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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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案例

产品质量的基本定义:产品质量指的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产品质量除了含有实物产品之外,还含有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也是有标准的。据烽./火猎头公司专家研究得出的结论,质量数据及分析、统计基本方法产品质量特性的含义很广泛,它可以是技术的、经济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生理的。一般来说,常把反映产品使用目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参数作为质量特性。主要分为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外观质量。泛义上的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质量特性,区分了不同产品的不同用途,满足了人们的不同需要。人们就是根据工业产品的这些特性满足社会和人们需要的程度,来衡量工业产品质量好坏优劣的。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

,(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合格的,不再收取检验费;复检不合格的,应当缴纳检验费。

,(《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时,要正确把握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界限。有严重质量问题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失效、变质的。(,)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除上述问题之外的,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产品质量问题案例

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近年来少数不法商贩生产伪劣产品,坑害人民。

(1)2007年,东北某大学大一新生买暖壶,结果壶底脱落,被开水烫伤右脚。这名新生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暖壶,结果暖壶出现问题,责任在于商家,老板最终接受了赔偿该新生的要求。

(2)2002年“黑心棉事件”曾经震惊全国。再生棉被用于制作棉衣、棉被等物品为人们生活所用,就成了百姓俗称的“黑心棉”。它粉尘大又经过一些硫酸等化学物质的漂洗,容易对人体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在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颁布的《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中,将再生棉列为絮用纤维制品禁用的原料。但是仍然有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3)2002年,我国广东、广西等地查出“毒大米”数百吨,根据“毒大米”样本检验结果,黄曲霉毒素的含量严重超标。过量食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品,严重者可在2至3周内出现肺水肿、昏迷等症。

(4)1998年1月,山西省文水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26”假酒案,致死22人。犯罪嫌疑人使用含有剧毒甲醇的工业酒精勾兑白酒,并且出售。最终被判处死刑。

(5)1995年12月,湖南某位市民陪同家人到一家火锅店,使用的劣质煤气炉突然爆炸。脸部被大面积烧伤,导致毁容。

(6)受人喜爱的“油炸臭豆腐”也不安全。2007年,深圳十多家臭豆腐制造工厂为增加豆腐的臭味,竟使用粪便腌制。做好的豆腐还要用布包好埋在粪堆里。导致3名工商人员前去查处时,当场呕吐。

另外,为了染色,不法商贩在臭豆腐里面还加入了有毒的亚铁盐。

(7)2006年“地沟油”事件“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它含有多种毒素,流向江河会造成水体营养化。人畜一旦食用,会破坏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

癌。长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非法从下水道和饭店废水中提取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低价销售给一些街头小餐馆。

产品质量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注重产品质量,最终会寸步难行,功亏一篑。光意识到质量的重要性还不够,我们还要把他做好,那怎样才能做好高质量的产品呢,联发公司制定的2009年“四质创优工程”实施办法,为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小事做起,做好细节,把握质量。从产品质量有“检验”到“预防”,由“堵”到“疏”,再到生产的“全面质量管理”,我们不难看出在生产过程中的精细化要求与质量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已以更高的起点,全面导入产品生产的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独立于生产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在解决产量、成本、质量发生冲突时,从根本上杜绝牺牲质量的思想痼疾,实现了质量管理理念的转变。

企业必须在质量管理中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层层把关,人人负责,才能使质量控制在每一个产生的源头。在制造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成本,且需要每一个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对于自己所用的辅助材料价格怎么样,成本怎样算都应该去了解,这样,才知道应该怎样去控制,从那个方面去控制,鼓励持续改进,不断对所有细节问题进行改进,降低所有能够降低的生产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减少质量问题,也能相对的降低生产成本。

质量管理没有永恒的答案,只有永远的问题,质量管理与成本控制就是在持续不断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规范起来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企业力求卓越的质量意识;打造著名品牌,奉献精品产品,是企业生产永恒的追求案例一:张某于展览会上向一皮衣厂购得2100元的皮衣一件,并看到:“当面检验,概不退货。”八个字。回来后发现皮衣脱皮,质量不合格。张某要求退货,被拒绝。张某于是向电视台公布,并对皮衣厂进行曝光,使得皮衣厂销售量大减。皮衣厂告张某侵犯其名誉权,要求赔礼道赚,并赔偿经济损失。

问:1、皮衣厂八个字是否有效,

2、皮衣厂告张某的侵犯是否成立,为什么,

3、张某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皮衣厂是否承担产品责任,

答:1、那8个字属于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是肯定无效的,这条条款免除了商家的质量保证义务,排除消费者进行补救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2、不成立。张某的行为从表面上看造成了皮衣厂的销量减少,但是并不属于侵权行为,而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合法行为,他有权利采取社会监督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本质上来说,造成皮衣厂销量下降是因为其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张某的行为与皮衣厂销量下降并没有本质的因果关系。而且张某主观上并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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