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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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是指学院内部针对教学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下面就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教学组织管理1.教学计划制定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的制定需综合考虑教师、学生和教学资源的因素,确保教学计划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教学任务分配学院根据教师的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的分配应公平、公正,避免过度集中教学任务或让一些教师负担过重,以确保教学质量。

3.教师选配学院根据教学需求和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学经验等因素,合理选拔教师。

选拔教师应注重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4.课程建设学院要加强对课程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课程建设要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过程管理1.授课方式学院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科特点,合理选择授课方式。

授课方式可以包括传统讲授、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科要求,选择最适合的授课方式。

2.教学资源利用学院要合理配置、利用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教学资源可以包括教室设施、教学材料和学生实验设备等。

学院要定期进行资源调查和评估,及时更新和完善教学资源。

3.教学质量评估学院要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教学质量评估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议和教学督导等。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教学。

三、教学管理支持1.教师培训学院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和教学资源的应用等。

学院可以组织内部培训和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培训。

2.学生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体系,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支持。

学生管理可以包括学生成绩管理、学术辅导和学生奖励等。

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XX学院教学管理实施规范一、制订课程表和授课计划1、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如有调整或增加新课程必须由教学委员会及教研室主任参加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2、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集体制定,每学期开学后填写好该表一式叁份,交教务处一份,交院办公室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授课计划定出后,教师原则上必须严格执行,随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系定期检查实施状况。

3、新开设课程应按要求申请,并连同有关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参考书、教辅资料等)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列入教学计划。

二、课堂教学1、每位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按学校《XX 大学教学工作手册》组织好每一节的课堂教学,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积极认真探索优秀的教学方法,体现知识、能力、素质教育的有机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及时主动收集学生的反映,做好教学记录,不断总结教学经验。

3、应布置适当数量和难度的作业,并及时、认真、细致、严格批改作业,个别错误应个别改正,共同性错误应在课堂上纠正。

作业应尽量全收全改(实验报告一定要全收全改)并做好记录,期末考试前向院办公室提交作业不足三分之二者名单,以便取消该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作业要记入平时成绩,缺交作业达全学期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平时成绩按零分记。

4、主讲教师应定期进行个别辅导答疑,一般每周一至两次。

5、实验课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学生无故有五次以上未做实验(对全学期安排的实验课程),应取消该实验课成绩。

三、教学纪律1、教学态度应严肃认真,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坚持课堂考勤制度。

2、任何教师都不得擅自停课、缺课和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如出公差、开会、生病等),应事先向系主任和分管教学的系副院长报告,以便作好教学安排。

3、教师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自觉遵守教学纪律,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教学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doc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doc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院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部)二级管理,学院由教务处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各系(部)全面负责本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各系(部)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院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院级品牌、特色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口牌、特色专业的推荐工作。

(二)系(部)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筹备和建设工作;3、组织本系(部)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教学计划及大纲(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编制及其修定原则;2、审核各系(部)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批;3、汇编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淮阴师范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淮阴师范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2. 负责安排文化素质拓展课程的课源组织工 作。
第三部分
项 目 学校职责
教学运行管理
二级学院职责
四、教学大纲 1.提出制 (修) 订教学大纲的原则及内容要求, (一) 教学大 1.组织编写和审核各课程的教学大纲。 并组织审定。 纲的制订与 2.汇编本学院课程教学大纲。 2.汇编全校教学大纲。 实施 3.检查教学大纲的具体执行情况。 3.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二) 授课计 划与教案的 提出教学进度和教案编写要求。 编写 项 目 学校职责 1.组织各教研室按要求编写教学进度,经审核后归 档。 2.检查教师的教案。 五、教学常规 二级学院职责 负责外聘教师聘用。 (一) 兼职教 负责外聘教师审批。 师管理
1.制订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 1.提出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基本要求及总体 实施细则。 安排。 2.2.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 2.动态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加强质量监 3.组织毕业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 (三) 毕业设 控。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 计(论文) 3.评审并汇编校级优秀论文。 4.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工作,推荐 4.做好省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及省优秀毕业设计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论文)的培育、申报工作。 5.组织答辩工作,做好成绩评定。 6.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工作。 1.制订全校学科技能竞赛的管理办法。 1.制订本学院学科技能竞赛计划,并组织开展 (四) 学科与 2.做好校级竞赛的立项与组织指导工作。 竞赛活动。 技能竞赛 3.做好省级以上有关竞赛的信息发布、组织、数据 2.承办校级学科技能竞赛活动。 统计及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3.组织本学院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1.负责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的立项、结题 1.负责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与日常 以及组织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结 (五) 综合实 管理工作。 题工作。 践训练 2.组织实施大学生必读书考核、三字训练与测 2.提出必读书考核、三字训练与测试的有关要求, 试工作。 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1.制订全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健全实践教学 1.制订本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计划。 (六)实践教 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 2.联系落实本专业实践教学基地,负责签订实 学基地建设 2.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评 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书以及基地挂牌工作。 估。 3.做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日常工作。

二级学院管理制度方案模板

二级学院管理制度方案模板

一、方案背景为加强二级学院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方案。

二、组织架构1. 学院领导层:设立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等岗位,负责学院全面工作。

2. 教学科研部门:设立教学部、科研部、实验中心等部门,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实验等工作。

3. 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学院行政、财务、人事、后勤等工作。

4. 学生工作部门:设立学生工作部、团委、学生会等部门,负责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管理:制定年度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2)课程设置管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课程质量。

(3)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听课、评教等活动。

(4)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 科研管理(1)科研项目管理:制定科研计划,明确科研目标、研究方向、经费使用等。

(2)科研成果管理:对科研成果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院科研影响力。

3. 学生工作管理(1)学生教育管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学生事务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维护学生权益。

(3)学生资助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4. 行政管理(1)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

(2)人事管理:规范人事管理,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3)后勤保障: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正常运行。

四、考核评价1. 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 科研成果评价: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激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方案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方案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方案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质量,强化学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上的决策和调控(目标管理),学院对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的意义(-)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有利于校、院两级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

(三)有利于强化学校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四)有利于调动学院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五)有利于学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校级教学管理工作(-)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学校是独立的办学法人,学校对全校教学工作予以决策,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校级作为决策中心,主要是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把学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

(二)校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主管教学日常工作。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学校成立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

三、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一)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学院是在学校领导下的教学管理和运行实体,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产业、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

在实施学校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学院应建立自己的运行目标,主动办学。

(完整word版)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完整word版)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

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

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务处职责: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

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学校、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职责,规范教学管理,理顺教学工作的各种关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一)学校实行教学工作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侧重于目标管理,各二级学院侧重于过程管理。

学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由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与决策机构,研究与解决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校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建设和教学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做好学校教学工作改革和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校内基地建设与管理、实验实训实习教学、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

(四)校企合作处是学校管理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校外基地建设与管理、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

(五)教育督导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划、协调、监督,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评估等各项工作。

(六)二级学院是学校办学的主体,负责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运行和管理。

院长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学院设教科办,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教学工作。

(七)专业级机构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基层组织,教学工作是专业级机构的首要任务。

其主要职责是在院长与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教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二、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各教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均应树立质量意识、危机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教学管理校院两级实施细则

学院教学管理校院两级实施细则

学院教学管理校院两级实施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院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XX学院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学院是学校学生教学的基层组织单位。

学校职责第三条学校负责制定学校教学改和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学校教学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学校转型发展需求,确立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具体要求,指导学院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变动,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引导学院开展课程建设。

第五条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负责新设专业的论证、评审。

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编制全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校学生的学籍异动、学位,负责学生成绩及毕业、学位的认定审批工作。

第七条学校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实践实习基地、教风学风以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统筹协调全校教学日常运行,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构建完整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学评估,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制定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执行教学督导管理。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奖励和教学事故追究制度,组织进行全校优秀教学成果,以及各项校级教学奖励和表彰活动,查处各类教学事故。

第十条学校负责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的管理。

组织申报省级和级教学改项目、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校级教学成果奖、各类教学奖的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省级教学奖项的和初审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负责全校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对各学院教学干事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应用的培训和指导。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院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成长,特制定本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二、管理体制1.院级管理:由院教务处负责实施教学工作的总体管理,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学任务等。

2.系(或部)级管理:由系(或部)教务组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学工作,包括教学安排、课程评估等。

三、教学计划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和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批准。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教学计划,制定系(或部)的教学计划,并报院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任务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任务的分配,并将教学任务分发给各个系(或部)。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分配的教学任务,进行具体的教学任务安排,并将任务分发给各个教师。

五、教学资源配置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配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分配资源。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统筹调配本系(或部)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利用资源。

六、教学质量评估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关反馈和指导。

七、教师培训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师培训,包括教学方法培训、教育理论培训等,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系(或部)的教师培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内容的选择和安排。

八、学生评价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和院级教务处。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和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二条我校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三条学校对全校教学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办学目标,研究教学规律,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教学工作,通过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调动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的主要职能部门。

其任务是代表学校对全校的教学进行全面管理,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运行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教学质量监控、检查和评价,各项教学文件的制定,教学资源的统一安排使用等。

第五条二级学院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实体,其任务是贯彻执行学校各项教学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教学工作,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运行,教学管理与改革,教学质量保证等。

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具体负责各项教学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教学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

教学办公室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落实各项教学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职责第七条校级主要职责(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定位,制定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提出教学建设、改革、管理的目标,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定位,组织制定全校专业结构布局与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专业设置、评估、调整和申报。

大学校院(部)两级本(专)科生教学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大学校院(部)两级本(专)科生教学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大学校院(部)两级本(专)科生教学管理体制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理顺校、院(部)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XX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XX大学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教学管理的目标是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不断推动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等。

4、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掌握日常的教学动态;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

第二章校、院(部)两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一、校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建设与教学改的规划,提出具体的教学建设与改实施方案。

(二)制定全校性的教学管理制度与规定。

(三)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常规性工作。

(四)统筹教学行政工作和教学资源的共享,负责协调与教学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维护教学秩序正常稳定的运行。

(五)做好全校性教学经费的预算,统筹管理学校集中使用的日常教学经费。

(六)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学过程监控。

负责教学督导专家和学生信息员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全校性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与反馈工作。

(八)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与更新,根据学校的规定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负责撰写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十)负责对教学工作中的突出成绩进行奖励。

二、院(部)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一)贯彻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本院(部)教学工作计划,拟定并实施本院(部)教学基本建设与改的方案。

(二)审订教研室拟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编写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1)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室资源,编制学期课表,并及时调整。

2)负责教室的调度和管理,保证教室的有效利用。

3.考试管理:1)组织制定考试计划和考试安排。

2)负责考试试卷的印制、保密、分发、回收和阅卷工作。

3)组织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发布。

4.教学质量监控:1)负责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工作。

2)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和教学检查工作。

系、部职责:1.按照教学任务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

2.按照学院的教学安排,制定本系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

3.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落实教学任务。

4.组织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

5.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三、总结通过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学院的教学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教务处和各系、部的职责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同时,还促进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为学院的办学效益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负责调查、复核、认定教学事故,并采取抽查学生作业、分析成绩、召开座谈会、执行听课制度、实施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教师教学水平和系、部教学组织工作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整改,保证教学质量。

7.组织各类评教工作,布置、核定和汇总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并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配合学院组织落实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的教师同行评教活动,组织落实针对课程课堂教学的学生评教工作,并做好每学年教师业务档案统计工作。

8.联系院督导组,开展对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的调研与监控。

9.管理学生信息员的日常工作,收集和反馈信息。

系、部职责:1.执行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规定。

2.制定本部门教风、学风建设工作计划,并接受学院关于教风、学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3.完成本部门教学质量年报,并协助教务处完成学院的教学质量年报工作。

4.完成本部门评估数据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并进行数据审核与分析,及时上报教务处。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促进学校各部门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管理部是学校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侧重发挥引领指导与协调服务的作用;学院是学校具体教学、育人的基层组织单位,发挥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第三条根据学校组织机构职能划分,本规范中教学工作涵盖教学管理部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工作。

第二章学校职责第四条发挥教学引领职能,重点发挥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精神,结合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教学改和发展的方针、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专业、中长期规划等,研究解决全性教学问题。

(二)组织全校开展上级和校级专业、课程、基地等教学项目的申报、建设、检查和验收工作;积极拓展科研项目申报渠道,引导全校开展科研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组织开展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成果评选。

第五条发挥教学服务职能:(一)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做好服务,协调解决各学院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为全校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创造条件,协调和整合资源。

第六条发挥教学管理职能,围绕日常教学运行和学生管理,制定宏观管理规范,实现管理科学、规范、有序。

(一)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具体要求;组织学院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变动。

(二)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实践实习基地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三)教学运行的监控和抽查,负责全校公共选修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教材订购计划审核。

(四)全面负责省级、级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校内考试的协调,试卷的印刷;试卷检查和考试工作检查;课程重修和补考的总体协调、备案、检查。

(五)建立学生成绩数据库,开展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的系统管理;课程替代和学分奖励的终审认定及毕业生成绩的终审。

1.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关于印发〈XXX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两级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XXX[2015]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学院与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运行管理(一)学院职责1.组织二级学院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和基本要求。

2.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教学运行计划,对教学运行的各环节提出可供参考的教学规范。

3.指导二级学院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做好审核汇编工作。

4.组织审定全院公共选修课程,指导二级学院做好选课及开课工作。

5.统一安排全院考试,对考试的时间、命题、监考、评卷、登分、成绩保管等提出有关要求。

6.组织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和评卷工作。

7.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教务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使用工作。

8.组织开展全院性的非教学计划的教学活动。

9.负责编制学期校历。

(二)二级学院的职责1.制定和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落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课程及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提出本专业课程的教学用书(含自编教材)的选用意见。

3.在学院确定的公选课程范围内,组织本院学生选课及改选、补选工作。

4.制定本部门学生的教学班分班方案。

5.制定和下达学期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6.制定本部门所开课程的考核命题和评分标准,安排考试和试卷的评阅、分析、登分、保管工作。

7.组织本院学生的补考和考察课程的成绩登录、成绩单发放和试卷保管、查阅工作。

8.参加非教学计划的全院性教学活动。

9.负责维护管理本部门使用的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实验室、实习(训)室等教学场所和设施。

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一)学院职责1.指导院(系)开展专业调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学习领域”构建新的专业教学内容,不断创新教学方法2.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对专家提出问题的解释和答辩工作。

3.组织制定学分制改革方案,逐步实施。

4.组织制定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师范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师范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师范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为促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改,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扩大学院管理自主权,充分发挥学院在本科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根据《XX师范大学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改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目标责任制管理)、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

学校设置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负责提供教学业务咨询与指导,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种资源服务本科教学。

第二条学院是学校本科生教学的基层组织单位。

学院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等工作机构,配合学院工作。

第二章学校职责第三条学校负责制定本科教学改和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本科教学管理政策,决定重大教学改,研究解决全性的教学问题。

第四条学校提出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具体要求,组织学院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变动,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学校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管理教学档案,负责学生成绩及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及新专业申报。

第六条学校负责专业、课程、教材、实践实习基地、教风学风以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统筹协调全校本科教学日常运行,制定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办法,构建全过程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各类教学评估,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第八条学校负责校级教学奖励和重大教学事故追究制度的制定。

第九条学校制定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和标准;汇总学院评教结果,将第三方评价机构与学院上报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结果,制定奖惩措施。

第十条学校定期报告和公布本科教学规划实施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与考核,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三章学院职责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院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本院本科教学发展规划和其他教学专项规划。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实现学院发展整体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院教学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教务处作为院级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对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及时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

各系、XX中心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系、XX中心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XX中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一、专业申报与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

2.负责每学年学院新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

3.负责组织省级、国家级专业评估。

4.负责院级重点专业和院级精品专业的立项、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新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的经费审核拨发。

(二)系、XX中心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教师进行专业调研,制定本系、XX 中心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新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材料整理,以及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筹建工作。

3.负责新专业的初评工作以及本系、XX中心专业建设工作,负责本系、XX中心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总则和各年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2.审核各系、XX中心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汇编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审批各系、XX中心提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1323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1323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年月修订)教学管理工作时间性强、涉及面广,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学院根据“教务处规范协调、检查指导,系积极管理、主动落实”的思路,建立了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制,特对《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第一章专业设置第一条专业设置基本要求、增设专业必须符合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学院的发展规划,适应社会对高等技术应用性和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有利于学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增设专业应具有先进性,且在本市或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其他高校中少有或没有,具备竞争实力,能办出特色,能带动或有利于其它专业共同发展;、增设专业有一定的建设基础,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具备办专业的师资、教学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适时调整专业结构。

第二条专业设置程序、各系每年均应组织专业教师深入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开展专业调研与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向系提出专业增设及调整意见;、系广泛征求系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召集专业教师及有关人员开展专业增设及调整的初审工作;、系填写“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增设调整专业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并于每年月日前提交给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系“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增设调整专业申报表”,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系根据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送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并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给教育厅;、教务处将教育审批结果反馈各系。

第二章培养方案与大纲的管理第三条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制订的基本要求、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毕业生质量标准明确具体;、人才培养模式较好地体现了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要求,特色鲜明;、实践教学占有较大比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能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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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细则一、教学管理基本任务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提高质量,形成特色。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1.学校层面⑴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教学日常工作。

⑵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咨询、审议和决策机构,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服务,做好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等各项工作。

⑷督导处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教学活动的日常检查、协调和指导,提高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二级学院层面⑴二级学院是学院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

院长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教学日常工作。

⑵教学秘书协助教学副院长处理教学日常事务。

⑶教研室是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三、教学运行的组织和管理1.学校责权(1)制定教学运行各环节的操作规范,指导、督促各二级各学院及时有序地组织各环节的教学运行。

(2)提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基本文件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要求,布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等教学基本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全校汇编。

审核各二级学院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建议,报分管学校领导审批。

(3)合理分配教室等教学场所资源;根据需要,有权调动和协调各学院普通教室、多媒体、机房、实训室等教学资源的统一使用。

(4)组织高校计算机、大学英语的等级考试,组织全校各专业统一开设公共课的笔试。

(5)负责全校各专业统一开设公共课的排课。

(6)审定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指导各二级学院组织好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及开课事宜。

(7)指导各二级学院制订教学进程表,汇编制订全校教学进程总表,统一处理全校性的调停课事宜。

(8)提出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在各二级学院确定各课程使用教材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教材和其他教学用书的征订、补订和发放;审批自编教材的选用。

(9)审定各二级学院关于专业班级和分层教学班的编班方案。

(10)在各二级学院成绩信息管理的基础上,综合管理全校的学生成绩,汇总、刻录并保存全校的成绩信息。

(11)在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学业成绩、品行表现等审核的基础上,审定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

(12)负责全校毕业生的毕业信息采集和电子注册,办理毕业、结业等事宜;负责毕业证、结业证的制证、发证事宜。

(13)审批和审核全校学生的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降留级、重修等学籍异动,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14)维护、开发、管理全校的教务管理系统。

(15)对人才培养方案以外教学活动的临时性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审批和统计。

2.二级学院责权(1)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制定、修订并审核本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如需调整,提出调整建议,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2)自主分配并落实本学院所开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含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提出本二级学院所开课程的教学用书(含自编教材)的选用意见,及时报至教务处。

(3)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的选课及改选、补选。

(4)制定本学院新生的专业班分班和本学院所开课程的教学班分班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

(5)在教务处对全校各专业统一开设公共课进行排课的基础上,对本学院各班级进行排课(包括必修课、公选课、专业选修课、讲座式课程等所有课程),班级课表及时发至各班学生,教师课表和教学日志及时发至相关教师,并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实施。

(6)审批本学院教师临时性(2天或6节课以内)的调停课事宜,做好调停课记录并报至教务处备案。

初审本学院教师较长时期(3天或6节课以上)的调停课事宜,报学校审批,根据学校审批意见做好相关调停课事宜。

(7)负责本学院各班所有课程(除全校各专业统一开设课程外)的考试组织和相关的评卷、成绩网上录入、成绩单报送、试卷保管等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初审学生学业成绩、品行表现等是否达到毕业条件,提出意见,审核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8)将从学校有关部门领取的学生证、等级考证、技能证、毕业证、结业证等及时发送到本学院学生。

(9)负责本学院学生(含新生)的报到、注册、学号编制,建立本学院学生的基本信息库,开展本学院专业班级和分层教学班的编班,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对本学院学生的转校、转系、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学藉变动提出建议意见,报学校审批。

(10)根据学校或本学院制订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计酬办法,统计、审核并报送本学院教学人员(含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及酬金。

(11)负责管理分配给本学院使用的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机房等教学场所和设施。

(12)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汇总报到情况并及时报教务处和学生处。

查明未按时报到注册学生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开学两周内将未注册学生名单抄报教务处和学生处。

四、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管理1.学校责权(1)对专业调研、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专业体系、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创新等提出原则意见和要求,指导各二级学院实施。

组织教学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专业课设置等方面进行论证和答辩。

(2)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并确定全校的新专业申报、专业设置、归并和调整,完善具有本校特色的专业体系。

(3)组织市级、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建设专业、重点建设(精品)课程、重点建设(精品)教材、实训基地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等的评审、答辩和申报。

(4)组织校级重点(特色)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等的申报、答辩、评审,决定其立项。

(5)审定校级重点(特色)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计划,提出建设指标并据此同有关二级学院签署建设责任状。

(6)制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委员会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建设的统一规范要求,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建设工作。

(7)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分配重点(特色)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资金,对教学品牌建设提供支持。

(8)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师资培训和教研教改活动。

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参加各种知识、技能和文体竞赛。

(9)组织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经验的推广和交流,收集、传递有关教学信息。

(10)制定学校的教学(含实践教学)及改革管理文件和规范,不断完善理论与实践教学各方面和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

(11)组织学校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实施。

2.二级学院责权(1)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组织社会调查和专业调研,调整和优化本学院的专业设置,准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2)积极组织教研室和广大教师改革课程体系,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努力构建具有高职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

(3)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本学院教师的教学水平,改革并完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实现对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目标。

(4)按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向学校申报新专业、各级重点(特色)建设专业、重点建设(精品)课程、重点建设(精品)教材、教改成果等。

(5)对本学院获得立项的各级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制定建设计划,签署建设责任状。

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本学院分配的重点教学建设项目的建设经费,取得各级各类重点教学建设项目的预期建设成果。

(6)制定本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不断推进本学院各方面的教学建设。

(7)建立、完善、使用校内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8)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

(9)负责本学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本学院各类教师培训和教学竞赛。

(11)建立健全本学院的教学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规范。

(12)根据学校部署,具体实施重大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五、教学质量管理1.学校的责权(1)建立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2)建立完善的评教、评学指标体系,据此组织对二级学院的教学状态和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的评价。

(3)指导、检查学院的评教评学行为,对有争议的评教评学结果进行重新评价。

(4)建立健全评教评学机制,不断完善教学评价的方式方法,确保各类教学评价的客观公正,实行合理的奖罚。

(5)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掌握全校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总结,制定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

(6)对备课、授课、实践指导、作业、辅导、命题、监考、阅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各环节制定统一的质量要求和规范,对上述教学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并实施随机或有组织的检查。

(7)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全校的课堂纪律、教学纪律,检查有关课堂纪律管理的执行情况。

(8)根据有关规定,对分配教学任务、选用教材、选课、制定学期执行计划,考务、成绩管理、学籍处理、毕业事宜等教学运行的各环节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核。

对学校的教学进程和调度实行检查、监督和控制。

(9)根据有关规定查处严重和重大教学事故。

(10)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学校重点(特色)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等教学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

(11)组织实施同上级有关评估对接的校内新专业评估、重点建设专业评估、示范基地评估、人才培养评估和其他教学专项评估。

2.二级学院的责权(1)依照学校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方式对本学院的教师和班级进行公正、客观的评教评学,根据评价结果自主实行合理的奖罚。

(2)严把本学院所开课程的任教关;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向本学院教师以及兼职、外聘教师合理分配教学任务,并使任课教师承担适当的教学工作量。

(3)规范并严格控制调停课,认真调度教学进程,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和教学秩序的稳定。

(4)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因人才培养需要或重大变故不得不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时,履行申请和报批手续。

(5)认真、周密、细致地组织本学院的选课、制定教学执行计划和课表、安排课程考务、登录、修改、汇总、刻录成绩信息、收缴各种教学资料和文件等环节的教学运行,及时纠正教学运行中的差错,弥补薄弱环节,确保教学运行的顺畅。

(6)根据学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要求,实施定期、不定期教学检查;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经常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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