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黑龙江职业学院
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黑龙江职业学院
需王11川\加r况入黑工商院教字〔20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的通知各部门:《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已经2011年3月10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主题词:教学工作职责划分通知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3月14日发出共印50份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学院实行二级管理后,应进一步明确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明确教务处、人事处等综合管理部门与二级学院相应的职能划分,以确保各部门功能的充分发挥,保证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一、二级学院主要职责1. 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2. 负责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落实规划的分阶段目标和具体任务;负责制(修)订本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负责建立健全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3. 负责组织协调科研力量,申报科研项目,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服务,对科研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管理。
4. 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
5. 负责本院各专业的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实习实训工作,具体包括合作单位的联系、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实习实训教学的计划制订和组织实施,以及实训教学改革等工作。
6. 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决定本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推行全员聘任制;协助教务处、人事处做好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负责本院教职工聘任、调配、奖惩、解聘、辞退等,对本院违纪职工提出行政处分意见。
高等职业院校构建院系两级经营管理激励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在 高职 院校 由数量 规模 转向 内涵质量的进程中 , 许多高
职 院校 把 深 化 各 项 管理 改 革 作 为 突 破 口之 一 。但 是 ,我 国几 十 年 公 办体 制 下 的传 统 的 、陈 旧 的 管 理 机 制 和 方 法 等 ,严 重
分 为 5个不 同 的层 级 ,前 3个 层 级 之 间 分 别 增 加 3 0 0 元 ,从
我们 施行 具有 黑龙江 生物科 技职业 学院特 色 的引入“ 经 营”
理念构建 院系 两级经营管理激励 机制 。
课 时津贴按学生 总数进行平均计算 出平均课时津贴,平均课 时 津 贴 与 本 系 学 生 数 之 积 ,即是 本 系 规 模 课 时 津 贴 总 额 ;然 后 ,由各系按照 学院 《 规模课时津 贴二次分配考核办法 》规 定 的原则和框架 ,自主制定实施细则 ,以第一次分配时教师 所获得 的层级为主 ,以在其他教学工作 中的业绩为辅,进行
有 差 异 的二 次分 配 。
1 主 要做 法
引入“ 经 营” 理念 构建院系两级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构建 系部 办学经费资金“ 财务二级管理” 模式 。系部财务二级管理
经 营 管 理 模 式 是 指 遵 照 现 行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财 务 管 理 法 规 及 制 度 , 以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节 约 资 金 为 手 段 , 以一 级 财 务 核 算 为主 导 ,调 动 各 二 级 单 位 及 全 员 参 与 管 理 的 积 极 性 ,全
量 的结果 。因此 ,系主任的工作效果和 业绩 ,已经不只是对 其本人 的影 响,对本系教师每个人 的经济利益、身份地位 ,
中国西部科技
2 0 1 3年 0 8月第 1 2卷 第 0 8期总第 2 8 9 期
高等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实施的有
20221034097【课程思政】高等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实施的有效途径研究陈莹莹(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摘 要]实施“课程思政”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
高等职业院校在深刻认识“课程思政”内涵和“课程思政”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加强专业课教师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转变专业课教师的教学观念,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课程思政资源的挖掘力度,深入提炼专业课课程中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完善课程设计,将“课程思政”自然而然融入到专业课教学过程中,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推进。
为国家、为社会、为产业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肩负重任的时代新人。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实施;有效途径[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22)10-0097-03Research on the Effective Way to Implement "Curriculum Ideology and Politics"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Chen Yingying(Heilongjiang V ocational College, Harbin Heilongjiang 150000)Abstract: It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implement Xi Jinping Thought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or a New Era and fulfill the fundamental task of fostering morality and cultivating people. Moments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hould stick to the core, in the deep understanding connotation "course education" and "course education" under the premise of value orientation, strengthen the professional class teacher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knowledge learning, change the specialized course teachers' teaching ideas,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rough talent cultivation system, intensify the course education resources of mining, Further refine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lements and moral education functions of specialized courses, improve the curriculum design, naturally integrate "curriculu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into the teaching process of specialized courses, and realize the coordinated promo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professional education. For the country, for the society, for the industry to shoulder the great responsibility of national rejuvenation, shoulder the new generation.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Curriculu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Iimplementation; Effective Approach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1]。
高职学院二级教学管理的思考与实践
考务工作规程(试行)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考 务 工 作 规 程(试行)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定学生能否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学习的客观依 据之一,是检查教学效果,考评教师的教学业绩,反馈教学信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 教学水平的一种重要方法。
为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优良的学风,不断提高教学质 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1.学院考务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公共课程、专业考试课程的理论考试、 毕业前补考手续和外语、计算机晋级考试的管理;考查课、补考等管理工作由各系(部) 负责。
2.教务处负责考务的日常管理和部署全院的考试工作,决策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 的重大问题。
教务处、督导室和高教研究室代表学院对各考场情况进行检查巡视。
各系 (部)成立由系主任、教研究室主任组成的考务工作领导和监查小组,负责本部门考务工 作的策划、管理、监督和检查。
二、考试命题1.命题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
教师命题后必须交教研室主任审批。
教研室 主任对任课教师的命题认真审阅,凡不合要求的,应退回修改。
未经教研室主任审签的 命题,教务处不签字印刷。
经教研室主任审签的命题,一旦发现问题,同时追究教师和 教研室主任的责任。
2.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
考试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对知识、能力、素质的基 本要求。
命题要有一定广度,覆盖面应占一学期讲授章节的30%左右;难易程度及题量 要适当。
3.实践能力考核命题应尽量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相融合。
4.每门考试课程必须于结课前两周同时向教务处提交难易程度及题量相当的 3 套 试卷(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分别用于正试考试和补考,试卷重复率不得高于20%。
由 教务处抽取一套试卷为正式考卷。
使用同一教学大纲、学时相同的课程应由教研室统一 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学校将积极支持题库的建设、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骨干课都要逐步建立题库。
三、试卷的印刷与保管1.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试卷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2.试卷的打印、复制应做到清晰、准确,印刷前要认真进行校对。
关于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下教学秘书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下教学秘书工作的几点思考摘要:教务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高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
教学秘书在高校的教务管理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以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为例,详细阐述了在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下教学秘书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提高素质的方法。
旨在加强教学秘书的自身素养,提高教学秘书的自身能力、加快教务工作的科学化建设。
关键词:高职院校;二级管理;教务工作;教学秘书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8-0-01教务管理工作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重心,随着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和管理理念的提升,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务管理模式都发生了改变,由原来的一级管理模式转变为现在的院系二级管理模式。
在二级管理模式下教学管理的主体是系部,而系部教学秘书处于系部教务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是系部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实施者。
教学秘书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过硬的业务素质;多维的角色意识和角色行为;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要求的工作技能。
本文结合作者几年来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实践,就如何提高教学秘书的综合素质、如何使高职院校的教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可行谈谈一下自己的想法,具体内容如下:一、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下系部教学秘书工作的现状(一)日常教学管理每周不定期地检查教学秩序情况3~4次,检查内容主要有:教师是否按时上课、按时下课、学生到课情况等并把不正常情况及时向系主任反映。
(二)审核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日志每门课程的教学计划、教案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依据,制订、修订、执行教学计划是高职院校最重要的教学活动之一。
教学秘书的工作是检查教师是否按照学院教务处的要求规范的制订教学计划和教案,以此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考务管理工作考试是学校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从学期初的补考、重修考试到期末的考试课程考试,考务工作贯穿了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监理规划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监理规划班级:建工09151:杨友志学:242021年6月1日目录1.工程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的…………………………………………5.监理工作根据…………………………………………6.工程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工程监理机构的人员装备方案………………………8.工程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工程监理规划一、工程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2、建立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3、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6028.81m2层数5层。
4、构造类型:根底为人工挖孔桩根底主体为框架构造。
5、抗震要求:本工程无抗震设防烈度。
6、构造平安等级:二级7、耐火等级:二级8、建筑耐久年限:50年9、规模:10、建立: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1、设计: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12、监理:黑龙江建立工程监理咨询13、施工:黑龙江建工工程14、质监:黑龙江哈尔滨质量监视站二、监理工作范围:1.监理阶段:施工阶段2.监理范围: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三、监理工作内容:1.确定监理组织:确定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2.制定监理规划及准备工作:⑴.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⑶.各专业提出图纸会审;⑷.制订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岗位责任;⑸.进驻现场做准备工作。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⑴.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⑵.提出书面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项目工作方案-黑龙江职业学院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项目工作方案项目负责人:曲嘉维课题负责人:赵继会张志强王春崎项目牵头单位:黑龙江职业学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继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2010-2012年)》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整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职成〔2011〕113号)精神,为顺利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通过项目建设,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融合,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与科学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与水平,为黑龙江“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为繁荣我省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黑龙江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研究》课题的研究,探索现代职教体系,搭建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打开上升空间;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探索建设政府主管部门、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办学的运行机制,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管理创新、技术服务、员工培训、专业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中高职衔接和学生就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良性循环,实现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大力提升学院办学综合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工作任务(一)探索集团化办学人才培养新模式1、探索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
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用人要求,结合中高职院校专业办学情况,梳理专业设置,构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重新设计课程体系,形成中高职有效衔接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黑龙江职业学院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始建于1948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从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是省内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黑龙江职业学院相关内容。
学校简介学校坐落于哈尔滨市,现有两个校区,第一校区位于南岗区学府路,第二校区位于双城区迎宾路。
学校占地面积2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训场所8.8万平方米、教室4万平方米、体育场馆1.3万平方米。
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
固定资产总值3.86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44.99万元。
学校内设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810人。
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有48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20个,专业设置覆盖三大产业。
拥有国家立项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18门。
学校重视师资建设,关注教师发展,涌现出一批省内外知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
现有专兼职教师914人,其中专任教师607人,教授123人、副教授252人,博士16人、硕士359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省级模范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2名。
学校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牵头成立黑龙江省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和黑龙江省畜牧兽医职教集团;与哈电集团、凤凰教育、中科招商、九州电气、哈飞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韩国中部大学校、韩国京畿科学技术大学、韩国建阳大学合作办学,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强。
六十多年来,学校向社会培养输送了20余万优秀毕业生;以“重实践、重品质、重能力”培养塑造人才,形成了“实践能力强、行业品质优、岗位适应快”的人才特色。
近三年,学生在全国和省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上屡获佳绩,其中获得国家级奖项20项、省级奖项153项。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推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要努力成为高校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第四条高等学校辅导员的配备应坚持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确保本、专科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的师生比总体不低于1:200的比例,同时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应充分考虑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特性,在省编委核定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事业编制总数内,优先解决专职辅导员的入编问题,不能以短期聘用或兼职人员代替专职辅导员。
高等学校可聘请少量专业教师、管理干部或优秀研究生担任本、专科学生的兼职辅导员。
新聘任的专业教师符合条件的,原则上要担任一定时间的兼职班主任。
专业教师职务晋升时,原则上要有辅导员、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等学生工作经历。
第五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六条高等学校选聘辅导员的标准:(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三)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四)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其他二级学科及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专业背景者优先选聘。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升本实施方案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各二级学院:为了贯彻落实省招考办发布的关于《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择优推荐毕业生到本科院校学习深造,使我院专升本工作能够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地完成,学院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化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专科层次学生主动学习努力创新的积极性,鼓励优秀专科生锐意进取,继续深造,不断探索建立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新体制,增强质量意识,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报考条件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16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者除外)。
2.推荐范围。
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专升本报名学生中,如有各种原因不能毕业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报名。
三、推荐程序1、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各学院对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后,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不超过下达的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比例,各学院可直接确认名单并公示(公示期5天),并上交招生办存档、备查。
2、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大于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可按学生在校三年成绩排序,并确认专升本学生名单,如学生成绩出现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推荐条件,择优推荐。
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1.11•【文号】教发[1999]2号•【施行日期】1999.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999年1月11日教发[1999]2号)现将《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办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教育部、国家计委反馈。
附件:一、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二、试办学校基本情况(略)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快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积极探索以多种途径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决定在1999年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10万人专门用于部分省(市)试行与现行办法有所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一、目的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目的是:1、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速度,缓解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升学压力;2、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和多种机制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3、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对发展高等教育的决策权和统筹权。
二、管理职责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其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教育事业费以学生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
毕业生不包分配,不再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举办学校颁发毕业证书,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
黑龙江职业学院教材选用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职业学院教材选用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教材的选用和供应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用、订购高质量的教材,并按时发放给学生,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的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选用和供应管理工作,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材选用原则第一条择优原则。
优先选用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特色的国家级、省级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和精品教材。
第二条择新原则。
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三条适用原则。
严格按专业培养目标和层次选用教材。
高职教材杜绝选用中职教材、本科教材和培训教材。
第四条实用原则。
优先选用学院规划立项的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的体现我院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的自编教材、讲义。
第五条减负原则。
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减轻学生负担,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第三章教材选用程序第六条教务处公布教材选用信息。
教材选用每学期集中安排一次,一般情况下,6月预订秋季教材,12月预订春季教材,新生教材预订工作待新生入学报到后再进行,超过此时间段为补订教材。
教务处在预订前下发教材预订通知,提供正规出版社发布的“教材征订目录”。
第七条教学团队推荐。
各分院(部)在接到教材预订通知后,组织各团队主讲教师集体讨论拟用教材,统一意见后规范填报《教材选用推荐审批表》和《教材预订计划表》。
第八条分院(部)审核。
各分院(部)汇总教学团队《教材选用推荐审批表》和《教材预订计划表》报教务处(含电子版)。
第九条教务处审定。
教务处对各分院(部)报送的预订教材进行汇总审定,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后,实施教材订购工作。
第十条通识公共课程教材。
经开课教学单位同任课教学单位协商认同后,由任课教学单位填写教材预订清单。
第十一条教材订购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因人才培养方案发生变动需调整预订教材的专业,由教学团队带头人提出书面材料申明理由,经分院领导审核、教务处长批准后,办理退订或重订手续。
黑龙江职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黑龙江职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为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品牌高职院校”的建设目标,围绕“一转、两建、三改”,探索实施“成果导向+行动学习”教育模式,全面落实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探索实施“成果导向+行动学习”教育模式的意见》,制定机械工程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质量工程,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育人体系;建设8项工程,打造以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为核心的特色优势专业及专业群;创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制造类专业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一批机械制造类专业的优质核心课程;打造具有制造类行业影响力和教学示范力的教学团队;培育多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和科技创新成果;构建第三方参与的多元化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标志性目标1.建设国家级特色优势品牌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设成果导向建设优质核心课程10门;完成数字教学一体化课程10门;开发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15部,进行微课制作40节。
2.探索实施“成果导向+行动学习”教育模式,以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为试点,以最终学习成果为起点和终点,按反向原则提炼三级学生核心能力,开展课程设计,统整课程结构和体系,开发专业课程大纲。
落实“把课堂还给学生”的教学理念,按课程特点实行学做一体教学。
3.建设体现学院特色的专门工作室。
以名师、教授、技术专家领衔建设机械制造大师工作室、机械大赛指导工作室、先进制造技术工作室、三维测量工作室、逆向工程工作室、汽车检修指导室,集中优势力量,掌握先进技术,引领专业发展,创建国内一流的学院品牌专业。
4.与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机械创新设计工作坊,该项目集3D设计、3D扫描、3D加工为一体,采用先进技术,实现设计——制造的集成化。
黑龙江职业学院章程【模板】
***件:黑龙江**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序言黑龙江**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始建于 1948 年,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从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材培养。
学校秉承“厚德强技、行知合一”的校训,宏扬“忠信、乐群、务实、创新”的校风,建设高职教育名校,打造继续教育强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维护举办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黑龙江**学院,简称:龙职院。
英文译名: Heilongjiang Polytechnic, 英文缩写: HP。
学校法定住所:哈尔滨市**区学府路 7 号。
学校网址: ***.cn。
第三条学校的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管理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任免。
第四条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审核学校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办学行为,考核、评估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行使调整配置教育资源等职权。
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开展以人材培养为中心的各项办学活动;保障学校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为学校的发展改革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材。
第六条学校秉持“立足产业、携手行业、服务企业、成就职业”的办学理念,坚持“工农商联手、政校企互动、教学做一体、情智能同育”的办学特色。
第七条学校依法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干部培训及短期职业培训。
黑龙江职业学院教学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教学材料和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以下统称教学耗材)的科学管理和妥善使用,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积压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耗材管理遵循“统一规则、二级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教学计划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理实一体化课程和实验实训现场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
不包括对外培训(生产)、技能鉴定等有偿的其它活动所需的耗材。
第二章教学耗材的界定与分类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教学耗材是指实验实训教学及实验室、实训现场日常管理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第五条教学耗材根据其使用过程中的特点,分为以下三类:教学材料:指一次使用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
如金属或非金属原材料、植物花卉、燃料、油料、试剂、气体、纸张等。
低值耐用品:指单价原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具有耐用性的设备、工具等物资。
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夹具、辅具和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使用过程中易损易坏的低值物资。
如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劳保用品、实验用小动物、刀具、光盘等。
第三章教学耗材管理运行机制第六条教学耗材经费由财务处按学院相关规定下拨各分院(部)。
教学耗材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名义挪作它用。
第七条各分院(部)负责审核本分院各使用部门提交的教学耗材使用计划;负责本分院教学耗材采购人员、保管人员数量设定及职责范围确定;负责对本分院教学耗材使用、管理过程的监管。
第八条保管人员负责教学耗材的验收、入库保管与出库审核。
保管人员不可兼任采购职责,原则上不可领用教学耗材,确需领用,须分院院长签批出库单。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对各分院采购计划进行备案、汇总,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集中采购,协同分散采购;负责对分院(部)教学耗材计划、采购、使用、管理全过程的检查与管理。
第四章教学耗材计划管理第十条各实训室依据下一学期所开设教学项目、学生数量作出教学耗材用量预算计划,填写《教学耗材使用计划表》,报分院院长审核批准后,纳入分院教学耗材采购计划。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10号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我部决定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文秘、教育、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
二、教指委人选(名单见附件)是经有关单位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
教指委委员由我部聘任,每届任期四年,本届任期至2016年底止。
三、各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各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各教指委秘书处原则上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四、请有关部门(单位)和职业院校对教指委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秘书处单位在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场所、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教育部2012年12月26日附件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1.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黛琳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副主任委员:丁国声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教授张学库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徐小贞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秘书长:牛健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副秘书长:周英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委员:郑仰成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方健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长、教授李富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副教授杨亚军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周龙外语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贺雪娟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沈银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张春玲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周瑞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池玫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彭丽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授王君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授赵颖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宁毅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赵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常红梅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朝晖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张翼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教授刘然海南外国语学校教授李运博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邵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刘德章青岛大学教授申延子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李太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吉日嘎拉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黄秀莲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吴斯远深圳华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郭健忠北京安捷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宝荣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研究员程保忠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一级高级经济师郭威北京双雄对外服务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王春山野村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傅强武汉传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葛恒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处长、副研究员2.文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汝建华侨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副主任委员:王金星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崔淑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委员:程陵国家开放大学副教授陈江平黎明职业大学副教授杨群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时志明苏州职业大学教授施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朱敏南通三角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钟筑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禹明华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兰玲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李强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副教授冯俊伶太原大学副教授韩开绯黑龙江职业学院副教授胡亚学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王瑞成扬州市职业大学副教授孔昭林北京联合大学教授赵华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龙新辉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徐飙衢州行知职业教育集团董事长郭素荣河南省轻工业学校高级讲师潘筑华贵州省商业学校校长、高讲3.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兰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副主任委员:李国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研究员委员:张建湖南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金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曲晓绪长春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高讲由显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王振洪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陈雅芳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袁旭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吉利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杨枫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侯风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教授杨建法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陈晓江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潘桂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教授李向明长沙民政职业学院教授王佳欣黑龙江农业职业学院教授张春勇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魏凯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霍丽娟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刘泓蔚潍坊职业学院教授杨铁黎首都体育学院教授黄群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院长贾艳萍淄博职业学院副教授赵红岗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孙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4.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家阳同济大学教授副主任委员:刘宁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执行副会长陈文龙浩汉产品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瑞武诺贝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彭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秘书长:张美兰国家开放大学副教授委员:李文跃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夏万爽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吴继新中国美术学院教授申明远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吴耀华江苏南通大学教授尹小兵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姜鸣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长、教授廖军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长、教授孙敬忠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长、教授陈鸿俊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黄春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张来源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徐征野杭州正野博展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艺美术师杜世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郭文志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效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姚强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赵志君沈阳市雄狮艺术设计学院院长、高工徐江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副教授李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徐南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员级高级工艺师——结束——。
实施课程诊断与改进持续提升学生学习成效
特定方向具有丰富的理论体系 强大的动手能力与企业经营 管理等综合能力的学生 达到因材施教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的目的
. All Rights Reserved.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体系调整 教学大纲撰写 单元教学 设计 课堂教学模式 评量方式符合成果导向教学的相关标 准 形成了学校 院系 专业三级培养目标 核心能力 能力指 标 相关标准纵向连贯 有效呼应的目标链 标准链 为课程 质量保证提供工作依据 2 完善课程配套制度 构建课程支持配套系统 通过对现行制度 留 废 改 立 修订完善了教学督导 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课时津贴浮动奖励 办法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开发课程设计实施配套制度 完 善课程教学大纲 单元教学设计编制规范和检核制度 建立 课程内审和外审机制 建立教师职涯成长关怀 教学能力认 定等教师成长支持机制 开发学习守护 职涯指导和三级预 警补救等学生成长支持机制 进一步完善教学后记 课程分
成果导向 OBE 课程改革 构建人才培养质量生成体系 建立常态化自主诊改运机制 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1 制定课程建设规划 构建人才培养的目标链 标准链
根据学校 十三五 发展规划中 深化成果导向课程改 革 的要求 结合学校成果导向教学改革实际 制定课程建设 规划 并进行任务分解 从外部和内部需求出发 制定出满足 利益相关方诉求的 以学生就业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主轴 的人才培养目标 开发与培养目标相关联的六大核心能力
教师和团队按照 8 字型质量改进螺旋 依托平台数据 对照课程目标标准 进行监测预警 自主诊改 二级学院和教 务处 事前 事中 事后监测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状态 定期 进行课程层面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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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工商院教字〔20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的通知各部门:《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已经2011年3月10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主题词:教学工作职责划分通知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3月14日发出共印50份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学院实行二级管理后,应进一步明确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明确教务处、人事处等综合管理部门与二级学院相应的职能划分,以确保各部门功能的充分发挥,保证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一、二级学院主要职责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落实规划的分阶段目标和具体任务;负责制(修)订本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负责建立健全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协调科研力量,申报科研项目,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服务,对科研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管理。
4.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
5.负责本院各专业的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实习实训工作,具体包括合作单位的联系、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实习实训教学的计划制订和组织实施,以及实训教学改革等工作。
6.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决定本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推行全员聘任制;协助教务处、人事处做好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负责本院教职工聘任、调配、奖惩、解聘、辞退等,对本院违纪职工提出行政处分意见。
7.在财务处指导下,组织本院教职工增收节支,根据学院总预算和本院实际,制订资金预算,管好用好学院划拨的经费和其他各种渠道的经费。
8.负责本院教学的日常管理,对教师和教学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与本院各专业直接相关的公共课、选修课、第二课堂等课程的组织实施。
9.负责本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实施各种奖励与处分;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加强就业培训与指导,协助就业部门做好毕业生推荐。
二、学院与二级学院的职责划分(一)教学管理教务处工作职责:1.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提出阶段性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落实;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修订的原则意见;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学院教学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开展;编制校历,及时下达教学任务和教学分工,审核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合理性,审查兼职教师资格。
3.负责各教学环节的检查、监控和教学质量管理,定期召开教学检查抽查情况通报会,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4.制定学院年度及学期教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例会,检查、落实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学院教师的培训、选拔、推荐、奖励及资格认定等有关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聘用和引进教师的考核。
6.根据学院经费安排,组织二级学院制定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备购置的论证及预招标。
7.统一组织、安排和管理全院性的各级各类考试,对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负责全院的公共课、选修课的管理。
8.负责学院教学资源的调配,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有权临时调用部分或全部教师监考和教室使用。
9.负责学院各种教学档案建设,制定各二级学院及专业教研室教学档案建设标准。
10.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积极联系国内高水平出版社,组织教师参与编写规划教材;负责学生使用教材的审核订购和发放。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1.根据学院的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院的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和教学改革项目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本院师生员工认真贯彻落实。
2.根据人才需求变化和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学院总体安排及时调整专业建设方向和课程设置,开发新专业,改造老专业。
3.组织教师按照教务处制订的原则意见,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修订,做好本院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做好本院教学档案建设。
4.组织本院教师落实教学任务分工,聘请一定数量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好本院教师正常授课以及调代课、补课工作,并上报教务处备查;负责本院的科研管理。
5.安排好本院各专业实验、实训、技能训练、学生生产性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并定期督促检查,做好实习动员、过程管理和安全检查。
6.根据校历和各课程进度编制教学进程表,负责本院教学工作管理与协调,组织教学检查、评估和教学总结,审定校本教材、教学辅导书、参考书的编写和选用计划。
7.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补考、重考和缓考,及时将考试成绩和总结上报教务处;对本院学生的降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等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8.负责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和师德考核,主要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与研究等。
9.负责制定本院教师年度培训计划,提出引进和外聘教师意见,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10.负责本院教学资源的调配。
(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职责实训中心工作职责1.负责学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和教学大纲的组织制订。
2.负责组织学院新建实训室和实训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建设验收。
3.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总体规划;起草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等管理制度,对相应工作进行检查推进和考核评价。
4.组织举办全院性技能大赛,协调二级学院组队参加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安排全院计算机全省等级考试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解决在职业资格认证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学院各专业实习实训、顶岗实习(包含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效果的考核工作。
6.负责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的院级管理、共享协调和使用效果评估;7. 负责公共机房的授课、上机考试等组织与保障工作;审核各二级学院实习实训经费和实训耗材的年度预算。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1.根据学院的有关原则意见制订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并负责实施。
2.负责本院新建实训室和实训项目调研、方案制定、项目申报、建设,以及本院各专业的校企合作与实习基地建设。
3.负责制订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教学计划,安排指导教师做好日常检查管理;按学院要求做好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
4.制定本院技能鉴定计划(含项目、人数、时间等)和学生技能鉴定考前培训,组织本院学生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认证应达到教学水平评估要求。
5.组织开展本院技能大赛和组织、培训、推荐学生参加学院、全省及全国技能大赛。
6.负责本院实训(验)室的教学仪器与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负责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和所属实训室的防火、防盗、防水等保障设备安全工作。
7.负责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经费、实训耗材的计划申报和使用管理。
(三)学生管理工作职责学生处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学院学生食宿、组织协调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及军训工作。
3.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全院学生奖、助、补、贷等资助工作,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及各项学生表彰奖励的审核。
5.负责全院学生的勒令退学及以上等级处分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核发毕业证书,以及毕业教育等工作。
7.负责受理学生休学、复学、留级编班、转专业、转学、退学的审批与管理。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1.负责制订本院年度和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参加学院学生工作例会,落实学院部署的学生工作任务。
2.负责本院团组织、学生会的选举和团干部、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院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决定本院学生的记过及以下等级的处分,并报学生处备案。
4.负责学生公寓卫生、公寓生活与就寝纪律管理;负责落实本院的公寓文化建设、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等工作。
5.负责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奖惩及津贴发放;提出辅导员的聘任或解聘意见。
6.负责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的评定工作,报学生处审核后,负责资金的发放与管理。
7.负责学生留级编班、进修、课程免修、缓修申请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受理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申请,报学生处审批。
(四)人事管理工作职责人事处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学院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2.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定岗、定编、定员、定责工作。
3.根据学院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在人员编制计划内,按照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拟定引进人员计划,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
4.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对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及劳动纪律的检查。
5.按照上级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及标准,负责学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以及专业团队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选拔、聘任管理。
6.制定教职工考核工作条例,组织和指导学院教职工的考核和二级聘任, 负责教职工的跨部门的院内流动,对各二级学院提出的人员聘任、缓聘、调出或解聘意见进行审定。
7.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计划管理,制定学院内部分配总体方案;负责学院教职工的福利、奖惩工作;对二级学院工作进行考核,核定二级学院业绩津贴总额,提出各二级学院内部分配办法的指导性意见。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1.负责设置、调整本院二级业务机构,在学院核定的人员数量和岗位编制计划内,确定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负责本院教职工的二级聘任、考核工作。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的要求,提出岗位设置的申请,并编制岗位说明书,进行相应岗位聘任;根据学院考核工作条例,制订实施细则,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聘任等挂钩。
3.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申报教职工需求计划,协助人事处做好引进教职工的考察、考核;负责本院教师见习期满的转正、定职工作,按照学院规定对己聘、新聘的教师进行续聘或解聘,并报人事处备案;负责本院兼职教师的聘用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本院的师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落实教职工的业务培训与进修计划。
有权确定规定名额内的报考硕、博士的人选(不转移人事关系)及脱产进修人选,报人事处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5.在学院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内,按照相关评审规定,负责本学院教师职称评定的有关组织工作, 负责评审和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向学院推荐权,参加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联评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