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以宪政为基础的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的形式特点1、无统一的法典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数量规模的宽泛性(二)行政法的内容特点1、行政权的支配性2、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混杂性3、效力的多元性4、对社会的适应性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一方面,宪法是行政立法的依据。
有关重要的行政立法,特别是法律的制定,都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另一方面,宪法中有关以行政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规范,如有关公民受教育权的规范和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赔偿权的规范等,则是行政法的直接法源。
(二)制定法1、法律。
法律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法源。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3、地方性法规。
它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4、规章。
规章和行政规章也是行政法的重要法源之一。
行政法关系的种类: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行政法关系的一种。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1、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2、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原则,是指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3、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有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于影响人民自由权利之重要事项,没有法律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即不能合法作为行政行为。
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某些重要的事项,应保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其它任何法的规范都无权规定,行政权非有法律依据不得为之。
所以法律保留原则,通俗地说也就是保留给法律去规定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1、平等对待2、比例原则(P31~33 重点掌握)比例原则,又称为均衡原则或平衡原则,是实质意义上依法治国原则的典范. 它具体包括三个子原则:1)行政措施对目的的适应性原则也可以称为适当性原则2)最小干预可能的必要性原则也可以称为必要性原则3)禁止过分的适当性原则也可以成为侠义的比例原则3、正常判断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基础知识复习提纲:行政法
第五节行政法一、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3)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3.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也称为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1.行政主体的概念、范围、职权和职责(1)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主体的范围我国的行政主体具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行政法复习提纲
第一章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通称为“公共行政”,社会组织、企业的行政称“私人行政”。
美国行政学家F.J.(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说(霍兰德)把宪法典叫作“静态的宪法”,把行政法称为“动态的宪法”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政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权、行政职权、行政权限区别(△)行政权的特点:相对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自由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相对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一切国家权力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利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即有权解释,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2.其他规性文件(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国务院于有关社会组织联合发布的规性文件)3.国际条约、惯例行政法的分类:1.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围为划分标准)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与原则的总称。
特别行政法是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与原则的总称。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以行政法规的性质为划分的标准)实体(规实体性权利义务)程序行政法(确保实体法的实施)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以行政法的作用为划分标准)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1.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二)行政法在容上的特点1.容广泛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3.实体性规与程序性规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行政法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容的社会关系。
2021年行政法知识复习提纲(完整版)
4•规章: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㈣行政处罚的适用:
1•不予处罚:没造成后果;不满14周岁;正在精神病。
2从轻、减轻处罚:主动消减危害、受胁迫、有立功表现;
己满14不满18;正在精神病。
3•—事不再罚,对一个行为已做出行政处罚的,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
事由再做岀
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
4•追诉时效:行政处罚的追诉期为2年。
国家赔偿一违法行使职权的后果/ 一定在损害产生之后;
国家补偿f合法行使职权的后果/可能在损失发生之前。
㈡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1•主体:是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3•后果: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
害的事实;
4•因果关系.行为与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
系。
㈢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
难的。
3•强制执行:15R到指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每R加罚3%;将查封、
扣押的财
产拍卖或冻结的存款抵缴罚款。
违法行为己构成犯罪,给予的行政拘留,折抵刑期;给了的罚款,折 抵罚金。
三、行政诉讼: ㈠行政诉讼的概念: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机关 工作人员的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
2021
一、行政法概述: ㈠行政法的概念:指有关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活动程 序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征:①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
2数量众多;内容广泛、富于多变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
㈡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基木特征:①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②行 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H内送达处罚决定书。
3•听证程序:⑴当事人申请:在告知后3R内以书而形式提出;
行政法学罗豪才复习提纲
二、行政法的作用
1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2具有保护公民法人其他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强调行政法保护公民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现实意义较强;
1是法的公平正义原则在行政法上的特殊要求2符合行政法产生之需要
3与行政法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作用和目的相吻合4封建思想影响,行政中心思想,时有侵犯公民权力现象
合法要件:(主体合法;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五章 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许可
1涵义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向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布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向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特定主体;依申请;授益性;多样性;要是行政行为)
3公务员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具体实施行政活动
4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是依法行政的需要;是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是确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以及行政诉讼被告人的需要;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
二、行政相对方
越来越受关注,参与性行政(协调对话参与互动)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五、行政法的分类
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与监督行政法。
六、行政法的特点
A形式上的特点(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数量特别多)
B内容上的特点(行政法内容广泛;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2与行政处罚不同
期末 行政法复习提纲
依法行政依法审判依法复议依法赔偿1.行政主体(1)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授权的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3)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4)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2.公务员概念: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特征:(1)在国家机关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中任职(2)享有法定职权、执行国家事务(3)与国家存在职务关系(4)是正式工作人员(5)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行政编制:各级权力机关、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司法机关、政党和政协机关、人民团体等活动开支自国家行政经费的单位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持良好品德和操行,维护公务形象、不得在企业兼职,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3.行政行为特征:主体是行政机关和经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机关组织体、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影响分类:内部和外部、作为和不作为(是否需当对人同意)、单方和双方、依职权和依申请、羁束和裁量效力:(1)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瑕疵,即被推定为合法且要求所有人予以尊重(2)确定力:已生效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3)执行力:已生效的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生效:即时、告知、受领、附条件无效:因重大瑕疵或法定无效,无须有权机关宣告,自始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被宣告无效后应尽可能恢复原状;认定分三种:相对人自我认定、行政主体认定、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认定撤销:具备可撤销的条件下,由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使其失效;只有在撤销后才失去效力,但失效可能会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在期间内,经申请撤销,逾期不得申请废止:根据事后发生的情形,面向未来,解除原本合法的行政行为的效力,使没必要继续存在的行为失效4.行政立法法规:(1)名称一般为条例、规定、办法;发布形式为总理令(2)只能由国务院制定,或部门起草由国务院批准(3)只负责行政管理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人民银行、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制定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到乡政府都可以制定,一般表现为红头文件法院审判,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参考规范性文件5.行政执法特征:主体是行政机关、内容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对象特定作用:实现执政法治、提高效率、消除腐败、保护相对人权益依据:规范性文件及以上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被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名义执法,不是行政执法的主体监督:防止滥用公权力,区别于行政监督检查(检查相对人是否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形式:(行政)许可、给付、奖励、处罚、征收征用、监督检查、裁决、强制、合同行政的要求是依法,法是人民的意愿与党的意志的统一;不能依公务员个人的好恶、喜好,也不能依照当事人自己的主张、意愿依法行政首先要有高素质、认同法治的人员,即公务员。
(0216)行政法学复习大纲
(0216)《行政法学》复习大纲一、绪论1、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权的内容3、行政法的特点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1、行政主体的概念2、行政职权的内容3、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4、我国行政主体的范围5、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6、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具体类型。
7.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三、行政行为概述1、行政行为的涵义与特征2、行政行为的内容具体有哪些3、行政行为的分类4、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6、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四、抽象行政行为1、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2、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要件3、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4、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五、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征收的内容与分类2、行政许可的特征与种类3、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分类4、行政处罚的特征5、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6、行政处罚的原则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8、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9、行政强制行为的种类10、行政裁决的特征11、行政裁决的种类六、行政合同1、行政合同的特征。
2、行政合同的种类3、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方式及其法律后果;七、行政指导1、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指导的种类3、构建我国行政指导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八、行政程序法1、行政程序的种类2、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3、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九、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1、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3、行政违法的分类4、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5、行政责任的种类和方式十、行政赔偿1、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条件;2、行政赔偿的特征;3、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4、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5、行政赔偿请示人6、行政赔偿义务机关7、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十一、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领会2、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主体;3、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内容;4、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客体;5、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种类;6、行政复议管辖的种类。
7、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据。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行政法复习提纲(尚永昕版)一、行政法的基本理论1.行政法:行政法就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律。
它特别强调行政关系、掌控与规范行政权、没统一法典形式的法。
2.行政法的历史。
(德法英美行政法的特点)3.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4.行政法是规范与控制行政权的法。
(通过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通过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程序法控制行政权的行使;通过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法律制度控制行政权的滥用)二、行政法的法律渊源1.行政法的法源为行政法规范的载体形式。
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
2.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包含:宪法与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权条例、单行条例、行政立法、行政规章、条约与协议、法律表述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横跨在行政法律规范中,并由它们所证实或彰显的基本精神,就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从的基本行为准则。
2.我国行政法原则的体现:行政合法原则、行政合理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主要掌握前三个)a.行政合法性原则:建议行政主体实行行政犯罪行为应当合乎法律的规定。
该原则具体内容包含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留存原则。
法律优先,特别强调的就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法律留存,指行政机关的行政犯罪行为必须存有法律的明晰许可就可以行使。
b.行政合理原则/行政适当原则: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行政合理性原则包括平等对待、比例原则、正常判断和没有偏私四方面的内容。
c.行政比例原则:指行政犯罪行为应当满足用户适度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性的建议。
d.正当法律原则:行政机关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参与的法律程序。
具体包括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说明理由、听取意见等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提纲(学生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复习提纲(学生版)20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提纲第1编绪论1.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3.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分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宪法或法律授权指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6.行政法如何控制和规范行政权:控制权源、规范行使方式、制约行政权滥用。
7.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行政法治原则的内容。
行政合理原则:试论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简述行政公正原则的内容。
简述行政公开原则。
简述行政效率原则。
第2编行政法主体r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內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行政主体V行政法主体]L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I行政相对打公民V法人其他组织1.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2.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3.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4.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5.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3编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一具体行政行为:如何界定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一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简述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P132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试论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
P136论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和法律后果。
2.行政立法:简述改变或撤销法律、法规、规章的条件。
论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
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3.行政处理:4.行政命令:5.行政确认:简述行政确认的特征。
简述行政确认的作用和基本原则。
6.行政许可:排他性许可: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及其合理化问题。
7.行政征收:狭义的行政征收:简述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
8.行政处罚:论述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执行罚:简述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和步骤。
行政法复习提纲(完整版)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二)特点:1、形式特点:①无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②由效力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2、内容特点:①调整领域宽泛,内容丰富②行政法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体③富有变动性二.行政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国际条约与协定8、法律解释9、党政联合文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换性2、单方意志性3、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4、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5、个体权利的行使具有有限性6、设定的灵活性与及时性7、救济形式的多样性四.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行政相对人、行政监督主体。
五.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会判断、选择,不用背)书P48-571、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2、依法行政原则3、正当程序原则4、行政效益原则六.会判断XX是否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1、是组织;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权;3、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4、独立承担责任行政主体的范围→→(十大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授权的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eg:行政性公司;经授权的事业单位;经授权的企业单位,如北京市电信局;经授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行政法复习提纲
一、行政诉讼法1,名词解释:原告@ 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补偿自愿撤诉审判监督程序2,简答:(1)起诉的条件(2)一般地域管辖规则(3)行政参照规章规则(4)维持判决的条件1.第三人的特征2.行政诉讼执行的特3.判决与裁定的区别4.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3,论述:(1)举证责任的分配(2)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特殊原则2.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4,案例:A区工商局与A区质检局联合执法,认定张某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处罚1000元。
张某不服,起诉。
在此过程中,A区质检局被上级机关市技监局撤销。
张某起诉后不久不幸去世,其妻汤某是唯一继承人,继续参加诉讼。
问:1.被告是谁?理由。
2.汤某的地位?理由。
3.法院得知张某去世,如何裁定?二、票据法1,单选2 多选(注重法条记忆理解,包括上课没有提到的)3,简答:(1)原因抗辩与票据无因性是矛盾的吗?请解释理由(2)对物抗辩的特征(3)票据法的特征(4)票据记载与票据签章的区别4,论述:试论述票据法对票据权利受让人的保护三、商法(注重法条)1,不定项选择: 涉及保险误告龄合伙企业出资2,简述: 保险利益原则破产撤销权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商事登记意义、效力并简述我国商事登记立法制度某名人:商法是最自由的,也是最严格的,谈谈你的理解3,案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股份转让,设立,股东借款,利润分配四、经济法1,名词解释:反垄断适用除外经济职权私营企业政策性银行转移支付@政策性银行消费者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中间层团体2,简答:(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2)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3)税收的分类(4)货币政策目标工具@1.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2.经济职权的特征3.经济垄断的种类3,论述:经济法的地位国家干预与经济法4,案例:关于税收的计算,大致是工资6000,中奖20万,国家级奖励10万,劳务所得8万,稿酬8000,国债利息10万算个人所得税额5,判断:(1)售出不退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2)消费税是直接税(3)汽车运输是增值税纳税人(4)房屋是产品(5)金融立法年1995年@(6)利率提高刺激进口@(7)中外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8)国有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9)仿冒他人企业名称姓名是商业混同行为1.公用事业是适用垄断法除外2.人民币发行权属于国务院3.民生银行是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5.劳务所得8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5600元6,多选:(1)增值税的种类(2)财政法体系(3)财政收入具体有(4)三家政策性银行@(5)企业的社会责任@(6)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7)财产税@ (8)企业所得税不包括@ (9)税收实体法要素(10)经济法主体2.财产法体系4.预算收入包括7.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单选:1.税制改革----年2.我国最早使用经济法概念-----年3.不属于商业混同行为的是-------4.售出不退侵犯消费者----权5.工资薪金5000元,个人所得税-----元6.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是-----7.经济权利,不属于的是------8.属于产品的是----(电)9.不属于税法实体法要素的是-----五、国际法1,简答:现代国际法发展趋势1.外交保护及条件2.自卫权及实施条件3.人权保护机制4.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2,论述: 民族自决权适用范围和主权的关系比较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比较领海与毗连区法律地位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确立过程3,案例: 武装冲突与违反人道罪“发制人式”自卫权外交保护的条件范围国际航空安全、劫持航空器、不引渡即起诉原则判断1.国际条约在我国直接适用,宪法规定2.联合国宪章是造法性条约3.缔约能力就是缔约权4.国际刑事法院的对人管辖限于自然人5.领海、毗连区的范围6.中立国能订立双边投资协定7.调停参与谈判,不具有约束力名词解释:国际习惯庇护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纽伦堡原则选择:国籍(出生地原则)引渡使领馆人员人身自由国民待遇秘书长选举程序六、国际经济法1,名词: 共同海损@ 限制性商业条款BOT 根本违反合同@ 独占许可协议@ 居民税收管辖权限制商业行为2,简答:母公司对子公司责任的理论提单的法律作用@海外保险制度的特点《多变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对合格投资的限制@1.跨国公司的特征4.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5、卖方和买方的义务3,论述:(1)卖方担保义务(2)比较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三者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选择:注意三大组织及其他组织的英文缩写。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1.行政法的特征包括(A、B、C)A.具有强制性B.具有公共性C.具有特殊性D.具有私法性2.行政机关的属性包括(A、B、C)A.行政管理机关B.行政监督机关C.行政执法机关D.司法机关3.行政行为的种类包括(A、B、C)A.单行行政行为B.复合行政行为C.连续行政行为D.独立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的种类包括(A、B、C)A.一般行政许可B.特殊行政许可C.简易行政许可D.复杂行政许可5.行政复议的种类包括(A、B、C)A.法定复议B.自由裁量复议C.合法性审查复议D.监督性复议6.行政诉讼的种类包括(A、B、C)A.一审行政诉讼B.二审行政诉讼C.再审行政诉讼D.特别程序行政诉讼7.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A、B、C)A.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B.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C.特别强制措施D.一般强制措施8.行政契约的种类包括(A、B、C)A.单方行政契约B.双方行政契约C.多方行政契约D.无限制行政契约9.行政复议的主要内容包括(A、B、C)A.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B.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审查C.对行政行为的裁量审查D.对行政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10.行政诉讼的原则包括(A、B、C)A.合法性原则B.公开性原则C.独立性原则D.速裁性原则论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其受案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由法律规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的职权所决定的。
首先,制约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因素包括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职权和行政行为的性质等。
在法律规定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法律文件为依据。
行政复议机关的职权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拥有的受理、调查、审查和决定等权利。
而行政行为的性质则是指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及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等。
其次,受案范围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法制的正常运行。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A. 行政法的定义和范围B. 行政法的特点和功能C. 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关系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A.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2. 公正原则3. 公平原则4. 透明原则5. 自由原则B. 行政法的基本制度1. 行政行为制度2. 行政组织制度3. 行政责任制度4. 行政审判制度三、行政法的主体与客体A. 行政法的主体1. 行政机关2. 行政人员B. 行政法的客体1. 行政行为对象2. 行政行为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四、行政法的法律责任A. 行政违法与行政非法性1. 行政违法的概念2. 行政非法性的表现形式B. 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与适用条件1.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措施3. 行政救济五、行政救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种类A. 行政救济法的定义和意义B. 行政救济法的种类1. 行政复议2. 行政诉讼3. 行政赔偿六、行政救济法的程序与效力A. 行政复议程序1. 行政复议的提起和受理2.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裁决B. 行政诉讼程序1. 行政诉讼的提起和受理2. 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C. 行政救济法的效力和效果七、行政救济法的发展趋势与问题A. 行政救济法的发展趋势1. 法律保障的扩大2. 程序的简化与规范化B. 行政救济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 司法化问题2. 行政救济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结语以上是关于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的复习提纲,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以及行政救济法的定义、种类、程序和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学习,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的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提纲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学习时还需结合教材和法规加以细化和拓展。
希望能对复习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有所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本考试涵盖宪法和行政法两个领域,包括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制度、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等。
本考试旨在测试学生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要求:掌握宪法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及宪法的基本原则。
了解宪法的基本价值与功能,能够运用宪法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
要求:熟悉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等制度安排。
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解公民在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了解我国的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国家主席制度等主要制度。
要求:掌握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原则。
了解行政法的历史发展及在当代社会的作用。
熟悉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理解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作用。
要求: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熟悉行政机关、行政编制、公务员等基本概念及制度。
了解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主体,如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委托的组织。
要求: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熟悉各类行政行为的性质、效力及救济途径。
了解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新型行政行为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能够运用行政行为理论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要求:掌握行政救济的概念及分类。
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救济途径的基本程序及法律效果。
了解信访制度在行政救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能够运用行政救济理论分析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本考试的难点在于运用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以及在具体情境下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同时,对于宪法与行政法制度的发展趋势和最新立法动态,也需要给予。
由于宪法与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复杂,考生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全面掌握知识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行政关系并规范其权利义务的法律部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提纲1、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是公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非国家的公共团体和组织的行政。
但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
2、行政权是怎样的公权力?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
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行政权是公权力的一部分。
3、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行政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4、行政法是控制权法的理论依据。
(1.)行政权作用具有积极和消极两重属性(2).行政权与公民个人、组织有更加经常、广泛、直接的联系(3)现代社会行政权有膨胀和扩张趋势5、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三、越权无效原则四、信赖保护原则五、比例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一、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二、行政公开原则三、行政公正原则四、行政公平原则6、依法行政原则的含义、内容与意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长时期中形成的,由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的调整行政关系的普遍性规范。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1.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2.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3.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4.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5.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7、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的含义越权无效原则含义: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不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导言:
行政法和行政救济法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两门核心课程。
行政法主要涉及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内容,而行政救济法则是研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救济程序及其实体内容。
本文将围绕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的相关概念、原则、程序等方面展开复习提纲的撰写。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原则(400字)
1.1 行政法的概念
1.2 行政法的特点
1.3 行政法的功能
1.4 行政法的分类
1.5 行政法的主要原则
二、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400字)
2.1 行政组织
2.1.1 行政机关的概念及类型
2.1.2 行政权力的划分与行使
2.2 行政行为
2.2.1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2.2 行政行为的分类
2.2.3 行政行为的效力
三、行政程序与行政裁量(400字)
3.1 行政程序
3.1.1 行政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3.1.2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3.1.3 行政程序的程序环节
3.2 行政裁量
3.2.1 行政裁量的概念与特征
3.2.2 行政裁量的范围与限制。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第一章1、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包括国家)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管理职能(行政职能)。
2、行政包括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包括国家行政与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行政。
非国家的公共组织,如公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P2 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行、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
3、现代行政法之所以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实施的公行政也纳入其调整范围,现代行政法学之所以将之纳入其研究范围,主要原因见P34、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
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调整对象,从而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
5、公权力包括国家公权力(强)、国际公权力(弱)和社会公权力(弱)。
国家公权力包括国家立法权(最重要)、国家行政权(最主要)和国家司法权。
6、行政法不同于行政。
所谓行政国家,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
7、20世纪行政新扩充的领域主要包括 P98、行政国家的异化,也称“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A 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B 腐败和滥用权力。
C 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帕金森定律)。
D 人、财、物资源的大量浪费。
E 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退化。
P10帕金森定律: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又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
9、到20世纪后期,大多数“行政国家”陆续逐步过渡到“有限政府”。
这种过渡的一般途径是①转变和缩减政府职能、限制行政权。
②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
③加强社会自治,转化行政权。
P1110、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1、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包括国家)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管理职能(行政职能)。
2、行政包括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包括国家行政与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行政。
非国家的公共组织,如公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P2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行、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
3、现代行政法之所以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实施的公行政也纳入其调整范围,现代行政法学之所以将之纳入其研究范围,主要原因见 P34、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
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调整对象,从而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
5、公权力包括国家公权力(强)、国际公权力(弱)和社会公权力(弱)。
国家公权力包括国家立法权(最重要)、国家行政权(最主要)和国家司法权。
6、行政法不同于行政。
所谓行政国家,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
7、20世纪行政新扩充的领域主要包括 P98、行政国家的异化,也称“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A 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B 腐败和滥用权力。
C 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帕金森定律)。
D 人、财、物资源的大量浪费。
E 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退化。
P10帕金森定律: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又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
9、到20世纪后期,大多数“行政国家”陆续逐步过渡到“有限政府”。
这种过渡的一般途径是①转变和缩减政府职能、限制行政权。
②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
③加强社会自治,转化行政权。
P1110、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行政法虽然是关于行政或调整行政的,然而不是有了行政就有了行政法。
P1211、行政国家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发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
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
P1212、行政法的主要流派及理论P14①管理论:“治民法”,“官治法”,主张保障国家和社会公益。
②控权论:控制政府权力,主张保障私人权利和自由。
③平衡论:试图在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13、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P1814、行政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现象的法学学科。
行政法学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法学学科。
第二章1、法源界定为各法律部门法的表现形式,亦即各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
行政法法源即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
例如:宪法、正式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
2、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正式法源):宪法与法律,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立法,条约与协定。
3、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只做参考):法律解释、判例、习惯和惯例、行政法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无论是行政法还是其他法律部门,其正式法源一般都为制定法源,在非制定法法源中,只承认法律解释的法律效力。
5、在我国,判例不具有法的效力,但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对审判实践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三章1、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①依法行政原则②信赖保护原则⑤比例原则2、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①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第五章1、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如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其他国家机关等。
2、在实际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既可以是组织,亦可以是个人。
有时,某一方的主体可以同时包括组织和个人。
3、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所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人。
4、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关系主体5、行政法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
6、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7、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公权力组织。
8、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a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b 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结构c 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d 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变更、撤销的程序e 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活动原则和制度9、就整体而言,行政组织法体系应包括中央行政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两大部分。
10、中央行政组织法只有一个《国务院组织法》,地方行政组织法有一个《地方组织法》。
第六章1、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2、行政机关的性质:1)执行机关,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
2)行政主体,相对于行政相对人。
3、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人、组织打交道4、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重点,请看书P122)区别)派出机关:属于独立的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为和由其自身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国具体的派出机关有: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为和由其自身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是以派出机关的名义行为,并由派出机关对其行为负责,除非有法律、法规的专门规定。
我国具体的派出机构有公安派出所、工商派出所。
5、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1)保障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秩序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4)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6、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1)行政立法权2)行政命令权3)行政处理权4)行政监督权5)行政裁决权6)行政强制权7)行政处罚权7、行政机关的主要管理手段:1)制定规范和发布命令、禁令2)编制和执行计划、规划 3)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4)征收税费、财政资助和征收、征用财产5)调查统计和发布经济、社会信息6)处理和裁决争议、纠纷 7)采取行政强制措施8)实施行政裁制9)缔结行政合同10)提供行政指导8、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1)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国务院的工作部门(部、委、行、署、局等)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分三级: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县、县级市及市(指下设区、县的市)辖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第七章其他行政主体第一节其他行政主体概述一.其他行政主体的含义所谓“其他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
二.其他行政主体的种类其他行政主体主要有两大类别:一类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另一类为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
(137页)第二节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含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首先,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
其次,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是特定行政职能而非一般行政职能。
第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职能为具体法律、法规所授,而非行政组织法所授。
二.被授权组织的条件合范围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被授权组织的条件。
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法理,相应组织应具备下述条件,法律、法规才能授权其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其一,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行政职能无利害关系。
其二,相应组织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
其三,相应组织应具备所授行政职能行使所需要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其四,对于某些特别行政职能,被授予组织还应具备某些特别的条件,如保密、技术、安全、技术、经验以及工作人员的特殊素质要求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可大致归纳为下述几类:(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二)行业组织是现代社会发展最快、最广泛的社会公权力组织。
(三)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法律、法规授权共青妇等社会团体行使某种行政职能,办理一定行政事务的情况是大量的、常见的。
(四)事业与企业组织法律、法规授权事业组织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情况是较多的。
相对于事业组织来说,法律、法规较少授权企业组织行使行政权。
(五)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三.被授予组织的法律地位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下述三个方面(一)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二)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三)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第三节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一、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的含义是指法律、法规未授权行使公权力情况下的社会公权力组织。
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144页)三、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的范围就实际情况而言,“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的范围要大于被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公权力组织的范围。
第四节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一、行政委托概述本节研究的“行政委托”不是行政机关的相互委托,而是指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或私权利组织行使某种行政职能、办理某种行政事务。
二、受委托组织的含义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首先,受委托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其他国家机关。
其次,受委托的组织仅能根据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而不能行使一般的行政职能。
再次,受委托的组织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是基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
最后,受委托组织与委托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
三、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合和范围(一)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任务的工作人员。
(三)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四、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它行使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有:(147页)第八章公务员第一节公务员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