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舟山市的现状与今后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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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舟山市的现状与今后设想
日期:2015-06-15
总部经济是目前我国经济中正在发展的一种新型经济现象。该理念提出自2003年,其主要表现为创设优越条件吸引企业集团将总部设在本地,将生产加工基地设在周边地区以形成一种合理的价值链分工。在我国经济迫切期待转型升级的背景下,该理念迅速而广泛的被接受,并作为我国现阶段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之一。舟山在探索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步形成了一条总部经济发展之路。先是,“北生产,南生活”空间布局的确定,使得就舟山本地企业而言,引导企业总部、研发、服务等产业集聚岛南,而将生产基地建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岛北,拉开了舟山总部经济发展的序幕。紧接着,谋划临城新区开发,进一步培育总部经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获批,我市进一步重视发展总部经济,并以引导浙商回归,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为切实抓手,主动面向浙商招商引资、选资,积极引导浙商来舟设立总部。
一、舟山发展总部经济的认识
总的来看,舟山市一座正在全速向国家战略新区迈进的沿海新兴中小城市。其
经济总量、人口规模还比较小,综合交通尚不发达。舟山在发展总部经济中,也受到了一些质疑。但实际上,许多企业在一线大城市房价、地价双升的情况下,独辟蹊径,主动将总部迁移至中小城市。如美国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面积只有350平方公里,人口仅50多万,而洛克希德·马丁、CocaCola、UPS、CNN等公司总部落
户于此。华盛顿州的雷特蒙德只有5万人口,却吸引了
Microsoft、Nintendo、AT&T等公司总部。此外,Mobil总部在得克萨斯州的
欧文,Kodak总部在纽约州的罗切斯特,IBM总部在纽约州的怀特普莱恩斯,
Airbus总部在法国的图鲁兹,以上都是中小城市。这些企业总部选址不在现代化
大都市的原因主要是以上中小城市都具备了发展总部经济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而中小城市成本低是一大优势。在国内,江苏苏南地区比不上海,同样引起大企业的重视,如世界500强中的180多强已经抢滩苏南地区。台资华地公司致力于在中小城镇发展连锁商业,也将总部设在常州。上海农工商则将江苏安徽总部设在江阴。此外,中小城市人口少、工业总产值较低既是劣势,也是大城市不能比拟的优势。国际经验对于舟山发展总部经济提供了足够的借鉴作用。舟山海岛风光举世闻名,空气质量全国领先,也将是吸引企业总部迁移的绝佳条件。上世纪90年代,一些大
企业纷纷在舟山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疗养中心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舟山打造总部基地是切实可行的。
二、舟山浙商总部经济发展现状
1、浙商总部回归呈现提速态势。截止2013年,分别有近10家浙商企业总部
整体落户舟山,并建设以各自企业名字命名的楼宇、大厦。由上海舟商王忠法先生创办的中浪(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年专业经营以有色金属贸易、环保再生化纤制造与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以物流、仓储、实业投资为辅业,产业链整合度高,主辅业相互支持的大型现代化、国际化集团企业,集团注册资本9.518亿元人民币。目前,王忠法不仅投资了30万吨化纤维生产项目,还在舟山新城建造中浪国际大厦,将中浪企业集团总部搬迁至此,多余的楼层还吸引了其他一些相关企业总部落户。上海舟商王元万投资路易达孚中奥能源港口物流六横PX储运项目、中奥能源
油品储运扩建工程等项目,同时建设中奥能源大厦,拟将浙江中奥能源有限公司总部落户该大厦,也为民营能源企业总部落户建立了平台。截止2013年底,单新城
区块已建成商务办公楼宇8座,分别为建设大厦(A、B、C)、中昌国际大厦、工
行金跃大厦、中浪国际大厦(3幢)、邦泰大厦、新城商会大厦、弘禄大厦、科创
园区等,已有400多家企业入驻办公。其中,民间投资额占总部经济总投资额的70%以上。目前在谈的还有网易舟山研发中心、赛丽正宏文创广场、上海晟地舟山
总部大楼及媒创商业综合体、上海博威集团总部大楼、和泓集团总部大楼、杭州舟山商会大厦、凯维资本的总部大楼、光汇的城市综合体项目、香港舟山商会大厦等10余个。
2、海洋新兴产业企业总部落户较多。近几年,利用浙商回归投资海洋产业的
需求,引导发展总部经济。2012年以来,有船舶修造项目5个,临港物流项目4个,海洋工程项目2个,包括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舟山长宏国际船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10余个大型海洋产业项目,不仅有生产,还有研发、销售和
服务等全产业链部门。同时,据不完全统计,有近30家国际知名企业已落户舟山,其海洋背景非常突出,发展势头良好,为下一步发展海洋产业总部经济奠定了基础。
3、基本完成总部经济集聚区块规划。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获批后,我市进一步
加强了总部经济的规划,尤其是在区块功能上进一步明确了定位。目前,已规划新城建设CBD,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商务大楼总共达21幢,包括中昌国际大厦、建设大厦、工行金跃大厦、电力大楼、烟草大楼等,总建筑面积达60万平方米。
成为承载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空间,具体为科技创意产业园、总部经济区、高教科研区等特色总部经济区。
三、舟山发展总部经济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引导浙商回归为抓手,以优越政策为推手,以招商服
务为助手,促进了舟山总部经济的提速发展。
1、实现从项目招商到总部引进的转变。过去,我市在引导浙商回归时,主要
依赖资源优势,以引进项目为主。如单引进仓储项目,利用舟山深水岸线,建设大
宗商品码头和仓储设施,但企业总部在外地。这使得舟山海岸线、海岛资源开发速度太快,资源稀缺、粗放式发展的问题逐步凸显。为此,近几年,我市及时转变观念,从项目招商逐步转变为总部招商。也就是整体引进相关企业,既有企业总部,又有生产基地。海洋资源开发与陆上资源开发同步,真正实现海陆联动,走深层次科学开发之路。
2、实现了从区块招商到园区整体招商的发展。积极探索“以外引外”、“以民引外”的支持浙商回归新模式,即通过知名浙江企业来发展总部经济,并实施园区整体开发招商。在舟山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委托挪威挪迪克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境外尤其是北欧地区的代理招商,利用浙江友诚控股在国内的影响力,以及其专业招商队伍和招商资源,推进园区“特色园中园和专业化园区”招商。对整体开发的园区探索“零地招商”,即招商之前先行完成土地征用、储备及用地指标申请工作,大大提高了招商的成功率和项目的建设速度。
3、进一步优化了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扶持。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又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激发了浙商回舟山创新创业的动力,有力推动了舟山总部经济的加快发展。在此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完善招商政策,细致梳理和深入研究招商政策,制定力度大、针对性强的产业招商政策,增加招商专项资金,强化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保障。先后出台《舟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舟政发〔2013〕23号)、《舟山市投资项目预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舟政办发〔2013〕69号)、《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委管委会关于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浙舟新党发〔2013〕7号)等文件,逐步形成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保障体系。为引导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我市制订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城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2〕224号)等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引进以港口物流、航运、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