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作业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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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作业审批制度

高危作业审批制度

加强本公司的施工,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活动提供保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进行高危作业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在本公司领域内进行的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受限制区域作业。

三、定义高空作业:

按照国家规定,脚部离地2米或2米以上的作业。

动火作业:

在公司厂区内,需要动用明火进行作业的。

密闭空间作业:

在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受限制区域作业:

公司厂区内明令禁止进入的区域进行施工作业。

四、职责 4.1 各部门对施工可能存在的环境,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涉及到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受限制区域作业的,需提前一天提出施工申请。 4.2 各部门经理需要确认相关施工内容,包括现场协助人员,供应商,施工地

点。

4.3 工务课需确认施工人员资质,施工风险,以及确认相关安全措施。 4.4 施工人员需要完全按照申请表单上内容进行施工。

4.5 施工完毕后,施工人员和现场协助人员需要确认现场情况。

五、内容 5.1 外部施工商 5.

1.1 由工务课对外部施工商进行安全培训。告知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以及安全设备的使用教程。

高危作业审批制度第二篇_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总则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小组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危险作业范围:

1.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 带电作业

1.3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 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 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 审批手续

2.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办公室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办公室并补办审批手续。

2.3 办公室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本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申请单附后) 危险作业申请单年月日总经理: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办公室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办公室并补办审批手续。

2.3 办公室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本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申请单附后) 危险作业申请单年月日总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建筑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三、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2、项目安全工程师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经项目现场负责人或技术组长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3、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

3、作业前,项目安全员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安全员有权停止作业,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8、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危险作业审批表高危作业审批制度第四篇_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危险作业审批

管理规定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建筑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三、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2、项目安全工程师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经项目现场负责人或技术组长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3、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

3、作业前,项目安全员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项目

安全员有权停止作业,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8、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

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危险作业审批表高危作业审批制度第四篇_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核心提示》劳部发[1995]56号3术语和定义危险作业科研、生产、试验容易产生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作业。4危险作业范围、原则、作业人员条件4.1范围a)离地面2m以上的高空作业;)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c)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作业;d)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e)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f)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g)一般作业因条件改变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h)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的作业。4.2。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作业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

2 引用文件《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

3 术语和定义危险作业科研、生产、试验容易产生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作业。

4 危险作业范围、原则、作业人员条件 4.1 范围 a) 离地面2m以上的高空作业; b) 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 c)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作业; d)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e) 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f) 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 g) 一般作业因条件改变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 h) 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的作业。

4.2 原则危险作业必须坚持危险品定量少、作业人员少、工作程序少、危险

作业与非危险作业现场分开的原则。

4.3 作业人员条件 a) 身体健康无禁忌症,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责任心强; b) 经过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 c) 熟知作业对象及使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和安全设施,具有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5 危险作业申报要求 5.1进行危险作业时,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要共同研究拟定“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 3 术语和定义危险作业科研、生产、试验容易产生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作业。

4 危险作业范围、原则、作业人员条件 4.1 范围 a) 离地面2m以上的高空作业; b) 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 c)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作业; d)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e) 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f) 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

g) 一般作业因条件改变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 h) 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的作业。

4.2 原则危险作业必须坚持危险品定量少、作业人员少、工作程序少、危险作业与非危险作业现场分开的原则。

4.3 作业人员条件 a) 身体健康无禁忌症,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责任心强; b) 经过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 c) 熟知作业对象及使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和安全设施,具有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5.1进行危险作业时,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 5 危险作业申报要求

位,要共同研究拟定“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不得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6.5 一切危险工作应在白天进行(事故除外)。

6.6 《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工作准许证》一式两份,三人联签,三级审批后一份交安全环保处备案,一份留施工备查。

6.7 在未取得《危险作业审批单》时,职工有权拒绝执行领导分配的任何危险作业。

6.8 《危险作业审批单》时效为24小时,超过时限另行办理。

7 危险作业实施要求 7.1 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执行岗位定置、定员、定量和限定作业现场部位的原则。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7.2 作业现场要设负责人,统一管理,设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必须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责任。

7.3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临时用工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

7.4 放射源销毁等危险作业,应由具备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

7.5 危险作业要有相应的防护设备、防护措施。

7.6 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围栏。

7.7 实施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拟定好的安全程序、规程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注意清理现场,消除隐患。

7.8 实行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人员进出制度,并作详细记录。

7.9 为排除突然发生的危险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可以采取临时紧急安全防护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但必须将情况报告安全管理处室或主管业务处室和主管业务的公司领导。

7.10 对于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遇有新的事故隐患或有改变时,应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待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作业。

7.11 凡属危险作业范围,作业单位不办理审批手续,甚至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对不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的单位和责任者追究责任。

附录a(规范性附件) a.1危险作业审批单单位: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工作准许证》一式两份,三人联签,三级审批后一份交安全环保处备案,一份留施工备查。

6.7 在未取得《危险作业审批单》时,职工有权拒绝执行领导分配的任何危险作业。

6.8 《危险作业审批单》时效为24小时,超过时限另行办理。 7 危险作业实施要求

7.1 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执行岗位定置、定员、定量和限定作业现场部位的原则。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7.2 作业现场要设负责人,统一管理,设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必须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责任。

7.3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临时用工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

7.4 放射源销毁等危险作业,应由具备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

7.5 危险作业要有相应的防护设备、防护措施。

7.6 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围栏。

7.7 实施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拟定好的安全程序、规程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注意清理现场,消除隐患。

7.8 实行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人员进出制度,并作详细记录。

7.9 为排除突然发生的危险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可以采取临时紧急安全防护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但必须将情况报告安全管理处室或主管业务处室和主管业务的公司领导。

7.10 对于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遇有新的事故隐患或有改变时,应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待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作业。

7.11 凡属危险作业范围,作业单位不办理审批手续,甚至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对不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的单位和责任者追究责任。

附录a(规范性附件) a.1危险作业审批单单位》栏在工作前现场签订。

附录a(规范性附件) a.2危险工作准许证高危作业审批制度第五篇_2017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6篇第1篇:有色建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17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2017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

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7】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

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

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

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

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

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3篇: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

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7】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市安全生产条例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a) 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b) 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6.1.1 申报与审批 6.1.1.1 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班组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备审批。 6.1.1.2 审批负责人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批复。 6.1.2 危险作业的实施 6.1.2.1 作业班组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 6.1.2.2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6.1.3 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6.1.3.1 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班组安全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 6.1.3.2 危险作业辖区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6.1.4 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6.2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权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引用标准及规定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公司安全技术管理标准》 3.一般规定 3.1 凡是进行有一定危险环境与条件下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行业所做出的规定、制度。 3.2 在作业前必须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申诉作业理由,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等。同时编写专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要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3.3 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防护设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作业时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进行监护;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4 进行重大危险作业(如攀登大烟囱、开挖深基坑、密闭管内作业等)的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业。 3.5 未考取特种作业工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及审批权 4.1 下列危险作业须经安全管理部批准,计划经营部备案: 4.1.1 进入低矮、狭窄、黑暗或含有害气体的地下电缆沟、暖气沟、储备仓、罐、下水道进行作业。 4.1.2 在距离含有废气、燃油、氨气、氧气、氯气等易燃易爆物质和气体的设备、仓库、管线十米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解决有毒有害气体储罐、管网的泄漏问题、保温工程时。 4.1.3 易燃易爆及密闭金属容器(包括装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业。 4.1.4 从事接触有严重毒害物质的作业。 4.1.5 横穿铁路及在铁路两侧五米内的施工工程。 4.1.6 横穿马路及在马路上的施工。 4.1.7 从事各类工程施工爆破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建筑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三、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2、项目安全工程师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经项目现场负责人或技术组长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3、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 3、作业前,项目安全员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某铸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0新版)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危险性分析、管理分工、审批手续等,适用于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3、危险作业种类 3.1高处作业(高度啊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3.2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3.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5大型吊装作业; 3.6带电作业。 3.7交叉作业。 4、危险作业管理 4.1危险作业审批 4.1.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主管领导审批。 4.1.2经审批的危险作业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教肓,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拝人。 4.1.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1.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危险作业人员受到伤害,规范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降低和减少因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事故,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内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管理及记录要求。本司危险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配料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三)权责 1.办公室安全主任: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执行部门安全绩效考核; 2.生产部:落实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 3.安全主任:负责监督(监护)危险作业按照规章制度实施。 (四)内容 1.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1)了解本次危险作业的危险和可能引发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2)掌握本次危险作业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3)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服从现场安全主任或生产主管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5)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2.监护人员的职责: (1)在作业现场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2)发现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有缺陷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全程跟踪作业过程,及时纠正违章; (4)掌握有关应急措施,发生危险时能及时采取救援; (5)作业后与作业人员一起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3.安全责任人(监护人员:一般为生产部主管,主管不在时,可授权组长)职责:(1)对危险作业提出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并督促落实; (2)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交底; (3)对作业人员是否符合作业要求进行审查; (4)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对作业过程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违章指挥。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规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目的 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危险作业的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作业的活动。一般指: 2.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 2.2.带电、带气、抽(堵)盲板、高温作业; 2.3.高压母线、配电柜、变压器、高压电场设备的清扫作业; 2.4.易燃易爆区域及要害部位内动火作业; 2.5.可产生气体爆炸、中毒或窒息的作业; 2.6.在较复杂区域的起重吊装、提升吊挂; 2.7.停(送)煤气、氧气等能源介质作业; 2.8.受限空间作业; 2.9.其它具有较大风险的作业。 3.危险作业的分级 3.1.危险作业实行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为核心,制订和落实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作业责任人,有效控制事故发生。 3.2.作业范围和管理难度,危险作业分为厂级、工区级、作业区级三级。厂级:作业范围涉及到两个或以上工区或全厂认定具有较大危

险性的,需厂主管部门协调管理的危险作业。工区级:作业范围涉及到工区内两个或以上作业区(车间)或总厂、工区认定具有较大危险性的,需工区协调管理的危险作业以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区级:作业范围只涉及到一个作业区,符合危险作业条件的作业。 4.危险作业的申报及确立 4.1.各部门要在开展维修作业项目危险危害辨识及措施制定的基础上,由部门主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所有的作业项目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审查确定为危险作业的,填写《危险作业项目登记表》,针对每项危险作业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对策措施,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表》,并将危险作业分级管理台账报设备科、安保部备案。 4.2.各部门应根据作业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开展对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的补充、修订和完善工作,定期对各级危险作业级别组织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当前级别的危险作业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设备科审核同意后,报安保部备案执行。 4.3.应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作业进行辨识和分析,针对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和可能产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4.4.辨识和分析。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系统分析,辨识出危害因素。根据可能产生的事故分析原因。 4.5.对策措施。根据辨识和分析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管理标准化要求制定针对性强的技术、管理措施,同时制定突发情况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为规范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危险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企业危险作业实行《安全作业证》制度。 1 申办公司内《安全作业证》的项目 1.1 公司内动火作业:在禁火区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等。 1.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 1.3 动土作业:企业进行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1.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1.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15236-94)标准。 1.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1.7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证》的项目。 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证》的程序 2.1 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应指定专人申办。 2.2 申办《安全作业证》应同时提交批准后的《特种作业审批表》。 2.3 《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发放并进行监督和及时收缴。 2.4 《安全作业证》由厂级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3 《安全作业证》内容 3.1 《安全作业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3.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3.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 《安全作业证》的使用要求 4.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将《安全作业证》及时交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企业公司工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工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险作业审批范围: l、在高处(距地面2M以上,含2M)作业,无固定作业室进行的作业,或在轻质屋面上(石棉瓦、玻璃钢瓦、纤维板等)的作业; 2、带电作业(不含电工仪表和产品电气调试); 3、禁火区内动火、焊接或其它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窒息或倒塌危险的作业。 第三条凡属第九十一条所列之危险作业,均由下达任务和负责施工单位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三份,提前两天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重大危险作业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批准)一份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一份批复下达任务部门,一份交施工单位,凭批复单施工。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必须口头(电话)报告技安处,并采取可靠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安全管理部门接电话后要指派专业人员赴现场予以安全性指导。 第四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禁忌症,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持有安全操作证。操作前不准饮酒,佩戴好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危险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首先对操作者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现场作详细检查,明确现场指挥和监护人。不准单人操作,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在禁火区内动火前,应按《动火规定》到保卫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现场检查审批后,方可凭证动火作业。 第七条在车间内或易燃易爆场所、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方的机器设备应遮挡好,易燃物料要清除,并指派专人现场监护,备好消防器材,然后方可作业。 第八条焊割盛过易燃油料、有毒化学药物的铁箱或容器前,必须打开阀盖,用碱水清洗晾干或用风吹扫;待易燃、有毒气体全部逸散后,方可焊割。不明来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编号:SM-ZD-70990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高危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高危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高危作业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高危作业造成工伤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高危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3.术语 3.1 高危作业: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地理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所从事的作业安全可靠性差,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高危作业危险等级分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3.2 一级高危作业:有可能造成轻伤事故,而且事故可能性较大。 3.3 二级高危作业:有可能造成重伤以上事故,而且事故可能性很大。 4.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或外协单位负责高危作业的申请,制订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4.2 设备物资部负责对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审核。 4.3 技术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技术、防护、组织等措施进行审查,并检查考核。4.4 公司安全总监负责对《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的审批。 4.5 现场车间责任人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落实,安全监护人及分厂负责人负责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考核。 5.管理要求 5.1 对各类高危作业实行部门级、公司级两级管理。 5.2 高危作业的范围 5.2.1 带电作业:电压在36V 以上的带电作业; 5.2.2 高处作业:凡在离基准地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 5.2.3 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进行动火作业: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原煤仓、煤粉仓、氧气瓶、乙炔瓶、储油灌、输油管路、液压油管路、稀油站等和易燃易爆设施、场所的动火作业;

5.2.4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区域作业; 5.2.5 带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2.6 使用临时输电线路(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审批)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5.2.7 高热作业:指在温度超过40℃的容器内或在高温区域的作业; 5.2.8 易发生塌料区域的作业:如清库(仓)、捅料、打大块、打“雪人”,各级预热器、分解炉、窑内、篦冷机、熟料输送地坑等范围内的所有作业; 5.2.9 起重吊装作业; 5.2.10 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5.2.11 在轻质屋面(如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彩钢等)上的作业; 5.2.12 其它危险作业。 5.3 审批程序 5.3.1 进行高危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填写《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从作业设计、作业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保证作业安全。 5.3.2 所有高危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遇突发设备故障或确需中、夜班进行的,亦必须坚持申请审批(中、夜班遇突发情况时授权当值调度负责签批),中夜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当值调度和高危作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共同监督落实。 5.4 申请高危作业部门或外协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填写《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技术安全部审批→公司安全总监签批。 5.5 凡属一级高危作业的,由安排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的车间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填写好《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和技术安全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本部门安排、执行的一级高危作业,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作业程序,做好相关记录后,执行部门级审批流程。 5.6 凡属二级高危作业的,由作业部门执行“5.4”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安全总监签批《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交作业部门实施作业,作业部门负责人和技术

临时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9386 临时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临时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凡是车间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具有危险性的作业,在作业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上报公司领导(经理或生产副经理)审批,在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报告上应写明施工的项目、地点、现场情况、施工人员及施工开始及结束时间等,并且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领导(经理或生产副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安全检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并检查作业点的安全防范措施。 4、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八大大高高危危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一节 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分三级: 1. 特级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用火作业。 2. 一级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用火作业。 3. 二级用火,指在一级用火及特殊危险用火以外的用火作业。 4. 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用火管理。

5. 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填写用火等级、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用火手段)、安全措施、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六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资料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 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3、职责 、安环部负责审批危险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所有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 、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应先由车间审查、指导、借给氧气呼吸面具,再由安全部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派出作业,由派出单位的领导和安全员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内容: 、根据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我公司危险作业范围: 5.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动火作业的审批:动火票分为三级: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1).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2)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3)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动火票的时限 (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办理和使用要求 (1)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吊装《作业证》的管理 1、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871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

高危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高危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高危作业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高危作业造成工伤事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高危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3. 术语 3.1高危作业: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地理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 的限制,所从事的作业安全可靠性差,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高危作业危险等级分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3.2 一级高危作业:有可能造成轻伤事故,而且事故可能性较大。 3.3二级高危作业:有可能造成重伤以上事故,而且事故可能性很大。 4. 职责 4.1生产运行部或外协单位负责高危作业的申请,制订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4.2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审核。 4.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安全技术、防护、组织等措施进行审查,并检查考核。 4.4公司安全主管经理负责对《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的审批。 4.5现场工序责任人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落实,安全监护人及工序负责人负责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考核。 5. 管理要求 5.1对各类高危作业实行部门级、公司级两级管理。 5.2高危作业的范围 5.2.1带电作业:电压在 36V以上的带电作业; 5.2.2高处作业:凡在离基准地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 5.2.3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进行动火作业: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原煤仓、煤粉仓、氧气瓶、乙炔瓶、储油灌、输油管路、液压油管路、稀油站等和易燃易爆设施、场所的动火作业; 5.2.4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区域作业; 5.2.5带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2.6使用临时输电线路(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审批)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5.2.7高热作业:指在温度超过40 C的容器内或在高温区域的作业; 5.2.8易发生塌料区域的作业:如清库(仓)、捅料、打大块、打雪人”各级预热器、分解炉、窑内、篦冷机、熟料输送地坑等范围内的所有作业; 5.2.9起重吊装作业; 5.2.10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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