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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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部门主要职能
1 办公室组织总行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督办查办、保密档案、分行行长会议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总行本部行政、财务管理。
2 财务会计部主要负责制订全行财务与会计基本政策,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和中间业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负责全行财务管理和境内外分行经营绩效考评工作。
3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对全行资产、负债、资本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计划、控制与调节,以实现全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负责管理全行的市场风险,全行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全行证券业务与票据融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业务的授权。
4 管理信息部负责全行经营管理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发布。
制定和完善全行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负责全行性数据信息的披露和统一管理;负责全行性信息处理平台和数据仓库的规划、建设、推广和应用;负责对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评级机构、国际权威财经媒体的市场营销、关系维护和
评级评优及排名工作。
5 投资银行部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协调和经营管理,承办或牵头承办投资银行业务,策划和实施我行股份制改造与资本运作方案。
6 金融市场部负责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和综合经营计划,综合运用资金、债券、利率、汇率等市场工具,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进行本外币资金的投、融资运作与交易管理。
7 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全行机构类客户的市场营销、管理与指导工作,目标客户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军队系统、中介机构以及其他非法人性质的机构。
8 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全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统一营销管理,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个人中间代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需求挖掘、市场调研规划、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以及市场推广。
9 资产托管部主管全行资产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类资产托管和QFII资产托管。
负责制定我行
资产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的开发研究和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开拓,安全保管受托资产,负责基金托管工作的内部稽核和风险控制。
10 企业年金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全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全行开展企业年金业务;负责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业务等新产品开发以及企业年金业务对外合作与交流。
11 信贷管理部主要承担全行信用风险管理、信贷监督检查和行业区域分析职能。
制定各项信贷政策,制订对公、个人客户信贷政策和业务流程,组织信贷产品研发;对全行对公、个人信贷工作全流程进行风险监测检查,对分支机构进行预警整改和业务准入与退出管理,承担贷款分析与分类认定审核工作。
12 公司业务一部主要负责全行公司类大客户的市场营销、客户服务和管理以及营销指导工作,目标客户群主要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在各地有重大影响的大型、特大型企业、世界500强在华企业等。
13 公司业务二部承担目标客户公司金融业务发展规
划、营销制度、产品研发、计划管理、队伍建设等系统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推动公司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业务产品创新、客户关系维护、新户拓展及贷后管理等工作。
14 授信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的信用评级、授信、项目和押品价值评估业务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客户的信用评级、授信方案和单笔债项的审查审批,并组织分行实施客户信用评级、授信、项目评估和押品价值评估工作。
15 信用审批部负责客户信贷审查审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审查审批的业务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组织分行实施信贷审查审批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总行直接营销客户和其他应由总行负责的信用审查审批工作。
16 风险管理部负责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汇总、分析和报告全行风险管理情况;负责开发推广全行各类客户信用评级、授信、债项评价办法并开发维护相关管理系统;负责特殊资产政策制定、监测分析、清收处置;承担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职能。
17 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主要负责全行公司类无贷客户
的营销、管理与指导,负责结算业务、贵金属业务管理。
18 运行管理部主要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业务核算及操作规程,负责全行业务运行管理体系建设和清算、参数管理等各类业务处理工作,监督和管理全行各类业务处理中心。
19 国际业务部负责全行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融资转贷款及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产品研发、推广、创新与电子化建设,境外机构的发展规划与综合管理,外资代理行的网络建设与关系管理以及全行外事活动管理。
20 营业部负责总行本外币业务的直接经营,主要包括全国性集团公司、大型优秀上市公司、世界500强等优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垄断性和成长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业务经营以及大额低风险贷款。
21 内部审计局负责监督、检查与评价全行各项经营活动,监督和评价全行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全行重大决策事项和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战略审计,开展全行重要岗位的履职和离任审计、违法违规事件稽查及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专项审计等以及协调外部审计工作。
22 内控合规部负责全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牵头组织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持续改进内控管理;负责操作风险的识别、计量、分析与报告等相关工作;负责合规管理,审核各项经营活动是否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常规审计。
23 法律事务部主管全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处理经济诉讼(仲裁)案件和内部经济纠纷等法律事务。
24 信息科技部负责全行电子化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全行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制度办法,组织全行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包括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建设、应用产品设计开发、计算机设备配置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25 电子银行部负责全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规划、产品开发、管理协调、宣传营销和电子银行中心的业务运作与客户服务。
26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机构管理,制定人事组织管理规划及规章制度,负责干部任免、考核、调配、领导班子建设、工资福利、保险统筹、人员总量
控制、机构发展规划、技术职称评定以及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发展规划。
27 教育部负责员工培训、智力引进、院校管理、党员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
28 监察室负责案件检查和审理、受理信访举报和党员员工的申诉控告、开展执法监察、进行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促进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金融法规的贯彻执行。
29 保卫部主要负责依法管理全行枪支弹药、金库、运钞车、电视监控、防弹玻璃等各类安全防范设施,指导全行金库守卫及押运工作,推动全行守押体制改革,对全行诈骗、盗窃、抢劫及涉枪案件进行督办处理,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30 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引导组织员工岗位建功立业,组织开展“创争”活动、劳动竞赛与技术比赛以及员工业余教育,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全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指导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全行优质文明服务与服务管
理工作。
31 城市金融研究所开展经济、金融理论研究,编辑发行《中国城市金融》和《城市金融论坛》,承担城市金融学会日常工作。
32 业务营运中心
工程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总行业务营运中心工程的工程技术、设计建筑招标、财务预决算及联络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33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相关股权事务;保持与境内外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的交流与沟通,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与关联交易管理事宜。
34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文件准备及会议记录等,具体实施和开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