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进出口贸易法

日本进出口贸易法
日本进出口贸易法

【法规名称】日本进出口贸易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1999-12-22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日本进出口贸易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制定本法律的目的是:防止出现不公平的出口贸易,以及确立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的秩序,保证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第2条定义

本法律中所说的“不公平出口贸易”指的是以下几种情况:

第1款所出口的货物侵犯发送国法律保护的工业所有权或著作权的出口贸易。

第2款货物上标明的是虚假原产地的出口贸易。

第3款所出口的货物明显欠缺出口合同所规定的必要条件的出口贸易。

第4款除以上各款所规定的之外,还包括违反国际贸易惯例的出口贸易,法令所规定的不公平出口贸易。

第2章出口贸易的公平

第3条禁止不公平的出口贸易

出口商不得进行不公平的出口贸易。

第4条制裁

第1项对于违反前条规定的出口商,经济产业大臣可以向其提出警告。

第2项出口商违反前条规定,该违反行为显著影响了本国出口商的国际信用时,除该出口商已证明其违反行为不是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经济产业大臣可以不向其发出警告,但有权命令该出口商在1年内停止向指定发送地出口指定品种的货物。

第3项经济产业大臣按照前2项规定进行处理时,可将处理公布。

第3章与出口有关的合同

第5条与出口商进行的出口贸易有关的合同

第1项出口商应在合同签订日的10天前向经济产业大臣进行申报,然后才能就向特定的发送地出口特定种类货物的价格、数量、质量、设计图案及其它事项,签订合同。

第2项经济产业大臣接到前项规定的申报后,如认为所申报的合同不符合下列各款要求时,必须在该合同签订之前,命令出口商变更该合同的内容或禁止签订该合同。

第1款不存在违反与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间签订的条约以及其他规定的危险。

第2款不存在损害发送地的进口商或相关进口部门的利益或明显损害本国出口商的国际信用的危险。

第3款除前2款之外,不存在妨碍出口贸易健康发展的危险。

第4款其合同内容应不存在无理条件和歧视内容。

第5款不能无理限制加入该合同或退出该合同。

第6款不存在危害国内的相关农林渔业者、相关中小企业者、及其它相关人士或一般消费者的利益的危险。

第6条命令变更合同等

当经济产业大臣认为出口商按照第5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申报后签订的合同,不符合同条第2项各款的要求时,经济产业大臣必须命令出口商变更合同或废除该合同。

第7条申报废除合同

出口商已废除根据第5条第1项的规定申报并签订的合同时,应立即将废除情况报告给经济产业大臣。

第4章出口协会

第8条法人资格

出口协会属于法人。

第9条原则

出口协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1款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2款协会会员可以任意加入或退出。

第3款协会会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及选举权

第10条名称

第1项出口协会的名称中必须有“出口协会”几个字。

第2项不是出口协会的,其名称中不能使用“出口协会”几个字。

第11条业务

第1项出口协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但,让协会会员出资的出口协会(以下称“出资性出口协会”)以外的出口协会(以下称“不出资的出口协会”)不能开展第6款及第7款的业务。

第1款防止出口协会的所属人员(指直接或间接构成出口协会的人。以下与此相同)进行不公平的出口贸易。

第2款通过开展与出口有关的调查、宣传、斡旋,来维持及拓展海外出口市场。

第3款改善出口货物的价格、质量、设计图案以及其它事项。

第4款处理与出口有关的不满及纠纷。

第5款上述各款业务附带的业务。

第6款除前4款规定以外,为增加出口协会所属人员的共同利益而建立的设施。

第7款向协会会员贷款资金(包括汇票贴现)以及为向会员贷款资金而借入的资金。

第2项除前项规定外,出口协会应在创建日的10天前向经济产业大臣申报,然后按照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向特定的发送地出口特定种类的货物的价格、数量、质量、设计图案以及其它事项,制定协会会员必须遵守的事项。

第3项第5条第2项、第6条以及第7条的规定适用于前项的协会会员必须遵守的事项。

第12条会员资格

协会章程中规定的以下人员享有出口协会的会员资格。

第1款出口商;

第2款出口协会。

第12条之2出资

出口协会可以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让会员出资。

第13条发起人

组织出口商成立出口协会时,需要有30家以上的准备加盟的出口商作为该协会的发起人。

在成立其他出口协会时,需要有2个以上的准备加盟的出口协会、或者有10家以上的出口商及一个以上的出口协会发起。

第14条设立的认可

第1项发起人在创立协会总会后必须马上向经济产业大臣提交写明总会章程及业务计划、工作人员名单、住址以及其它必要事项的书面报告,申请认可设立该协会。

第2项经济产业大臣在接到前项的认可申请后,如认为其欲设立的出口协会符合下述各款要求,就必须给予认可。

第1款具备第9条各款的必要条件。

第2款该协会的设立手续、章程及业务计划的内容不违反法令。

第3款该出口协会的设立有助于建立出口贸易秩序。

第15条章程

第1项出口协会的章程中至少应规定以下事项。但非出资性出口协会的章程也可以不包括自第5款之2至第5款之4的事项。

第1款业务;

第2款名称;

第3款办事处所在地;

第4款有关会员资格的规定;

第5款有关会员入会及退会的规定;

第5款之2出资份额及缴纳方法;

第6款之3有关余款的处理及损失处理的规定;

第7款之4储备金的金额及其积攒方法;

第8款有关会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第9款有关执行业务的规定;

第10款有关负责人的规定;

第11款有关会议的规定;

第12款有关会计的规定;

第13款公布方法;

第2项出口协会的章程中除对前项的事项作出规定外,对出口协会的成立时间或解散理由作出决定时,必须将该决定记在章程中;有人决定进行实物出资时,必须将实物出资人的姓名、出资目的、财产、价格及与此相对应的出资户头数记录在章程中。

第16条变为出资性出口协会

第1项非出资性出口协会可以变更章程,变为出资性出口协会。

第2项《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1949年法律第181号)第29条第1项至第3项(出资的第1次缴纳)的规定,适用根据前项规定变成出资性出口协会的情况。此时,同条第1项中的“已收到前项规定的交付时”改为“已就变更与变为出资性出口协会有关的章程问题,得到《进出口贸易法》第19条第1项中准用的《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51条第2项的认可时”;同条第3项中的“协会成立”改为“按照《进出口贸易法》第16条第3项的规定,在主要办事处所在地进行登记”。

第3项出口协会自出资的第1次缴纳日起,在主要办事处所在地两个星期以内;在其它办事处所在地三个星期以内,必须重新填写变更章程必需事项。

第4项在主要办事处所在地进行前项规定的登记后,变为第1项规定的出资性出口协会才能开始生效。

第5项提交第3项规定的登记申请书时,必须在申请书后附加变为出资性出口协会的证明文件以及出资的总户头数、出资的第1次已缴纳的证明文件。

第6项不论第19条第1项中准用的《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55条第6项的规定如何,全

第7项非出资性出口协会根据第1项的规定,在业务年度中间变成出资性出口协会时,关于法人税法(1965年法律第34号)以及地方税法(1950年法律第226号)有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分别将自该业务年度开始之日起至变更日这一期间以及自变更日次日起至该业务年度的最后一天这一段时间视为一个业务年度。

第17条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

第1项出资性出口协会可以变更章程,变为非出资性出口协会。

第2项前条第3项至第6项以及《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20条至第22条(退还负担额)、第56条及第57条(减少每份出资的金额)的规定,适用于前项规定的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的情况。此时,前条第3项中的“出资的第1次已缴纳日”改为“已就变更与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有关的章程问题,已得到第19条第1项中适用的《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51条第2项的认可时”;“必须填写应重新登记的事项”改为“必须擦掉已无需登记的事项”。同条第5项中的“出资总户头数及第1次出资已缴纳的证明文件”改为“有债权者按照次条第2项适用的《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56条第2项规定提出公告或催告及异议时,应对此进行偿还或进行担保或证明即使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也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20条第2项中的“退出后,业务年度终止”改为“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时”。

第3项出资性出口协会根据第1项规定,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时,关于所得税法(1965年法律第33号)、法人税法以及地方税法的规定的适用范围,将该出资性出口协会视为自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之时起解散。

第18条解散

当经济产业大臣认为出口协会属于下述情况时,有权命令解散该出口协会。

第1款不符合第14条第2项各款要求时。

第2款开展协会章程所规定的业务之外的业务时。

第19条适用

第1项《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2条(登记)、第4条第2项(住址)、第9条之2第3项以及第9项至第11项(业务合作协会及业务合作小组)、第11条至第14条、第19条(不包括第1项第4款)(协会会员)、第27条、第28条、第30条、第32条(设立)、第34条(规章)、第35条(不包括第5项)、第35条之2至第36条之3、第37条第1项、第38条至第45条(负责人等)、第46条至第52条、第53条(不包括第5款)、第54条、第55条(总会及全体代表大会)、第62条第1项及第2项、第63条第1项、第3项及第4项、第64条至第66条、第68条第1项、第69条(解散及清算)、第83条(不包括第2项第3款及第5款、第3项及第4项)、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1项、第86条之2至第89条、第91条至第93条、第95条、第97条、第100条至第103条(登记)、第104条、第105条、第105条之4、第106条第1项(各

定适用于出口协会。此时,同法第28条中的“前条第1项”改为“《进出口贸易法》第14条第1项”,第35条之2、第48条、第51条第2项、第62条第2项、第63条第3项、第97条第2项、第104条、第105条、第105条之4以及第106条第1项中的“行政厅”改为“经济产业大臣”。第51条第1项中的“二规章及互助规定的设定、变更或废除”改为“二规章及互助规定的设定、变更或废除2之2《进出口贸易法》第11条第2项的协会会员应遵守事项的设定或废除”。第53条第4款中的“全部业务的交付”改为“《进出口贸易法》第11条第2项的协会会员应遵守事项的设定或废除”。第55条第1项中的“200人”改为“100人”。同条第3项中的“1/10”改为“1/5”。“1000人”改为“500人”。同条第7项中的“第2款或第4款”改为“第2款”。第62条第1项第5款中的“第106条第4项”改为“《进出口贸易法》第18条”。第83条第1项中的“第29条规定的缴纳出资”如果时非出资性出口协会时改为“《进出口贸易法》第14条第1项的认可”。第92条第2项中的“业务合作协会登记本、业务合作小组登记本、火灾互助合作登记本、信用合作社登记本、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联合会登记本、企业协会登记本及中小企业团体中央会登记本”改为“出口协会登记本”。第93条第1项中的“以书面证明文件以及按照出资总户头数及第29条规定已缴纳出资的证明”,如是非出资性出口协会时,改为“书面证明文件”。

第2项《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9条之2第6项(业务合作协会及业务小组)、第10条第1项、第2项、第3项(不包括但书)、以及第4项至第6项(出资)、第15条至第18条(加入及退出)、第20条至第23条(分担额等)、第29条第1项至第3项(出资的第1次缴纳)、第56条、第57条(减少每份出资的金额)、第58条第1项至第3项(储备金)、第59条第1

项及第2项、第60条、第61条(余款的分配等)、第63条第2项(合并程序)、第83第2项第5款、第86条第2项(登记)及第115条第12款至第14款(罚则)的规定适用于出资性出口协会。此时,同法第10条第3项中的“出资总户头数的25%(如果是信用合作社,则为10%)”改为“出资总户头数的10%。同条第4项中的“3人”改为“9人”,第18条第1项中的“可以退出”改为“可以退出。但,根据《进出口贸易法》第17条第1项规定由出资性出口协会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的,必须在变更的前一天提前通知,可以在变更时退出”,第20条第2项中的“决定”改为“决定。但,由出资性出口协会根据《进出口贸易法》第17条第1项的规定变成非出资性出口协会的,根据变更时的协会的财产决定”。

第5章进口协会

第19条之2法人资格

进口协会拥有法人资格。

第19条之3删除。

第19条之4业务

进口协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但,让协会会员出资的进口协会(以下称“出资性进口协会)以外的进口协会(以下称”非出资性进口协会”)不能开展第5款业务。

第1款通过调查、斡旋等进口有关的业务,维持及拓展进口的海外市场。

第3款处理与进口有关的不满及纠纷。

第4款上述各款业务附带的业务。

第5款除上述第4款规定的业务外,还包括为扩大进口协会会员的共同利益而增加的设施。

第19条之5协会会员的资格

符合进口协会章程的进口商享有进口协会的会员资格。

第19条之6适用

第4章(不包括第8条、第11条及第12条)的规定,适用于进口协会。此时,第13条中的“30人”改为“10人”,第19条第1项中的“出口协会登记本”改为“进口协会登记本”。

第20条至第27条

删除。

第6章有关出口的命令

第28条与出口有关的命令

第1项进行第5条第1项规定的申报后签订合同,及适用进行第11条第2项规定的申报后制定的协会会员应遵守的事项的出口商向该发送地出口该货物的出口额在对该发送地出口该货物的出口总额相当大比例时,当经济产业大臣认出通过该合同或会员应遵守的事项较难除去给建立出口贸易秩序和促进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带来的显著影响时,可以按照政府令的有关规定通过发布经济产业省令规定向该发送地出口该货物的出口贸易中的价格、质量、设计图案及其它贸易条件及数量制定协会会员应遵守的事项。

第2项当经济产业大臣认为在前项规定的情况下,为了消除同项规定的理由而采取措施,不适合通过制定经济产业省令就向该发送地进行出口该货物的出口贸易时的货物价格、质量、设计图案及其它贸易条件及数量做出规定时,可以根据法令的有关规定,通过经济产业省令做出规定,当出口商欲向该发送地出口该货物时,必须将出口贸易的货物价格、质量、设计图案及其它贸易条件或数量申报给经济产业大臣进行审批。但,不包括根据《外汇及对外贸易法》(1949年法律第228号)第48条第3项规定基础上的法令应该得到经济产业大臣出口批准的特定种类或向特定地区出口的货物。

第3项为消除第1项规定的原因,前2项经济产业省令规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最小限度。

第4项对于违反第1项或第2项经济产业省令的人,经济产业大臣可以命令其在1年以内停止向规定的发送地出口规定的品种或货物的出口。

第5项制定第1项或第2项的经济产业省令时,为了保证该经济产业省令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经济产业大臣可以根据法令的有关规定,让出口协会协助处理与该经济产业省令相关的部分事务。

第6项根据前项规定让出口协会协助处理与第1项或第2项经济产业省令相关的事务时,其人员应为按照第11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申报后制定会员应遵守事项的出口协会的会员,且向该发送地出口的该货物的人数应为向该发送地出口该货物的出口商总数的1/2以上,并且仅限于该出口协会已进行过申报。

第28条之2

第1项根据前条第5项规定协助处理与同条第1项及第2项经济产业省令相关事务的出口协会,可以在法令规定限度内向该发送地出口该货物的出口商征收负担金,作为处理该事务的所需费用。

第2项出口协会按照前项规定欲征收负担金时,必须按照法令的有关规定,向经济产业大臣提交负担金额及征收方法、与处理该事务有关的计划及收支预算等文件,在得到经济产业大臣的许可后才能征收。欲改变时,方法相同。

第3项关于第1项的负担金及运用此负担金产生的利息的经营管理问题,必须按照法令的有关规定与其它经营管理问题区分开来,设立特别的帐本进行整理。

第4项关于按照第1项规定交纳负担金的出口商,适用《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105条的规定。此时,同条中的“行政厅”改为“经济产业大臣”。

第5项除前4项的规定外,与第1项的负担金有关的必要事项由法令进行制定。

第29条至第31条

删除。

第32条保守秘密的义务

按照第28条第5项的规定,处理与同条第1项或第2项经济产业省令(以下称“限制命令”)相关事务的出口协会中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从事该事务的人员或处于上述职位的人,不得泄露或盗用通过执行该任务掌握的秘密。

第32条之2劝告解除负责人的职务

第1项按照第28条第5项的规定,断定从事与限制命令相关事务的出口协会中的负责人以及从事该事务的人处理事务不当或做出了负责人不应有的不正当行为时,经济产业大臣有权劝告该出口协会解除这些人的职务。

第2项该出口协会在接到前项劝告后,如无正当理由,必须通过全体大会表决,解除与该劝告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7章细则

第33条除禁止私人垄断、确保公平贸易法律的适用范围以外的贸易活动

第1项《禁止私人垄断、确保公平贸易的法律》(1947年法律第54号)的规定不适用于按第5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申报之后签订的合同或按照第11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申报之后制定的协会会员应遵守的事项以及基于此产生的行为。但,不包括以下情况:

第1款使用不公平的贸易方法时;或欲让业务员采取不公平贸易方法的行为时。

第2款按以下第6项规定公告后,超过1个月时。(不包括经济产业大臣为响应同条第4项或第5项规定的请求,按照第5条第2项或第6条(上述各规定包括第11条第3项准用的情况。以下与本章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时)。

第2项就前项规定的合同或协会会员应遵守的事项中的一部分提出下一条第4项及第5项规定的请求时,不论同项第2款的规定,《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贸易法》不适用于与该合同或会员应遵守的事项中以外的部分及其行为。

第34条与公平贸易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第1项经济产业大臣在受理第5条第1项或第11条第2项规定的申报,或按第5条第2项或第6条规定的处分后,必须马上通知公平贸易委员会。

第2项经济产业大臣欲制定或废除第28条第1项或第2项的经济产业省令时,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平贸易委员会。

第3项当公平贸易委员会认为符合前条第1项第1款时,必须提出劝告;或公平贸易委员会欲启动审判程序时,必须提前与经济产业大臣进行协商。

第4项当公平贸易委员会认为出口商按照第5条第1项的规定提出申报后签订的合同,或出口协会按照第11条第2项规定提出申报后制定的会员应遵守的事项不符合第5条第2项第4款至第6款要求时,可以向经济产业大臣提出请求,要求实施同项规定的处理。

第5项当公平贸易委员会认为出口商按照第5条第1项的规定提出申报后签订的合同,或出口协会按照第11条第2项规定提出申报后制定的会员应遵守的事项变成不符合第5条第2项第4款至第6款要求时,可以向经济产业大臣提出请求,要求实施第6条规定的处理。

第6项公平贸易委员会提出前2项规定的请求后,应马上通过政府公报予以公布。

第35条与掌管货物的生产与流通环节的大臣之间的关系

第1项经济产业大臣在批准第14条第1项(包括第19条之6准用的情况。以下同)或第19条第1项(包括第19条之6准用的情况。以下同)适用的《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51条第2

或废除第28条第1项或第2项的经济产业省令时,必须征得掌管与该处分或经济产业省令有关的货物(属于第14条第1项或第19条第1项适用的《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51条第2项或第63条第3项的认可或第18条规定处分的情况时,与认可或处分有关的出口协会的所属的出口商或进口协会所属的进口商处理的货物)的生产与流通的大臣的同意。

第2项经济产业大臣受理第5条第1项或第11条第2项规定的申报后,必须马上通知掌管与此合同或会员应遵守的事项有关的货物的生产与流通的大臣。

第36条向海关长委任权限

经济产业大臣可以按照法令的有关规定将基于本法律的部分权限委任给海关长。

第37条向审议会等进行咨询

经济产业大臣对制定或废除第2条第4款或第28条第5项法令进行立案时;或制定或废除第28条第1项或第2项的经济产业省令时,必须向审议会等(指《国家行政组织法》(1948年法律第120号)第8条规定的机构)就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咨询。

第38条听取意见的特例

第1项经济产业大臣欲发布第4条第2项或第6条规定的命令时,不管是否按照《行政程序法》(1993年法律第88号)第13条第1项规定就意见陈述的程序进行区分,都必须征询意见。

第2项在征询的期限内对与第4条第2项、第6条或第18条(包括第19条之6中的适用情况)规定的处分进行的审理必须公开进行。

第3项根据《行政程序法》第17条第1项的规定,与该处分有关的利害关系人要求参加该征询意见会时,进行前项征询意见的主持人必须同意其要求。

第39条就出口协会的行为提出审查请求

按照第28条第5项的规定处理与限制命令相关事务的出口协会对作为处理该事务而采取的行为存有异议时,可以根据《行政不服审查法》向经济产业大臣提出审查请求。

第39条之2在不服申述程序这一环节听取意见

第1项对于按照本法律规定实施的处分(包括前条规定的出口协会作为处理与限制命令有关的事务而采取的行为)决定或裁决提出不服申述或审查请求时,必须提前一段时间通知该处分相关人员,并在公开听取意见之后进行。

第2项前项的通知中必须标明日期、地点及事实内容。

第3项听取第1项的意见时,必须给予该处分的相关人员及利害关系人出示证据、表达意见的

第39条之3不服申述与诉讼之间的关系

第1项只有对该处分的异议申述或审查请求经过决定或裁决之后,才能提出诉讼,要求取消前条第1项规定的处分。

第2项关于前条第1项规定的处分不适用《行政程序法》第27条第2项的规定。

第40条报告

经济产业大臣可以在本法律的执行限度内,按照法令的有关规定,向出口商、进口商、出口协会或进口协会征集报告。

第40条之2经过措施

制定或废除本法律规定的命令时,该命令中可以在制定或废除所波及的认为合理的范围内制定所需的经过措施(包括有关罚则的经过措施)。

第8章罚则

第41条

不论出口协会或进口协会的负责人以何种名义,在该出口协会或进口协会的业务范围以外,因进行贷款、贴现或投机贸易,对该出口协会或进口协会的财产进行处置的,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并罚。但,《刑法》(1908年法律第45号)中有规定时,根据该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41条之2

第1项按照第28条第5项规定处理与限制命令相关的事务的出口协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或从事该事务的人,收受与该职务有关的贿赂的,或提出此要求或有言在先的,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而未采取不正当行为的,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项属前项情况的,没收其已收受的贿赂。不能没收全部或部分贿赂的,追缴贿赂的价额。

第41条之3

第1项提供或提出或约定前条第1项规定的贿赂的人,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万日元以下罚款。

第2项犯有前项罪行的人已自首时,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第42条

违反第4条第2项或第28条第1项、第2项或第4项规定的命令或处分的人,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第43条

符合下列各款之一的人,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款。

第1款未按照第5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申报的人;或进行虚假申报后签订同项规定的合同的人。

第2款违反第5条第2项或第6条规定的命令或处分的人。

第3款违反第32条的规定,泄露或盗用其职务秘密的人。

第44条

出口协会的理事有以下行为的,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款。

第1款未按照第11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申报时;或进行虚假申报后制定同项规定的会员应遵守的事项时。

第2款违反第11条第3项准用的第5条第2项或第6条规定的命令或处分时。

第45条

属于下列各款之一的人,将被处以3万日元以下罚款。

第1款未按照第7条(包括第11条第3项中的适用情况)的规定进行申报或作虚假申报的人。

第2款违反第10条第2项(包括第19条之6中的适用情况)规定的人。

第3款拒绝、妨碍或逃避第19条第1项(包括第19条之6中的适用情况)中适用《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105条第2项或第105条之4第1项或第28条之2第4项适用的同法第105条第2项规定的检查的人。

第4款未按照第40条规定提交报告或作虚假报告的人。

第46条

出口协会或进口协会违反第19条第1项(包括第19条之6是的适用情况)中适用《中小企业等合作协会法》第106条第1项规定的命令时,该出口协会或进口协会的理事将被处以1万日元以下罚款。

第47条法人的代理人或法人或自然人的代理人、雇用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在开展该法人或

为人进行处罚,也要对该法人或自然人进行相应各条的罚款处罚。

国际贸易地理 复习重点

1、地理大发现和国际贸易的形成:新航路的发现(1487 迪亚士好望角;1497 达伽马 新航路) @新大路的发现(1492 哥伦布) @ 环境航行成功(麦哲伦 1519) 2、地理大发现对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意义:1扩大了世界市场2 促进了西欧各资本主义的 原始积累过程,促进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3 世界贸易航线和贸易中心发生了变化(由地中海移向大西洋) 3、地理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国际贸易是跨越国界的商品和服务的变换活动,任何国家 的双边或多边贸易都是在具体特定地理环境下进行的。 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1、自然地理环境主要是指人类经济活动有 关的自然要素,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环境和自然资源等方面。2、人文地理环境 指由与世界结构,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文实务和条件在空间上的组合结构,包括人口与劳动力,民族宗教信仰,科学技术,生产力发展水平,交通运输,国际政治与军事,国际经济与 联系等。 4、世界人口主要分布在除南极洲以外的6大洲,人口分布不均,其中亚洲人口最多。世界 人口最密集的地带:(1)亚洲印度半岛,斯里兰卡岛,东南亚中国东部朝鲜半岛,日本等地。(2)欧洲人口密集区,(3)北美洲的大西洋沿岸及五大湖地区 5、世界上的种族与民族可分为:1、黄色主要分布在亚洲东部,东南部美洲的印第安人 及太平洋一些岛屿上的居民2、黑种人也称尼格罗人种,主要分布在非洲的中部和南部 3、白种人也称欧罗巴人种,主要分布在欧洲非洲北亚洲西亚洲南部 4、棕色人种分 布在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的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克西亚和波利尼西亚群岛上 6、世界的国家类型(按政治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分)超级大国经济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就其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三类石油输出国新兴工业化国家最不发达国家 7、南美经济的特点: @南美关联的相互依赖更加密切 @发展中国家债务依然沉重 @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义愈演愈烈 @ 南美差距缩小多极化格局更趋清晰 8、南北联系主要表现在 1 南方国家群体组合出现大调整,引起北方国家群体利益分歧2一些南方国家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等向北方国家靠拢并与之联合争取政治经济利益,与另一些南方国家产生利益冲突。 3 一些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信任危机使之凝聚力削弱,影响力下降。 4 大多数南方国家和 北方国家共同构成主张世界和平,维护地区稳定促进互利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中坚力量 9、南南关联的含义:指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贸联系。发展中国家为摆脱发达国家在经济、 贸易等方面的控制与掠夺而建立起来的新的关联方向 10. 世界性经济组织(经济支柱组织):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2)联合国贸易和 发展会议UNCTAD 3)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 4)世界贸易组织WTO …………….

(完整版)国际贸易地理习题带答案

实用国际贸易地理复习 一、填空题 1、国际贸易地理是一门介于(国际贸易)与(地理)之间的边缘学科。 2、地理环境包括(人文地理环境)、(自然地理环境)与经济地理环境。 3、国际贸易学的发展与地理环境密切相关,(地理环境)是国际贸易地理的基础;反过来,贸易发展也会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和经济地理环境的变化。 4、国际贸易地理格局的演变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扩大)的结果、 5、2007年中国大陆主贸易伙伴有(欧盟)、(美国)、(日本)、(东盟)、(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澳大利亚)、(印度)以及俄罗斯。 6、世界上主要的气候类型有:(热带雨林气候)、(热带草原气候)、(热带沙漠气候)、(热带季风气候),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带海洋性气候、温带季风气候、温带大陆性气候、亚寒带针叶林气候。 7、世界各国中人口超过1亿的有10个国家,它们分别是中国、印度、(美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联邦、巴西、日本、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孟加拉。 8、世界主要三大宗教是(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 9、解决国际商事的法律主要有(英法美系)和(大陆法系),(英法美系)以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10、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及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生产能力越大,消费能力越强。可以从(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经济发展周期)、(经济发展程度)四个方面划分国家类型。 11、四大文明古国指(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和(中国)。 12、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国际贸易地理格局是(美国)、(日本)、(西欧)三足鼎立。 13、地理大发现使得世界经济贸易中心开始由(地中海沿岸)向(大西洋沿岸)转移。 14、国际经贸组织按照成员国范围分为(全球性经贸组织)、(大西洋沿岸经贸组织)。 15、(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 16、世界煤炭资源分布很广,但其储量分布及其不平衡,且从地区分布看,(欧洲)和(欧亚大陆)、(亚洲太平洋地区)、(北美洲)的煤炭储量较为集中,非洲、中南美洲、中东的储量很少。 17、世界玉米集中在三大地带:一是(美国中部玉米带),生产了时间2/5以上的玉米;二是中国的(华北平原)、东北平原、关中平原、四川盆地等,占世界玉米产量的1/6以上;三是欧洲南部平原,西起法国,经意大利到罗马尼亚。 18、大米的出口国集中地高,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美国、印度、乌拉圭、阿根廷、中国、巴基斯坦等国;进口国相对比较分散。(泰国)是世界著名的大米生产国和出口国,大米出口是其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出口额约占世界市场稻米交易额的三分之一,其香米闻名于世。 19、俄罗斯、巴西、加拿大三国的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进60%,主要出口国有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印度、智力、俄罗斯、利比里亚、秘鲁等。(日本)是世界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进口量约占世界进口总量的1/3,其次是西欧和美国。 20、美国是世界电子信息产品的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亚太地区)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印度等,它是世界第二大进口市场和最大的出口市场。(西欧地区)是世界最大的进口市场和第二大出口市场。 21、服务贸易通常被分为(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三大类别。

日本国际贸易专业的全面介绍

日本国际贸易专业的全面介绍 一、日本国际贸易专业——介绍 国际贸易学是一门应用经济学学科,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企业国际化经营、国际商务与全球营销、国际贸易风险分析与 规避,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制定国际化经营战略和政府有关部门制 定国际贸易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分析手段。 日本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范畴,主要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学概论、政治经济学等。但是在学习这些经济学之前,要掌握相应的基础知识,比如,会计学原理、统计学、财政学、货 币银行学、经济法、国际商法、证券投资、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 等课程。在学习完上述课程之后,就要接触到国际贸易最核心的知 识了,就是国际贸易各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即:国际贸易理论、国 际金融、国际贸易结算、国贸英文函电、外贸口语、外贸写作、外 贸谈判技巧、国际经济合作、跨国公司理论与实务等,当然最重要 的课程为——国际贸易实务,也称作进出口贸易实务,或对外贸易 实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既然是经济学类的,自然离不开对数学的学习了,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是必不可少的,学习 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必须要有比较扎实的数学 基础。从事国际贸易,英语应当是相当好的,不仅仅是书面英语, 比如外贸英语函电,口语也是相当重要。 二、日本国际贸易专业——发展趋势 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 用愈加明显; 2、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3、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 增长的新生力量; 4、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 高涨; 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 日益增强; 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 迭出。 三、日本国际贸易——就业方向 1、从事专业外贸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工作; 2、从事各类外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工作; 3、从事各类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的进出口业务工作; 4、在各类涉外型的企业、机构从事初级财务工作及业务管理工作; 5、从事各类专业的报关、承运货物等国际物流工作; 6、从事国际市场调研、策划及国际贸易纠纷调解的辅助性工作。 一桥大学,东京大学,京都大学,东北大学,大阪大学等。

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分类教案资料

精品文档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即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是进口人通过银行将货款付给出口人,属于顺汇法,商业信用。汇款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办法。其中电汇(T/T)是最常用的办法。托收是出口人装出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属于逆汇法,商业信用。其下又分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属于逆汇法,银行信用。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根据效力,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种;根据时间,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预支信用证等新品种。 同城的基本都是支票和电汇,比如朝阳征和! 国外一般是托收:DP,熟悉的客户之间可以T/T,但是尽量以托收为有利方式。 国内都是承兑,承兑期限内付款,杠杆原理做业务! 电汇、票汇、及信汇三种汇付方式的异同 1、共同点: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均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就形成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三者的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顺汇。 2、不同点:电汇是以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作为结算工具;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在于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除有限制转让和流通者外,经受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通。 3、如何正确运用:电汇是收款较快、费用较高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必须负担电报费用,所以通常以金额较大或有急用的汇款使用电汇方式。信汇、票汇都不需发电,以邮递方式传送,所以费用较电汇低廉,但因邮递关系,收款时间较晚。 精品文档

(2020)投资控股公司国际贸易管理办法

投资控股公司国际贸易管理办法

2019年投资控股公司 国际贸易业务管理办法

2019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业务人员操作规范 (5) 第四章业务流程 (6) 第五章客户管理 (9) 第六章附则 (11) 附件: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动国际国际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国际贸易活动的管理,规范操作人员的贸易行为,为国际贸易业务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际商贸事业部的一切国际贸易行为。 第三条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操作规范、贸易业务流程、客户管理等四部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部门构成 商贸事业部由综合管理部、市场拓展部、贸易管理部、物供部四个部门组成,同时按区域设立办事处负责各地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部门职责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商贸事业部的日常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以及业务相关地法律事务工作。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二)负责根据公司整体战略拟定国际市场中长期市场营销规划; (三)负责制定市场推广计划,并组织执行; (四)负责市场策划和市场宣传; (五)负责建立健全客户管理制度; (六)负责收集整理客户信息,归档管理; (七)负责客户满意度和经销商满意度调查,并作相应处理; (八)负责对市场有关新产品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向有关生产部门提出新产品研发建议和产品改进建议。 第七条贸易管理部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销售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销售信息的统计,并对信息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三)负责组织销售渠道的建设;

日本的资源进口战略案例分析

日本的资源进口战略 日本是世界贸易大国,也是极度依赖进口的国家。作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日本的资源却极其匮乏,所需石油的99.7%、煤炭的97.7%、天然气的96.6%都需依赖进口。同时,日本在粮食、矿产品等资源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进口地补给。由于自给率极低,资源安全处于极大的风险之中,强烈的资源危机意识驱使历届日本政府以战略的眼光来看待资源短缺问题,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资源政策和措施。 近来年,中国进口资源的速度不断加快,石油、铁矿石、铜、铝、钢材、化肥甚至是粮食,都是进口“大户”。对于中国而言,借鉴和学习日本的“进口之道”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进口渠道多元化 实行进口渠道多元化,是日本抵御价格波动的有力武器。在当今世界,风云变化的进口商品价格令不少国家在国际商战中败走麦城。作为进口大国,日本为防止价格“陷阱”坚持走“进口渠道多元化”道路的确收到良好的成效。在他国为“进口价格波动”而忧心忡忡时,多元化的进口战略使得日本“稳坐钓鱼台”,避免了经济上的损失。 日本对中东石油的依存度高达90%,远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一旦中东因战乱或政治格局地改变而断油,日本的经济将命悬一线。由于中东的紧张局势长期没有出现缓和的迹象,开拓新的石油进口渠道、减少对中东的依赖,对日本的能源安全来说,势在必行。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日本就增加了从印度尼西亚、中国和墨西哥等非中东产油国的石油进口。而作为能源输出大国的俄罗斯,更是日本“能源外交”的重点。从2004年的“安大线”、“安纳线”之争就可

以看出,日本在开拓石油进口多元化方面可谓是煞费苦心。经过多年的外交努力,日本的能源进口渠道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中东石油的过度依赖,能源安全进一步提高。 二、“开发性进口”战略 日本是最大的农产品纯进口国,除大米、蛋类之外,大部分农产品需要国际市场供给。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产品的进口量一直呈扩大的趋势,截至2003年日本农产品进口量已占到国内农产品消费量的60%。为此,日本提出了“开发性进口”的策略。 开发性进口是日本食品加工产业近几年来所采取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它以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主要开发进口对象,以与国产商品差别化和按自己的标准采购新商品为特征,在低价格化和确保一定利润的前提下组织开发性、垄断性进口,对本来地位相对降低的日本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填补农产品自给不足的缺口和满足日本国民的饮食需要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发性进口相对于一般进口方式,属于以开发为前提的进口。主要指在生鲜食品及其相关的加工领域,业者根据本国标准,以独自或与对象国(地区)有关企业合资、合办、合作等形式,组织进口性生产,实行垄断性进口的交易。 日本开发性进口填补了自给率低的生鲜果蔬及其加工原料的缺口,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对接近本国标准要求的产品的需要,又符合进口商保持低价格和一定利润的预期,同时也不失为减少贸易摩擦的有效方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尽管日本的农产品进口在总进口额中所占份额下降,但是开发性进口在逐渐增加。 三、“反客为主”战略

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分类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即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是进口人通过银行将货 款付给出口人,属于顺汇法,商业信用。汇款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办法。其中电汇 (T/T)是最常用的办法。托收是出口人装出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 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属于逆汇法,商业信用。其 下又分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一 种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属于逆汇法,银行信用。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根据效力,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种;根据时间,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此外,还 有一些特别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预支信用证等新品种。同城的基本都是支票和电汇,比如朝阳征和! 国外一般是托收:DP,熟悉的客户之间可以T/T,但是尽量以托收为有利方式。 国内都是承兑,承兑期限内付款,杠杆原理做业务! 电汇、票汇、及信汇三种汇付方式的异同 1、共同点: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均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就形成汇款 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三者的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顺汇。 2、不同点:电汇是以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 作为结算工具;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在于票汇 的汇入行无须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除有限制转让和流通者外,经受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通。 3、如何正确运用:电汇是收款较快、费用较高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必须负担电 报费用,所以通常以金额较大或有急用的汇款使用电汇方式。信汇、票汇都不需发电,以 邮递方式传送,所以费用较电汇低廉,但因邮递关系,收款时间较晚。

国际贸易地理习题+答案

一、填空题 1. 国际贸易地理是介于( 国际贸易学 )与( 地理学 )之 间的边缘学科。 2. 地理环境包括( 自然地理环境 )、( 人文地理环境 )与经济地理环境。 3. 国际贸易学的发展与地理环境密切相关,( 地理环境 )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反过来贸易发展也会影响一国或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和经济地理环境的变化。 4. 国际贸易地理学是介于国际贸易学与地理学之间的,是一门兼有( 国际贸易学 )和( 地理学 )性质的边缘科学。【与书上不同,书上的是:国际贸易地理格局的演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扩大)】 5. 2007年中国的十大贸易伙伴有(欧盟)、(美国)、(日本)、 ( 东盟 )、(中国香港 )、( 韩国 )、( 中国台湾 )、( 澳大 GAGGAGAGGAFFFFAFAF

利亚)、( 印度 )以及俄罗斯。 二、选择题 1. 以下哪个不是2007年中国的十大贸易伙伴( C )。 A. 欧盟 B. 澳大利亚 C. 新西兰 D. 韩国 2. ( D )是国际贸易地理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A. 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 B 实证主义与反实证主义 C. 定性与定量 D. 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3. 地理大发现是在( D )。 A. 12-13世纪 B. 13-14世纪 C. 14-15世纪 D. 15-16世纪 4. 按照一定的标准,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但彼此有某 GAGGAGAGGAFFFFAFAF

种联系的地理事物进行分类和比较的研究方法称为( C )。 A.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 B. 综合分析法 C. 对比法 D. 案例分析与理论归纳相结合 5. 国际贸易地理学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与很多学科具有密切关系,以下哪个学科与国际贸易地理学科关系不紧密。( D ) A. 地理学 B. 经济学 C. 商品学 D. 艺术学 三、判断题 1. 国际贸易侧重从经济角度去研究国际间的贸易活动和商品流通领域中经济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它与国际贸易地理在许多方面互相渗透、互为作用,形成学科之间的交叉现象是十分明显的。 (√ ) 2. 自然地理环境是指一个国家的人口、民族、语言、宗教、历 GAGGAGAGGAFFFFAFAF

2019版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

2019版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 贸易专题报告

序言 本报告针对福建省与日本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出口金额,进口金额,进出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福建省与日本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福建省与日本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福建省与日本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福建省与日本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 第一节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全国与日本贸易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福建省与日本贸易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2) 三、福建省进出口贸易总出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2) 四、福建省与日本贸易出口金额占福建省总出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3) 五、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3) 六、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七、全国与日本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八、全国与日本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九、福建省与日本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7-2018)出口金额变动对比分析 (5) 第三节福建省与日本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全国与日本贸易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福建省与日本贸易进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6) 三、福建省进出口贸易总进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6) 四、福建省与日本贸易进口金额占福建省总进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7)

浅析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浅析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摘要:支付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以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都是不相同的。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 在现有的结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 一、常用支付方式简介及风险分析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最新国际贸易地理练习题

国际贸易地理练习题

国际贸易地理练习题(总论) 一、填空题 1、国际贸易地理是介于国际贸易学与地理学之间的边缘学科。 2、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与经济地理环境。 3、国际贸易学的发展与地理环境密切相关,地理环境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反过来贸易发展也会影响一国或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和经济地理环境的变化。 4、国际贸易地理学是介于国际贸易学与地理学之间的,是一门兼有国际贸易学和地理学性质的边缘科学。 5、世界上主要的气候类型有:热带雨林气候、热带草原气候、热带沙漠气候、热带季风气候、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带海洋性气候、温带季风气候、温带大陆性气候、亚寒带针叶林气候。 6、世界各国中人口1亿以上有10个国家,它们是中国、印度、美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联邦、巴西、日本、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孟加拉。 7、世界主要三大宗教是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 8、解决国际商事的法律主要有英法美系和大陆法系,英法美系以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9、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及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生产能力越大,消费能力越强。可以从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经济发展周期、经济发展程度划分国家类型四方面反映。 10、四大文明古国指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中国。 11、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国际贸易地理格局是美国、西欧、日本三足鼎立。 12、地理大发现使得世界经济贸易中心开始由地中海沿岸各国向大西洋沿岸转移。

13、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 14、世界煤炭资源分布很广,但其储量分布极不平衡,且从地区分布看,欧洲和欧亚大陆、亚洲太平洋地区、北美洲的煤炭储量较为集中,非洲、中南美洲、中东的储量很少。 15、世界玉米集中在三大地带:一是美国中部玉米带,生产了世界2/5以上的玉米;二是中国的华北平原、东北平原、关中平原、四川盆地等,占世界玉米产量的1/6以上;三是欧洲南部平原,西起法国,经意大利、南斯拉夫、到罗马尼亚。 16、大米的出口国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美国、印度、乌拉圭、阿根廷、中国、巴基斯坦等国;进口国相对比较分散。泰国是世界著名的大米生产国和出口国,大米出口是其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出口额约占世界市场稻米交易额的三分之一,其香米闻名于世。 17、俄罗斯、巴西、加拿大3国的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近60%,主要出口国有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印度、智利、俄罗斯、利比里亚、秘鲁等。日 本是世界最大铁矿石进口国,进口量约占世界进口总量的1/3,其次是西欧、美国。 18、美国是世界电子信息产品的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亚太地区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中国、中国台湾、韩国、印度等,它是世界第二大进口市场和最大的出口市场。 19、在奴隶制社会西方的贸易中心首先是腓尼基、迦太基然后是古罗马和 古希腊, 在东方则是殷商王朝。 20、封建社会的贸易中心,在南欧是意大利诸城市,北欧是汉萨同盟诸城市,在东方则是长安。 21、西方人的四次地理大发现包括迪亚士的好望角探险之旅,达伽马的印度之行(新航路发现),哥伦布的新大陆的发现,麦哲伦的环球航行。 22、自然地理包括纬度、海陆位置、地形、气候和水文等。

中国与日本的对外贸易现状及对策分析

目录 一、前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对外贸易的理论 ................................................................................................. 二、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现状及特点 ......................................................................... (一)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现状 ................................................................................. (二)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特点 ................................................................................. 1.对外贸易商品特点............................................ 2.对外贸易方式特点............................................ 3.对外贸易地理特征............................................ 三、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 ......................................................................... (一)对外贸易政策不够完善 ..................................................................................... (二)对外贸易方式不够平衡 ..................................................................................... 1.重视创汇能力而忽视品牌打造.................................. 2.重视出口贸易而忽视进口贸易.................................. 3.重视出口产品而忽视高端价值.................................. (三)对外贸易风险仍然较高 ..................................................................................... 四、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发展的优化对策 ................................................................. (一)健全对外贸易政策体系 ..................................................................................... (二)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 (三)推动对外贸易技术创新 ..................................................................................... (四)加强国际贸易风险控制 ..................................................................................... (五)引导企业对日直接投资 ..................................................................................... 五、结论 ......................................................................................................................... 参考文献 .........................................................................................................................

国际贸易地理总复习题及答案(完整版)

国际贸易地理总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在奴隶制社会西方的贸易中心首先是腓尼基、迦太基然后是古罗马和古希腊,在东方则是殷商王朝。 2.封建社会的贸易中心,在南欧是意大利诸城市,北欧是汉萨同盟诸城市,在东方则是长安。 3.西方人的四次地理大发现包括迪亚士的好望角探险之旅,达伽马的印度之行(新航路发现),哥伦布的新大陆的发现,麦哲伦的环球航行。 4.自然地理包括纬度、海陆位置、地形、气候和水文等。 5.人文地理包括语言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等。 6.经济地理包括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资源状况。(以上在总论里面) 7.黄种人主要分布在亚洲的东部和东南部。 8.白种人主要分布在欧洲、非洲北部、亚洲西部和亚洲南部。 9.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人种是白种人。(以上在P9) 10.发展中国家包括石油输出国、新型工业化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三种类型。(P11) 11.金砖四国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 12.世界上主要的多边国际关系包括南北关系、南南关系和东西关系。(这个不确定) 13.世界贸易中心分布主要在欧洲和美国。 14.世界商品交易所主要分布在北美和欧洲。 15.世界市场的主要形式包括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 16.资本市场的表现形式包括外汇和黄金市场、证券市场。 17.海上运输占国际贸易运输量的80%,其特点是运量大、运价低、易受天气影响和速度慢,适合于大运量的运输。

18.铁路大陆桥主要有西伯利亚大陆桥、新欧亚大陆桥、北美大陆桥、南美南部大陆桥和非洲南部大陆桥。 19.日本吞吐量1亿以上的港口有神户、千叶和横滨。 20.国际三大航空线是西欧-北美的北大西洋航线、西欧-中东-远东航空线和远东-北美的北太平洋航线。 21.中国亿吨大港上海、宁波、广州、天津、深圳、青岛、秦皇岛、大连、南京、苏州、日照和南通。 年世界十大集装箱港口排名新加坡、上海、香港、深圳、釜山、迪拜、广州、舟山、鹿特丹、青岛 23.按照产业结构和人均收入水平来划分,东亚和东南亚进入发达国家和地区行列的有日本、韩国、新加坡。 24.亚洲地区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家有日本、韩国和土耳其。 25.按照经济发展水平来划分,亚洲地区可分为三个层次,即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余发展中国家。(不确定的) 25.亚洲分为五个地理区,即东亚、东南亚、西亚、中亚和南亚。 26.韩国的两个最大港口是釜山和仁川。 27.韩国工业的主要产业包括钢铁工业、汽车工业、电子产业、造船工业、(P58)石油化学和能源、纺织服装工业。 28.韩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有电子产品、船舶、汽车、钢铁、化学制品、服装和鞋类等。 29.日本前五大港口是神户、千叶、横滨、名古屋和东京。 30.日本四国大岛分别是北海道、九州岛、本州岛和四国岛。 31.泰国的出口加工业主要有纺织、汽车和电子工业等产业。 32.东南亚国家马来西亚被称为橡胶和锡的王国。 33.马来西亚的主要出口产品有棕油、橡胶、电子产品和液化天然气。 34.新加坡服务业主要有金融业、旅游业和物流业。

中药在日本的发展状况—医药国际贸易

中药在日本的发展状况 09营销1班陈婧 关键词:中药、日本市场、发展 中医学大约在5世及从朝鲜传入日本。从5世及到15世及,日本在学术、临床以及行政管理等环节全面接受中医药,形成了独立体系的日本汉方医学。15世及以后,日本汉方医学界分化,形成以中国金元医学占主导地位的“后世方派”和遵从张仲景医学的古方派。江户中期,古方派和后世方派互相对立,学术争鸣十分活跃,汉方医学得到迅速发展。 日本目前虽无国立的具备较大规模的汉方医院,但私立汉方医疗机构很多。日本汉方医疗机构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综合医院或医科大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的汉方医科,是综合性医院的一个临床科室;一类是汉方个体开业诊所;一类是针灸推拿诊疗所。日本目前从事汉方医学、针灸、推拿的人员超过10万人。 日本理论上没有汉方医的称谓。汉方医不可以从事医学行为,只有日本国家认定的医师资格才可以开方子、扎针。日本的医师管理体制中,有医师、牙科医师和药剂师三大类。药剂师可以抓方,可以配药,但不能开处方。虽然药剂师在理论上不能开处方,但实际操作中还是能够在药典范围内建议抓药。日本制药企业生产中国汉方药,目前已有217种中国汉方药处方被纳入日本医疗保险体系,年销售额达10亿美元;240种OTC中国汉方药可以在药店销售并有望增至300种,但问题是医师处方用的中国汉方药不多,而且有权使用中国汉方药的医师和药剂师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中医药教育,严重影响了中医药在日本的普及我国内地中药材主要的出口市场是亚洲。其中以香港地区、日本及越南为主,三个地区出口总额占全部出口额的一半以上。我国内地出口香港的中药材,一部分加工成中成药,大部分以药材形式转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如美国、日本和台湾。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遭遇严寒,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13.9%,医药行业经历了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的艰难跋涉后,下半年进出口形势迅速回暖,与我国整体外贸形势形成反差,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速达到9.8%。中药产品贸易更是峰回路转,进出口总额突破20亿美元,同比增速位居医药各类商品之首(西药类、医疗器械类、中药类),增长幅度为14.36%,是2007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其中,中药类商品出口14.6亿美元,同比增长11.72%,比2008年高出3个百分点;进口5.4亿美元,同比增长22.14%,比2008年高出1.6个百分点,达到近六年来的最高点。 以下是由医保商会依据中国海关数据整理的2009年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和中成药物的出口市场份额。

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方法

商品分类[中国对外贸易指数编制说明] 海关总署 按协调编码制度( HS )分类,分为 HS4 位编码指数和 HS2 位编码指数;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SITC ),初级产品、工业制品两大项及下一级子项分别计算其指数;按广义经济分类( BEC ),分为消费品、中间品和投资品 ;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农林业、采掘业、制造业等。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缩写 HS ,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 CCCN )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SITC )的基础上,参酌国际间其他主要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制定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2002 年版《协调制度》有 22 类 99 章。货物按其加工程度,依原材料、未加工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顺序排列。例如,活动物在第 1 章,动物生皮和皮革在第 41 章,而皮鞋在第 64 章。章内和品目内也同样按此排序。我国从 1992 年开始采用《协调制度》编制对外贸易统计,并根据我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的实际情况,在《协调制度》原 6 位编码的基础上增加了第 7 位和第8 位编码,以便计税、统计及贸易管理。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缩写 SITC) , 由联合国统计局主持制订、联合国

统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联合国秘书处出版颁布 , 旨在统一各国对外贸易商品的分类统计和分析对比。 SITC 采用经济分类标准,按照原料、半制品、制成品顺序分类,并反映商品的产业来源部门和加工阶段。 SITC 第 3 版采用 5 位数编码结构,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按经济类别划分为 10 大类:食品和活动物,饲料和烟草,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矿物燃料、润滑油和相关原料,动植物油、脂及腊,化学和相关产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杂项制品,未分类的商品。大类下依次分为 67 章、 261 组、 1033 个目和 3118 个基本编号。 按大类经济类别分类(Classification by Broad Economic Categories, 缩写 BEC), 是国际贸易商品统计的一种商品分类体系,由联合国统计局制订、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联合国秘书处出版颁布。BEC 是为按照商品大的经济类别综合汇总国际贸易数据制订的,是按照国际贸易商品的主要最终用途,把《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SITC )的基本项目编号重新组合排列编制而成。通过 BEC 分类,可以把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SITC )编制的贸易数据转换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SNA )框架下按最终用途划分的三个基本货物门类:资本品、中间产品和消费品,以便把贸易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及工业统计等其他基本经济统计结合起来用于对国别经济、区域经济或世界经济进行分析。BEC 分类采用 3 位数编码结构。第三次修订本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 7 大类:食品和饮料、工业供应品、燃料和润滑油、资本货物 ( 运输设备除外 ) 及其零附件、运

日本国际贸易的发展历程基于1971_2011年对外贸易数据的分析

1稳定增长时期的国际贸易(1971-1982) 1.1国际贸易的发展背景 1.1.1国际经济环境 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美元兑换360日元的汇率水平维持了22年,不仅促进了日本的出口,也有利于日本国内的物价稳定以及产业结构合理化.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汇率的浮动增加了日本出口企业的汇率风险,本币的升值也降低了日本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竞争力,日本产业升级的压力加大;日元的升值也降低了日本的进口成本,对能源资源以及技术设备的进口有利. 战后以来,中东石油像廉价白开水一样滚滚流入了发达国家,被日本称为“1美元石油时代”.1950-1970年间,各发达国家能源消费构成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其主要表现是对煤炭的依存度迅速减少,对石油的依存度迅速提高.从日本的情况看,在这二十年间,可以说煤炭与石油两种能源的地位发生了逆转,煤炭依存度由61.8%降低到5.3%,石油则从10.2%提高到了47.9%.由于日本国内石油产量极少,无法满足日本工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日本石油海外依存度很高,1970年日本石油的海外依存度达99.7%,总能源的海外依存度为83.5%. 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宣布石油禁运,暂停石油出口,造成油价上涨,给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特别是石油进口国,国际收支恶化,国内物价上升,进口能力也下降了. 1978年底的第二次石油危机,使每桶原油价格从1978年的12.29美元提高到了1980年9月的30美元.由于世界各国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后,加强了中东以外的石油开发,增加了国内石油储备,并放开对其他能源(如水力、原子能、天然气、煤炭)开发的限制,在国内推行节能政策,所以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影响远小于第一次石油危机. 1.1.2国内宏观经济 自1968年日本GDP超过西德之后,到1973年,日本的GNP达到4170亿美元,分别相当于德国的1.21倍和英国的2.30倍,对美国的比重也提高到了31.9%,确立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地位.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中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物价上涨.石油价格的上涨也给日本产业结构转型带来了压力,加上公害问题日益得到关注,日本“重厚长大”型的产业结构难以为继,而资源能源消耗少,知识、技术密集化的产业得到了扶植.伴随着日本产业结构的转换,日本在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逐步显现,以一般机械、电力机械、运输机械为主的加工、装配产业出口在日本出口中的比重迅速增加.出口结构的这一变化,改变了日本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但造成了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严重贸易摩擦. 1.1.3主要贸易政策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日本开始了浮动汇率制,日元升值幅度达到了43%左右.为应对汇率浮动带来的风险以及升值对日本出口带来的不利影响,日本在“输出保险法”修改方案中,创设了汇率浮动保险,以解决汇率浮动给企业带来的问题. 进入1970年度,日本的贸易收支出现顺差,黄金外汇储备也增加到了54.58亿美元,给日元也带来了升值的压力.为了避免日元升值,日本在1971-1972年连续三次实施了以扩大进口和有序出口为主要方向的日元对策:在扩大进口方面,日本进一步推行了进口的自由化,降低进口关税,扩充进口的融资,简化进口手续;在出口方面,日本根据国际市场的情况,管理出口秩序,实施了出口适当化的措施. 日本国际贸易的发展历程 —— —基于1971-2011年对外贸易数据的分析 彭华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辽宁大连116025) 摘要:贸易立国战略是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法宝,对解决日本资源能源贫乏和国内市场狭小的问题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本文分析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日本贸易政策的演变,以及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背景下,日本出口、进口以及贸易差额的演变情况. 关键词:日本;对外贸易;贸易立国 中图分类号:F7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3)01-0067-03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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