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行政法吴鹏老师
洲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讲义Word文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官管民→民告官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国家权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 1.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行政立法权 2.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3.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牛乐网§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例:《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出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例: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出台新举措悬赏举报交通违章→合法性、合理性。
(03/4/8/论述)某市政府与港资企业污水处理合作纠纷→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06/4/5/论述)中国法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谈谈你的看法。
(10/4/7/论述)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公众参与、回避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撤销→赔偿;废止→补偿)例: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撤销许可收回土地→行政法原则。
(07/4/7/论述)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国务院┠┈┈┈┈┈┈┈┈┈┈┈┈┈┈┈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乡(镇、民族乡)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一级政府①内部机构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②被授权组织§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诉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②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
行政法讲义-吴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班讲义§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国家权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1.宪法(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公民权行政立法权2.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执法权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3.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大唐考资§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种类裁量权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行政组织§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见§4)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1.组成部门(27个)。
2.直属机构(16个)。
3.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4.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2个)。
5.办公机构(1个)。
即办公厅。
6.办事机构(4个)。
7.议事协调机构(29个)。
8.直属事业单位(17个)。
§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①内部机构 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 ②被授权组织 §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 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大唐考资 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
最新启航行政法吴鹏汇总
2015启航行政法吴鹏行政法真题起航班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控权法)国家权Power 行政权→行政机关→(一)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公民权Right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二)=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行政执法权≠私人行政包括被授权组织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二、行政法的理论框架2个人、1件事、4个程序(二)2个人行政机关(宪法and 组织法) 1.行政主体(名 + 权 + 责 )自己名义 行政权 责任能力 被授权组织(法律or 法规or 规章) 2.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公安部、发改委)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公安厅、发改委)地区行署 →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公安局、发改委)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公安局、发改委) ┃ 区公所街道办居委会 村委会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 ☆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 上级部门指导(对口设置) 垂直领导关系 →上级部门领导 ①内部机构☆(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 ②被授权组织(三)一件事1.行政行为 = 主、权、责 → 行政主体+行政权+法律责任(无责: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仲裁)2.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立法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比较:某县政府发布文件规定:“本县烟酒批发企业,不得批发外县生产的烟酒。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司法考试是一种考试,而任何考试都有技巧。
选择题怎么做?给大家还原一下命题过程。
选择题是客观题,但是客观题主观化,绝大多数用一个小的案例带出知识点。
例如: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做题方法:A选项,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拿不准可以干掉,有误差但是误差较小;B一名,一个正常表述;C十年,数字,错误;D看见批准,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方法小归纳: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注意说的是行政法部分,其他科目不适用),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例如:2、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做题方法:C.D有“立案调查”同一核心名词的,司法考试两个选项有统一核心名词,必然一对一错;单选题寻找特殊性,找最特殊的,ABC均为“即应”,D为“即不应”,D很特殊选择D。
例如:3、[09司考真题卷二第42题]: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做题方法:(1)AB有“高校”这个相同的核心词,必然一对一错;AC都有“调入”一个为事业单位一个为国有单位,类似的关系,选A就必然选C,干掉AC,本题目为单选,因此选B;(2)本题选择不属于(选非题),典型的1比3结构,找特殊项,每个选项最后一个字,本题即选择B。
司考名师推荐及资料选用推荐。
以下转载,仅供参考。
网络的畅通,给战友们带来了海量的司考音频、视频课件,不管是哪个知名辅导机构的,也不管是前期的基础讲座还是考前的押题包过,总之,你只要想找,那么各大网站(比如知识宝库、学法网、法法网、鲤鱼网等等)都能免费提供下载。
资料满天飞,是好事也是坏事。
很多战友不是分不清,就是人云亦云,自己一点主动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对此,微微的感悟是:找到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接近了成功一步。
好老师,可以事半功倍,差老师不仅事半功倍,还会误入歧途!下面,在结合前人对各位大腕点评的基础之上,加入个人听课感觉,对目前培训界名师逐个评估。
当然,此番言论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并没有贬低某部分老师之意,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民法马特,最近两年讲的比较多,其课程深入浅出、言简意赅、逻辑顺畅,能很好的帮助学员归纳记忆。
无论是民法整个体系串讲还是单独的部门法梳理,都绝对是基础阶段学员首选的一线名师。
现在,他是新成立的众合网校的民法台柱。
微微对他尤为推荐,希望日后大家多多关注。
李仁玉:曾担任过早以前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人,当时还没有现如今“司法考试”这个称谓,所以可谓是老牌的司法考试专家。
李仁玉老师的民法水平和知识无疑是深厚的,其司法考试的授课徐徐道来,个个知识点的讲授很透彻,讲课时一个知识点会引申出多个知识点,对于学习民法知识无疑是必要的。
但李仁玉老师的课往往战线拉得比较长,一个三言二语可以说清楚的知识点,李老师会很啰嗦,语速比较慢,例如一道真题讲了半天,最后你会连真题的正确答案都不知道是哪个。
听李老师的课要保持极大的耐心,只有这样才会有收获。
但在民法庞大的授课量和学员时间宝贵的情况下,这还真是要了部分人的命。
李建伟最出名的就是他的《万国专题讲座民法篇》,确实帮过不少人,李建伟的水平及知识体系确实是一流的,讲课知名度当年堪称万国民法第一人。
但,注意,微微用的是“知名度”这个词,要说实际讲课学员的接受程度,我觉得还不如看他编写的《专题讲座》效果好。
司法考试听课老师推荐
刑法:刘凤科+柏浪涛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攻略nb》。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刑诉:左宁+陈少文1、左宁,命题人弟子.陈卫东的博士,顾永忠的博士后,12年押题NB.2、陈少文:命题方向比左差一点,教书、做人。
3、程捷:表格全面,善于总结、点串。
考前看一遍,讲义以表格为主.2、推荐用书:无,左宁讲义即可。
陈少文专题讲座合著,不推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吴鹏1、徐金桂:讲课细致啊,把他学会了,行政法高分,12年最火。
2、吴鹏:真正的大神,但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3、王旭,俗称“王小胖”行政法大黑,出题人弟子,行政法原则部分讲得不错,押题不错,个人觉得他更适合讲卷四。
4、李佳,做题方法、思路明晰,总结精辟,最出名就是他的“行政法逆向思维”的课程。
5、推荐用书:《三校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徐金桂独著民法:段波+钟秀勇备注1:“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备注2:波波的民行先修班必听,必杀技:根据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一书改编而成《民法体系25图》必听!推荐民法复习顺序: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钟秀勇的系统强化→波波的法条班→波波12年1月在YY上的春节特别节目《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的课程,这书是谁写的?王泽鉴!不解释~之后做题吧.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王利--出题人弟子,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出题人弟子,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精编]行政法吴鹏讲义
行政法吴鹏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公民权 行政立法权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理性→产生原因是裁量权→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程度裁量权2.考虑相关因素:即正当考虑原则。
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例1:1998年,国务院发布通知,禁止各级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2002年,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某市政府予以审批,并通过规章《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资企业承诺固定回报。
2005年,市政府单方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而国务院原通知要求“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对某市政府的做法进行评论,论述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06/4/5/论述)例2:中国法院积极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35.91%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当事人和解后以撤诉结案。
总体上看,法院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
→谈谈你的意见。
(10/4/7/论述)三、程序正当原则1.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2.公众参与: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3.回避: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高频考点-行政法【两则】吴鹏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设定重点法条第9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0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11条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知识要点(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这些措施均是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和法规设定。
法律可设定所有的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与冻结存款、汇款的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只能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强制措施。
(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对法律设定的强制措施进行具体细化,但不能扩大对象、条件和种类。
考点归纳(1)相比《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对规章的设定权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定,规章不仅完全不能创设行政强制措施,也不能对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细化。
(2)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司法考试推荐名师吴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学员评价
司法考试推荐名师吴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学员评价教师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博士,副教授,著名司法考试辅导专家,主编并出版多部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辅导书,理论功底扎实,授课条理清晰,游刃有余,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重点法条讲解出神入化,使学员在轻松氛围中掌握考试的重点和难点,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自受聘于法律教育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讲师以来,深受广大学员的赞赏。
学员lh12cg:吴鹏老师讲解清楚、思路清晰,还重视解题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很喜欢吴老师的课。
学员linda_82998:吴鹏老师的《行政法》讲得很好,在讲课过程中还讲了很多解题方法,非常实用,支持吴鹏老师!学员zhaobulai123_zikao:我听过吴鹏老师的课,给我自已和大家都郑重推荐一下:不错,听了你就知道!应付司考没有问题,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绝对有意义!很牛!听他的课绝对是一种享受!就像有的学员所说的,像小朋友听儿歌那样听着听着就过司考了。
也期望吴鹏老师多一些机会和我们这些社会人士交流一下,好让我们学习您。
在这里这表一个态,我甘愿做他的学生!谢谢法律教育网和吴老师!学员ssj1101:吴鹏老师在课上讲的很多技巧都很实用,谢谢吴鹏老师。
学员78poly:吴鹏老师的课程我最喜欢听,不仅学到知识,而且还学习到了很多考试方法,他很为我们考生着想,设计了很多表格,很感动!谢谢!学员198874liuhang:吴鹏老师的基础班一开通,我立刻就如饥似渴地去听课,发现讲得很好,加上高清的课件,让我们感觉到今年通过司考很有信心!学员free20130216172929340:吴鹏老师讲课深入浅出,把难以理解的行政法知识讲得很清楚,讲课之中穿插很多应试技巧,非常实用。
学员wzq1112:吴鹏老师讲课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是一位非常好的老师!学员dlnljk882256:吴鹏老师讲的课很好,通俗易懂,谢谢。
学员free20130310111661224:吴鹏老师讲得很好啊!无愧于司考界行政法的“顶级名师”!学员lwhxlz:吴鹏老师的案例部分讲得很精彩,谢谢吴老师!学员hongguonanche:吴鹏老师讲的课程非常好,建议网校多聘请这样的老师,不但讲得好,对考试把握也很透,听其课程有事半功倍之感!学员xx09091116:吴鹏老师的讲课方式很适合我,很喜欢吴鹏老师。
行政法40页讲义吴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3)§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3)§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3)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4)§1.行政组织概述 (4)§2.行政机关 (5)§3.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公务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行政行为 . (9)§1.行政行为概述 (9)§2.抽象行政行为 (10)§3.具体行政行为 (12)第四章行政处罚 (13)§1.概念和原则 (14)§2.种类与设定 (14)§3.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15)§4.行政处罚的程序 (15)§5.治安管理处罚 (16)第五章行政许可 (17)§1.行政许可概述 (17)§2.行政许可的设定 (17)§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18)§4.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8)§5.行政许可的费用 (19)§6.监督检查 (19)§7.法律责任 (20)第六章行政强制 (20)§1.行政强制概论 (20)§2.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21)§3.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21)§4.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23)§5 (24)第七章政府信息公开 (24)第八章行政复议 (25)§1.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25)§2.行政复议范围 (25)§3.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26)§4.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27)§5.行政复议的审查、决定和执行 (28)第九章行政诉讼 (30)§1.行政诉讼概述和特征 (30)§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0)§3.行政诉讼的管辖 (31)§4.行政诉讼参加人 (32)§5.行政诉讼程序 (34)§6.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35)§7.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39)第十章国家赔偿 (41)§1.国家赔偿概述 (41)§2.行政赔偿 (41)§3.司法赔偿 (43)§4.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45)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国家权Power(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公民权Right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人大立法(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政府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除此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卫星班
专题 09年真题解 读 专题 09年真题解 读 专题 09年真题解 读
4月10日 星期六 4月11日 星期日 4月17日 星期六 4月18日 星期日
上午 下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下午
刑法 刑法
三国法 三国法 民法 商法、经济法 刑法
陈永生 阮齐林
李毅 杨帆(女) 李仁玉 张海峡 陈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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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星期日
百题精练班(40课时)
8月21日 星期六 民法百题精练 民事诉讼法百题精练 刑法百题精练 民事诉讼法百题精练 刑事诉讼法百题精练 刑事诉讼法百题精练 行政法百题精练 行政法百题精练
8月22日 星期日 8月24日 8月25日 8月26日 8月27日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模考精讲班(24课时)
8月28日 星期六 模拟考试讲评
பைடு நூலகம்
8月29日 星期日
模拟考试讲评
冲 日期 星期 时间
上午 下午 上午
刺 阶 段(56课时) 冲刺点题班(56课时) 课 程 师资
民法 商法、经济法 李仁玉 张海峡
备注
9月4日 星期六 9月5日 星期日 9月7日 星期二
上午 民事诉讼法 杨秀清 下午 上午 9月8日 星期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吴鹏 下午 上午 9月9日 星期四 刑事诉讼法 卫跃宁 下午 上午 9月10日 星期五 刑法 陈永生 下午 上午 9月11日 星期六 法理、宪法、法制史 杨帆(男) 下午 9月12日 星期日 上午 三国法 杨帆(女)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晚上18:00-21:00
上午 下午 晚上 上午 下午 晚上 上午 下午 晚上 上午 下午 晚上 晚上 晚上 晚上 晚上 上午 下午 晚上 上午 下午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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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刘凤科+柏浪涛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攻略nb》。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刑诉:左宁+陈少文1、左宁,命题人弟子。
陈卫东的博士,顾永忠的博士后,12年押题NB。
2、陈少文:命题方向比左差一点,教书、做人。
3、程捷:表格全面,善于总结、点串。
考前看一遍,讲义以表格为主。
2、推荐用书:无,左宁讲义即可。
陈少文专题讲座合著,不推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吴鹏1、徐金桂:讲课细致啊,把他学会了,行政法高分,12年最火。
2、吴鹏:真正的大神,但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
3、王旭,俗称“王小胖”行政法大黑,出题人弟子,行政法原则部分讲得不错,押题不错,个人觉得他更适合讲卷四。
4、李佳,做题方法、思路明晰,总结精辟,最出名就是他的“行政法逆向思维”的课程。
5、推荐用书:《三校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徐金桂独著民法:段波+钟秀勇备注1:“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备注2:波波的民行先修班必听,必杀技:根据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一书改编而成《民法体系25图》必听!推荐民法复习顺序: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钟秀勇的系统强化→波波的法条班→波波12年1月在YY上的春节特别节目《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的课程,这书是谁写的?王泽鉴!不解释~之后做题吧。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王利——出题人弟子,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出题人弟子,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司考行政法吴鹏新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班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国家权Power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not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被告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 自由裁量权→(实质行政) 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例1:(2006/4/5/论述)①国务院通知,禁止地方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②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某市政府予以批准,并制定规章,对港商承诺固定回报。
③某市政府废止规章,没有“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 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例2: (2010/4/7/论述)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协调、和解工作机制。
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官民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吴鹏老师谈抽象行政行为
目录吴鹏老师谈抽象行政行为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情况司法考试行政法: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司法考试行政法: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许可期限不含法定节假日司法考试行政法:清理有关行政许可吴鹏老师谈抽象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一)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正式的立法(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非正式立法“其他”即“非正式”,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四种:第一是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性文件。
第二是规章主体制定的。
第三是规章以下主体制定的。
第四是被授权组织制定的。
二、法律冲突的解决在一个省的范围内,最大的是省法规,最小的是市规章。
但省规章和市法规分不出大小,因为上级政府管不了下级人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冲突,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6个月没有发现的不追究责任,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2年没有发现的不追究责任,这种冲突的解决就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治安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6个月,其他行为2年。
新的一般法V旧的特别法?生活中找制定机关裁决的非常少见,一般都是在新法中给出解决的办法。
过去考过一道题,即行政许可法和律师法的冲突,行政许可法是新的一般法,律师法是旧的特别法,二者在时间上有冲突,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的一般期限是20天,律师法规定决定的时间是30天,这种冲突的解决在新法中有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一般期限是20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没有规定的是20天,有规定的按规定,因此律师法规定的30天有效。
授权法在中国有两种:一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是一院两制,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和经授权的法规),经授权的法规的效力相当于法律;而是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4+1”结构:4个经济特区市和1个特区省——海南省。
吴鹏老师的行政法讲义
北京律政司法培训学校2005年冲刺阶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主讲:吴鹏教授模拟试题之一一、单项选择题1.属于专利技术的政府采购,需要适用下列哪种方式?()A.竞争性谈判方式 B.单一来源采购方式C.邀请招标方式 D.询价采购方式2.某省政府与某电脑公司签订采购电脑设备的合同,总金额为3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该省政府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又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追加购买电脑设备,追加金额为15万B.省政府应当在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C.二者之间的采购文件保存期限从采购开始之日起至少要保存15年D.该电脑公司不能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某甲与乡政府约定,自己利用在海外的关系,为该乡招商引资,如引资超过一百万人民币,则乡政府一次性奖励甲十万人民币。
后甲引进外商资金三百万人民币,但是乡政府却不愿奖励甲。
甲于是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应如何处理?()A.县政府不应受理甲的申请 B.县政府只能协调甲与乡政府的纠纷C.县政府应该受理该申请 D.县政府应告知甲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钱某要经营一家娱乐场所,根据规定要向某市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A.市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统一办理B.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办理机关应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办理机关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证照;D.就是否发放许可证,办理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5.某公司为建筑一栋商品房,向某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根据规定由市规划用统一办理,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A.某公司应当对其中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B.如果某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市规划局应在5日内一次告知张某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市规划局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张某办结全部证照;D.就是否向张某发放许可证,市规划局必须进行听证6.甲驾车在某路段行驶时,与乙驾驶的车辆相刮,致使甲的车受损,甲下车对乙进行殴打造成轻微伤后驾车离去。
09律政冲刺班吴鹏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09年冲刺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许可法》在起草过程中对单一办理的许可事项的期限曾经规定为60日,后来改为30日,到最后定稿的第42条确定为20日。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一般期限为60日,但单行法律规定长于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的一般复议期限为60日,但单行法规定短于60日的除外。
这些立法规定背后折射出的行政法原则是什么?()A.行政合法性原则B.高效便民原则C.比例原则D.权责统一原则2.下列做法符合比例原则的有:( )A.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两人15天的行政拘留B.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栋五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加至七层,房管局以其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C.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倾家荡产,永远不得翻身D.某省政府计划在某海湾建立一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
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3.以下关于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撤销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B.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D.撤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某市政府秘书长任职期间包养情妇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监察机关经查证属实后,决定对其包养情妇的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18个月,对多次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决定给予记过12个月的处分,最后决定执行记大过18个月B.某省的监察厅与省委联合发文,规定凡周末期间使用公车外出旅游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警告并罚款3000元的处分C.土地局某科员主动交代曾经在该市一块繁华地段的土地招标过程中向参加投标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透露一些内幕信息,请求从轻处分。
吴鹏老师司法考试方法论
司法考试方法论吴鹏一、司法考试的规律总结司法考试到今天,08、09年考试通过率大幅度提高,以前通过率较低,最低的时候仅为百分之六点多,一般都是百分之十几。
而08、09年,通过率大幅度提高,平均通过率在20%左右。
总的说来,每年会有百分之八十多的考生在考试中“死掉”。
有一个令人绝望的“烧开水”理论:很多考生年年考,每年都是差几分,就像烧开水一样,烧到九十几度而没有开,下一年从凉水开始烧,又烧到九十几度,年年烧开水,年年烧不开。
烧到最后,对自己彻底没有信心了,为什么自己年年失败?我们不要“烧开水”,要争取一年通过。
我来告诉大家,怎么样去拼,怎样比别人的通过率要高。
首先,总结一下司法考试的规律和趋势:(一)难度加大,灵活度加大,偏难古怪。
这是因为,司法部要确保85%的考生不能通过,所以题一定会难、活,知识没有弄清楚一定会答错。
请大家注意,司法考试题目,每题都有陷阱,一般的题一个陷阱,难的题两到三个陷阱;一般的题,的陷阱,难的题,很深的陷阱。
所以,做题就是在和陷阱作斗争。
考完试后,我们已经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然后我们就可以做法律的职业人了。
(二)广度加大,深度加大。
司法考试考了这么多年,很多考点都已经考了十遍以上,年年都考,新的考点已经很少了。
所以,扩大考察面是一个趋势,命题人都在盼着新法出台,都在找过去考察的死角,出一些新的题目。
同时,深度也在加大,以前出题程度较浅,现在完全不同了,仅靠记法条没有用。
有的人把去年的题做对了,但是做今年的很相似的题,却一做就错,原因就是学习的深度不够。
(三)理论性加大,应用性加大。
过去我们考题,只是考对法条的简单理解,只要把几个“重点法条”背住,就可以过。
但是现在,只背几个法条,而不去理解,肯定过不了。
现在不仅要全面的了解,而且要知道法条的理论背景。
同时,考题与现实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很多考题,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都是由现实的案例改编而成的。
所以,我们不仅要知道法条的理论背景,而且要知道法条的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