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转” 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问题1.信息沟通不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存在差异,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
2.责任界定不清:在问责过程中,责任主体模糊,难以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层级,导致问责结果不明确。
3.问责方式单一:目前的问责方式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缺乏灵活性,无法有效解决问题。
4.问责效果难以评估:缺乏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估体系,难以评估问责措施的效果。
5.缺乏问责力度: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存在问责力度不足的情况,导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果打折。
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通过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高效运转。
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明确的责任界定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层级,避免在问责过程中责任主体模糊不清,确保问责结果明确、精准。
3.多元化问责方式:除了行政处罚外,探索并推广多种多样的问责方式,如停职、降级、调岗等,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问责方式,提高问责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4.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估体系,对问责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问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加强问责力度: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性和问责效果的实现,从而有效震慑其他潜在违纪者。
以上对策建议旨在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问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更深入、更长远的方向。
6.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7.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借助媒体、网络和社交平台等渠道,普及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
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当前的纪检工作中,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如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三转”,是纪检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一)定位不准确,工作职能泛化。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对于纪检机关的具体业务把握不准确,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
比如一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
二是事事参与,样样牵头。
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一些地方纪检工作又特别是乡镇监察机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人员不足,精力有限,工作的“多、杂、重”给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少压力。
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战线”过长,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二)业务不熟悉,思维方式固化。
当前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固化。
很多乡镇纪检干部不知道纪检工作怎么干,要么没有开展工作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目标。
一方面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通,办案能力不足,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
导致了监督被动,办案针对性不强,惩治不严厉,威慑效果也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工作方法无创新,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存在有等、靠的思想。
思维固化导致了纪检工作无亮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执纪监督往往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国企基层纪委落实“三转”的问题与对策(汇编)
国企基层纪委落实“三转”的问题与对策(汇编)第一篇:国企基层纪委落实“三转”的问题与对策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
国有煤矿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组织,对如何落实“三转”,聚力主责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
笔者结合国有煤矿纪委“三转”推进以来的工作实际,总结了企业基层纪委在“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国有煤矿基层纪委落实“三转”陷入了“四难”境地,一是统一认识难。
一是国有煤矿基层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
部分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仍让纪委书记过多地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二是国有煤矿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
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二是聚力主业难。
根据“三转”要求,国有煤矿纪委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煤矿纪委书记要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
但是,在实际工作,煤矿纪委书记存在分管工作过多,难以聚力主业的问题,纪委书记分管民生工程等工作,过多占用了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致使他们“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职能转得不彻底。
三是能力提高难。
目前国有煤矿基层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
从办案实践看,基层国有煤矿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纪委办案能力较低。
从国有煤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案件来看,基层纪委基层信访件成案率低,稍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公司纪委的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
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当前的纪检工作中,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如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三转”,是纪检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定位不准确,工作职能泛化。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对于纪检机关的具体业务把握不准确,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
比如一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
二是事事参与,样样牵头。
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一些地方纪检工作又特别是乡镇监察机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人员不足,精力有限,工作的“多、杂、重”给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少压力。
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战线”过长,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业务不熟悉,思维方式固化。
当前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固化。
很多乡镇纪检干部不知道纪检工作怎么干,要么没有开展工作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目标。
一方面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通,办案能力不足,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
导致了监督被动,办案针对性不强,惩治不严厉,威慑效果也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工作方法无创新,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存在有等、靠的思想。
思维固化导致了纪检工作无亮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执纪监督往往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调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市___于2017年10月日发表了一篇关于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文章。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市局成立了局机关纪委,但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聚焦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惑。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首先,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困惑。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取消了原来的纪检监察室,从局机关调走了3个编制。
为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的工作,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成立了局机关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都是兼职的,不是由市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和机构,属于本单位自设的机构。
具体从事纪检工作的2名同志,1名是从其他基层所借调的,1名是从县市区局上派的。
由于人员不是专职的,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顾虑,缺乏主动性。
其次,业务水平欠缺的困惑。
机关纪委人员从事纪检工作都是新手,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总体欠缺,入职培训也缺乏系统性,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矛盾。
不善于监督,形式上的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花费时间较多,主动深入调研较少。
对新的政策规定把握能力欠缺,量纪、执纪不够准确。
第三,职责不明确的困惑。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局机关纪委不仅要履行监督责任,而且要花大量的时间协助履行主体责任,有时候还要参与中心工作,分散了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困惑。
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领导之下,一些领导将机关纪委单纯看作机关党委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待有关安排,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拖延推诿。
纪检干部也存在顾虑问题,认为在同级党组掌控之下,容易“费力不讨好”。
纪委书记在处理纪检“主角”与班子“配角”的站位关系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越位、错位、有时候甚至失位的现象。
因此,我们需要解决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
推进“三转” 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推进“三转” 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要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但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进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落实“三转”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思想认识不足。
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存在“不适”心态。
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
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
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2、职能定位不准。
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
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县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法治论坛法制博览2019年07月(上)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威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200摘要:“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已经成为当前推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和准则。
贯彻落实党的国家领导和创造性的实行各个高校的反腐败工作能够进一步的促进高校,反腐工作的落实。
但在现实世界的工作过程中,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相关工作的队伍,法律意识薄弱,对反腐败工作的认识不足,没有正确的落实三转工作,从而也不能响应党风廉政建设的号召,高校监察部门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完善监察队伍的人员体系,明确监察纪律,进一步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效率的提升。
关键词:纪检监察部门;高校;对策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9-0117-01作者简介:王威(1985-),男,湖南临湘人,硕士,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助理政工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纪检监察。
贯彻落实党的国家领导和政策支持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职责所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存在也是各个高校进行相关腐败工作的关键所在。
各个高校应该及时的纠正过去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变和修正,确保高校的廉洁之风再次盛行。
本篇重在通过相关问题和措施来探讨高校的防腐败工作,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高校的廉洁发展,以便于指导现实实践。
一、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刻。
当前情况是,大多数纪检人员以及高校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识到国家方针政策的下达和改变,也能进行相应的落实和实践,也能够运用相应理论知识对待相关事务,用认真的态度来对待相关纪律规范。
但也有部分人员难以严格的要求自己,思想依旧受到固有的模式影响,难以转变过来,通常而言这种思想意识会很大程度的影响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度,也难以真正的落实到最新的方针政策中。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城固纪委监察局李明孙永诚近期,城固县结合卫计系统工作实际,由卫计局牵头,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课题,认真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笔者在此,就调研课题进行专门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求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勉。
一、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落实监督责任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1、监督越位问题。
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2、监督错位问题。
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
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
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化,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3、工作依赖问题。
纪检监察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
如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4、自身建设问题。
纪检监察人员少,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基层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
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
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
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
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创建与此标题相符的正文并拓展)纪检监察三转工作是指纪检监察干部借调到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一线工作,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既是纪检监察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纪检监察三转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首先,实施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的难度较大。
由于借调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差异,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转岗工作中面临适应不良、能力不足等问题。
这对于转岗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一些基层单位对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他们往往把纪检监察转岗干部当作一个形式,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甚至存在对转岗干部的怀疑和排斥。
这给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也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三转工作中存在急躁和急功近利的问题。
他们可能过于追求短时间内取得成绩,而忽视了深入了解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和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这种做法容易引发一些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无法真正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单位共同努力。
首先,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选拔,提高他们的工作素质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胜任三转工作。
其次,基层单位要提高对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的重视,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最后,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注重长期的工作积累和问题解决,不仅要解决表面问题,更要深入了解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基础。
总的来说,纪检监察三转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机制,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加强培训和选拔、提高基层单位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正确工作导向,可以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基层纪检组织“三转”工作现状与对策
基层纪检组织“三转”工作现状与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科学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所作出的一个重大部署。
笔者所在的基层纪检组织在推进“三转”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亟待在实践中加以解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三转”工作总体概况1.严格责任落实。
纪检组织发挥协助职责,负责拟定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全年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清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厘清职责,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2.转变监督方式。
把监督履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深化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成立督查巡查组,以季度为节点对各部门、各支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纪党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上下班纪律、落实企业政令决策及各类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通过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开展回头看,促进各项工作“提升达标”。
进一步明确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方式等,按照招标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标工作业务监督职责交还主责部门,实行备案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3.转换思路,创新方法。
抓早抓小,防止小祸酿成大错。
通过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开展警示教育、进行警示约谈等形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主动发声,坚持警钟长鸣。
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内刊等载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案例,开展普纪、普法教育,坚持廉洁教育常态化,全面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落地入心,创新教育方法。
通过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知识竞赛、发送助廉倡议书、征集廉洁理念等活动,不断创新廉洁教育方法、丰富廉洁教育形式,扩大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度,使廉洁教育落地入心,取得实效。
4.巩固自身建设。
明确集团内部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建立健全纪检机构,选优配强纪检干部。
高职院校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32 传播力研究 2021年01期传播力研究 RESEARCH ON TRANSMISSION COMPETENCE一、高职院校纪检工作深化“三转”的重要意义(一)深化“三转”是向党章回归和落实中央要求的应有举措党章明确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
由此可见,高职院校纪检机关应当围绕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厘清职能定位。
(二)深化“三转”是纪检干部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三转”具体来说,“转职能”就是聚焦主责主业,厘清职能定位,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转方式”就是顺应纪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方式方法,科学履职;“转作风”就是严格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打造自律严、作风实的纪检干部队伍。
[1]可以看出,深化“三转”有利于突出纪检工作的重点,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是高职院校纪检干部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
(三)深化“三转”是适应纪检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从各级纪检机关曝光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来看,高职院校领导干部和普通教职员工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的现象依然严峻复杂。
特别是随着高职院校扩招,国家投入加大,腐败土壤滋生,手段越来越隐秘,纪检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深化“三转”有利于高职院校纪检机关把更多的时间、精力聚焦中心任务,适应纪检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二、高职院校纪检工作深化“三转”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高职院校纪委按照上级要求不断转变思路,推进“三转”研究和实践,打开了纪检工作新局面。
但在“三转”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某些高职院校自身的个性问题,也有一些共性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职能定位不够清晰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党委认识不到位。
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仍习惯将一些不属于纪委管的工作交给纪委牵头,无形中增加了纪委的工作任务,致使纪委业务泛化,聚焦主责主业精力少,导致“转不动”。
高校纪委在“三转”方面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校纪委在“三转”方面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高校纪委在“三转”工作中的问题现状经调查了解,各高校对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高度重视的,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校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了进步和发展。
但从新的形势和要求来看,高校纪委工作普遍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状况,主业不够突出、中心不够聚焦、力量不够集中、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纪委聚焦中心任务,真正转变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的轨道上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现实困难,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一)纪委职责定位不清高校纪委哪些工作应当参与,哪些不应当参与,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各校做法不一。
随着学校改革的不断深化,纪委工作的外延不断扩大,参与学校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多、业务检查多、会议多,往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缺位、错位普遍突出,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这些问题的存在,带来了纪委工作的范围广、战线长、任务多,纪检干部往往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
因职能泛化而造成执纪监督的主业被弱化,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不够。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高校违法违纪案件频发,暴露了高校纪委在执纪监督方面的弊端。
一是从制度层面上看,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全。
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同步跟踪、实时监察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二是从监督方式上看,目前高校纪委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单一作用,在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拓展监督的渠道上还存在视野不够广、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
三是从制度落实上看,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不少,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有些工作过分依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把关”,主责部门却置身事外,其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三)廉政宣传教育的普及性、深入度还不够学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往往集中在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两次活动上,一定程度上对广大师生的廉政教育引导工作不够,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不够、活力不足、研究不深。
“三转”后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转”后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三转”后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但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组织,我们在持续深化“三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困难一是党委政府认识还不到位。
“三转”工作开展以来,部分镇办党委、政府和区直部门党组对“三转”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后的工作态势预见不够,受思维贯势影响,仍然习惯于将一些紧急任务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来督办落实,将纪检监察机关吸纳进各种各样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简单的将纪检监察职能等同于党委政府自身的督查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边清理边参与的不良循环,致使“三转”工作与要求有差距,监督责任二是基层落实还有差距。
就现状而言,我区镇办纪委班子都按要求配备了一名纪检干部和1至3名纪委委员,2015年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又多方争取为各镇办设2-3名纪检专干,基层干部力量增加130%,但事实上,镇办纪委受双重领导,专司其职有一定难度。
全区各镇办配备的纪检干部在检查考核时都说是专职,但真正专职专用甚少,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参与了镇办中心工作,有些还身兼数职。
从实际情况看,全区18个镇办还兼管其他业务的有3个镇办6人,大部分兼任综治、信访、重点项目建设等业务,致使镇办纪委监督责任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上热下凉。
三是干部心理仍有顾虑。
开展“三转”活动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接触面变窄,以查办案件为主,容易受到调查对象和其他人员的诬陷和攻击,特别是在当前票选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出路有限,交流不畅,对落实“三转”要求心存顾虑,尤其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长的个别人员工作激情减退,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起来放不开手脚。
四是履职监督能力还不足。
从我区实际情况来看,镇办纪委书记多由副镇长转任,纪检干部大多是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兵”,在纪检业务工作上有一定差距,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知识欠缺,对程序性、政策性、业务性的问题把握不准,对上级纪委有较重的依赖思想,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
高校纪委在“三转”方面遇到的问题及 对策研究
高校纪委在“三转”方面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高校纪委是维护学校纪律和管理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学生和教师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校园的稳定和有序运转。
在“三转”实践中,高校纪委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纪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首先,高校纪委在“三转”中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人员素质不高。
大部分纪委成员对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了解不够,处理纪律违规案件时常常缺乏准确、公正的判断。
此外,一些纪委成员懒散敷衍,工作质量不高,无法满足高校纪委正常工作需求。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加强对纪委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纪委成员要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此外,纪委应该加强工作监督,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其次,高校纪委在“三转”中还面临着“难调解、难纠偏”的问题。
在处理一些纪律违规案件时,纪委常常面临双方无法妥善协调、不愿意解决纠纷的情况,这就导致一些案件难以平稳处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要解决这个问题,高校纪委需要加强有效沟通,注重平衡各方利益,推崇法律法规,做到明确界限,依法处理纠纷案件。
同时,要继续完善纪检体制,坚守“严。
实。
公”的处理原则,在思想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
最后,高校纪委在“三转”中还需要注重微观管理。
微观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纪委作为太阳底下之一的组织和领导。
微观管理影响着各个单位之间的合作,影响着管理者决策的权重和决策的速度。
解决这个问题,高校纪委需要加强与各院系的交流合作,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了解实际情况和一线教师的需求。
同时,要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纪律管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总之,高校纪委在“三转”中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纪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提高纪委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注重微观管理,加强与各院系的交流合作,将会有助于高校纪委顺利过渡至“三转”时期,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稳定。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 监督力度不够:有些监督机构可能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导致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2. 执纪问责不严格:在一些情况下,对违纪违法行为处罚过轻,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震慑,有可能会再次发生。
3. 执纪问责不公正:在一些情况下,执纪问责可能存在偏袒或者不公正的情况,对于同样的违纪违法行为,有可能会出现处罚不一致的现象,影响了问责的公信力和威慑力。
4. 反腐败工作重心不突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可能存在重心不突出、不重视、不够主动的问题,导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果不佳。
5. 监督机构建设不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监督机构建设可能不够健全完善,人员配备不足,制度不完善,导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难以开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督力度,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2. 加强执纪问责的力度和严肃性,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打击,切实发挥问责的威慑作用。
3.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公正性,确保执纪问责工作是按照法律和制度来进行的,不偏袒任何一方。
4. 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突出重点,找准问题症结,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5. 加强监督机构的建设,加强人员培养和配备,完善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序进行。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
、
高校纪检 监察部 门推进“ 三转” 工作 的必 要性
高校 纪 检 监察 部 门要 把 思想 统 一 到 中央 的要 求 和 中央 纪 委 的部 署上 来 , 充 分认 识 到 深 化 “ 三转 ” 是必 须要做 好 的规 定动 作 , 是 当前 紧迫 的重 大任 务 。
( 二) “ 三转 ” 是新 形 势下履 行 纪委监 督 责任 的 必然要 求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 , 当前 , 滋生腐败 的土壤依然存在 , 反腐败形势依然严 峻复杂 , 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 、 亟待解决。 全党 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 、 复
杂性 、 艰 巨性 , 以猛 药去 疴 、 重典 治乱 的决心 , 以刮 骨疗 毒 、 壮 士断 腕 的勇气 , 坚决 把党 风 廉政 建设 和 反
高校 纪检监察 部 门推进“ 三转’ ’ 工作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任认 识 不 到位 、 理解 有偏 差 而 出现 的一些 越 位 、 缺位 、 错 位 等 问题 , 聚焦 主业 , 把该 管 的切 实管 好 , 把 不 该 管 的坚决交 还 给主责 部 门 , 确保 纪检监 察部 门监 督权 的相对 独立 和权威 , 更 好地发 挥党 内监 督作 用 。
邓洪 禹,常业 军
( 安徽 医科大学 纪委 ,安徽 合肥 2 3 0 0 3 2 )
摘
要: 新形势 下 , 高校 纪检监 察部 门推进 “ 三转 ” 工作是深入 贯彻 落实党章 , 履行 纪委 监督 责任 的 必然要
求, 也是创新 高校反腐败体制机制 的必然要 求。但在 实际工作 中 , 高校 纪检监 察部 门仍存在 思想认识缺位 、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5篇)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5篇)第一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日前,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重要论述——《“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深刻变革》,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贯彻落实好郭永平同志重要论述精神、立足“三转”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工作新局面提出明确要求。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用讲话精神指导当前工作。
要重点监督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重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要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方法,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把中省市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开展“减负增力”是基础,实现“上下联动”是重点,形成“内外同转”是保障,做到“远近结合”是目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正确把握好“四个关系”,坚定不移推进“三转”,确保实现快转、真转、实转。
一是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
落实“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
因而,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重新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落实“三转”,表面上看,具体工作面减少了,实际上监督工作面增大了;副业减少了,才能厘清和凸显主要职责;减少了不必要的牵绊和束缚,才能为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创造条件。
不参与具体的协调事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是说不介入具体业务工作,相反,应该对所属监督对象以及具体业务要进行全程地、系统地、深入地监督,尤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掌握实情、及时介入、监督到位。
转变观念,认真履职,不会弱化职能,只会强化职能。
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而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工作量巨大、范围广泛,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然而,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提高工作效能。
本文将从问题入手,提出对策建议,旨在为当前纪检组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问题1.监察措施单一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一般由纪检组和监察组共同协作完成,但是目前很多地方的监督执纪问责措施比较单一,以组织调查和组织处理为主,很难起到根本治理作用。
此外,有些地方的纪检组、监察组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只是简单地协作而非协同。
2.对权力的监督力度不足监督执纪问责本质上是一种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但是当前有些地方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足,对权力的制约作用不够明显。
在一些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工作主要是针对下属干部,而对于上级领导干部则不太敢直接行使监督执纪权力,这种现象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3.不够精准、及时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需要精准、及时下手,而某些地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不够精准、及时,不能够准确把握情况和细节,甚至会有疏忽和走捷径的情况发生,这就使得问责处理结果不够科学、合理,公众难以满意。
4.审查调查不够彻底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之一就是审查调查,但是有些地方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着对于审查调查不够彻底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对某些问题仅做表而不做里的审核调查,或者审查调查结果并不够客观公正,这就会影响问责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对策1.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需要多种措施共同协作,不能单凭一种措施解决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以形成“多管齐下”的监察执纪问责体系。
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实现协同治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文共计4539字推进“三转” 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要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但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进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落实“三转”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
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
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
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