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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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临床路径(2011年版)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临床路径(2011年版)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临床路径(2011 年版)一、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病(ICD-10 :N18.0 )。

行常规血液透析治疗(ICD-9-CM-3 :39.95 )。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脏病5 期。

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于15ml/ (min • 1.73m2)或残余肾功能每周Kt/V 小于2.0 。

3.已有血液透析通路:自体动静脉内瘘、移植人造血管,或者半永久性深静脉置管。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行常规血液透析治疗(ICD-9-CM-3 :39.95 )。

(四)标准住院日为7 - 10天(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终末期肾病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 2 - 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2)肝肾功能、碱性磷酸酶、电解质、酸碱平衡、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3)胸片、心电图、泌尿系超声波检查、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动静脉内痿或人造血管的血管彩超检查。

(七)开始血液透析日为入院第 3 -5天(视病情决定)。

1. 一般首次透析时间不超过2-3小时,以后根据病情逐渐延长每次透析时间,直至达到设定的要求(每周2次透析者5.0 - 5.5小时/次,每周3次透析者4.0 - 4.5小时/次;每周总治疗时间不低于10小时)。

终末期肾脏病腹膜透析通路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终末期肾脏病腹膜透析通路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通路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一、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通路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衰竭(ICD-10 : N18.900 ),尿毒症(ICD-10 : N19.X01),慢性肾脏病5期(ICD-10 : N18.001)行腹膜透析管置入术(ICD-9-CM-3 : 54.93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或慢性肾脏病5期。

2.实验室检查:W4J^^a^^eGFR^T15ml/min/1.73m2,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可诊断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慢性肾脏病5期。

或虽以上指标未达标,但临床上出现保守治疗不能解决的容量负荷、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和营养恶化。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腹膜透析操作标准规程》进行治疗。

1.有肾脏替代治疗的适应症,或者有长期血液透析绝对禁忌症,无腹膜透析禁忌证,需要建立腹膜透析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腹膜透析治疗。

)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2.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慢性肾衰竭(ICD-10 : N18.900),尿毒症(ICD-10 : N19.X01),慢性肾脏病5期(ICD-10 :N18.001)编码。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1-2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 )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2)铁代谢、iPTH,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腹部超声。

肾内科临床路径应用

肾内科临床路径应用

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39.2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有或无慢性肾脏病史。

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血液透析:有腹膜透析绝对禁忌症,或者患者选择进行血液透析,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对于糖尿病肾病、伴严重心血管并发症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7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24小时尿蛋白定量,微量蛋白定量,尿液肌酐和尿素测定,血液气体分析(G8+)。

(3)胸片(肺CT)、心电图、超声心动图;(4)双上肢动脉、深静脉彩超(血液透析)。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浅静脉DSA、MRA或CTA。

(七)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8天(视病情决定)。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术中用药:常规局部麻醉用药,肝素,生理盐水。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腹膜透析治疗临床路径(2016年版)一、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腹膜透析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病(ICD-10:N18.0)进行常规腹膜透析治疗。

(二)诊断依据。

根据《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脏病5期。

I 期已有肾病GFR正常≥90ml/minII期慢性肾脏病GFR轻度降低60~89ml/minIII期慢性肾脏病GFR中度降低30~59ml/minIV期慢性肾脏病GFR重度降低15~29ml/minV 期慢性肾脏病ESRD(肾衰竭)<15ml/min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或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进行腹膜透析置管术,常规腹膜透析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终末期肾病疾病编码。

2.有腹膜透析置管术适应证,无禁忌证。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2–4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气分析、血糖、血型、凝血功能、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3)胸片、心电图、腹部超声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心肌酶谱、超声心动图、血脂、肺功能测定、肺部CT、动态心电图等。

3.根据患者病情,术前可行血液透析治疗数次,血色素小于60g/L时,可予以成分输血输注浓缩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纠正贫血。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术前0.5-1小时静脉注射。

肾内科临床路径

肾内科临床路径

(肾内科)卫生部下发的112个病种临床路径六、肾内科疾病临床路径6.1终末期肾脏病6.2狼疮性肾炎行肾穿刺活检6.3急性肾损伤6.4IgA肾病行肾穿刺活检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39.2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有或无慢性肾脏病史。

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血液透析:有腹膜透析绝对禁忌症,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对于糖尿病肾病、伴严重心血管并发症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7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4)双上肢动脉、深静脉彩超(血液透析)。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浅静脉DSA、MRA或CTA。

(七)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8天(视病情决定)。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终末期肾脏病首次自体动脉静脉内瘘

终末期肾脏病首次自体动脉静脉内瘘

终末期肾脏病(首次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临床路径(2017年版)一、终末期肾病(首次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行首次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39.27) (二)诊断依据。

根据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诊断。

1.有或无慢性肾脏病史。

2.实验室检查:非糖尿病肾病eGFR小于10ml/min/1.73m2,糖尿病肾病eGFR小于15ml/min/1.73m2(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血液透析。

2.患者自身血管条件适合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3.对于糖尿病肾病、伴严重心血管并发症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四)标准住院日。

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4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铁代谢指标(血清铁、总铁结合力、转铁蛋白饱和度、血清铁蛋白)、iPTH;(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4)双上肢动脉、静脉彩超(血液透析)。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目标血管DSA、MRA或CTA。

(七)选择用药。

根据临床情况可使用无肾毒性的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4天(视病情决定)。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术中用药:常规局部麻醉用药,肝素,生理盐水。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临床路径(2017年版)一、标准住院流程ﻫ(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病(ICD-10:N18.0)。

进行常规血液透析治疗(ICD-9-CM-3:39.95)。

ﻫ(二)诊断依据。

ﻫ根据《血液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 慢性肾脏病5期,或终末期肾病。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ﻫ(1)非糖尿病肾病eGFR<10ml/min/1.73m2;(2)糖尿病肾病eGFR<15ml/min/1.73m2;(3)严重并发症,经药物治疗等不能有效控制者,如容量过多包括急性心力衰竭、顽固性高血压、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高磷血症、贫血、体重明显下降和营养状态恶化,2.已有血液透析通路:自体动尤其是伴有恶心、呕吐等。

ﻫ静脉内瘘、移植人造血管,或者半永久性深静脉置管。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ﻫ根据《血液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ﻫ 1.在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后开始血液透析治疗。

ﻫ 2.首次透析治疗时间一般不超过2-3小时,以后根据病情逐渐延长每次透析时间,直至达到设定的要求(每周2次透析者5.0-5.5小时/次,每周3次透析者4.0-4.5小时/次;每周总治疗时间不低于10小时)。

ﻫ3.血流速度在首次透析治疗时宜适当减慢,可设定为150-200ml/min,以后可以根据病情进行个体化调整。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ﻫ(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终末期肾病疾病编码。

ﻫ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ﻫ(六)透析前准备(透析前评估)2-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功能、肾功能、碱性磷酸酶、电解质、酸碱平衡、血糖、凝血功能、贫血三项、铁三项、甲状旁腺激素测定、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3)胸片、心电图、泌尿系超声波检查、超声心动图。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腹膜透析治疗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腹膜透析治疗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腹膜透析治疗临床路径(广东·2012年版)一、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腹膜透析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病(ICD-10:N18.0)。

行常规腹膜透析治疗(ICD-9-CM-3:54.98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脏病5期;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或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行常规腹膜透析治疗(ICD-9-CM-3:54.981)。

(四)标准住院日为14~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终末期肾病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2~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2)肝肾功能、碱性磷酸酶、电解质、酸碱平衡、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3)胸片、心电图、泌尿系超声波检查、超声心动图。

(七)腹膜透析置管。

开始腹膜透析置管日为入院第2~7天(视病情决定)。

(八)腹膜透析。

1. 术后行小剂量IPD治疗,每次腹腔内灌入0.5-1L,透析液,腹腔内停留30~45min,每个透析日透析8~10h。

2. 常规CAPD治疗,每天交换透析液3~5次,每次使用透析液1.5~2L,透析液白天在腹腔内留置4h~6h,晚上留置10~12h。

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39.2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有或无慢性肾脏病史。

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残余肾功能每周Kt/V 小于2.0。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血液透析:有腹膜透析绝对禁忌症,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对于糖尿病肾病、伴严重心血管并发症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7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4)双上肢动脉、深静脉彩超(血液透析)。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浅静脉DSA、MRA或CTA。

(七)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8天(视病情决定)。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术中用药:常规局部麻醉用药,肝素,生理盐水。

3.输血:视术中出血情况。

(九)术后住院恢复2-6天。

术后用药:根据患者情况选择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用药时间1-2天。

最新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临床路径

最新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临床路径(2017年版)一、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病(ICD-10:N18.0)。

进行常规血液透析治疗(ICD-9-CM-3:39.95)。

(二)诊断依据。

根据《血液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 慢性肾脏病5期,或终末期肾病。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1)非糖尿病肾病eGFR<10ml/min/1.73m2;(2)糖尿病肾病eGFR<15ml/min/1.73m2;(3)严重并发症,经药物治疗等不能有效控制者,如容量过多包括急性心力衰竭、顽固性高血压、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高磷血症、贫血、体重明显下降和营养状态恶化,尤其是伴有恶心、呕吐等。

2.已有血液透析通路:自体动静脉内瘘、移植人造血管,或者半永久性深静脉置管。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血液透析标准操作规程》(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在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后开始血液透析治疗。

2.首次透析治疗时间一般不超过2-3小时,以后根据病情逐渐延长每次透析时间,直至达到设定的要求(每周2次透析者5.0-5.5小时/次,每周3次透析者4.0-4.5小时/次;每周总治疗时间不低于10小时)。

3.血流速度在首次透析治疗时宜适当减慢,可设定为150 -200ml/min,以后可以根据病情进行个体化调整。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终末期肾病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透析前准备(透析前评估)2-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功能、肾功能、碱性磷酸酶、电解质、酸碱平衡、血糖、凝血功能、贫血三项、铁三项、甲状旁腺激素测定、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3)胸片、心电图、泌尿系超声波检查、超声心动图。

肾内科临床路径

肾内科临床路径

(肾内科)卫生部下发的112个病种临床路径六、肾内科疾病临床路径6.1终末期肾脏病6.2狼疮性肾炎行肾穿刺活检6.3急性肾损伤6.4IgA肾病行肾穿刺活检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 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39.2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有或无慢性肾脏病史。

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血液透析:有腹膜透析绝对禁忌症,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对于糖尿病肾病、伴严重心血管并发症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7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 (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4)双上肢动脉、深静脉彩超(血液透析)。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浅静脉DSA、MRA或CTA。

(七)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终末期肾病

终末期肾病

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终末期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积极扩大试点病种和试点工作覆盖面,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

根据国家医改部署,我省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在各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居民终末期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

在总结基层经验、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救治对象各新农合统筹地区参合人员,凡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病(ICD-10:N18 0),在门诊行常规血液透析治疗或行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并实施定点救治、定额结算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二、定点救治医院终末期肾病定点救治以县级医院为主,也可根据需要选择具备条件的中心卫生院或统筹区域外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救治医院。

行常规血液透析治疗的定点救治医院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3—核准的血液净化技术资质,达到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江苏省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等要求。

行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的定点救治医院,须按照卫生部《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资格认证和管理。

统筹地区合管办要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各地确定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定点救治医院名单报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定点救治医院要按照协议提供透析治疗服务,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做到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检查,控制医药费用水平,不断提高救治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救治程序(一)病例诊断。

能否进入路径并行常规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病患者由定点救治医院作出病例诊断。

(二)救治申请与审核。

经治医生应告知确诊病例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两种治疗方式的优缺点,指导患者选择适宜的透析方式并填写终末期肾病定点救治申请表。

统筹地区合管办负责救治病例情况审核,对符合救治条件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三)医疗救治。

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

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一、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有或无慢性肾脏病史。

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血液透析:有腹膜透析绝对禁忌症,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对于糖尿病肾病、伴严重心血管并发症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7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4)双上肢动脉、深静脉彩超(血液透析)。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浅静脉DSA、MRA或CTA。

(七)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8天(视病情决定)。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术中用药:常规局部麻醉用药,肝素,生理盐水。

3.输血:视术中出血情况。

(九)术后住院恢复2-6天。

术后用药:根据患者情况选择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用药时间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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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39.2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有或无慢性肾脏病史。

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eGFR小于15ml/min/1.73m2,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血液透析:有腹膜透析绝对禁忌症,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对于糖尿病肾病、伴严重心血管并发症等患者,可酌情提早建立血管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8.0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7天(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铁代谢、iPTH;(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4)双上肢动脉、深静脉彩超(血液透析)。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浅静脉DSA、MRA或CTA。

(七)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8天(视病情决定)。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术中用药:常规局部麻醉用药,肝素,生理盐水。

3.输血:视术中出血情况。

(九)术后住院恢复2-6天。

术后用药:根据患者情况选择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用药时间1-2天。

(十)出院标准。

1.伤口愈合好。

2.无需要继续住院诊治的手术并发症/合并症。

3.指导患者学会内瘘的保养(血液透析)。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有紧急透析指征的慢性肾脏病患者,需要紧急透析,不进入本路径。

2.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但尿量不少、营养良好、没有症状,预计1年内不会进入透析者,不进入本路径。

3.出现手术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4.伴有合并症时,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二、终末期肾脏病的临床路径表单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ICD-9-CM-3:39.27)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狼疮性肾炎行肾穿刺活检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狼疮性肾炎行肾穿刺活检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伴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综合征或急进性肾炎综合征病理诊断为狼疮性肾炎(ICD-10:M32.1+N08.5*)。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或修订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和《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断及其分类标准》进行诊断。

1.临床表现为多系统损害,符合199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制定的SLE诊断标准。

2.不同程度的蛋白尿或镜下血尿,蛋白尿可达肾病综合征程度,亦可见肉眼血尿或白细胞尿和管型尿,可伴有高血压和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

3.肾活检病理诊断为狼疮性肾炎。

(三)标准住院日为12-16天。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系统性红斑狼疮伴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综合征或急进性肾炎综合征,病理诊断为狼疮性肾炎(ICD-10:M32.1+N08.5*)。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五)住院后1-7天(指工作日)完善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网织红细胞计数、尿常规、大便常规、外周血涂片;(2)肝肾功能、电解质、肌酶、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3)抗核抗体、抗dsDNA抗体、抗心肌磷脂抗体、抗Sm抗体、ENA多肽抗体谱,补体C3、C4,免疫球蛋白(包括IgG、IgA、IgM),RF、CRP、ESR、ASO,直接和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4)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沉渣检查;(5)B超(双肾、肝胆脾胰)、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检查:(1)外周血CD4+和CD8+细胞、ANCA、抗GBM抗体、血清蛋白电泳、甲状腺功能;(2)双肾血管彩超、头颅MRI、骨髓穿刺、骨盆平片、肌电图、脑电图、眼底检查等。

3.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活动性指数(SLE-DAI)进行评分。

4.如患者无禁忌,应行肾活检病理检查,明确病理类型,以指导治疗,估计预后。

(六)肾穿前用药。

1.控制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可使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

2.根据病情,积极纠正水、电解质、酸碱紊乱(可使用利尿剂、碱剂或扩容治疗)。

3.控制血压,保护肾功能。

4.加强对症支持治疗:必要时酌情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落刺激因子或他汀类降脂药。

5.肾穿刺术前停用抗凝药物。

6.必要时抗感染治疗。

(七)肾穿刺病理检查。

如果患者入院前已完成穿刺前的检查和准备,住院后即可进行肾活检。

如果患者住院后开始安排肾活检前的检查和准备,则在完成评估后行肾活检。

1.麻醉方式:局麻。

2.术前准备:停用一切抗凝药物后,复查凝血功能正常;血色素8g/dl以上,血小板8万/mm3;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4.取材方式:经皮肾活检。

5.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6.组织病理:冰冻切片行免疫荧光检查、石蜡切片光镜检查及电镜检查,并对肾组织活动性指数(AI)、慢性指数(DI)进行评分。

(八)穿刺后用药。

1.肾穿刺术后根据情况选择性使用止血药。

2.根据临床情况可选择性使用无肾毒性抗菌药物,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3.根据肾活检病理诊断,确定病理类型后实施治疗方案:(1)重型狼疮性肾炎,疾病明显活动者,可考虑大剂量激素静脉冲击治疗,环磷酰胺冲击治疗或霉酚酸酯、普乐可复治疗;如伴免疫功能缺陷可以考虑大剂量丙种球蛋白冲击治疗或血浆置换;(2)病情相对稳定,无明显狼疮活动者,可考虑激素联合雷公藤多苷、硫唑嘌呤或来氟米特等治疗;(3)在肾穿刺7天后,无活动性出血,可酌情予抗凝药、抗血小板药治疗(促纤维蛋白溶解药慎用);(4)保护肾功能、对症支持治疗。

(九)出院标准。

1.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2.肾穿刺伤口愈合好。

3.临床症状(血压、蛋白尿、血尿和肾功能)稳定或者好转。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出现肾功能急剧恶化、恶性高血压等严重并发症,需要在住院期间处理。

2.新出现其他系统合并症,如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症状需要住院治疗。

3.出现治疗相关的并发症如感染、血糖升高或肾穿刺并发症,需要住院期间处理。

4.虽然诊断为狼疮性肾炎,但出现持续少尿、急性肾衰或存在慢性肾功能不全,需要替代治疗的患者,以及伴有严重感染、心功能衰竭的患者,不适合本途径。

二、狼疮性肾炎行肾穿刺活检临床路径表单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伴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综合征或急进性肾炎综合征,病理诊断为狼疮性肾炎(ICD-10:M32.1+N08.5*)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肾功能不全(急性肾损伤)(ICD-10:N17)、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肾损伤,衰竭期)(ICD-10:N1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突发肾功能减退(在48小时内)。

2.急性肾损伤1期(危险期):血清肌酐升高≥0.3mg/dL (26.4μmol/L)或为基线值的 1.5-2倍;或者尿量<0.5ml/kg/h,持续>6小时。

3.急性肾损伤2期(损伤期):血清肌酐升高至基线值的2-3倍;或者尿量<0.5ml/kg/h,持续>12小时。

4.急性肾损伤3期(衰竭期):血清肌酐升高至基线值的3倍或在血清肌酐>4mg/dl(354μmol/l)基础上急性增加0.5mg/dL(44μmol/L);或者尿量<0.3 ml/kg/h持续>24小时或无尿持续>12小时。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和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肾脏替代治疗:内科保守治疗无效或经评估预计无效的严重水、电解质、酸碱紊乱,氮质血症(具体替代治疗方案根据病情决定)。

2.对症治疗:给予适当营养,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3.肾脏穿刺活组织检查:原因不明的急性肾损伤(包括肾小球肾炎、系统性血管炎、急进性肾炎及急性间质性肾炎等),其他经评估认为需要肾穿刺活组织检查的情况, 并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7-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7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2-7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嗜酸细胞+网织红细胞计数)、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包括钙、磷、镁、HCO3-或CO2CP)、血糖、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凝血功能、血气分析、免疫指标(ANA谱、ANCA、抗GBM抗体、免疫球蛋白、补体、CRP、ASO、RF、ESR、iPTH);(3)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电解质、尿肌酐、尿红细胞位相、尿白细胞分类、尿渗透压或自由水清除率;(4)腹部超声、胸片、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检查:(1)NGAL、KIM-1、IL-18、抗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抗体;(2)血和尿轻链定量、血培养、肿瘤标志物、凝血功能及纤溶指标、血和尿免疫固定电泳;(3)超声心动图、双肾动静脉彩超、同位素骨扫描、逆行性或下行性肾盂造影、肾血管造影、CT、MRI;(4)骨髓穿刺、肾脏穿刺活检等。

(七)选择用药。

1.纠正原发病因和可逆因素,预防再次损伤。

2.根据病情,积极纠正水、电解质、酸碱紊乱。

3.如果需要肾穿刺,则通常入院7日之内完成评估。

4.肾穿刺术前停用抗凝药物,术后酌情使用止血药。

5.必要时肾脏替代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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