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提质 创新基层计生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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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提质提升基层计生工作水平
永丰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国土面积2695平方公里,辖
24个乡(镇)场,233个行政村(居),总人口44万,其中
已婚育龄妇女8.8万。
一、领导重视,配齐配强计生干部队伍
永丰县24个乡(镇)场现有计生干部 96 人,其中
男性 26 人,女性 70 人,大专以上学历 87人,高中学
历9 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13 人,初级技术职称 29 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6 人,无编制 12 人;
全县233个行政村现有村级计生专干 233 人,其中女性208 人,男性 25 人,大专 1 人,高中 76 人,初中 156 人;全县 2546 个自然村,配备中心户长 1884 人,其
中女性1421 人,男性 463 人。
二、创新管理,坚持高标准选拔村计生专干
永丰县自2005年开始创新管理模式,县政府下发了《关
于印发〈永丰县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县管乡聘村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05]44号文件,规范了村级计生专
干的聘用条件、程序、工作职责、待遇及奖惩措施;村计生
专干的聘用严格按照村提名公示、乡镇考察审核、县培训取
得任职资格,再由乡镇发放聘任书,持证上岗;县人口计生
委加大了村计生专干的继续教育力度,每年派委机关业务骨
干到乡镇集中培训一次,每隔二年集中到县培训一次,乡镇每月例会结合实际培训,近三年来培训乡村计生干部上千人次,提高了乡村计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明确职责,科学制定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重心下移,两委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县、乡两级科学制定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职责及考核主体,量化了考核内容,制定了考核方法,
一是明确考核主体。我县将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重点对村(居)委书记、主任、“两委”成员、村级计生专干进行考核,明确村(居)委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全村(居)人口计生工作负总责,带头落实村(居)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村(居)“两委”成员为共同责任人,负责包干区域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村(居)计生专干为村级计生业务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村(居)人口计生日常管理事务。同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村居干部身上,按个案进行考核,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由此避免了“吃大碗饭”现象发生,有效调动了每个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量化考核指标。在考核内容上,重点考核孕前管理、“四术”到位、流动管理、信息采集、宣传教育、控制政策外生育等六项内容,要求做到无政策外出生、无两季未检对象、无逾期未结扎上环对象、无漏报漏管对象、无宣传教育
盲点、无流动人口重点管理对象情况不清现象。在考核分值上,实行千分制,将各项指标量化为一定的分值,在孕前管理、“四术”到位、信息采集等重点工作上加重考核分值,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扣分。比如,我县对村居环孕检工作要求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对未完成的,对责任区责任人扣分,对两季未参加环孕检的扣重分,对于出现政策外生育的,除扣除相关分值,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严格考核方法。我县对考核方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由以往一年多次考核改为年中、年终两次考核,加上平时督查计入考核,并将乡镇季调度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由乡镇每季度自行进行调度,对包干责任区干部完成情况按季进行全乡镇排位,将季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原则,将各村(居)分为四类,针对不同工作基础和水平进行指导、考核,由县乡两级干部加大对后进村(居)的督查力度和次数,做到每月一次督查,每季进行一次通报和分析,追踪问效,促进不同类别村(居)的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
四、严格奖惩,提高村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自2005年开始,我县将村计生专干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乡财政按月统发,为了最大限度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实行了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与绩效挂钩。
一是分类管理。我县将绩效考评的结果分一、二、三、
四共4个类别,考核类别直接与绩效工资相挂钩。村(居)计生专干的基本工资为150元,由乡财政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每月80-120元,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考评为一、二类的村(居)专干可获得计划生育绩效工资120元;绩效考核结果为三类的村(居)专干可获得绩效工资80元;绩效考评为四类的取消村(居)专干的计划生育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当年村(居)参加综合性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村(居)专干和“两委”主要领导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得授予荣誉,个人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等次。连续两年绩效考评为“四类”的,村(居)专干予以解聘。
二是评比排位。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出全县10个先进村(居)和21个后进村(居),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先进村(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排位滞后的21个村(居)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提出警示,限期整改,对符合“一票否决”条件村(居)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责任追究。
三是合同管理。对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实行合同管理,进行一年一考核,年底根据工作成效将村级专干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年内认真履行职责、计生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优异的,由乡镇进行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推荐到县评为“十佳村专干”,由县政府进行表彰;近三年来表彰了30名“十佳村专干”;对工作合格的继
续留任;对基本合格的,加强教育和督导;对连续两年工作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解聘。此外,对“两委”班子成员及直系亲属违反政策生育的,五年内不得再进入“两委”班子。近三年来,全县提拔优秀村专干担任村书记、主任的有14人,担任“两委”班子的有23人,吸收入党的有25人。
永丰县计划生育协会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