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制度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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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制度标准化

制度是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行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制度标准化,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制度形式,明确界定施工企业在铁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必须遵循的管理要求,提供科学成熟、简洁高效的管理模式,为最终实现既定目标提供行动指南。

管理制度既是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铁道部有关的建设管理规章和办法、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有关管理规定与要求的贯彻与细化,也应该是施工企业项目部构建职责分明、管理科学、高效运作平台的自发要求。

本篇是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五类,对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基础制度建设提出要求,明确了在上海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每项制度应包含的内容和应达到的管理要求。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在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和企业管理模式,补充添加及细化相应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框图

1 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建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变更设计管理、基础技术资料管理这八项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的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为主责部门,工程部部长具体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要求、工程实际情况以及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编制,并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项目部各部门会签、领导审核后,以文件形式签发,并报送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备案。1.1工程测量制度

1.测量组织及人员

1)项目经理要根据施工需要配齐经培训、懂专业的专职测量人员,作业队中必须明确指定负责的专职干部。

2) 项目部必须制定测量责任制,并按要求考核。

2.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1)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由项目部总工牵头组织测量人员进行。

2)交桩和复测手续完善,各种数据按要求核对。

3.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1)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

2)所有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

3)重要桩橛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桩,并定期进行复测。

4.测量仪器

1)测量仪器严格按有效期进行使用,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

2)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1.2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1.接到施工图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

2.施工图现场核对,监理单位由监理分站的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由技术负责人带队,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3.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重点内容、核明问题处理方式。

4.各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熟悉、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应包括设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和关键工

序(部位)交底等内容,各种交底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参加交底的技术人员及被交底人应有签认手续;

3.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坚持施工组织设计总体交底和分项工程阶段性技术交底相结合的原则;

4.设计交底应在各分部工程实施前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交底;

5.施工技术交底应在工程实施前一周内对施工队进行交底,并应该展开层层交底至作业班组及各作业人员,并有书面记录及签认手续;

6.关键(工序)部位交底应针对该(工序)部位作业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明确工序纪律和工艺要求,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均应由施工单位向各相关的分包管理人员(如果有)及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要求同上,并形成交底的记录。

7.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将各级技术交底卡汇集整理装订成册。

1.4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并经项目管理机构批复同意或备案后方开工。

2.合同标段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于开工前10天报监理单位,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核实开工条件。

3.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复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

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的机具、设备已进场。

其中重点工程划分由项目管理机构参照以下原则自行确定:

1)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

2)特大桥、跨等级航道及省道以上公路的桥涵。

3)隧道工程。

4)铺轨架梁工程。

5)通信、信号、电力工程。

6)控制工期工程。

4.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必须于开工前4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后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工程部备案。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6)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7)“三通一平”已完成;

8)先期施工的试验工作已完成。

5.重要的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6.营业线施工应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

7.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1.5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

1.项目部编制作业指导书必须针对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2.项目部必须对软基处理、路堤填筑、路堑开挖、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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