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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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成效评估及改善对策报告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成效评估及改善对策报告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成效评估及改善对策报告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成效评估及改善对策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城市人口逐年增长,城市建设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城市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其中,空气质量问题尤为严重。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环境空气质量治理的力度,通过多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将对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成效进行评估,并提出改善对策。

评估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近年来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

据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站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下降10.4%。

这表明,中国城市空气质量已经有所改善。

具体来看,中国政府采取的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工业污染: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进行差别化管理,要求高污染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同时,通过关闭落后产能、整顿环保设施等措施,减少工业污染。

2. 推行清洁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

同时,加大对煤炭等化石燃料的环保治理力度。

3. 废气处理:加强废气治理,对重点企业和行业进行监管和治理。

4. 科技创新:推动环保科技创新,通过引进先进环保技术,提高环保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

改善对策尽管中国在环保治理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未解决的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提出更加有效的改善对策。

具体措施如下:1. 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监管规定,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

2. 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加大对新能源的扶持力度。

3. 通过政策激励,鼓励企业实行节能减排措施。

4. 提高监测手段的精度和监测范围的覆盖率,建立更完善的空气污染源追溯体系,强化预测和预警机制。

5. 加强环保科技创新,提高环保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结论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

政府需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出台更加严格的标准和监管措施,鼓励企业实行节能减排措施,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提高环保科技创新,以实现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的全面提高。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武政〔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4日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步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限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发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0—2013年,我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持续稳定下降,煤烟型污染有所缓解。

然而,以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O3)等二次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凸显。

大气污染呈现出明显的季节变化,秋冬春季超标严重,空气质量在同类城市中处于中下游水平,空气污染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

(二)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2005—2012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呈下降态势;随着工业企业脱硝力度的不断加大,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由上升趋势在2013年转为下降,但排放强度依然偏高。

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计算方式

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计算方式

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计算方式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计算方式是一个评估城市空气质量水平的指标体系。

它通过收集并分析各项与空气质量相关的数据,综合计算出各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再将各个城市按空气质量指数进行排名。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般情况下的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计算方式。

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计算方式通常包括两个主要的步骤:一是数据收集和处理,二是指数计算和排名。

在数据收集和处理阶段,需要搜集与空气质量相关的各项数据,包括大气污染物浓度、气象数据、人口密度以及用于计算指数的权重等。

在指数计算和排名阶段,需要根据收集到的数据,构建评估指标和计算公式,对各个城市进行空气质量指数的计算,并按照计算结果进行排名。

在数据收集和处理阶段,常用的数据来源包括政府空气质量监测站、气象局、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大气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浓度、大气压强、风速、湿度等气象数据,还包括城市的人口密度、交通状况、工业排放量等其他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的收集需要长期监测和统计,并进行质量控制和数据清洗。

指数计算和排名阶段,需要确定评估指标和计算公式。

评估指标一般包括大气污染物浓度指标、气象指标、人口密度指标等。

其中,大气污染物浓度指标通常采用颗粒物浓度或综合污染物指数作为主要的评估指标,气象指标通常包括大气压强、风速、湿度等,人口密度指标则用于反映城市的人口集中程度。

指数计算公式的构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重分配。

通常情况下,大气污染物浓度指标的权重较高,而气象指标和人口密度指标的权重较低。

权重的分配可以通过专家咨询、利用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以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参考。

在计算指数时,首先需要将各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根据权重分配对各项指标进行加权求和,得到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

最后,根据指数大小进行排名,以便比较各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水平。

除了一般情况下的计算方式,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计算方法还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目的而有所不同。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方法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方法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方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空气质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人们常常关心的是自己所生活的城市的空气质量如何,究竟有多好或多糟糕。

空气质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对空气质量的考核也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如何评价空气质量,如何确定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呢?下面就来谈谈关于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方法。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指的是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包括大气中的颗粒物、臭氧、硫化物、氮氧化物等。

衡量空气质量的指标有PM2.5、PM10、SO2、NO2等,这些指标是评判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对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时,常常会根据这些指标来进行评价。

空气质量的排名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定量评价法,一种是定性评价法。

定量评价法是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出每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根据AQI值来确定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

而定性评价法则是通过主观评价的方式来评判空气质量,根据市民的感受和意见来确定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

这两种方法各有优劣,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

在具体的考核排名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步骤:一、确定评价指标。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定评价空气质量的指标,包括PM2.5、PM10、SO2、NO2等。

这些指标是评判空气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

二、收集数据。

采集各项指标的实测数据,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环保部门发布的数据等。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计算空气质量指数(AQI)。

根据各项指标的数据,计算出每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值,这是评价空气质量的重要依据。

AQI 值越高,表示空气质量越差。

四、编制排名表。

根据各城市的AQI值,编制出空气质量排名表,列出各城市的排名情况。

通常情况下,排名前几位的城市空气质量较好,排名靠后的城市空气质量较差。

五、发布结果。

将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让市民了解各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情况,促使各地政府更加重视空气质量治理工作。

空气治理考核方案

空气治理考核方案

空气治理考核方案背景近年来,空气污染已成为我国一个突出的环境问题。

政府多次制定了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治理,但在多个城市,空气质量仍未得到有效改善。

为了推动空气治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采用考核评价制度,可以促使各级政府和相关治理机构更加积极地参与空气治理工作,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

考核指标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是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

制定空气治理考核方案时,可以将AQI纳入考核指标范畴中,根据AQI数值来评价各城市的治理水平。

AQI分为六个等级,分别是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考核时,各城市的AQI应该在环保部门公布的标准范围内。

监测站点数量和分布监测站点数量和分布是评价治理工作覆盖面和有效性的关键指标。

治理工作覆盖面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空气治理成效。

考核时,应统计各城市监测站点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评估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污染物浓度控制情况污染物浓度是衡量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

各城市应通过对空气污染源的管控及治理工作的实施,降低污染物的浓度,保证空气质量指标的达标。

考核时,可以通过对各城市主要污染物的浓度进行抽样检测,来评估各城市的污染物浓度控制情况。

治理投入和治理效益治理投入和治理效益是评价空气治理工作的另一重要指标。

各级政府和治理机构需要投入足够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开展空气治理工作。

考核时,应统计各城市的治理投入情况,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治理设备投入等。

同时也应在考核中注重治理效益的评估,评价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效果。

考核方法为了使空气治理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全面、实际,考核方法应根据不同的考核指标采取不同的方案。

可采用专家评估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同时结合考核指标,定期对各城市进行综合评估。

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对各城市的治理工作进行评价,公布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城市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城市予以警示和惩处,督促其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滕州市2023年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

滕州市2023年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

滕州市2023年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以及《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枣庄市2023年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枣环委字〔2023〕2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同比改善,优良天数248天以上,重污染天数不超过4天。

每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位居枣庄市各区(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工业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1.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和产能置换。

水泥企业2500t/d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于6月底前关停退出,已通过产能置换的40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加快实施;粉磨企业按全省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粉磨磨机产能退出;按照《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2023年煤电机组关停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配合,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镇街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2.加快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

2023年9月底前,除产能置换生产线外,全面完成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1月底前完成验收监测评估。

对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取消2024—2025年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申报资格,原则上不得纳入各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关于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168号)有关规定重新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滕州供电中心配合)3.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及深度治理。

全市新、改、扩建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都要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未完成改造的企业,绩效评级直接降为D级并取消相关优惠待遇。

实施低效治理全面提升改造工程,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开展排查,6月底前全面淘汰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设施。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与影响因素分析报告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与影响因素分析报告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与影响因素分析报告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与影响因素分析报告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工业和交通的发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了解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本文对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排名和分析,旨在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参考和倡导环保。

一、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为了评估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情况,并对城市进行排名,本文选取了2018年全国空气质量排名榜中前十名城市,分别是:海口、拉萨、崇明、乌鲁木齐、大连、珠海、福州、桂林、北海、烟台。

海口、拉萨、崇明位列前三名的原因是它们都位于南部地区,气候温暖、处于海洋交锋带和山区,空气质量优良。

而位列后面的城市均为北方、东北地区或沿海地区的城市,工业较发达及交通状况较不理想是影响因素之一。

二、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1.工业污染工业生产是城市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但同时也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

城市中大量的尘土、废气、污水排放等,都成为了重要的污染源。

2.交通污染大量的车辆排放尾气,使得城市中的空气质量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特别是对于那些交通密集型城市,因为车辆数量多、道路狭窄,交通压力大,这就使得交通污染更加加重。

3.自然气候条件自然气候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与城市的地理位置、环境、季节、天气等有很大的关系。

例如,雾霾多发地区的静稳天气、高湿度以及地形等都可以导致空气质量变得更差。

4.建筑污染建筑产业是城市的重要产业之一,但城市建筑也会产生不可避免的污染,如涂料、石材、水泥等,都是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

5.生活污染除了工业、交通、自然气候和建筑污染之外,居民生活中的垃圾、杂物以及家庭电器等也会对城市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三、解决办法为了解决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政府和居民应共同努力,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法规,通过财政支持,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以减少工业污染。

2021年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城市排名

2021年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城市排名

2021年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城市排名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8%,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PM10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6%;O3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0%;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5.3%;CO平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4%,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PM10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4%;O3平均浓度为98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S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NO2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0%;CO平均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

图1 2021年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图2 2021年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3%,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

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8.8%,同比上升13.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7%。

北京市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64.3%,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

1-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71.2%,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7%。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

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7%,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

2024年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2024年,街道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增长及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各种环境问题不断涌现。

为了加强对街道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居民的身心健康,制定本次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旨在全面了解环境问题,找出问题症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二、工作目标本次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的目标是深入了解环境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街道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具体目标如下:1.了解空气质量、水质状况以及噪声情况,查明存在的污染源和问题点;2.查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存在及运行情况,确保废物处理工作符合规定;3.发现存在的违法行为,如非法排污、非法扬尘等,严肃查处;4.调查街道居民、企事业单位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了解公众环保意识和行为状况;5.制定提高街道环境质量的长期目标和中长期规划。

三、工作内容1.组织调查研究(1)建立调查小组,确定调查指标、调查范围和对象;(2)深入了解居民、企事业单位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3)调查分析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等;(4)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工作,收集空气、水质、噪声等数据。

2.问题梳理(1)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主要问题症结;(2)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排序,建立问题清单。

3.整改措施(1)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2)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环保督查,确保废物处理设施的合法运行;(3)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严禁非法排污和违法行为;(4)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推行垃圾分类等环保行动;(5)加强对环境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长期目标和规划(1)制定街道环境保护长期目标和规划,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3)推动环境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报告:2019年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报告:2019年

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报告:2019年2019年,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报告正式发布。

本次排名是基于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排放源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而得出的。

以下是前十名城市的排名及其空气质量情况:1. 海口市作为海南省的省会,海口市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

其平均AQI为35,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优质空气水平。

这一成绩与该市政府一直在推行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有关。

除了在能源结构、产业转型等方面做出大力改革外,海口还在城市绿化、废水处理、交通管理等方面推动改善环境。

2. 厦门市厦门市 AQI 均值为43。

该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并加强环保措施。

今年,该市出台了《厦门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案》,提出了在能源、交通、工业、农业等方面的具体优化措施。

3. 赣州市江西省赣州市有多措并举加强了环境管理和推进环保工作。

AQI均值为45,排名全国第三,赣州市公安机关通过最低限度地使用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群众减少机动车出行,严格执法开展涉气涉噪举报奖励等措施,积极推动环保事业。

4. 拉萨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AQI 平均值为48,排名全国第四。

不过,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道路施工作业中不规范排放废气问题时常出现。

为此,拉萨市启动了“大气污染治理10条”和打击“散乱污”专项行动等,共计关闭燃煤小锅炉440台、淘汰老旧工业企业184家,累计淘汰1404台落后机动车。

5. 兰州市AQI 平均值为50,甘肃省兰州市 AQI值始终较高。

该市政府一直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行、淘汰落后油车、治理散煤等。

此外,该市还加强了河道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水质治理。

6. 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是中国南方城市中首个启动PM2.5 治理的城市。

AQI 平均值为52。

该市政府采取了诸如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控制工地扬尘等政策,积极推进环保工作。

7. 南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AQI平均值为53,目前正全面推进昔日工业重镇的空气质量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质量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质量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二、基本原则绿色发展,源头防控。

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规章制度、质量体系,深挖导致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的根源,堵塞漏洞,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系统治污,综合协同。

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坚持系统思维,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客观评价污染防治成效,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治理保护,强化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

改革创新,多元共治。

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持续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环境治理体系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为支撑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0∙6%,力争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HI类水体比例稳定在85%左右,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6%,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国现阶段大气污染主要特征及其防治对策

我国现阶段大气污染主要特征及其防治对策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SK2018A0603);合肥学院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CX201904)。

作者简介:王永兴(1995—),男,安徽亳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生态。

*通讯作者收稿日期:2019-07-30我国现阶段大气污染主要特征及其防治对策王永兴1刘庆广2刘义1吴滢1(1合肥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安徽合肥230601;2合肥学院旅游系,安徽合肥230601)摘要: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研究和关注,我国大气污染有着较强的地域性,与污染排放、气象条件、区域传输密不可分,需要采取多元化的防治对策。

该文分析发现,废气中污染物排放依次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华东、华中地区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全国51%;华东、华北、西南等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为严重;华东、华北地区烟粉尘排放量较多。

关键词:大气污染;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中图分类号F426.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9)18-0146-04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Air Pollution in China at the Present Stage and its Prevention and Cure CountermeasuresWang Yongxing 1et al.(1Department of Bi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Hefei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Tourism ,Hefei 230601China )Abstract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ir pollution has been studied and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y moreand more people.China′s air pollution has a strong regional nature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pollution emissions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s and regional transmission ,so it is necessary to take diversifi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oun⁃termeasures.It is found that the emission of pollutants in waste gas is :nitrogen oxides ,sulfur dioxide and smoke dust in turn ;nitrogen oxide emissions in East and Central China account for about 51%of the country ;sulfur dioxide emis⁃sions are more serious in East China ,North China and Southwest China ;and smoke and dust emissions are more in East and North China.Key words :Air pollution ;Nitrogen oxides ;Sulfur dioxide ;Smoke dust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挑战,大气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给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带来不利影响[1-2]。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市1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通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市1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通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市1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02•【字号】邯政办字〔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市1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通报邯政办字〔201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充分发挥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作用,依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14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通报》(冀气领办〔2016〕21号),现将2015年我市1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及在全省143个县(市、区)排名情况通报如表2:二、2015年1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排名情况表3:备注:数据负值为较上年综合指数下降。

变化率相同者,按全年PM2.5浓度从低到高排名。

表4:备注:数据负值为较上年综合指数下降。

三、有关要求市政府已从今年开始,对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和空气质量指数两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每月通报一次。

按照《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邯字〔2015〕23号)要求,每季度通报季度综合排名,兑现奖惩措施。

对此,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多措并举,尽快扭转相关县(市、区)空气质量落后的被动局面。

(一)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相关县(市、区)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并参照《邯郸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合行动实施方案》(邯政字〔2015〕57号),成立大气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制定出一整套适合本区域的联合行动方案。

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落实到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在100<AQI≤200时,科学分析、精准治理,及时启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力争短时间内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019年6月全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pdf

2019年6月全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pdf

2019年1-6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一、全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变化幅度排名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是:张家口(3.53)、承德(4.37)、廊坊(5.63)、秦皇岛(5.73)、沧州(5.95)、衡水(6.21)、唐山(6.84)、保定(7.02)、邯郸(7.56)、石家庄(7.73)、邢台(7.76)(详见附件1)。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是:张家口(下降12.0%)、唐山和沧州(下降6.2%)、承德(下降5.6%)、廊坊(下降1.4%)、石家庄(上升1.0%)、邢台(上升1.3%)、保定(上升3.1%)、邯郸(上升4.1%)、衡水(上升5.4%)、秦皇岛(上升6.1%)(详见附件2)。

浓度及同比变化幅度排名二、全省11个设区市PM2.5按PM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是:张家口(26)、承德2.5(30)、秦皇岛(46)、廊坊(53)、沧州(57)、唐山(60)、衡水(65)、保定(71)、石家庄(76)、邯郸(77)和邢台(78)(详见附件3)。

浓度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是:承德按PM2.5(下降9.1%)、沧州(下降8.1%)、张家口(下降7.1%)、唐山(下降4.8%)、石家庄(下降1.3%)、衡水(上升1.6%)、廊坊(上升1.9%)、邢台(上升2.6%)、邯郸(上升2.7%)、保定(上升4.4%)、秦皇岛(上升9.5%)(详见附件4)。

三、全省16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变化幅度排名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的顺序,前20名县(市、区)依次是:张家口市崇礼区(2.54)、赤城县(2.64)、康保县(2.65)、沽源县(3.06)、张北县(3.08)、张家口市桥西区(3.48)、张家口市桥东区(3.57)、张家口市万全区(3.8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3.84)、怀安县(3.96)、涿鹿县(4.05)、尚义县(4.07)、张家口市宣化区(4.14)、丰宁满族自治县(4.16)、承德市双桥区(4.29)、承德市双滦区(4.35)、怀来县(4.39)、隆化县(4.42)、滦平县(4.49)、张家口市下花园区(4.5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20名县(市、区)从倒数第一名起依次是:武安市(8.85)、保定市清苑区(8.38)、行唐县(8.33)、唐县(8.32)、柏乡县(8.30)、邯郸市永年区(8.30)、无极县(8.28)、顺平县(8.26)、沙河市(8.22)、灵寿县(8.21)、新乐市(8.18)、曲阳县(8.16)、赵县(8.14)、晋州市(8.1)、石家庄市新华区(8.10)、望都县(8.05)、深泽县(8.04)、高邑县(8.04)、元氏县(8.02)、平山县(8.00)(详见附件5)。

2017年7月份全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2017年7月份全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2017年7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一、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按空气质量由好到差顺序,依次是:承德、秦皇岛、张家口、沧州、衡水、廊坊、保定、邯郸、石家庄、邢台和唐山(具体情况见附件1)。

其中,8个被列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城市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为5.80,其中沧州、衡水、廊坊、保定低于平均指数,邯郸、石家庄、邢台、唐山高于平均指数。

二、全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7月份,11个设区市中,衡水、保定、邢台、廊坊、承德和秦皇岛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变好,其余5市均变差。

按改善幅度由大到小顺序,依次是:衡水、保定、邢台、廊坊、承德和秦皇岛;按变差幅度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是:沧州、石家庄、唐山、张家口和邯郸(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除去张家口和承德两市所辖27个县(市、区),全省137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位县(市、区)名单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位县(市、区),依次是: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文安县、临西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威县、香河县、安新县、广宗县、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固安县、大城县、黄骅市、南和县、保定市清苑区、秦皇岛市海港区、魏县、唐县、三河市、定兴县和顺平县。

(全省16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具体情况见附件3)。

四、除去张家口和承德两市所辖27个县(市、区),全省137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位县(市、区)名单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位县(市、区),从全省倒数第一名起,依次是:沙河市、唐山市开平区、邯郸市永年区、磁县、唐山市丰南区、遵化市、滦县、峰峰矿区、迁西县、滦南县、元氏县、内丘县、玉田县、唐山市古冶区、武邑县、井陉县、新乐市、石家庄市栾城区、唐山市路南区和赞皇县。

五、全省16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改善幅度最大的前20位县(市、区)名单按改善幅度由大到小顺序,依次是:曲周县、鸡泽县、赵县、任县、宁晋县、行唐县、广宗县、成安县、井陉矿区、文安县、临西县、临漳县、大城县、肃宁县、大厂回族自治县、石家庄市藁城区、泊头市、张家口市宣化区、石家庄市栾城区和威县。

人居环境整治评分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评分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评分方案1. 简介人居环境整治评分方案是一种用于评估、指导和监督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方法。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评分体系,对城市的人居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和改进方向。

2. 目的人居环境整治评分方案的主要目的有两个: 1. 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提升:通过评分方案,可以帮助城市管理者全面了解人居环境的状况,发现问题所在,并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提高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

2. 提供参考和比较基准:评分方案可以作为城市之间、地区之间进行比较和评价的依据,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跨区域合作和经验分享。

3. 评分指标体系为了全面评估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评分方案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 空气质量:评估城市空气的污染程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等。

- 水质及供水情况:评估城市供水的质量、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等。

- 噪音污染:评估城市噪音的程度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交通状况:评估城市交通拥堵程度、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和便捷程度等。

- 绿化覆盖率:评估城市的绿地和植被覆盖率。

- 废弃物处理:评估城市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和效率。

- 社区设施:评估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学校、医疗机构、体育场馆等。

以上只是评分指标体系的一部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添加。

4. 评分方法评分方案的评分方法采用综合打分法,即根据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和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权重,并根据实际数据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最后按照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终的人居环境整治评分。

评分方案的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指标权重:根据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指标的相对权重。

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等方法进行权重的确定。

2. 收集数据:收集各个指标的相关数据,可以包括现场调查、统计数据、监测数据等。

3. 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归一化处理,确保不同指标之间的可比性。

城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

城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

附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的排名,以及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

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四)《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五)《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

三、排名方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序。

(一)评价点位城市纳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所有评价点位。

—2—— 3 —(二)评价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6个基本项目: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可吸入颗粒物(PM 10)、臭氧(O 3)、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 2.5)。

(三)评价浓度SO 2、NO 2、PM 10、PM 2.5的评价浓度为评价时段内日均浓度的平均值,O 3的评价浓度为评价时段内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CO 的评价浓度为评价时段内日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

(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指评价时段内,参与评价的各项污染物的单项质量指数之和,综合指数越大表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越重。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单项质量指数指标i 的单项质量指数Ii 按(式1)计算:i ii S C I (式1)式中:i C ——指标i 的评价浓度值;i S ——指标i 的标准值。

当i 为SO 2、NO 2、PM 10及PM 2.5时,i S 为污染物i 的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当i 为O 3时,i S 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的二级标准限值;当i 为CO 时,i S 为日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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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强化公众监督,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开展城市空气质量客观状况排名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平的原则,我部制定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半年度和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的排名。

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的排名,以及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

三、排名方法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作为指标进行排名,方法如下:
(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
按照相关要求,首先利用各参与排名城市纳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所有评价点位数据,计算排名时段(半年、年)及上年同期内各项污染物浓度(其中,SO2、NO2、PM10、PM2.5为24小时平均浓度,CO为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再根据污染物浓度计算单项指数,最后计算得出各城市排名时段及上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二)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计算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以百分数计,保留1位小数。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R——综合指数变化率,以百分数计,保留1位小数;R大于0代表恶化,R小于0代表改善,R等于0代表持平;
I排名时段——排名时段综合指数;
I上年同期——上年同期综合指数。

(三)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作为变化程度排名指标进行排序,若不同城市综合指数变化率相同以并列计;若城市当前评价年各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均已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则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程度排名。

四、信息发布内容
国家公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情况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程度相对较大的前10个城市名单和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前10个城市名单,当改善或恶化城市数量不足10个时,列出全部改善或恶化城市名单。

在公布城市名单时,同时公布各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变化率。

对于数据量不满足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的城市,公布其数据缺失情况。

五、其他要求
排名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统计方法、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数据修约等要求均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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