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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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录入编号:DS9110002海关编号:
1)预录入编号
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无需填写。
2)海关编号
海关接受申报后为报关单编制的编号,报关单的每一联都应该注明该编号。
3)出口口岸/进口口岸
口岸海关名称+关区代码。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以及该口岸的实际关区代码。
我国公布有《关区代码表》。
例如:上海海关2200,若在上海浦江办理出口报关,则填隶属海关,而不可填直属海关“上海海关”,应填写“上海浦江海关2201”。
4)备案号
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①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
以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的12位编号。
②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
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③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货物,如在CEPA项下自香港、
澳门进口的货物,应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11原产地证书编号。
④同批货物中既有备案商品又有非备案商品时,应分单填报。
5)出口日期
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在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时,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6)申报日期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7)经营单位
填写经营单位名称及单位编码,二者缺一不可。
经营单位编码是海关给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为其设置的10位注册登记码。
8)运输方式
在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括江海、铁路、汽车、航空、邮递运输和其他运输10类。
本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均可。
9)运输工具名称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如果是多式联运货物,进境货物运输工具,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时的运
输工具填报;出境货物运输工具,按驶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工具填报。
10)提运单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单是,应分单填报。
11)收/发货单位
填写收/发货单位的海关注册编码,没有海关注册编码的,则填报该企业的国家标准代码或其中文名称。
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不同于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国际贸易方式,它是海关为了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统计、征税等需要而设定的监管方式。
比较常用的海关监管方式有:一般贸易(0110)、易货贸易(0130)、旅游购物商品(0139)、来料加工(0654)、低值辅料(0815)、补偿贸易(0513)、货物广告品A(3010)、货物广告品B(3039)。
一份报关单只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否则,分单填报。
13)征免性质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的性质类别。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常见的征免情况有:一般征税(101)、来料加工(502)、中外合资(601)、外资企业(603)等28种。
14)结汇方式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
本栏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缩写或代码。
主要结汇方式:信汇(M/T 1)、电汇(T/T 2)、票汇(D/D 3)、付款交单(D/P 4)、承兑交单(D/A 5)和信用证(L/C 6)。
14)许可证号
根据规定申请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填报此栏,不得为空;非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本栏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一个许可证号。
15)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本栏应严格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填报运抵国(地区)或起运国(地区)得中文名称或代码。
例如:香港是起运国,则按该代码表应填“中国香港”,不能填“香港”。
16)装货港/指运港
装运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直达货物,开始装运的港口就是装货港;发生转运的货物,中转港就是装货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
最终目的港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1)对于直接运抵货物,货物直接运抵的港口为指运港。
(2)对于中转货物,指运港仍然是最后运抵的港口,不受中转的影响。
(3)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或代码0142,此处填写不能少“境内”两字。
本栏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填报相对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17)境内货源地/境内目的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18)批准文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不涉及出口收汇的,此栏可不填。
进口报关单,本栏不填。
19)成交方式
本栏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
主要成交方式代码:CIF 1; CFR 2; FOB 3。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出口填FOB。
20)运费。
海关一般进口按CIF征税;出口按FOB征税。
进口货物:
因为进口货物海关按CIF征税,若成交价格未包含运费,则本栏填报运费;若成交价格已含运费,则不必填此栏。
出口货物:
因为出口货物按FOB征税,若成交价格未包含运费,此栏不填;若成交价格包含运费,此栏填报运费。
填报格式:
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主要货币代码有:人民币(142,CNY)、港币(110, HKD)、欧元(300, EUR)、美元(502, USD)、日元(116, JPY)。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①运费以运费率表示,填报运费率值。
如:5%的运费率填报5。
②运费以单价表示,填报“货币代码/运费单价数值/运费单价标记”。
如:36
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502/36/2。
③运费以总价表示,填报“货币代码/运费总价数值/运费总价标记”。
如:9000
欧元的运费总价填报“300/9000/3”。
21)保费
填报格式如下:
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①保费以保险费率的方式表示,则填报保费率值。
如:5‰的保费率填报。
②保费以总价方式表示,填报“货币代码/保费总价数值/保费总价标记”。
如:
10000欧元的保费总价填报为300/10000/3。
22)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折扣等。
可按运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
《货币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正值或正率。
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如: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总价为10000港币的折扣填报为110/-10000/3;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回扣率填报为-1。
23)合同协议号
本栏填写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24)件数
本栏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
本栏不得填报为0,不能为空,散装货、裸装货填报为1.
25)包装种类
本栏填写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或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包装种类要填报中文。
26)毛重(公斤)
本栏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
27)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指每个集装箱体两侧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本栏填报规范为“集装箱号/规格/集装箱自重”。
多个集装箱的,应填报第一个集装箱信息,其它集装箱信息按相同格式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中。
非集装箱货物,填报“0”,不得为空。
例如一个20英尺集装箱,箱号为TEXU3605231,自重是2275千克,则集装箱号蓝填报格式为TEXU3605231/20/2275。
28)随附单据
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填报。
本栏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
本栏只填写一个监管证件信息,若监管证件多于一个,则其它监管证件可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目中以相同格式填报。
29)生产厂家
填写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
30)标记唛码及备注
H883/EDI通关系统
唛头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无唛头免填。
其它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①填报随附单据中监管证件的号码,具体格式如下:
“监管证件号码”: “监管证件号码”。
一份报关单有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②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码(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H2000通关系统
唛头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无唛头免填。
33)项号
34)商品编号
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填写
35)数量及单位
36)最终目的国(地区)
指已知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37)单价
填报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
38)总价
填报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
39)币制
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名称。
填报时可以都填,或者填其中一种。
40)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最常用的征免方式就是照章纳税和全免。
照章纳税就是对进出口货物依照法定税率计征各类税费。
全免是对进口货物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免征关税。
41)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42)填制日期
报关单的填制日期,计算机自动打印。
43)申报单位(签章)
自理报关的,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报关的,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电话等项,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
44)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
由海关人员手工填写,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做出放行决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