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办法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办法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办法

附件一: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

检查评比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调动参建各方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省质监站)组织的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各地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市质监站)可参照此办法对所监督的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四条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检查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五条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每年组织2次,分别于每年的3~4月份和9~10月份进行。被检项目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施工合同段则采取随机抽签方式,每个监理合同段范围内分别选取1~3个施工合同段进行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第六条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检查组一般分为建设和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小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小组、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小组等若干个检查小组开展工作。

检查组由省质监站和市质监站的人员组成,每个小组不少于2人,各小组之间应做好相互协调配合工作。

第七条项目质量管理水平通过综合检查评分来体现。项目综合检查评分由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及原材料扣分等五部分通过计算得出,方法如下:

项目综合检查评分=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评分×0.3+项目实体质量评分×0.7-不合格原材料扣分

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各监理合同段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平均值+各抽检施工合同段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平均值)/3项目实体质量评分=各抽检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评分的平均值

监理单位综合检查评分=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0.6+该监理合同段所包含的各抽检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平均值×0.4-不合格原材料扣分

施工单位综合检查评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0.3+工程实体质量评分×0.7-不合格原材料扣分

第八条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实行抽样检查和检测。其中小桥、涵洞工程抽查1~2座;桥梁工程每合同段抽查不少于2座,大跨径桥梁至少检查1座。隧道工程每合同段抽查1~2座,特长隧道必检;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质量检查每合同段抽查不少于3处。

第九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检查指标、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等有关规定和各项自查内容见附件1~12。

第十条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简要汇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质量管理情况、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确定检查组成员分工、随机抽取被检施工合同段并确定检查次序;

(三)分组查阅资料、查看工地现场、抽检工程实体质量;

(四)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五)检查组向项目建设单位通报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情况。

第十一条各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各小组成员应同时掌握了解,较大的问题应由小组负责人及时向检查组负责人汇报。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结构安全隐患或隐蔽工程重大质量缺陷时,应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该工序或作业区的施工,由建设单位监督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当实体质量现场检测指标不合格时,应确定不合格工程范围,经论证后,实施修复或报废。

第十三条对质量行为严重违规、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较大隐患、资料严重失真的项目,在综合检查工作完成后由省质监站将对该项目单独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同时上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质量监督综合检查结束后,省质监站统一汇总各项目、各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评分及排名,综合检查情况与正常监督情况差异较大时,可结合正常监督情况或补充检查对综合检查情况进行修正,并发文公布。同时,提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扬排名前三位的建设单位、前五位的监理单位和前十位的施工单位,通报批评排名后两位的建设单位、

后三位的监理单位和后五位的施工单位。

相关资料作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的有关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检查意见、检测数据和声像资料等,应由专人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建设项目综合评分及排名一览表

统计人:年月日附表2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监理单位评分及排名一览表

统计人:年月日附表3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施工单位评分及排名一览表

统计人:年月日附表4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统计人:年月日

附表5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表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注:1.各抽查指标项由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评出等级,差0分、较差为70分、中为80分、较好为90分,好为95分;通过计算各指标项的平均分,为建设单位的检查评分。

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管理模式增加检查内容。

检查人: 年 月

日 附表6-1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 监理单位:

检查人:年月日附表6-2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监理合同段:监理单位:

检查人:年月日

附表6-3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监理合同段:监理单位:

检查人: 年

月 日

附表6-4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监理单位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 监理单位:

检查人:年月日附表7-1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施工单位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

统计人:年月日

附表7-2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表

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

检查人:年月日

附表7-3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表

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

检查人:年月日

附表8-1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评分表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 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 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 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 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歹0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活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第十条(申请资质升级) 检测机构取得资质满三年,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工程 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在验收前必须进行结构实体检测,现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建设有限公司制定具体检测方案,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具体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方案须经相关单位审核后实施。 一、工程概况 **大厦总建筑面积为22645.74m2,地下面积3647.32m2,地上面积为18998.42m2,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地上16层,地下2层。按相关规范要求,主体结构验收前,须做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二、检测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88) 4、“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三、检测内容 根据结构实体检测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该工程需检测的内容包括: 1、结构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现场检测(以钻芯法为主); 2、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3、楼板(梯板)厚度检测; 四、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 1、结构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采用钻芯法对梁板、墙柱混凝土强度进行随机取样工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共有混凝土强度等级有5种,分别是: C50、C45、C40、C35、C30。其中墙柱有5个混凝土强度等级(C50、C45、C40、C35、C30),梁板有1个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按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墙柱与梁、板分开,各取1组芯样进行检测,共需抽取芯样21组。根据现场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及甲方共同选取如下构件进行抽芯检测,详见表1: 混凝土强度检测(抽芯)数量一览表表1 2、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采用钢筋测定仪对梁、板的钢筋排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对该工程负二层至十六层随机进行抽样检测,梁类:负一层、四层、八层、十二层、十四层,每个构件检测8点,共检测5个构件,共检测40个点;板类:负一层、四层、八层、十二层、十四层,每个构件检测6点,共检测5个构件,共检测30个点。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 (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地基基础、重点部位及特殊要求部位质量验收 (1)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2)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检测报告(3)地基的施工质量验槽记录(4)地基承载力试验 2、地基基础防水 (1)地基基础防水材料质量(2)地基基础防水施工质量(3)卷材防水层及细部构造处理质量 3、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查看 4、土方回填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混凝土结构工程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 地基基础混凝土工程 (1)灌注桩混凝土浇筑查看验收资料(2)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查看验收资料(3)后浇带及其混凝土浇筑查看验收资料(4)防水混凝土浇筑查看验收资料 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 (1)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或查看验收资料(2)梁柱节点混凝土浇筑过程或查看验收资料(3)预应力张拉过程或查看张拉施工纪录(4)装配式结构安装过程或查看验收资料2、混凝土、钢筋工程关键部位,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1)混凝土强度(2)受力钢筋位置、规格、数量及保护层厚度或查看检测资料(3)楼板厚度检测或查看检测资料 3、主体结构(混凝土)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查看 (三)砌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砌体工程关键部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1)建筑物沉降观测或查看观测资料(2)建筑物垂直度、全高标高检测或查看测量纪录(3)承重墙、柱的砂浆强度检测或查看检测资料 2、主体结构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查看 (四)钢结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公路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情况记录表[详细]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现场记录表(三) 公路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情况记录表(3-1) 注:1、表中所列项带“*”的均为必查项.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增加抽查指标项.3、表中除特别注明外,每合同段至少抽查1段(最短200米),检查人可选其倍数作为检查长度. 检查人签字: 受检人签字: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现场记录表(三) 公路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情况记录表(3-2)

注:1、表中所列项带“*”的均为必查项.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增加抽查指标项.3、表中除特别注明外,每合同段至少抽查1段(最短200米),检查人可选其倍数作为检查长度. 检查人签字: 受检人签字: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现场记录表(三) 公路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情况记录表(3-3)

注:1、表中所列项带“*”的均为必查项.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增加抽查指标项.3、表中除特别注明外,每合同段至少抽查1段(最短200米),检查人可选其倍数作为检查长度. 检查人签字: 受检人签字: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现场记录表(三) 公路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情况记录表(3-4)

注:1、表中所列项带“*”的均为必查项.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增加抽查指标项.3、表中除特别注明外,每合同段至少抽查1段(最短200米),检查人可选其倍数作为检查长度. 检查人签字: 受检人签字: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现场记录表(三) 公路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情况记录表(3-5)

注:1、表中所列项带“*”的均为必查项.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增加抽查指标项.3、表中除特别注明外,每合同段至少抽查1段(最短200米),检查人可选其倍数作为检查长度. 检查人签字: 受检人签字: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现场记录表(三) 公路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抽检情况记录表(3-6)

工程实体质量自检报告

1、工程概况 (1) 1.1概况 (1) 1.2相关技术指标 (1) 2、施工检测及验收依据 (1) 3、检测、检查情况 (2) 4、抽查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查频率 (2) 5、检测结果 (3) 5.1排水工程 (3) 5.2路面面层 (5) 5.3抗滑构造 (7) 5.4路面厚度 (7) 5.5路面宽度 (8) 5.6路面横坡 (9) 5.7隧道衬砌 (10) 5.8墙面平整度 (12) 5.9隧道总体 (13) 5.10标志 (15) 5.11外观缺陷 (15) 6、结论 (16) 7、检测照片 (16)

1、工程概况 1.1概况 两河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上,在雅江县城上游约25km处,为雅砻江中下游梯级电站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对整个雅砻江梯级电站的开发影响巨大。电站的开发目的主要为发电,并具有蓄水蓄能、分担长江中下游防洪任务、改善长江航道枯水期航运条件的功能和作用。 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402#公路】是右岸低线干线公路【4#公路】的支线,连接上游围堰,是电站大坝枢纽右岸上游低高程开挖及填筑运输主通道,【402#公路】全线为隧道,其建筑界限为12.5*5.0m,路线起点位置K0+150.00,起点高程2648.72m,终点高程2658.00m,由于【402#公路】接线A、B隧道已施工约150m,为本段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路线全长1203.00m。 隧道在K1+082.00和K1+143.00两处分别跨越电站1#、2#导流洞和供水洞,两洞与【402#公路】隧道底板设计高差约为50m,402#隧道在该段施工时应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小断面开挖,另外【402#公路】与竖井闸室交通洞在K0+851.22里程处平面交叉,分线连接竖井闸室交通洞。 1.2 相关技术指标 402#隧道工程: 公路等级:矿山二级公路; 设计行车速度:30km/h; 隧道建筑限界:12.5×5.0m; 路面结构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fr=5.0MPa); 最大纵坡:1.2%。 2、施工检测及验收依据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最新整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doc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 二、土建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 熟悉图纸,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 现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对参与各方资质以及承包范围、人员资格检查、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三) 检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情况( 尽量参与图纸会审、明确构造柱的具体位置及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 ; (四)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督促落实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检查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五) 审查地基、钢结构、结构实体质量抽测等重要的工程检测方案,对检测方案进行备案归档。 (六) 基础验槽或检查试桩或桩基施工质量。 (七) 监督抽检基础部分的材料(材料监督抽检 1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八) 监督检查地基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基外观 质量)。 (九) 检查基础或地下室 ( 人防 ) 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 监督检查地下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下结构外观质量及防水质量)。

(十一) 检查首层结构及转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二) 抽查标准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三) 检查首次砌筑质量(检查砌体材料、砌筑质量、构造柱设置等)。 (十四) 检查屋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五) 主体部分的材料监督抽检(监督抽检 2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 十六) 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质量问题跟踪处理资料及时归档)。 (十七) 主体结构外观质量检查(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检查结构实体抽测报告)。 (十八) 监督检查主体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十九)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 (二十) 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二十一)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初检(发出抽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 (二十二)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三) 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十四) 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十五)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六) 工程监督资料归档。 三、建筑设备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熟悉图纸及审查报监资料,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承包范围等质量行为情况。 (三)检查图纸会审情况。 (四)抽查建筑电气工程接地装置隐蔽验收情况。 (五)抽查各预埋管道、预埋件(含套管)、吊顶内各管道或管线、防雷引下线和均压环(带)、直埋电缆等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情况。 (六)抽查防雷接闪器安装工程隐蔽验收情况。 (七)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二次监督交底,检查各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质量行为情况;审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 (八)原材料监督抽检,并检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照检测报告检查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材料先检后用的情况。 (九)现场监督抽测建筑电气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 (十)现场监督检查备用电源(即柴油发电机组)的空载及带负荷试运行试验情况。 (十一)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十二)跟踪落实材料不合格、现场不按图施工等质量问题的处理。 (十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设备部分)专项验收; (十四)监督检查低压配电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检查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监理资料,检查总监、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重点检查现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情况,出具低压配电中间验收登记表 (十五)审查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资料。 (十六)检查电梯工程安装质量,开具电梯检测通知书,审查电梯工程验收资料,出具电梯工程验收登记表。 (十七)组织本地区建筑设备工程季度质量大检查。 (十八)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初检)。 (十九)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及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及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现场管理程序、方法和深度,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 第3条工程监理公司在质量检查和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执行。工程管理及监理人员按照《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和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 程监理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工程管理及监理人员应定期对 现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抽查并形成记录。 第4条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应随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要求的问题及时填写《施工现场质 量安全管理检查记录》(GCGL-表41),并按规定流程审批,及时更正可 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第二章质量检查要点 第5条原材料、构配件、设备。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具备出厂证明、合格证、检验报 告,并且符合图纸设计及合同条款要求的规格和质量标准。 2、水泥、钢材、砖、砂、石、防水材料、电焊条、外饰面砖等主要建材进 场后,必须按规范要求取样进行材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使用“××钢厂”产品,结构用水泥采用“×××牌”等名牌产品。 4、钢筋、水泥等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及时核对生产厂家、品牌及规格 型号,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环节。 第6条土建工程。 1、土方工程及地基处理。

1)放坡(或支护),场地排水,基坑断面尺寸、标高,验槽(轴线、断面尺寸、标高、土质),回填土粒径、含水率、密实度,灰土配 合比,铺土厚度,完工后主要检查平整度、标高、有无起皮或橡皮 土。 2)大型土方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桩基础工程(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轴线复查,桩孔定位及标高,泥 浆试验,清孔换浆,终孔验收(孔深、孔径、沉渣厚度),砼开浇时间,钢筋笼安装就位,导管检查,砼浇筑,导管埋置深度,桩顶标高,成桩检测。 3、钢筋砼工程。 1)模板工程:轴线,标高,截面几何尺寸,支撑系统,接缝,隔离剂,予埋件、予留孔洞位置,看模,底模拆除时间。 2)钢筋工程:规格,数量,间距,搭接和锚固长度,构造筋留设,保护层厚度,焊接。 3)砼工程: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振动棒(器)质量和数量,现场塌落度,振捣,试块制作,施工缝留设及清理,养护。拆模后检查轴 线,标高,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及有无蜂窝、孔洞、露 筋和夹渣等现象。严冬、酷暑施工砼,以及大体积砼的浇筑,应专 门制定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4、砌砖工程。 1)砌体标号,砂浆标号,试块制作,基底清理和浇水湿润,淋砖,墙体垂直度、平整度、灰缝厚度和宽度,皮数杆,标高控制,留槎, 砂浆饱满度,构造配筋,木砖留设。 2)成活后实测轴线偏差,顶面标高,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水平灰缝平直度、厚度及接槎,构造柱,有无游丁走缝等。 5、楼地面工程。 1)基层:基土土质和密实度,垫层(找平层)厚度、坡度。 2)整体楼地面面层。 (1)砼、水泥砂浆面层:配合比,基层清理,摊饼冲筋,洒水湿润,刷素浆,压实抹光,养护。成活后检查表面平整度、坡度, 有无起砂和空鼓。 (2)水磨石面层:石子冲洗过筛,基层清理,分隔条,“三磨两浆”。成活后检查表面平整度,石粒是否密实、均匀,分隔条 的顺直、清晰,有无磨纹、砂眼、空鼓、混色等现象。 3)板块楼地面(大理石、花岗岩、地砖等):基层清理,弹线,试排(拼),擦缝,养护。完工后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接缝高 低差,板块间隙,有无空鼓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记录表精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情况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方法 评价 备注 符合 基本 符合 不符 合 一工程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方 案)、技术交底、施工 日志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经过审批、 并认真落实。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日志同步、真实 2 原材料、成品、半成 品、构配件质量证明 文件和试验报告 结构用水泥、钢筋、外加剂、预拌 混凝土、防水材料、砂、石、砖、 砌块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试验(检 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对重要 工程使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测。砌 筑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的应有型 式检验报告。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 件强度检验 3 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承重结构用水泥、外加剂、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和防水材料等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资料及相关试验(检验)报告单 4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 改、变更、洽商、交 底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 交底应符合程序,记录完整 5 施工试验报告(记录)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回填土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检验报告等 6 施工记录工程定位、基槽验线、工程标高、轴线等测量复核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桩基施工记录应内容完整、记录真实 7 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内容齐全、结论明确、签认手续完整,参与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8 质量问题的论证、处 理 工程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质量问题的 调查、处理记录 二地基基础 1 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 验、工程桩承载力检 验 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工程桩承 载力检验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 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最新 版) 1总则 l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

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质量管理目标 l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勘察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 间: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间:

西湖明珠阳光宅16#楼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 会议地点:西湖明珠阳光宅15#楼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议题:基础验收 参加单位及人员:见基础验收签到表 会议主持人:汪高 会议议程及内容: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潘江山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 家参加的验收组,对地基与基础工程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 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工程施工文件齐全,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观感质量好,我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贯彻执行新标准,落实验收制度,材料检验,注重薄弱环节检查。对止水拉杆进行防锈处理,后浇带模板不得拆除。高层建筑安全尤为重要,塔吊要定期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估合格,同意基础验收。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 告一致,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该工程实体与设计相符,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文件要求。后浇带施工严格按图施工,沉降观测要及时跟踪,如有差距,及时反馈设计院。该基础工程验收合格。 质监站:对整个观感来说没有严重缺陷,砼梁柱有个别蜂窝、麻面,对钢材检验结果进行换算要及时,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抽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日志要详细反映每天的日常工作。同意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以上各位专家所提内容认真落实,希望项目部施工精益求精,做到精工细作,满足 业主要求。根据各参见方的综合意见,同意验收合格。 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工程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春有春的温暖,夏有夏的火热,秋有秋的收获! S407红安县七里坪至天台山公路改建工程工程质量监控 管理办法 S407红安县七里坪至天台山公路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部 2017年9月

工程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为将S407红安县七里坪至天台山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成精品优质工程,根据《S407红安县七里坪至天台山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施工管理 第1条承包人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提高内部质量监督人员及试验人员的素质,在管理上不留空白,特别应加强劳务队伍的管理。要求做到凡是施工现场,都必须有承包人的现场质量监督员(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在场把关。否则,一经查实,将处以承包人每次每处500元的罚款。 第2条承包人应加强试验检测工作,严把材料质量关,用试验数据指导生产,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严禁运进施工现场;已运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严禁使

用,并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限内清除出场外。若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除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返工外,每处每次处以承包人2000元的罚款;已运进的不合格材料经检查发现后,超过规定时限24小时仍未清除的,一经查实,每处每次处以承包人500元的罚款。 第3条承包人应强化工序管理,严把操作工艺关,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要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若承包人违反了此规定,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 第4条承包人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否则,除要求承包人写出书面检查外,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第5条承包人主要负责人离开工地,应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地的,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部分路基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常见问题实体部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常见问题(实体部分) 1、现场未设标准养护室,混凝土试件留置不建立台账。违反《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5.10条的规定。 8.5.10 施工现场应具备混凝土标准试件制造条件,并应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或养护箱。标准试件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钢筋原材料进场后未对已检合格批次和未检批次进行分类管理,容易导致混用,不满足《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6条的要求。 3.3.6 材料进场后,应按种类、规格、批次分开储存与堆放,并应标识明晰。储存与堆放条件不应影响材料品质。 3、钢筋焊接工艺性实验未针对焊工实施,检测报告未显示焊工名称,群体工程现场各规格钢筋仅有一份焊接工艺性实验报告,不完全满足《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第4.1.4条的要求(强条) 4.1.3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于焊接生产。 4、钢筋机械连接套筒无产品标识,施工现场未针对性建立机械连接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现场丝头加工长度随意性强,加工螺纹质量普遍较差,同时未配备套筒和丝头螺纹加工质量的检查工具(环规及塞规),扭力较核扳手,未按《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第6.1.2条要求对丝头加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未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2.6条及《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2013的要求对套筒进行检查验收。

6.1.2第3款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企业标准中产品设计标准,公差应为0-2.0P(P为螺距) 第4款钢筋丝头应用专用直螺纹量规检验(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螺纹量规,丝头加工单位负责丝头加工质量控制) 5、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工艺性检验,未按钢厂生产厂家实施检验验收,泰州市及泰兴市的四个项目均未按《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第7.0.2条对接头残余变形进行检测判定。 7.0.2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2 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的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符合表3.0.5和表3.0.7的规定; 6、采用SBS的地下工程防水材料的施工现场均采购使用了SBSⅠ型材料,不满足《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附录A 地下工程用防水材料的质量指标要求(SBSⅡ)。进场复检的性能参数不满足附录B的要求。 附录A.1.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主要物理性能(Ⅱ型)主要指标:可溶物含量、拉伸性能、低温柔度、热老化后低温柔度、不透水性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见证取样计划等文件针对性有待加强;回填土工程缺少点位图、分层剖面图,未按分层分步进行检测;沉降观测无施工方案、未提供检测频次、预警值等数据。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汇总表(20200529174618)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1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检查检查结果 1.1 施工承包合同规范、清晰。所承担的施工项目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1.2 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如有变动,已经建设单位确认。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能满足施工质量管理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各类特殊操作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 1.3 现场各类工程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 1.4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能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各环节的持续改进过程: 1.4.1 (1)项目部已编制《项目管理实施 规划》;已建立项目与本工程相适应 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并 实施有效;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晰、规范,管理闭环 1.4.2 (2)验收项目范围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已经监理审核,总监签认。验评结论、统计方法和签证手续正 确、规范。 1.4.3 (3)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和适应本工程的计量管理措施,并已切实执行。 1.4.4 (4)规范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5 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贯彻执行: 1.5.1 (1)施工组织总设计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或已制订编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能切实贯彻实施。

1.5.2 (2)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内 容充实,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交底制度健全并认真实施,交底 和被交底各方签字记录规范 1.6 施工图会检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实施过程闭环 1.7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等管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实施过程闭环 1.8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人员到位工作。 1.9 物资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 1.9.1 (1)合格供货商名录和合格分承包商名录齐全; 1.9.2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采购、保管、复试、发放制度健全,主要材料跟踪管理台账规范。 1.10 工程项目的分包制度完善,无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2.技术文件和资料监督检查 序号核查内容检查结果2.1 主要施工技术资料 2.1.1 反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资料 2.1.2 反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资料

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

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结构和使用功能的抽样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以及对新技术、新材料的检测。 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实施有 —1—

偿服务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具体负责实施。 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管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检测机构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企业实验室是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仅对本企业工程(产品)质量出具检验数据,其出具的检验数据仅限于企业内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法定依据。 第五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检测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试验收费标准》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收费标准中暂未列的项目,委托双方可协商解决。 —2—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方案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理位置 萝岗新城外环路A线、B线、C线、D线道路及市政工程—C线道路位于广州市萝岗区,道路总长约2.376km,其中本工程C线为城市一级次干道,线路为北到南走向,北接永顺大道,南至外环路C线止点。C线规划道路宽度为30m,道路标准横断面为:4m人行道+22m机动车到+4m人行道。 外环路C线CK+265.498为一座单跨41m(净跨40m)桥梁,跨越规划南岗河,桥梁中新线与道路里程线切线夹角为80度。桥位在南岗河的下游。由于本桥处在规划南岗河的弯道上,本桥在规划河涌中心线处采用跨径41m预制预应力砼T梁大桥,桥宽:30m。并在本桥桥台与C线道路人行道外侧分别设置四条抢险通道。 1.2工程建设范围及规模 萝岗新城外环路C线全长2.376k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标准路段宽30m,双向六车道。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管道约9971米、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缆沟工程、电信管廊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1.3各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主)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成)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 监督单位: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号:K201410第0157号。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道路工

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穗建质[2010]1489号、穗建质[2010]574号文等有关规定。 三、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 详见附表内容(试验检测类型及频率数量表) 四、具体检测频率及位置 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视现场情况共同选定,形成具体受检位置确认表,报监督员备案。 1、具体检测频率参照各有关检测规范、检测位置。 2、部分检测数量、频率将根据现场实施批数作相应调整。 五、如现场发现不符合要求情况应相应增加检测数量,以进一步查明情况。 六、拟委托检测单位名称、资质及备案情况: 七、该《检测方案》及《受检位置确认表》均应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检测。如检测方法、数量、检测单位等变动,则须各方共同确认后重新备案通 过后,方可实施监测。 建设单位项目意见: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总监(代表)签名: 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设计单位意见:施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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