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园林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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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 章道路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项目共五节。

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二、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材料用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三、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如采用厂拌集中拌合,多合土运输按第一章相关定额计算。

四、定额中所采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及半成品材料多合土、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浆和各种胶泥等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路基处理说明
一、本节包括路基盲沟、基础弹软处理。

二、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并将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三、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项目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发生时按实计算。

四、粉喷桩定额中,桩直径取定50cm。

五、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需用砂石等材料进行置换的,其材料只计入实际用量。

六、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中已包括了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七、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八、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

定额中不包括排水内容,需要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基盲沟按实做,长度以米计算。

二、弹软土基处理,按实做工程量,以m3计算,袋装砂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第二节道路基层说明
一、本节包括路床(槽)整形、砂砾底层、铺筑垫层等项目。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 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石灰土基、多合土基、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项目内。

四、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的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材料可分别按下式换算;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调整。

Ci = [Cd + Bdx( Hi —HO ] x Li / Ld式中: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用量;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加1cm的材料用量;Ho:――定额的压实厚度;Hi:――设计的压实厚度;Ld:――定额标明的材料百分率;Li :――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例: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定额取定配合比为12:35:53,基本压实厚度为20cm,设计配合比为14: 36: 50,设计厚度为15cm各种材料调整后数量为:石灰:[13.54 + 0.18 (15—20) ] X 14/ 12= 3.08 (t )粉煤灰:
[13.76 + 0.69 (15—20) ] X 36/ 35= 10.60 (m3 土:[13.73+0.69(15—
20) ]X50/53=9.70(m3)
三、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粘土为松方用量。

四、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 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套用定额。

五、水泥稳定砂砾及多合土基层厂拌混合料运输按第一章相应定额计算。

六、人工沿路翻拌和筛拌混凝土混合料,土的过筛工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床(槽)碾压按设计车行道宽度两侧各加80cm乘路床(槽)长度,以m2计算。

二、路基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两侧各加宽30cm,乘以设计长度以m2计算。

三、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基层,顶层的面积以m2计算。

四、砂砾底层按实做工程量以m2计算。

五、铺筑垫层按实做工程量以m2计算。

六、道路基层工程量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第三节道路面层说明
一、本节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等项目。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场外运输另按第一章有关项目规定计算。

三、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是综合考虑的,如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此项不计。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

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

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第六章相应定额项目,钢筋自然损耗和下料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

五、水泥混凝土路面均按现场搅拌编制,若集中搅拌时,其运输另按第一章有关规定计算,
六、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
乘以1.01。

木材摊销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51。

七、块料、橡胶等面层根据设计要求,参照类似定额套用。

规格和品种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和其他不变。

工程量设计规则
一、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的工程量均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二、伸缩缝(人工切缝)按缝的断面面积(设计宽度X设计厚度)以m2计算,
锯缝机锯缝按实切长度以米计算。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区别不同钢种、规格,以设计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吨计算,套用第六章相应项目。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按设计长度X设计宽度(包括转弯面积)以m2计算。

五、沥青混凝土拌和工程量,按实铺面积乘摊铺厚度以m3计算。

第四节人行道及其他说明
一、本节包括人行道方砖、花砖安砌、侧缘石垫层及安砌、侧平石安砌、砌筑树池等项目。

二、本节所采用的方砖,花砖、侧石(立缘石),规格和品种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砂浆及混凝土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材料用量和其他均不调整。

三、人行道基层按第二章第二节有关规定计算。

四、侧缘石、侧平石是按施工企业自有加工厂制作考虑的,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按第一章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设计规则
一、人行道铺砖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二、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包括转弯处的孤形长度。

三、侧缘(平)石预制,按m3计算,另加1.5%损耗。

四、检查井提升指井筒提高高度为1m内,超过1m时套用相关定额。

五、现浇混凝土侧(缘)平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第五节交通管理设施说明一、本节包括护栏、隔离栅、中间带、车道分离块、标志牌、路面标线等项目
二、定额中波形钢板、Z 形柱、型钢立柱、钢板网、铁丝编制网、钢板标志、铝合金标志等均为成品;其柱帽螺栓、连接螺栓、螺母、垫圈、钢丝绳,各种附件、连接件等,已包括在定额内。

三、接线井按第五章有关规定计算。

四、电缆保护管铺设、标杆、立电杆、信号灯架空走线、信号机箱、信号灯架、管内穿线套用安装定额相应项目。

五、视线诱导器、清除标线、交通信号灯安装、环形检测线安装依据设计按实结算。

六、值班亭安装依据设计套用相应土建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中铸铁柱与钢管栏杆,按柱与栏杆的总重量计算。

二、波形钢板护栏中钢柱、Z 形柱按柱的成品重量计算。

三、隔离栅中钢管柱按钢管与网框型钢的总重量计算,各种附件及连接件,地锚钢筋的数量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四、钢板网面积按各网框外边缘所包围的净面积之和计算。

五、刺铁丝网按刺铁丝的总重量计算,铁丝编织网按网宽(幅宽)乘以网长以m2计算。

六、中间带隔离墩上的钢管栏杆与防眩板分别按钢管与钢板的总重量计算。

七、金属标志牌按板面、立柱、横梁、法兰盘及加固槽钢、螺栓、螺母、垫板、抱箍、滑块等总重量计算。

八、路面标线按划线的净面积计算。

第03 章桥涵护岸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桩基、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砌筑、挡墙、护坡、立交箱涵、钢结构、装饰及其他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范围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五章市政管网工程定额项目,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5系数)。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按现场预制考虑,若在施工现场外预制时,其场外运输套用相关定额。

四、本章定额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河道水深度取定为3m。

五、本定额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措施项目计算。

六、本章未包括钢筋及模板工程,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项目。

七、标线、标志工程按第二章相应项目计算。

八、人工挖桩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孔、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适用于桥涵工程的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九、本节钻孔土质分为八种:1.砂土:粒径〉20mr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2—20mm 的角砾、圆砾石量w 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勺角砾、圆砾石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勺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勺坚硬的块石、漂石。

&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勺坚硬的块石、漂石。

十、成孔定额按孔径、孔深和土质划分项目。

十一、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灌注混凝土桩定额项目,均考虑水下施工,机械搅拌、导管倾注混凝土等因素。

十三、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废泥浆外运,发生时按鉴证计算。

十四、泥浆制作定额中按普通泥浆考虑,若采用膨润土按实调整。

第一节桩基说明
一、本节包括圆木桩、钢筋砼板桩、钢筋方桩(管桩)、钢管桩、钢管成孔灌注桩、挖孔灌注桩、机械成孔灌注桩及其他项目。

二、打桩项目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 ,机械乘以1 .43 )。

三、本节定额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措施项目计算。

四、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的用量,可计20cm 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五、送桩定额按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列调整系
数:1•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2•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3•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 系数。

六、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

七、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按措施相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桩长(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m3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包括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以m3计算。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各种形式的接桩均以个为单位计算,焊接桩的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
工程量。

四、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以米计算,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深度如何,均按总孔深度定额计算。

五、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 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以m3 计算。

六、混凝土护壁按体积以m3计算。

第二节现浇混凝土工程说明
一、本节包括基础、承台、墩(台)帽、墩(台)身、支撑梁及横梁、墩(台)盖梁、拱桥拱座、拱桥拱肋、拱上构件,混凝土箱梁、混凝土连续板、混凝土板梁、拱板、混凝土楼梯、混凝土防撞护栏、混凝土小型构件、桥面铺装、桥头搭板、桥塔身、连系梁项目。

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二、毛石混凝土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及机械不变。

三、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若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按第六章相关项目计算。

四、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二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项目。

五、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若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现浇混凝土梁、板等构件的模板、支架套用措施项目定额。

七、桥头搭板套用现浇混凝土平板定额项目。

八、连系梁套用现浇混凝土支撑梁。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空心板与梁的空心体积及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大于0.3m2 的孔洞所占体积,孔洞翻檐另外增加,不扣除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及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索塔、横梁、顶梁、腹系杆高度和安装垫板、束道、锚固箱的高度均为桥面顶到索塔顶的高度。

当塔墩固结时,工程量应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数量;当塔墩分离时,工程量应为桥面顶部以上至塔顶的数量,桥面顶部以下部分的数量按墩台定额项目计算。

第三节预制混凝土说明
一、本节包括预制混凝土立柱、混凝土板、混凝土梁、混凝土桁架拱、双曲拱构件、小型构件、桩、板拱等项目。

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二、定额项目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发生时按第六章有关规定计算。

三、构件运输距离以10m 50m 1km为计算单位,不足第一个10m 50m 1km 者,均按10m 50m 1km计,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四运输便道轨道的铺设,扒杆龙门架缆索的架设等,按措施项目规定另行计算。

五构件运输未单列构件出坑堆放的定额,如需出坑堆放可按相应构件运输第一个运距单位定额计算。

六凡以手摇卷扬机和电动卷扬机配合运输的构件重载升坡时,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不增加人工及机械,每增加定额单位运距按以下规定乘换算系数。

⑴手推车运输每增运10m定额的人工系数表
丨坡度(%丨1以内丨5以内丨10以内丨
丨系数丨1.0 I 1.5 | 2.5 |
七、小型构件定额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八、安装预制构件中,均未包括脚手架,需搭设脚手架时,套用措施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1•预制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m3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堵头板体积已包括在定额中。

3•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应增加混凝土数
量,梁长在16m以内时,增加7%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算。

4•预应力砼构件
的封锚砼数量并入构件砼工程量内计算。

二、预制钢筋砼桩、梁及小型构件,按图纸计算量另加2%损耗系数。

三、安装预制构件均按砼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以m3计算。

四、柱式墩台、台管节均按实安长度以米计算。

第四节砌筑说明
一、本节包括干砌块料、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以及抛石等项目。

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二、拱圈底模定额项目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发生时按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第五节挡墙、护坡说明现浇砼挡土墙的泄水孔套用本章第九节相关项目,滤水层套用本章第四节相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块石护坡区分不同厚度以m3计算。

二、砼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单孔面积小于0.3m2孔洞所占体积。

三、浆砌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乘以厚度以m3计算。

第六节立交箱涵说明
一、本节包括箱涵制作、顶进、箱涵内挖土等项目。

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及现浇箱涵工程。

二、箱涵顶进土质按I、U类土考虑。

弃方外运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关项目。

三、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设施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设计与施工方法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六、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等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透水管铺设区分不同材质与管径按实铺长度计算。

二、箱涵滑板底板混凝土以m3计算,肋楞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三、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

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再套用顶进定额时应乘以0.7 系数。

第七节钢结构说明
一、本节钢桁梁桥定额是按高强螺栓拴接、连孔拖拉架设法编制的,钢索吊桥的加劲桁拼装定额也是按高强螺栓拴接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施工,应另行计算。

二、钢桁架桥中的钢桁梁,施工用的导梁钢桁和连接及加固杆件,钢索吊桥中的钢桁、钢纵横梁,悬吊系统构件,套筒及拉杆构件均按半成品编制。

三、主索锚碇除套筒及拉杆、承托板以外,其他项目如锚洞开挖,衬砌,护索罩的预制、安装,检查井的砌筑等应另行计算。

四、钢索吊桥定额中已综合了缆索吊装设备及钢桁油漆项目。

五、抗风缆结构安装定额中未包括锚碇部分,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安装钢斜拉桥的钢箱梁及桥面板的工程量为钢箱梁(包括箱梁内横隔板)、桥面板(包括横肋)、横梁质量之和以吨计算,钢锚箱的工程量为钢锚箱的质量以吨计算。

二、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主材(型钢、钢板、方、圆钢等)的重量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

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作方形计算。

第八节装饰说明
一、本节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磨石、镶贴面层、涂料、油漆等项目。

适用于桥、涵等构筑物的装饰项目。

二、镶贴面层定额中,贴面材料的规格、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三、水质涂料不分基层类别,均按定额计算。

四、水泥白石子浆定额,均未包括颜料用量,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按设计用量增加颜料。

五、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为准。

六、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按措施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本节工程量除金属面油漆以吨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以m2计算。

第九节其他说明本节包括金属栏杆、支座、防水层、泄水管等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管栏杆、泄水孔、伸缩缝均按实安长度以米计算。

二、防撞护栏及钢管扶手按质量以吨计算。

三、沉降缝按实做面积以m2计算。

四、安装支座区分不同类型按实做工程量以定额规定单位计算。

第01 章园林绿化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3 节共414 个子目。

二、凡珍贵树种的移植或胸径在25 cm以上的落叶乔木,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乔木等大树移植,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及技术措施费用等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缺项,可参照其他相关定额计算。

第一节绿地整理说明
一、本节包括伐树、挖树根、砍挖灌木丛、挖竹根、清除草皮、整理绿化用地、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等30 个子目。

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是指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参照套用。

三、本节人工整理绿化用地,定额项目中已包括了100 m以内的土方倒运,以及±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实际运距超过100m和超过土30cm的土方挖填,套用建筑定额。

四、整理绿化用地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物,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砍挖灌木林每1000m2,220棵以下为稀,220棵以上为密。

六、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定额项目中不包括垂直运输,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伐树、挖树根以棵计算。

三、砍挖灌木林,害IJ、挖草皮以m2计算。

四、砍挖竹根以m3计算。

五、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以m2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以m计算。

第二节栽植花木说明
一、本节包括起挖苗木、栽植花木、人工换土、原土过筛、浇水车浇水、后期养护管理等274 个子目。

二、本定额项目内容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台班、以及植物材料栽培后十天的养护工作和植物材料在一个生长季内的后期管理。

三、起挖和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
1.34,四类土乘以系数1.76,冻土人工乘以系数
2.20。

四、本定额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原土过筛或换土,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五、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按下列规定计取损耗率。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 3•丛生竹、草根、草皮、花卉损耗率为4%。

六、栽植花木工程中所需的苗木,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2%以上,补植率统一规定为8%;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凡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苗木种植相应定额项目另计浇水车台班。

八、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台班。

九、花木种植各项目,定额中只考虑了在正常种植季节施工发生的消耗量,非正常季节施工,增加的工料量应另行计算。

西宁地区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1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2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铺种草坪、木本(盆花)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十、苗木计量规定1•胸径(或干径)为地表面向上 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
高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 篱高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苗木生长期为苗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 养护期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十一、后期养护管理是指已完成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草坪花卉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及养护管理。

十二、本节不包括木箱苗木,栽植时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m m2计算。

1•裸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2•裸根灌木,按不同高度以株计算;3•土球苗
木,按不同规格以株计算;4•绿篱,按单行和双行不同绿篱以高度计算;5•攀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6•草坪、色带、宿根和花卉以m2计算(宿
根花卉9株/m2,色带12株/m2,木本花卉5株/m2,或根据设计要求的株数计算苗木每m2数量);7•丛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丛计算;8•喷播植草按不同的坡比、坡长以m2计算;
二、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m m2丛计算。

三、人工换土和原土过筛,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m m2丛计算,
四、后期养护管理: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株计算;2草坪、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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