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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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方案
篇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2013年修订版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
(2013年修订版)
为尽早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明确各地卫生部门工作任务,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流程,指导各地及时采取疫情相关防控措施,减轻事件危害,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及时发现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原因不明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

(二)及时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二、病例定义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的病例:
1.发热;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的肺炎。

(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
在两周内发现的两例或以上具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其中至少一例是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一段时间曾经共同生
活、居住、学习、工作等,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

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三、工作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按流程(附件1)负责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的监测、报告、排查和管理等工作。

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构成或极可能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相关法规和预案,由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一)病例发现及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在做好病例救治的同时,应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填写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报告卡(附件2),以“临床诊断病例”类型上报。

两周内发现的两例或以上具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将个案报告卡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其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均由医疗机构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尚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采取
最快的方式将信息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

(二)现场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聚集性病例报告后,符合以下情形应及时启动调查。

1.接到医疗机构报告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并经核实后。

2.在网络直报信息中发现本辖区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时,经研判符合下述情况之一者:
(1)辖区内不同医疗机构上报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中,经研判有2例或以上存在流行病学相关性;
(2)其他特殊情况:病例在发病前2周内有过动物接触史(如养殖、贩卖、宰杀禽畜等,或密切接触病死或野生动物);医务工作者;从事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本地区已启动突发急性呼吸道传
染病的应急监测;
(3)当地疾控机构认为需要调查的。

现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报告经过、流行病学史、标本采集、密切接触者情况(附件3)、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三)标本采集、转送和检测
1.标本采集
医疗机构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和血清标本等。

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如病人死
亡,应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

为保证标本检测质量,采集的每份标本分为3管备用。

2.标本转送
病例的临床标本采集后,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在24小时内转送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3.标本检测
(1)县级/地市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标本后24小时内,立即开展甲、乙型通用引物、季节性H3和甲型H1N1流感的检测。

如果乙型通用引物阳性或季节性H3和甲型H1N1流感阳性,网络实验室参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开展后续实验室检测工作。

(2)若甲型通用引物阳性,但季节性H3和甲型H1N1流感阴性,应立即将其中两管原始标本分别同时送省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立即开展季节性流感的复核及分型,如无法分型,则进一步开展禽流感H5/H7/H9的核酸检测,有P3条件的省级实验室对阳性标本开展病毒分离,并同时将标本送国家流感中心。

(3)若甲型和乙型通用引物均为阴性,应立即将其中两管原始标本分别同时送省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国家流
感中心,开展季节性流感、禽流感、猪流感、SARS和新型冠状病毒等相关病原体的检测。

(4)当全球或国内出现某种新型病原体感染所致的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病例,我境内可能存在该疾病流行风险时,在上述检测的基础上,省级和国家级同时开展新病原的检测。

4.标本检测结果反馈和报告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所在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标本和检测结果信息录入到“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由网络实验室所在疾控中心逐级反馈到病例所在医院。

当标本为SARS、人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或其它新型病原体检测阳性时,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事件应急响应
1.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被诊断为SARS、人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等病原体感染时,各级卫生部门按照我国的相
关防控方案或者预案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2.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尚未确诊时,有关卫生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按照医院感染控制的相关规定,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当出现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时,必须单独收治。

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建议原则上将其转至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诊治。

(2)疾控机构
如果出现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时,疾控机构要及时组织对病例的调查处臵和实验室检测,并及时开展风险评篇二:2013版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
(2013年修订版)
为尽早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明确各地卫生部门工作任务,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流程,指导各地及时采取疫情相关防控措施,减轻事件危害,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及时发现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原因不明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

(二)及时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二、病例定义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的病例:
1.发热;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的肺炎。

(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
在两周内发现的两例或以上具有流
行病学相关性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其中至少一例是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一段时间曾经共同生
活、居住、学习、工作等,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

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三、工作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流程(附件1)负责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的监测、报告、排查和管理等工作。

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构成或极可能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相关法规和预案,由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一)病例发现及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
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在做好病例救治的同时,应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填写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报告卡(附件2),以“临床诊断病例”类型上报。

两周内发现的两例或以上具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将个案报告卡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其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均由医疗机构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尚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采取最快的方式将信息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

(二)现场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聚集性病例报告后,符合以下情形应及时启动调查。

1.接到医疗机构报告不明原因肺炎
聚集性病例,并经核实后。

2.在网络直报信息中发现本辖区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时,经研判符合下述情况之一者:
(1)辖区内不同医疗机构上报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中,经研判有2例或以上存在流行病学相关性;
(2)其他特殊情况:病例在发病前2周内有过动物接触史(如养殖、贩卖、宰杀禽畜等,或密切接触病死或野生动物);医务工作者;从事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本地区已启动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应急监测;
(3)当地疾控机构认为需要调查的。

现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报告经过、流行病学史、标本采集、密切接触者情况(附件3)、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三)标本采集、转送和检测
1.标本采集
医疗机构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

采集的临床
标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和血清标本等。

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如病人死
亡,应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

为保证标本检测质量,采集的每份标本分为3管备用。

2.标本转送
病例的临床标本采集后,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在24小时内转送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3.标本检测
(1)县级/地市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标本后24小时内,立即开展甲、乙型通用引物、季节性H3和甲型H1N1流感的检测。

如果乙型通用引物阳性或季节性H3和甲型H1N1流感阳性,网络实验室参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
年版)》,开展后续实验室检测工作。

(2)若甲型通用引物阳性,但季节性H3和甲型H1N1流感阴性,应立即将其中两管原始标本分别同时送省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立即开展季节性流感的复核及分型,如无法分型,则进一步开展禽流感H5/H7/H9的核酸检测,有P3条件的省级实验室对阳性标本开展病毒分离,并同时将标本送国家流感中心。

(3)若甲型和乙型通用引物均为阴性,应立即将其中两管原始标本分别同时送省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国家流感中心,开展季节性流感、禽流感、猪流感、SARS和新型冠状病毒等相关病原体的检测。

(4)当全球或国内出现某种新型病原体感染所致的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病例,我境内可能存在该疾病流行风险时,在上述检测的基础上,省级和国家级同时开展新病原的检测。

4.标本检测结果反馈和报告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所在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标
本和检测结果信息录入到“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由网络实验室所在疾控中心逐级反馈到病例所在医院。

当标本为SARS、人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或其它新型病原体检测阳性时,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事件应急响应
1.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被诊断为SARS、人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等病原体感染时,各级卫生部门按照我国的相关防控方案或者预案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2.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尚未确诊时,有关卫生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按照医院感染控制的相关规定,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当出现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时,必须单独收治。

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
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建议原则上将其转至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诊治。

(2)疾控机构
如果出现不明原因肺炎聚集性病例时,疾控机构要及时组织对病例的调查处臵和实验室检测,并及时开展风险评篇三: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
为筛查可能的SARS病例和人禽流感病例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早期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从而防范SARS疫情的扩散蔓延和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控制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疫情。

2.了解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病例数的动态变化。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医院
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报告。

(二)监测对象及病例定义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
(1)发热(≥38℃);
(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

预警指标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定为SARS预警病例:
(1)地市级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SARS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2)两例或以上有可疑流行病学联系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重点人群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②可能暴露于SARS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员中出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如从事SARS科研、检测、试剂和疫苗生产等相关工作人员);③接触野生动物的人员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4)不明原因的肺炎死亡病例。

3.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定为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1)接触禽类人员(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禽类的人员、兽医、以及捕杀、处理病、死禽及进行疫点消毒的人员等)中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2)可能暴露于禽流感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员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已排除SARS的不明原因的肺炎死亡病例。

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报告
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须立即将其转至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诊治),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由医院组织本医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空
白处注明“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6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组织本辖区内的专家进行会诊。

县级专家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报请地市级专家组进行会诊。

做出明确诊断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

地市级专家组无法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应做出预警病例诊断,由原
报告医院在2小时内进行订正报告(将原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例更改为SARS预警病例或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可以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或“其它不明原因疾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符合SARS预警病例定义中第2、第3种情形的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应立即作出预警病例报告。

四、预警病例的排查
发现预警病例后,县级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或《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采集临床标本送符合条件的地市级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必要时,送国家疾控中心)进行相关检测。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预警病例报告后,立即组织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方案》、《人禽流感诊疗方
案》进行SARS或人禽流感鉴别诊断。

五、预警病例的隔离及处理
(一)预警病例的隔离治疗
对SARS和人禽流感的预警病例,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直至明确排除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需要隔离的传染病。

(二)预警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SARS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报告后,应立即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SARS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登记,告知其自我隔离并每天自行测量体温,一旦有发热、呼吸道症状,及时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预警病例的标本采集、检测
医疗或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标本采集并填写标本登记表,采集标本时应按照有关规范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1、SARS预警病例的采样:采集标
本的种类应尽可能包括病例的血清、血凝块、鼻咽拭子(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尿液和尸体解剖等多种标本,如条件有限,则至少应采集鼻咽拭子(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和血清三种标本。

必要时对死亡的SARS预警病例进行尸体解剖,并送检尸检标本。

对SARS预警病例应每隔3天采集一次标本,进行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如果出现阳性结果,立即按卫生部有关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

如检测结果为阴性,但临床上仍无法排除SARS和禽流感的,应持续采样
至病例发病后27天,检测结果如仍为阴性,则予以排除,并解除隔离。

2、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的采样:应采集患者发病后1~3天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发病后7天内的急性期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进行病毒分离、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的检测。

如果出现阳性结果,立即按卫生部的有关要求报告和处理,如果检测结
果阴性,临床上仍无法排除人禽流感的,应采集患者发病后2~4周的血清标本,抗体仍为阴性的,则予以排除。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和检测参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暂行)和《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

(四)病例的最后诊断及排除
预警病例一旦诊断为SARS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按照《2003-2004年度全国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防治工作。

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的,由原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或“其它不明原因疾病”,如病例显示有传染性,则继续隔离诊治。

六、职责分工及报告流程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1.监测医院
? 由医院预防保健科(院内感染控制科)组织内科(呼吸)、儿科、传染科、
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相关科室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预警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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