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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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1、政策内容: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到户(联户)、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基本草原划定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的根本依据,草原承包到户是前提和基础,实施禁牧是核心和重点,实现草畜平衡是根本要求。

2、补助标准:我县划入黄土高原区,即禁牧补助2.95元/亩·年,牧草良种补贴10元/亩·年。

3、发放对象: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的发放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户,按照已承包到户的禁牧或草畜平衡草原面积发放。

4、补助办法:

(1)禁牧补助:对落实了禁牧的农户,根据所承包禁牧草原的面积核算补助资金,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直补到户。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开展合理利用。

(2) 牧草良种补贴:全省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以给农户直补和统筹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实施。对约占60%的种植多年生优质豆科牧草并处在旺长期的种草面积,各乡镇要将面积确认到村、至户,依据实际种草面积,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统筹使用部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对其余40%的当年生牧草、品种混杂落后及需要更新的苜蓿面积,积极争取项目,按照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的要求,有计划、分区域、有重点地更新现有留床牧草,推广优良牧草品种,扩大优良牧草种植面积,建设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和防灾保畜基地,增强牧草补充供给能力。

(3)兑付草畜平衡奖励资金

对实行草畜平衡管理的草原,在根据载畜能力合理核定载畜量,制定并完成减畜计划的基础上,用中央财政下达的奖励资金给实施草畜平衡的农牧户进行奖励。根据中央和甘肃省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政策,我县划入黄土高原区,奖励标准为1.5元/亩。对落实草畜平衡面积,确认超载牲畜数量,制定了减畜计划并完成年度减畜任务,草原植被恢复生长、实现年度草畜平衡的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5、政策目标: 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减轻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扩大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6、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封顶保底,注重公平;明确责任,稳步推进。

7、基本草原划定范围:以村为单位,将重要放牧场、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原划为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各乡镇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

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将辖区内80%以上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并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基本草原用途不改变、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基本草原划定后,要明确界限,设立标志,转绘上图,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8、基本草原划定程序:划定基本草原区域→绘制基本草原分布图→完成基本草原面积核定登记→建立数据库与档案→发布公告→设立保护标示牌。

9、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国家要求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按已承包到户的草原面积发放。制定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实施方案,坚持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对牧区草场要承包到户、分户经营,农区草场面积较大的要分户承包经营、面积较小的要承包到户、联户经营(联户数量控制在以社为单位)。对承包到户或联户的草原要确认界限、核准面积、划分等级和勾绘上图。要规范并补签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承包户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措施、保护草原生态及基础设施的义务和责任;实行联户承包的,必须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联户成员的具体权益和责任。发包方(村民委员会)和承包方(家庭或联户)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10、草原界线矛盾调处原则:在调处时要从大局出发,要以“乡镇负责、村组调处、限时办结、群众满意”的原则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意见较大、显失公正的,要依法纠正。草原承包到户的乡镇,对群众没有大的异议的和群众已在自己承包的草原上进行投资建设的,原则上不宜再度划分或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注意避免对群众合法利益的侵害和对草原建设积极性的挫伤,形成新的草原矛盾和纠纷。

11、禁牧区域划定原则: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和位于大江大河及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实施禁牧封育。我县禁牧面积57.81万亩。

12、人工种草补助品种:一年生豌豆、燕麦等。多年生紫花苜蓿、红豆草等。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地块采用GPS定位测量确认,种植面积不足100亩的地块注明乡(镇)、村、组、牧户名称、小地名和四至边界。固定专人,制图上网。

13、面积问题:涉及各类面积均为投影面积,由GPS测定或地形图勾绘计算,注意与表面积的区别。

渭源县草原补奖工作办公室

201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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