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预规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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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使用指南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背景与编制过程
第二节主要编制依据
第三节标准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水平测算情况
第二章标准的使用规则
第一节标准的使用原则
第二节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第一节一般说明
第二节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第三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第四节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第五节其他费用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第六节动态费用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第四章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第一节一般说明
第二节配电站、开关站工程
第三节架空线路工程
第四节电缆线路工程
第五章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第一节工程项目术语释义
第二节项目划分规则
第三节建筑工程项目划分
第四节安装工程项目划分
第五节其他费用项目划分
第六章建设预算的编制与校审
第一节一般说明
第二节建设预算编制规定
第三节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
第四节投资估算的编制与校审
第五节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与校审第六节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校审
第七章设备材料信息价格
第一节设备价格
第二节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第三节关于设备材料价格信息
附录
附录一 20kV输配电工程设计评审规定附录二 10kV输配电工程设计评审规定附录三典型气象区划分
附录四架空配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
附录五弱电线路等级划分
附录六公路等级划分
附录七常用数学计算公式
前言
2009年4月,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批准颁布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套标准”)。

为加快本套标准的推广实施,使广大技术经济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本套标准的制定背景,准确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以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工作效率,科学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组织编写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使用指南》,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本《使用指南》”)通过与2006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对比,详细阐述了在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投资管理体制和项目管理体系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中各项规定的制定依据、范围界定以及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主要内容涵盖了本套标准的编制原则、编制过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工程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的编制与校审等,同时,由于配电网工程建设规模小、单项投资少并且地点分散,工程造价管理难度大,因此,本《使用指南》中对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和各项费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也提出了建议,以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参考。

本册《使用指南》的编写作为推广实施《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重要工作之一,国家能源局、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及各级定额站领导都给予了高度重视。

自本套标准批准颁布之日起,总站就及时安排造价处牵头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制定了详细的编制计划。

编写组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编制工作会议,认真听取专家意见,集思广益,为本册《使用指南》能够顺利编制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我们谨对在本册《使用指南》编写工作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同仁和给予本项工作大力支持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本册《使用指南》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如有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

本册《使用指南》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造价处负责解释。

主要编写人:张天文、周霞、许子智、张少雄、乔海伦。

主要审查人:沈维春、郭日彩、张莲瑛、刘薇、陈俊章、赵彪、吴宝英、蔡冠中、张兴义、纪伟、史哲、洪元伸、潘建平、华军、郭文龙、翟树军。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背景与编制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推进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编制城乡电网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标准的函》(国能电力[2009]53号)的安排,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组织开展了《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和《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的编制工作。

本项工作的目的是: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费用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为政府、公众加强对城乡电网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树立标杆。

为加强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定额总站首先组织成立了工作组,组长单位为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副组长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农电工作部,成员单位有:华北电网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新疆电力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和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组根据专业分工,分别成立了建筑预算定额、电气预算定额、送电线路预算定额、费用计算标准和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等五个编制组,具体负责相关专业内容的编制工作。

在本套标准的编制工作中,各编制组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原则,根据全生命周期理论和全过程管理理论,采用创新思维,建立了科学的消耗量和施工机械配置模型,按照“统一思路、统一原则、分头测算、集中编制”的方式,经过近一年的辛勤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成果。

现将本标准的编制过程总结如下:
(一)2008年4月,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成立了由沈维春主任担任组长的编制工作组,在充分征求和协调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经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后,正式启动了编制工作。

(二)2008年5月,编制组先后走访了15个开展城乡电网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较为先进的企业。

通过充分调研,取得了第一手的资料后,编制组集中编写完成了编制大纲,并确定了各专业参编单位和人员名单。

该编制大纲于5月29日通过了专家审查。

(三)2008年6月2日召开了编制工作启动会,根据编制大纲进行了分工,并向各参编单位下达了编制任务,按照“统一思路、统一原则、分头测算、集中编制”的方式,各编
制单位正式开始了具体子目的数据测算工作。

(四)在各编制单位完成数据测算工作之后,2008年8月11日,编制组在银川市集中工作,汇总各单位编制成果,按照编制大纲的要求进行了统一分析和测算,形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之后,各编制单位按照费用标准编制工作要求,在本区域内选择典型工程,套用本标准初稿进行实用性和价格水平验算。

(五)2008年9月21日,编制组在浙江杭州集中工作,汇总各地区验算结果,对各子目逐一进行了统一调整、修改和补充。

(六)2008年10月,由总站统一安排,分别选择了北京、浙江、山西、青海等地区的典型工程,分别套用本标准和当地现行定额进行了造价水平对比分析,并根据测算结果相关定额进行了进一步修正,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七)2008年11月18日,总站以电定总定[2008 ]29号文将本标准向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17日,共接到反馈意见35份78条,其中定额53条,费用标准25条。

经编制组认真研究,采纳了其中的61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八)2008年12月18日,由总站组织在北京召开了内部专家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江苏、黑龙江、宁夏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家共39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费用水平符合工程实际,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九)2008年12月19~27日,编制组人员再次在北京集中工作,针对专家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本报批稿。

第二节主要编制依据
本标准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二)行政法规、规章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6、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令第3号);
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

(三)国家标准
1、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4、GB50194-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5、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四)电力行业标准
1、DL/T5161-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2、DL/T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3、DL/T5210-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4、DL/T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5、DL/T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6、DL/T5003-2005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规程;
7、DL5009-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8、DL/T1050-2007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9、DL/T799-2002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0、DL/T5190-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11、DL/T1033-2006 电力行业词汇。

第三节标准的主要特点
一、本标准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1、内容编排采用了规范格式,内容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做到了内容清晰,简便实用。

2、在费用项目和内容上充分考虑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规章,以及《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配电网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特点,简化了部分费用计算公式,使其更加实用。

3、在费用标准方面充分考虑了国家关于社会保障和安全检测等的相关规定,电力建设工程劳动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健康环境、监理、监造、施工验收评定等标准、规范。

4、在建设预算编制规则和项目划分方面,充分考虑了设计专业的图纸卷册划分方式、项目管理模式和招投标工作模式。

5、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在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上,采用了设备和主要材料按照信息价格计算的方法,使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加符合实际。

(二)《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价格信息》
1、在价格的属性上改变了以往的取费价格方式,采用参考信息价格的形式,与市场接轨,价格信息由各地电力建设定额站每季度发布。

2、在充分考虑各企业的典型设计和产品标准的基础上,对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进行了统一规范,以方便各地区相互参考和使用。

3、根据目前各企业普遍采用的集中招标、集中采购、统一供货的设备材料购置方式,对设备材料的交货地点和信息价格的计定规则做出了统一规定。

二、本标准与35kV及以上标准体系的对比
(一)费用构成的对比
总费用构成完全一致,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组成,但在具体内容构成上进行了适当修改。

其构成内容对比情况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1、措施费中各取费项目除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外,其他各项目的费用内容中均取消了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或施工降效所引起的人工费用补助内容。

2、临时设施费,考虑目前配电网工程施工中,设备材料采取统一招标、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的供应方式,不考虑大型现场仓库建设费用。

3、施工企业管理费,明确了工程保护和现场物资看管内容。

4、根据《土地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在本标准中明确规定涉及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施工赔偿的费用允许计入配电网工程建设投资。

5、在土地征用补偿费中,明确了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补助、征地管理手续、各种基金及税金等内容。

6、施工场地租用费,界定了施工场地租用的期限,明确了土地清理、复垦等内容。

7、项目管理经费,取消了项目法人的开办费,增加了项目竣工测量、交接验收的内容。

8、对工程设计费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综合,不再分基本设计费和其他设计费,并规定竣工图文件编制费计入工程设计费,但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不计入工程设计费,需要时应单列。

9、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只保留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监测内容,由于配电网工程不涉及大型土石方开挖、污染物排放等环境破坏因素,因此,取消了环境监测验收、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桩基监测等内容。

10、由于配电网工程工期较短,一般在当年内完成,因此,动态费用中取消了价差预备费。

(三)费用计算方式调整
1、建筑安装工程的各项取费全部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的取费计算方式,避免了材料价格波动对取费的影响。

2、临时设施费,考虑各地区不同地段房屋租赁价格的差异,分城区、郊区和乡村分别设置费率。

3、其他费用规定了“如果是不增加规模的单纯设备更换或材料更新工程,其他费用各项均不计”。

4、余物清理费的计算方式改为按照“拆除物的新建人工费×费率”计取。

5、根据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规模较小,并且工程造价普遍低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最低限的实际情况,本标准中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的规定,分别给出了工程勘察费和设计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工程勘察费以建筑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工程设计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取。

(四)费用(率)标准的调整
1、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标准,此次采用配电网工程基准工日单价取定,普通工为34元/工日,建筑技术工48元/工日,安装技术工53元/工日,与市场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2、措施费中各项目均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分别给出了费率标准,经过对相关内容调整之后,费率标准水平与35kV以上标准相对比,同口径降低约30%。

3、规费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系数取定为0.85,缴费费率规定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费率取定。

4、设备运杂费计算的起始运输距离设定为20km,调整了相关费率计算标准。

5、工程设计费费率按照(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分档给出了区间费率标准,使用时采用内插法计算。

6、取消了大件运输措施费。

(五)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1、根据配电网工程规模较小、费用计算比较简单的特点,本标准中将从35kV变电站低压侧的10kV或20kV出线至0.4kV进户表之间的配电站、开关站、架空线路、电缆线路等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看待,进行费用性质划分和工程项目划分设置。

2、结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特点,简化了工程项目划分层次和项目设置。

3、将通信与调度自动化工程作为单项工程项目单列。

4、根据设备材料价格计算方式的调整,把设备材料运输放到了每个扩大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中,使费用计算与项目管理模式和工程量清单完全对应。

(六)费用性质划分
1、结合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规模小、项目构成简单的特点,将整个项目的费用性质划分进行了简化。

2、配电站(开关站)建筑、成套式变电站基础、架空线路的土石方和基础工程、电缆线路的电缆沟(隧道、排管)等划分为建筑工程;配电站(开关站)的设备、线缆及附件安装,成套式变电站安装,架空线路的杆塔组立、架线、杆上变配电装置安装,电缆线路的桥架安装、电缆敷设、避雷及接地装置,通信系统、调度自动化及集中抄表系统等,统一划分为安装工程
2、电缆线路工程中,进出线箱柜、分接箱、避雷器等属于设备,电缆、电缆头、接地极等属于材料。

3、1kV以下线路上的低压配电箱柜、计量表箱、计量表属于设备,但居民用户的入户表箱、入户表均属于材料。

(七)建设预算编制办法
1、根据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设计方式、定额计价方式、费用性质划分和工程项目划分规定,对编制建设预算所使用的表格进行了改进。

2、简化了建设预算汇总表(表一),重新设计了专业汇总表(表二甲、表二乙)、安装工程预算表(表三甲) 、建筑工程预算表(表三乙)和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析表(表
五)。

3、明确规定了编制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时,对于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电力行业定额和地方及其他行业定额的使用顺序。

(八)定额基价计算规则的调整
1、设备材料均按照集中配送考虑,定额基价中对相关二次搬运费的计算重新作出了规定,使其更加符合工程实际。

2、将工程中用量较大,受价格市场波动影响较明显的建筑材料作为主要材料处理,定额中给定参考用量,价格按照订货价格或者信息价格计算,实现了量价分离的动态造价管理,使造价水平更加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3、结合目前燃油税费政策改革,对于机械台班费用中二次费用的计算进行了调整。

第四节水平测算情况
为保证费用计算方式的科学性和计算标准的合理性,定额管理总站分别在山西、江苏、江西、云南、青海的不同地区选择了多个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并与各工程项目的批准投资进行了对比分析,测算情况如下:
(一)建筑工程费
1、配电站
(1)定额直接费:与套用当地建筑定额相比,定额直接费同口径下降 3.77~5.35%。

主要变化因素:由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使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消耗量降低;材料价格下降;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下降;人工工日单价标准提高。

(2)措施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措施费同口径下降15.82%。

主要原因:取消了施工机构转移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降低。

(3)间接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间接费同口径下降3.29%。

主要原因:规费中的工资总额系数调整为0.85,抵消了人工工日单价提高引起的人工费增加部分,使规费基本持平;但企业管理费费率降低。

(4)利润和税金: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基本持平。

经加权综合测算,各配电站工程与批准预算中的建筑工程费平均下降约4.91%。

2、线路工程(含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
(1)定额直接费:与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比,定额直接费同口径下降5.15~7.23%。

主要变化因素同上。

(2)措施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措施费各项之和同口径下降18.22%。

主要原因同上。

(3)间接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间接费同口径下降2.36%。

主要原因同上
(4)利润和税金: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基本持平。

经加权综合测算,各线路工程与批准预算中的建筑工程费平均下降约6.15%。

(二)安装工程费
1、配电站
(1)定额直接费:与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比,定额直接费同口径下降
2.42~
3.25%。

主要变化因素: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消耗量降低;材料价格下降;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下降;人工工日单价标准提高。

(2)措施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措施费各同口径下降12.29%。

主要原因:取消了施工机构转移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降低。

(3)间接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间接费同口径下降2.76%。

主要原因:规费中的工资总额系数调整为0.85,抵消了人工工日单价提高引起的人工费增加部分,使规费基本持平;但企业管理费费率降低。

(4)利润和税金: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基本持平。

(5)主要材料费:下降约6.24%,主要原因是近几个月来市场材料价格持续下降。

经加权综合测算,各配电站工程与批准预算中的安装工程费平均下降约3.87%。

2、线路工程(含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
(1)定额直接费:与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比,定额直接费同口径下降
2.28~
3.43%。

主要变化因素同上。

(2)措施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措施费各项之和同口径下降13.07%。

主要原因同上。

(3)间接费: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间接费同口径下降2.36%。

主要原因同上
(4)利润和税金:与套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相比基本持平。

(5)主要材料费:下降约7.82%。

经加权综合测算,各线路工程与批准预算中的建筑工程费平均下降约4.82%。

(三)其他费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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