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第十届优秀企业家评选及昆明地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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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第十届优秀企业家评选及昆明地区工业

2009年度“双百”企业排序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我市进位争先、提速增量战略目标、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聚集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全面落实“十一五”计划,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经市政府同意,在昆明地区组织开展第十届优秀企业家的评选及进行昆明地区工业2009年“双百”(主营业务收入百强,税收贡献百户)企业的排序,以大力弘扬昆明优秀企业家与时俱进、艰苦奋斗、科学管理、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表彰一批在面临国际金融危机的经济困难情况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变“危”为“机”,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在实施我市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家和企业。

第一,第十届优秀企业家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本届评选的范围是2008年至2009年度昆明地区工业、交通、科技、商贸、流通、城建、金融、旅游等行业及信息、农业产业等国有和非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以及严

重违规违纪的企业不推荐参加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1.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两年(含副职)以上的现任企业领导。

2.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企业改革与科学管理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 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重视培养和使用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和职工积极性,在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方面成果显着。

4. 重视企业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5. 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竞争、创新意识,善于经营管理,有较强的决策指挥及应变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具有突出的创业业绩,所领导的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树立信心,克服困难,挖掘潜力,强化管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同行业中较为先进。

6.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管理民主,班子团结。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福利,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素质技术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7. 重视安全文明清洁生产,任内两年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 本届评选表彰优秀企业家100名(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 第十届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在昆明市评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评优领导小组由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经委、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统计局、昆明企业管理协会/昆明企业家协会、昆明日报社的领导同志组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文荣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杨丽、昆企协会长彭文凯、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勇毅3位同志为副组长。评选的具体工作由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昆明企业管理协会)。

3. 评选工作程序:

(1)优秀企业家的推荐工作采取企业自愿向主管(归口)部门申报和主管(归口)部门直接推荐的方式进行。中央省属在昆企业直接向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2)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在全面分析比较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经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评选材料报市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经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对推荐人进行考核后提交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 经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的优秀企业家名单,由《昆明日报》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后正式确定,在适当时候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授予“昆明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

4. 评选工作,主要依据评选条件和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综合考评。评选中要坚持好中选优,切实做到求实、公开、公正,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要通过评选,评出先进,评出动力,树立榜样。

5. 上报材料要求:

被推荐为优秀企业家候选人需上报“昆明优秀企业家推荐表”(见附件2)、“昆明优秀企业家推荐人选所在企业综合情况表”(见附件3)和优秀事迹材料(约1500字左右、打印件)各22份,并同时将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本发至评优办公室的电子邮箱:或Kqx ,联系电话:3165793。每位被推荐人需交正面免冠1寸彩照一张(照片背面应写上单位名称及姓名、职务)。

6. 时间要求:

被推荐为优秀企业家的个人,务必于2010年1月20日以前按上报材料要求,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及各行业主管(归口)部门报送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昆明企业管理协会、地址: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主楼10楼,联系电话:3140229(兼传真)。

第二,昆明地区工业企业2009年度“双百”排序

昆明地区工业企业2009年度“双百”(主营业务收入百强、税收贡献百户)企业的排序,是对我市工业企业在2009年完成各项经

济指标和对国家所作贡献的肯定和鼓励,通过排序表彰,促进工业企业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计划,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进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现代新昆明做出更大贡献。

一、组织领导

“双百”排序工作在我市评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以昆明市国税局为主,市地税局参与,对2009年税收贡献进行100户企业的排序;以昆明市统计局为主,对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按统计口径)进行100强的企业排序。

二、排序范围和原则

凡是在昆明地区境内注册、归口市国税、地税及市统计局管辖的工业企业,2009年实际上缴税金1千万元以上的企业列入“税收贡献百户”、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列入“主营业务收入百强”排序。其中:企业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予排序。排序按税收贡献大小、主营业务收入多少顺序排列,取前100名进行表彰。

三、工作程序及进度要求

由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分别于2010年2月15日前排出“税收贡献百户”、“主营业务收入百强”初选名单,送市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将“双百”名单分送市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确认后报市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四、表彰

“双百”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经市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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