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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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明朝两大辅政系统之一的宦官专权与其厂卫制度浅析
教研部:法政教研部
专业名称:政治学理论
课程名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授课教授:彭安玉
年级: 2011级
学号: 110818
姓名:白磊
明朝两大辅政系统之一的宦官专权
与其厂卫制度浅析
摘要:本文从明朝的辅政系统之一的宦官专权以及其特色厂卫制度介绍和分析入手,通过明朝时期内阁与宦官集团的产生和发展来解析二者之间的争斗以及它们与封建皇权的关系,从而揭示明朝统治灭亡的原因以及我们从中可以得到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皇权统治宦官专权厂卫体系内阁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一.综述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君主专制极强的时代。

明朝皇帝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监察诸大权于一身,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皇权政治。

明朝废除宰相制度后,原本应该是一切权力集中于皇帝,之下是六部分理具体事务,内阁则作为皇帝的顾问及文书机构,而宦官只是行服侍皇帝及嫔妃的生活起居之责。

然而实际上内阁与宦官利用其特殊条件,不断发展壮大,逐渐处于了辅政地位,同时二者既联合又对抗,以争宰相之权。

从而在内阁中出现了首辅,于是像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这样的重臣相继出现;与之相对应,宦官机构中,司礼监也形成为一个以掌印、秉笔太监如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为首脑的与内阁相对应的庞大官僚机构。

内阁与宦官势力在各自的权势下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明朝统治中国三百多年的时间里,特别是明朝中后期,内阁与宦官作为朝廷的两大辅政系统在官场上相互的斗争可谓是势均力敌,此消彼长,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明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在内外各种合力的作用下最终走向了灭亡。

二.内阁制度的形成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左丞相胡惟庸,遂罢丞相不设,并由此废止了已在中国历史上推行了一千五百多年的宰相制度。

朱元璋的作法正是为了避免权相专恣,武将跋扈的政治乱局,以加强皇权来确保明朝江山的稳固。

所以在罢相之后,即使是出于政务的需要而设置的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也只能“侍左右,备顾问,不得平章国事”。

既要有效的处理国中政务,又不得出现与皇权争衡的势力,内阁就在这种环境下产生了。

最早,朱元璋使用翰林院的学士、编修、检讨等文学侍从官员来帮助皇帝阅看奏章和执行封驳的工作,根据皇帝的意图草拟处理意见等等。

这些人并不能参与重大政务的研究,更不能独自处理什么问题。

到明成祖朱棣统治时期,内阁及其大学士的实际职权便已发生实质性变化。

“成祖继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与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至此始。

”朱棣在篡位胜利之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精选年轻有才能的士人进入内阁,并对他们放手重用,在诸如有关和战、立储、用人、征调或蠲免赋役等重大军国政务上,都征求他们的意见,有意识地吸收他们参与论议国家的核心机密。

到了洪熙、宣德以后,内阁担任了代替皇帝草拟诏令敕诰的工作,还负责起草批复奏章的“票拟”任务。

正统以后,内阁制的最大变化是首辅的出现。

永乐至景泰年间,阁臣列名有先后,但还没有首辅之说,首辅最早有史料可考据的是天顺时期的李贤。

“天顺之世,李贤为首辅,吕原、彭时佐之,然贤委用最专。

”首辅出现以后,阁臣相互间的权力和地位便有了很大的差异。

“旧制,红本到内阁,首辅票拟,余唯诺而已。

”可见明朝内阁制度逐渐发展为具有参与机务,设置首辅,且具有票拟权的特殊机构,成为明朝皇权的一个重要辅政系统。

三.宦官制度的形成
宦官,亦称太监、阉官等,是历史上一个很特殊的阶层。

中国的宦官制度源远流长,而且宦官“朝夕侍人君之侧,影响皇帝视听、左右国家政治。

”就传世的历史资料看,有关宦官的记载最早见于《周礼》,因而古人大多认为宦官制度起源于那一时代。

秦汉以后,历朝都有宦官干政然“东汉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最烈”(《廿二史札记·东汉宦官》)。

宦官问题,历来是中国几千
年封建政权的毒瘤,然而各朝各代将这个问题处理得好的并不多见。

正如之前所提到的,中国经历了三次最黑暗的宦官时代:第一次是在东汉后期的二世纪;第二次是在唐朝后期的九世纪;第三次从公元1435年王振当权一直到明王朝覆灭为止。

明代的宦官虽然没有东汉之末和晚唐时期那些宦官的气焰凶,势力大;也不像汉唐的宦官那样,把皇帝的立、废、生、死都操于自己手中;但是,明代的宦官用事最久,握有的权力极大,在中国宦官史上力拔头筹。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明代宦官干政是中国宦官发展史上的最高峰。

明朝初期,太祖尝镌铁牌置宫门口:“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

其实,到朱元璋执政的晚年,宦官又重新走上了政治舞台。

明代的宦官机构以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在内的所谓“二十四衙门”为主体。

司礼监是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衙门,也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的。

洪武十七年和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对宦官机构进行了两次调整,增设司礼监,并使其权力扩大到“掌冠婚丧祭礼仪、制帛与御前勘合、赏赐笔墨书画、并长随当差内使人等出门马牌等事,及督光禄司供应诸筵宴之事”。

这样使司礼监的地位大大提高。

建文帝嗣位,“御内臣益严,诏出外稍不法,许有司械闻”。

而至永乐帝才开始重用宦官。

“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

”“靖难之役”后,朱棣为了实行强权统治,监视群臣,在北京设立了臭名昭著的特务机构——东厂和西厂。

这两个特务机构的成员基本都是宦官,在朱棣的信任和支持下,宦官的气焰逐渐嚣张。

明朝宦官势力真正猖厥是开始于明英宗朱祁镇。

朱祁镇九岁当了皇帝,因特别喜欢大太监王振,对王振几乎言听计从。

在正统九年以后,明朝的朝政大权实际控制在王振的手中,他在全面揽权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政治势力。

经过五十多年的苦心经营,明朝的宦官发展成了一个势力相当庞大的政治集团。

明代宦官人数之众多、机构之庞大、职能之全面在中国历史上堪称一绝。

从明初“土木之变”、“夺门之变”,直到晚明的“红丸案”、“梃击案”、“移宫案”,宦官都在其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

这也说明了宦官势力在明代已经全面地介入到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

自永乐朝起,宦官逐渐得势,从此一直到明思宗缢死煤山,二百多年间,宦官们熙熙攘攘,你去我来,活跃在朝堂之上,上演了一幕幕荒诞剧,甚至出现“九千九百岁”的魏忠贤
这样颇为奇特的历史现象。

四.宦官制度下的厂卫制度
厂卫是厂和卫的合称,厂是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卫则指的是锦衣卫。

“卫”是明代军队编制名,一“卫”为五千六百人,通常驻在某地就称某卫,如天津卫、金山卫等。

1.锦衣卫。

锦衣卫是皇帝的禁卫军和仪仗队,自然也属于军队的一种。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建国后,由于他猜忌多疑,怕大臣对他不忠,因此时时刻刻充满戒心,要求大臣对他绝对地听从、忠心不贰,并设法派密探四处巡视,这就是锦衣卫的雏形。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正式建立锦衣卫组织。

洪武二十年(1387年),迫于压力,朱元璋曾下令将锦衣卫废除。

靖难之役发生后,明成祖朱棣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重新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设置与权力。

在锦衣卫组织内,最高的领导为指挥使,是为三品官阶,佐官有同知、佥事、镇抚以及千户等,部属有将军、力士与校尉,并设经历司和镇抚司,成祖朱棣时又新设北镇抚司。

在明朝中后期,锦衣卫的人虽非宦官,但其高级人员多半是宦官私人。

锦衣卫从产生到李自成起义灭明,长达262年。

2.东厂。

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决定设立一个称为东厂的新官署,地点位于京师(今北京)东安门北。

东厂在设立之初,就由宦官担任提督,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

东厂的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来担任,称贴刑官。

隶役、缉事等官校由锦衣卫拨给。

在厂卫中,东厂地位相对较高,持续时间较长,也是直到明朝灭亡才消失,历时224年。

3.西厂。

西厂系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于旧灰厂。

西厂的成立是非常偶然性的,成化十二年,当时的一位奸臣李子龙被传出有弑君的意欲,并且被锦衣卫校尉所发现,于是李子龙被砍头。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再次发生,明宪宗朱见深十分想了解宫外的民臣动向,于是令宦官汪直从锦衣卫中选人乔装成平民,出宫伺察。

随后宪宗组织了西厂,以宦官汪直为首(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一、第二者担任),从锦衣卫中选拔出若干西厂的成员。

在成化十八年(即1482
年),宪宗得知汪直的恶行,于是下旨废西厂。

明武宗时大宦官刘瑾专权,又恢复了西厂,后刘瑾倒台(1510年)被凌迟后又被撤销。

西厂在厂卫中名声更滥,存在时间也很短,仅十年左右。

4.内行厂。

也称为大内行厂、内厂,官署名。

系武宗正德初年(1506年)设于荣府旧仓地。

明武宗时,大宦官刘瑾为了制约监督东厂和西厂,设立大内办事厂,即大内行厂,简称内厂,由其亲自统领,比东厂、西厂权力更大。

明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以谋反罪被杀,西厂、内行厂均被撤销。

内行厂在厂卫体系中存在时间最短,仅五年。

五.宦官及其厂卫在朝廷和社会中的影响
内阁在朝廷中的权利以及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力主要表现在掌有了“票拟”之权。

与历代王朝时期的宰相处理奏章过程相比,“票拟”则是:外廷奏章先经皇帝阅览后,发至文渊阁,由内阁大学士以皇帝名义作批答草稿,用小票墨书贴于奏疏进呈皇帝,皇帝如同意内阁票拟,则亲自或交司礼太监以朱笔照票批发各衙门执行。

可见票拟制度在运作上完全受制于皇权,如皇帝不同意内阁的票拟可将章奏不下发内阁而“留中”,或在票拟上加以删改。

这样决定了阁权就其权利性质而言,完全附属于皇权,不可能转化为相权,它的功能在于提高和强化专制制度下皇权的统治效能。

在明前期,皇帝励精图治,才能出众的情况下内阁弥补了由于罢相而带来的皇权统治效能下降的缺陷,而司礼监又发挥了巩固皇帝独裁统治的重要作用,为明初的专制统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明中叶以后,皇帝疏于朝政,顾自寻乐,在此情况下,内阁负责“票拟”,司礼监负责“批红”,两方协调使得明王朝中枢系统的日常政务能够正常处理,使国家机器得以正常运转。

内阁与司礼监二者权利之间的相互制衡在明朝是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

但是在权力面前,内阁与司礼监又时常相互斗争以争取优势。

内阁有禀承皇帝旨意起草文书之职,即有票拟之权,这样内阁可以在“票拟”特权上做文章,以期皇帝能采用票拟中的主张。

但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使得内阁与司礼监在地位上有了差异,拥有了批红这一更高的权力使得司礼监常常压制内阁,宦官之权甚而高于内阁。

因此,正统时期的王振专权,成化时期的汪直暴虐,正德时期的
刘瑾专横及天启时期的魏忠贤阉党都是这种状态的具体表现。

获此仅次于皇权的至上特权,明朝的宦官们在皇帝贪图享乐不思朝政之时便趁机打着皇帝的旗号,通过赋予厂卫的特权而矫发意旨,贪污勒索,违法越制,营私舞弊,陷害忠良,把手插向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司法等几乎所有领域。

征收各种赋税的大权关系到整个国家财政的收入,因而统治者对于税收保有高度的警惕性。

但是在这些统治者看来,宦官最信得过,因此明代与经济事务相关的宦官设置名目繁多,主要有市舶太监、监督仓场太监、税使、矿监、采办、织造等,许多宦官通过担任此类使职,谋取私利。

尤其是明朝中后期大批宦官被差遣至各地任矿监、税使,这是对明代经济的影响最大。

明太祖时各地虽曾立铁牌不准宦官干预政事,但他还是“遗中官、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核实,立为定额”。

到了永乐年间,宦官在各个领域得到重用,在经济方面也不例外。

“分遗中官及朝臣核天下仓粮出纳之数”,这使宦官干预财政的权力进一步扩大。

明朝中期以后,明神宗大量派遣宦官聘任税使,直接控制各地税务,进而形成了“通都大邑皆税监”的局面。

后来,明神宗派出宦官监督开矿,称为矿监。

宦官在经济领域中掌握实权使其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另外宦官还出任军职,主要是提督京营和出任监军。

明代创置京军三大营,均设提督内臣,后来曹吉祥曾以司礼监总督三大营。

自永乐年间,明朝便派宦官出任军队监军,甚至宦官还可以直接率军。

如永乐年间,“中官郑和等率兵二万七千余人,遍历西洋诸国。

复遣中官山寿帅师出云州。

”另外成祖在位时,积极开展与四方部族和国家的关系,在派出的使节中多数是宦官,例如西洋是郑和、王景弘,西域是李达,往北是海童,而西番则是派侯显。

明代也有宦官直接出任外朝官职。

宦官奉旨监督地方军事,袭用武官职衔,称镇守太监、分守太监与守备太监。

出镇宦官本为监督军事,但由于宦官往往恃宠而骄,民情政亦多有监管。

到了正德二年,明武宗下诏:“敕各镇守太监预刑名政事。

”宦官干预地方政务的权力合法化了。

担任内外朝官职以及出任军职、使职的宦官,大多有官位、有秩品、有俸禄、有冠服甚至有爵位、有食邑,并享有娶妻成家、养子传爵等权利,其身份地位已与普通官员没有明显差别。

此外,宦官操纵厂卫控制甚至是越过司法,不受法律及程序的约束,为其通过制造冤狱来打击政敌、冒功请赏提供了机会。

一些廉洁不阿的正直士大夫因此遭到了宦官的残酷镇压,如魏忠贤对东林党人的打击。

当时朝野闻名的清流名臣杨涟、
左光斗等,都是在锦衣卫的诏狱中未加定案便尽受酷刑最后被“锁头拉死”。

宦官集团通过操纵厂卫来完成皇帝交给他们的任务的同时,也利用厂卫凌驾于三法司之上的侦查权和司法权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可以说宦官是皇帝的虎狼,而厂卫则是宦官的爪牙。

明代宦官操纵厂卫,建立起完备的机构组织,进而专权,完全是由于皇帝对外臣猜疑防范,迫使他们不得不依赖于宦官,这也是宦官得以专权的原因之一。

然而,明朝宦官势力虽然猖獗,却也被置于皇权的决对控制之下。

明朝各代宦官始终无法真正把持兵权,据载“其在边将之任,内臣则有太监,武臣则有总兵,文臣则有都御史。

”三者互相牵制,这样监军太监很难称兵作乱。

此外对于司礼监太监的“批红”也是有严格制度管理的。

如果批红宦官私改阁票内容,一般也会被觉察,首先内阁有所谓“丝纶簿”,登录票拟底稿备查。

其次,章奏经“批红”后,下发政府部门执行时,又有六科监督。

由此可见,司礼监代皇帝批红,只是代行皇权,而不是攫取了相权。

皇帝给予了内阁“票拟”之权,司礼监“批红”之权,实则令两方相互牵制,以确保皇权利益不受损害,尽管明朝内阁与宦官势力发展的很庞大,甚至有时会成为皇权的对抗力量,但二者终未占据宰相之位。

总的来说,明朝是内阁与司礼监共理朝政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明代宦官那种时而专擅朝政局面的出现,不仅给当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破坏,而且还严重激化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使得明朝的统治核心受到了来自它内部的极具破坏力的侵蚀。

权力一旦处于不平衡的状态,便会带来政治危机以及朝政混乱,这种对明朝的中枢系统的极大的冲击,最终成为明亡国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我们得到的启示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看出,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庇护下,明代的宦官专权逐渐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其结局也必然是随着君权的消失而消失。

宦官专权这一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是依附在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上的一个祸害整个民族的毒瘤,它的命运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兴衰是分不开的,只能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彻底消失它才能被完全消除。

正如梁启超曾一
针见血地指出,宦官专权,“所发生之源,莫不在专制政体,专制政体者,实数千年来破国亡家之总根源也”。

虽然当今世界不再存有那种封建君主专制的制度,然而人们对于那种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权力的欲望似乎不曾随着这种制度的灭亡而彻底消失。

因此,我们还是应当时刻注意着某些人或利益集团在这方面的“复辟”思想和举动。

除了坚持当下民主文明的各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外,我们也要对它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使之可以永远为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最好的保障和平台。

参考文献:
于云瀚《阉宦》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 2005:12.
《明史·宦官一》
《明史·职官三》
《明史·宦官二》
《明史·食货五》
《明会要·职官十一》
王春瑜,杜婉言《明朝宦官》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7:32.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二十三) 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 1992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奄宦上》北京中华书局 1981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匹)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
《明史》(卷二三六) 中华书局标点本 1974
陈洪谟《治世余闻》(卷二) 中华书局 1985
施洪道“朱元璋的政策失误与明代宦官专权” 2002(04)
谭平“论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对明朝治官的影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第2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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