密,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口泄露案情、随意放置案卷材料,使案卷或诉讼材被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便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绝对不说,该打听的打听、不该打听的绝对不打听,该做的做、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第四、主动、耐心。

书记员在与承办人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善于换位思考,善于释法说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平息当事人的情绪。

在处理具体工作时统筹兼顾,对于长远计划和临时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注重质量与效率。

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

二、要树立四个意识第一、服务意识。

书记员工作中最首要的就是有服务意识,做好业务辅助工作。

服务意识决定了书记员与承办人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决定了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勤手快,提高工作效率。

书记员岗位职责4篇

书记员岗位职责4篇

书记员岗位职责4篇
【第1篇】书记员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书记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制作庭审记录模板;
2.加强与审判人员的交流,了解案情和庭审的重要状况;
3.提前到达法庭,举行庭前预备,开庭审实时记录,庭后资料收拾等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大专学历,法学专业毕业。

书记员岗位
【第2篇】书记员岗位职责
任职资历
法学专业,本科
岗位职责
1.制作庭审记录模板
2.加强与审判人员的交流,了解案情和庭审的重要状况
3.提前到达法庭,举行庭前预备,开庭前预备; 庭审实时记录.庭后资料收拾等相关工作
【第3篇】地方检察院书记员岗位职责内容
1.帮助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帮助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
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收拾、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协作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5.完成处长、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4篇】法院书记员岗位职责
任职资历
法学专业,本科
岗位职责
1.制作庭审记录模板
2.加强与审判人员的交流,了解案情和庭审的重要状况
3.提前到达法庭,举行庭前预备,开庭前预备; 庭审实时记录.庭后资料收拾等相关工作。

检察院新到书记员应该作好哪些事

检察院新到书记员应该作好哪些事

检察院新到书记员应该作好哪些事?书记员就是做检察机关的辅助工作,比如做检察机关审查或者自行侦查案件的一些笔录、调查取证、整理卷宗、文字材料起草等等工作。

具体要看你分配到检察院的哪个部门,部门之间工作性质差异比较大。

在报到前建议你尽量多学习《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刑法》、《刑诉法》中关于关于检察工作的法条,尽量多了解检察院的具体工作属性。

还可以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了解最近检察院的工作动态。

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5、完成处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检察院书记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改革的运行模式是把书记员单独集中,由书记员组组长指派一名书记员负责处理二至多名检察官的相关工作,通过轮换不固定跟随一名检察官办案,即“跟案不跟人”。

改革倡议者认为原有模式下书记员管理导致检察官与书记员职责不清,不利于彼此的监督制约,有碍书记员积极性发挥,而实行书记员分类管理则可以强化书记员和检察官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利于人尽其才。

但笔者认为,书记员分类管理存在以下弊端:它客观上人为割裂了书记员与检察官进行诉讼活动所需要的配合和沟通,不符合司法活动的属性,脱离了基层院业务工作逐年增加的实际,易导致“各人自扫门前雪”,有碍诉讼效率的提高,难以调动书记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书记员的个人成长和检察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无法解决书记员的职级待遇,最终会使改革走向失败。

一、改革的动因不足,改革没有充分的必要(一)原有书记员管理模式是否非改革不可原有书记员管理模式是以科室为单位,二至三人组成相对固定的办案组,书记员跟随检察官办案。

模拟法庭书记员工作职责

模拟法庭书记员工作职责

书记员工作职责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担任的书记员这个角色。

从而更加熟悉了庭审的程序和书记员的一些工作职责。

书记员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记录工作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

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

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

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

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

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

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

书记员

书记员

委任制 聘任制
聘用制 速录员
也称书记员或书记官,是审判员(法官)的必经阶段,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一般在司法机构从事内务和 司法辅助工作,纳入公务员考试;
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 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不占用任何编制。
人民法院书记员可以按规定正常晋升职级。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最高职级配备为: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 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处级。 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科级。 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部分书记员的职级配备可以略高于本条第四、五款的规 定。
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解除聘任合同: (一)女性书记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聘任制书记员对人民法院解除聘任关系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提起仲裁。
聘任制书记员可以辞去被聘职务或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人民法院。
聘任制书记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聘任制书记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国家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检察院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检察院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及经验技巧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中专门以担任审判记录工作为主并协助法官办理审判有关事项的司法工作人员,书记员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

书记员工作职责,任务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法院审判权的行使和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下面以民事诉讼为例谈一下书记员工作中的流程及一些经验技巧。

一、书记员工作职责概述书记员主要工作职责有:(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书记员的具体工作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参加案件调查、调解;协助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担任合议庭(含独任庭)的全部审判活动的记录,包括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记录。

同时还要接待当事人,听取意见;收集保管审判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和文件资料,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

案件审理终结后,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件材料,还得由书记员整理立卷作为国家诉讼档案,办理归档手续。

二、立案阶段立案庭书记员的基本工作任务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五项内容:⒈制作应诉通知书与受理通知书;⒉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⒊记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庭务会讨论案件笔录以及讯问笔录;⒋协助承办法官计算案件受理费;⒌录入立案信息;⒍将立案材料移交相关的审判庭。

1、要审查起诉状和其他诉讼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民事诉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要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确定。

2、要审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发现有遗漏,则在通知其领取其他诉讼材料时一并要求补齐到位,以避免在开庭后才发现遗漏,此后当事人有可能不予配合的情况发生。

3、要检查立案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根据诉状的内容核对立案案由是否规范、是否有当事人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情形、是否遗漏了诉讼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各工作流程图

人民检察院各工作流程图

公诉部门体系文件一、组织结构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公诉部门组织结构图(JCB/GFH/XXXJCY/ZZJGT-GS)二、岗位职责(一)公诉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2.负责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3.负责本部门的廉政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4.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集体活动;5.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纪律;6.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设置,设计本部门的工作流程;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考评;8.负责公诉案件的审核;9.负责追诉漏犯和漏罪案件的审核;10.负责审判监督案件的审核;11.负责组织参加院里德各项活动和学习,组织本部门的业务学习;1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制度规章;13.负责本部门宣传、沟通和调研工作;14.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1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16.其他工作。

(二)内勤岗位职责1.负责对公诉案件的受理;2.负责对各类工作的总结及统计报表的录入;3.负责对起诉副卷的归档;4.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工作;5.负责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信息沟通;6.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7.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8.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和业务的学习;9.其他工作。

(三)主诉检察官岗位职责1.负责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负责追诉漏犯和漏罪案件的审查;3.负责审判监督案件的审查;4.按时参加活动和业务学习;5.其他工作。

(四)书记员岗位职责1.负责公诉案件的记录工作;2.打印法律文书;3.对刑事副卷的装订;4.按时参加活动和业务学习;5.其他工作。

三、工作流程图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抗诉案件工作流程图(JCB/GFH/XXXJCY/CZLC/-GS-01-1/A)公诉科工作流程图。

检察院书记员的职责

检察院书记员的职责

检察院书记员的职责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检察院书记员职业概述:工作内容: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职业要求:在专业方向和学历要求上,书记员需要具备法律、文秘、法学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一名合格的书记员应具备坚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相应的整合归档能力、迅速的反应辨识能力及较强的判断自控能力等基本素质。

尤其是在电脑日益普及、网络迅速更新的今天,无论是审判庭上快速高效准确地完成记录,还是在此之外各项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都越来越趋向“无纸化”方向发展。

因此,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对于书记员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薪资行情:书记员的基本工资按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其福利、津贴等待遇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一般月薪范围在1000-3000元之间。

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实行书记员收入分级管理,不同的级别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以北京市为例,一级书记员的基本工资稳定在2000元以上。

职业发展路径: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纵深推进,都将对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提出更高要求。

书记员工作将摆脱过去处处受制于检察官的附属地位,表现出一定的职业特性。

同时,随着书记员职业化程度的提高,书记员工作将在推进整个诉讼活动的高效进行和保证检察官的中立裁判活动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一般来说,要想成为一名检察院的书记员,首先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或者检察院组织的笔试、面试。

【精品】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及地位

【精品】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及地位

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及地位一、书记员的基本条件人民法院书记员是指依法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机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审判业务辅助人员。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这些规定,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工作职责及其法律地位作了高度概括。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中专门以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为主要职责并协助法官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工作人员。

他像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法警等人员一样是法院人员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的任职条件是较为严格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书记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5)具有大学专科的文化程度。

第四条又做了禁止性规定:(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17 1(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记录工作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

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

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

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怎么写

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怎么写

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怎么写一、总体概述作为一名书记员,我的工作职责是协助上级领导进行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处理,确保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我制定了如下的个人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

2. 加强自身能力,提高文件处理和管理水平。

3. 保护文件的安全性,确保文件不被丢失、泄露或篡改。

4. 加强与部门其他成员的合作和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团队。

三、工作计划1. 协助领导进行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1)制定标准化的文件起草模板,确保文件格式的统一性。

(2)仔细审查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与领导进行沟通,及时了解领导的需求,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2. 文件整理和归档(1)制定文件归档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归档的规范性。

(2)定期清理档案室,整理和归类文件,为文件检索提供方便。

(3)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 文件流转和传送(1)负责文件的发放和传送,确保文件的及时送达。

(2)跟踪和督促文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催促完成工作。

(3)定期检查文件传送的效率和安全性,对文件传送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解决。

4. 文件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1)协助IT部门维护、更新文件管理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进行文件管理系统培训,提高部门成员的操作能力。

(3)收集用户反馈,及时处理并改进文件管理系统。

5. 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1)与其他部门的书记员进行交流和分享工作经验。

(2)与其他部门进行合作,共同解决文件处理中的问题。

(3)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文件管理知识和技术。

四、工作安排1. 每天早晨安排当天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制定周工作计划,每周对前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3.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工作评估1. 每月对所负责的文件进行评估,检查文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检察院各岗位职责

检察院各岗位职责

检察院各岗位职责1、检察长工作职责一、主持本院的全面工作。

二、依法行使检察权,带领全体检察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上级党委、人大、检察院的指示、决定,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

三、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检察委员会的决定。

五、主持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及时研究处理行政管理工作。

六、主持召开院务会议,讨论研究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各个时期工作重点落实情况及有关事宜。

七、监督本院检察人员的检察活动及其它有关法律的执行,保障检察人员严格执行,秉公办案。

八、严格干部任免和检察官晋升、晋级,依照有关的法律和制度,做好对本院检察人员的考核工作。

九、组织指挥和参与办理重大案件和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件,积极依靠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排除干扰,秉公执法。

十、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带领全院干警自觉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佳绩。

十一、坚持定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日制度,受理重要罪案举报,处理告急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结合检察业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勇于改革,不断开拓检察工作新局面。

十三、依法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

十四、履行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2、副检察长职责一、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检察长负责,协助检察长工作。

二、对分管的工作实施组织领导,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请示报告。

对日常工作,定期向检察长作全面汇报。

三、受检察长委托或指定,召集和主持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全院干警会议等。

代表本院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四、根据授权范围对本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决定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起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

五、接受委派或指定主持本院工作。

六、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七、完成党组及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检组长工作职责一、对市纪委、院党组负责。

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和本院党组的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安排纪检工作计划和总结纪检工作。

书记员工作职责和技能

书记员工作职责和技能

书记员工作职责和技能发布时间: 2009-10-15 09:05:57 浏览量:4058一、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司法业务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书记员工作的完成情况,密切关系到审判工作的开展进程,影响着案件的质量与办案的效率。

庭审记录作为法院中心工作—审判的记载与回放是法官认定事实,核实证据,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据,关系到裁判结果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书记员工作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出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关系着法院整体形象。

二、书记员职责书记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有利于划清法官与书记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减少工作摩擦,提高工作效率。

(一)、相关的法律规定。

1、《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一是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二是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2、2003年10月20日颁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规定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第二条书记员履行以下五项职责:第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第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第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第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第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对法律规定的理解。

1、庭前准备工作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收案审查,检查案件是否属于本庭受案范围,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

第二,做好开庭前的送达工作。

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工作。

这些事务性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合法、及时的审理。

首先,书记员应当根据审判员、书记员的工作时间安排确定开庭时间。

然后,协助法官做好起诉书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的送达。

最后,对庭审参加人员的通知进行确认,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

2、庭审中的工作为了保证将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除了庭审中做好记录之外,还要求书记员做好庭审工作的延伸。

书记员制度

书记员制度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文呈批单密级缓急文件编号岳市检发[2014] 号签发会签拟稿单位:政治部送稿谌可文核稿校对份数4 主送;抄送:主题词文件标题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临时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二条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辅助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承担案件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聘用制书记员的具体岗位职责,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并报政治部门备案。

第三章条件与录用第四条聘用制书记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团队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八)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第五条聘用制书记员的录用,参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后签定《聘用合同书》。

聘用期满前的30日内,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备的工作条件;(二)获得劳动报酬;(三)享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享受休假、出差补助、加班补贴等待遇;(四)参加培训;(五)按合同约定申请解除合同。

书记员工作计划

书记员工作计划

书记员工作计划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本文进行修改:一、工作目标作为一名书记员,我的工作目标是确保法院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法官和当事人提供高效、准确的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1. 准确记录庭审过程,确保笔录质量。

2. 及时完成案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 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案件处理周期。

4. 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计划1. 提高记录能力(1)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庭审记录的基本技巧和要点。

(2)熟悉各类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前了解案件背景、当事人信息等,以便在庭审过程中能迅速理解并记录。

(3)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速记速度和准确性。

2. 优化工作流程(1)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每天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加强与法官、当事人及其他书记员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3)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电子卷宗、庭审直播等,提高工作效率。

3. 提升服务质量(1)对待当事人要热情、耐心,解答问题要细致、准确。

(2)及时向法官反馈案件进展,协助法官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4. 做好案件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整理、归档案件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2)定期检查归档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确保案件资料的安全保管和便捷查阅。

三、工作计划实施1. 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记录技巧和经验。

2. 每周与法官、当事人沟通至少两次,了解案件进展,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每天检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任务及时调整和补充。

4. 每季度对归档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作与反思1. 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 定期与同事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1、立案、立卷。

书记员在收到立案材料后,应当尽快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并登记在检察官以及自己的收案登记表上。

2、通知当事人(询问或者开庭)。

书记员收到案件材料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被害人、证人等告知(口头、电话通知或者发传票)参加诉讼的时间、地点、办案人员和相关事项。

3、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律师参加诉讼活动的手续是否规范,如不规范应限期更正或限期重新提交。

4、协助检察官对当事人、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证据材料应附有清单,应当附有对证据所要证明的事实的说明材料,证据材料的份数应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或证据复制品应与原件或原物予以核对。

对当事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证据材料,应当签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限期补充、更正。

如实记录当事人交换证据的过程以及当事人对对方证据的态度。

上述证据材料、证据清单、证据说明材料等应及时装订入卷。

5、需要调查取证、审计、鉴定的,协助检察官和技术人员进行,做好记录工作,庭审阶段,书记员参与庭审的记
录。

6、查找资料、草拟和校对法律文书。

7、记录检察官向科室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汇报案件的情况,做好汇报笔录。

8、决定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需报科长、检察长审批的,应及时将所需报批的文书原件连同卷宗报送科长、检察长审批。

9、及时将检察官拟定好的法律文书付诸打印或复印,并盖院章。

10、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受件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并写明签收日期。

11、法律文书的最终签发时间为案件审结时间,即结案时间。

结案后应及时报结,并及时录入检察网络管理系统。

12、结案后一个月应将卷宗整理完毕,按归档要求编写页码、装订卷宗、再办理档案检查盖章和归档。

13、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整理好卷宗,并附上移送函、当事人上诉材料和答辩材料、一审法律文书按规定移交。

14、上诉案件审结后,应在接到原审卷宗和二审有关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要求进行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