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标识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材料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避免压力管道材料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相互混淆,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对材料标识予以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仓库和项目工程现场材料产品进行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材料责任人对材料标识负全面控制责任,检验系统责任人员予以配合;

3.2材料保管员实施材料标识,材料检验员予以配合;

3.3施工人员负责标识移植,工序检验员予以配合。

4控制程序

4.1材料标识范围

对公司业务部门和项目工程现场的下列材料进行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1)压力管道所用的管道组成件和支承件;

2)焊接材料。

4.2材料标识要求

1)压力管道组成件和焊接材料的标识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2)材料标识应清晰、牢固;

3)材料标识不能掩盖材料的其它标识;

4)材料标识不能影响材料的固有性能和使用性能。

4.3材料标识的方法

4.3.1基本规定

1)材料标识应在材料库房或堆放场地进行;

2)碳钢、铬钼钢的材料标识应在除锈并刷完底漆后进行;

3)使用钢印标识时,钢印深度不应超过0.5mm,且小于材料厚度的10%;

4)色标应使用油漆制作;

5)奥氏体不锈钢材料使用油漆标识时,其成份不得含有锌、硫、铜或盐酸盐等物质;

6)由于材料尺寸过小不能在材料表面进行标识时,应使用牢固的标签;

7)油漆不能用于下列场合:

(1)焊缝表面;

(2)法兰、垫片密封面;

(3)螺纹表面。

4.3.2识别代码

1)识别代码是材料的唯一性产品标识,由于本制度已明确规定只有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识别代码标识,因而识别代码同时具有材料通过验收处于合格状态的标识意义;

2)识别代码由下列字符组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