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防范措施 - 制度大全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引言
水上施工作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严格遵守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及防范措施,以确保人员、设备等相关的安全。
二、水上施工作业风险
在进行水上施工作业时,常见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线缆或钢管的滑动、下滑和掉入水中等现象;
2.船体的不稳定导致翻覆;
3.船舶与其他车船碰撞出现安全隐患;
4.现场作业人员的误操作和个人安全防护不足。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确保作业不影响航行,设立专门区域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设置防护栏
杆;
2.进入施工场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得到管理人员许可,操作
人员必须持有岗位操作证;
3.作业过程中,应当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工作状况和设备状态;
4.在安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并保证人员安
全撤离。
5.作业结束后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彻底消除航行安全隐患。
四、水上施工作业防范措施
1.设立警戒线或防护栏杆,避免局部施工场地造成的安全隐患;
2.操作人员必须着穿好服装,佩戴好安全帽,并做好相关的个人安全防
护措施;
3.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关设备,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迅速
进行紧急处理;
4.船舶必须配备应急生命救援设备,如救生筏、救生衣等;
5.胸围绳必须在活动范围内,避免意外。
五、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如做好,能够显著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
全系数,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出现周围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因此,在节省施工成本的同时,应认真规划与安排相关工作,确保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背景与意义水上施工船舶是指在水上进行各类工程施工的专业工作船舶,也是执行海上紧急救援、安全监督和海上环境保护等任务的主要力量之一。
同时,水上施工船舶也是一个高危作业的领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加强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成为当前最为迫切的工作之一。
本篇文档将从船舶建造、船舶备案登记、船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应急操纵等不同方面,对水上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船舶建造依据中国船级社《商用海工船舶和近海工程船舶船级规范》(CCS419)、《海洋工程船舶安全技术规范》及《船舶安全技术规范》,水上施工船舶应根据作业性质和作业环境的要求,确保满足以下要求:1.船舶结构强度、稳性等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特别要求在设计阶段要做好强度计算和结构抗御特定波高、波浪周期、风速、风向等的能力。
2.着重考虑船体结构的尾舵和螺旋桨尾水流扰动作用,提高操作性和机动性。
3.具备良好的防风浪、抗水浪和抗风浪稳定性,善于在长浪作用条件下保持经济航速和可持续稳行。
4.应装备适当的安全设备,如紧急停船装置、安全门、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等。
5.操作方便性良好,如通过前、后甲板楼梯的设置,完善的船桥或控制台等,方便船员作业以及监视和控制作业区域。
船舶备案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水上施工船舶应在船舶登记机构办理相应备案登记手续。
具体有以下几点要求:1.船舶资料齐全,包括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权、申请提交人的身份证明、船检登记证明、所年检证明以及应备文件等。
2.船舶计量纲要清晰明确,包括船舶的吨位、主要尺度、主要结构参数和航行条件。
3.船舶所有人已经购买船舶保险,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合法性。
4.船舶的发动机、推进器和其他主要零部件都已检验并获得相应的准予证明。
5.船舶要保持良好的维修和管理,同时在船舶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措施,如船只灯光、信号控制系统、声呐或定位系统等。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
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
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
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
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
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1. 引言水上施工作业是指在水体上进行的建筑、维修等工程施工作业。
由于水上施工作业的特殊性,其安全风险较高,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和防范措施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要点及防范措施。
2. 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要点2.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派遣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排除隐患。
2.2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从事水上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都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水上施工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知识等。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进行相关考核。
2.3 安全防护设施水上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栏杆、安全网、警示标志等。
施工单位应负责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2.4 安全操作规程水上施工作业的各项操作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作业活动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指导和演练,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2.5 应急预案水上施工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应急情况下的响应措施和救援流程。
预案内容应包括火灾、溺水、意外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应对方法和急救措施。
3. 水上施工作业的防范措施3.1 船舶安全管理船舶是水上施工作业中的重要工具,其安全管理非常关键。
船舶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装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滑设备、防护栏杆等。
船舶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航行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良好。
3.2 作业人员防护施工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救生衣、防滑鞋等。
同时,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其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3 安全检查与监督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维护海上施工船舶安全,在船舶架构、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海上施工的船舶,包括施工船、工作船、辅助船等。
所有船员和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船舶所有人和经营管理人对船舶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委托合格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并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3.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船舶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三、船舶维护与检查1.船舶的维护和检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包括船体结构、动力设备、航行设备、通信设备等的检查和维护。
2.经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船舶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
四、人员管理1.所有船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作。
2.管理人员应制定人员值班表和岗位职责,确保船舶值班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3.船员必须遵守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船、吸烟等危险行为,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五、航行安全1.船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巡航和航行,严禁违反规定航行或超载运输。
2.船舶在航行中必须保持良好的通信,如遇危险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寻求帮助。
3.船舶应携带足够的航行设备和应急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等,确保乘员的安全。
六、应急处置1.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船舶应急演练,培训船员的应急处理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性。
3.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船舶应立即向岸上调度机构报告,并按照应急计划进行处置,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七、培训和教育1.船舶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保障海上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上施工船舶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体系1. 组织机构(1)成立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设立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责任(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依法承担海上施工船舶安全责任。
(2)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海上施工船舶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船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船舶安全。
三、安全操作规程1. 船舶检验与维护(1)船舶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船舶维护保养应按照船舶制造商和船舶检验机构的要求进行。
2. 航行安全(1)船长负责船舶航行安全,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定,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2)船员应按照规定值班,认真执行各项航行操作。
3. 施工安全(1)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区域、施工内容、安全措施等。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4. 应急预案(1)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撞、搁浅、触礁等紧急情况。
(2)船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操作技能。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培训(1)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入职船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掌握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检查(1)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船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
3. 安全奖惩(1)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上建筑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4、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5、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了望.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电话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5、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9 、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三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船、拖轮、浮吊、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4 、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6 、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7 、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8 、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9 、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1、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2、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3、各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准入—安全监察—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程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①安全准入.施工船舶投入作业前,应对船舶的有效证件、适航状况、资源配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报请海事主管机关对施工船舶进行查验和审核.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况进行自检,并配合局指、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监察,包括安全设备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及有无违章事故记录等.每半年申请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③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定期组织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船舶单位开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应急预案演练.邀请海事、气象等各方面专家,对施工船舶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④安全考核评估.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对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业资格.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则将该船泊列为重点监管船舶.被列为重点监管的船舶应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计划和整改结果报送监理、业主备案.四设置安全作业区1、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将施工船舶与无关船只相隔离,使无关船只远离施工作业水域,防止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的作业.2 、安全作业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水域专用图.3 、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网.设立由甚高频VHF水上频道、集群电话组成的水上施工通讯网,确保船、岸联系畅通.4 、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按海事主管机关要求配备警戒船,日夜维持安全作业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派出巡逻艇,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交通指挥,维持航行秩序.四、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一防台措施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由于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船舶及辅助船舶数量过多,为避免挤占同一锚地,要求各施工船舶之间以及与其他船舶间注意相互协调、避让.2、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范准备.3、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省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小型施工船舶进港避风;在接到发布的紧急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大型船舶进港避风.4、施工船舶值守人员在接到台风预报消息后,应密切注意其行经路线,并根据本船抗风能力及预定避风地点的航行时间,确定避风的起航时间.5 、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应通过甚高频电话或对讲机随时检查施工船舶避风情况,并接受局指挥部及海事主管机关的查询.6、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显示信号,昼夜保持通讯畅通.7、避风船舶船员应保持昼夜值班,随时检查本船安全情况,并及时与项目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8、台风警报解除后,各避风船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大风风力预报和项目部指令,结合本船抗风等级,决定船舶返回施工区的时间.返航前向项目部报告,按规定分批有序进入作业区.防止因无序蜂拥造成船舶间的意外事故.二防雾措施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通过VHF6频道发布本船动态报告.3、航行船舶采用雾航措施.船长上驾驶台,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发布船位报告,加强了望,减速航行,以策安全.但视程小于500米时应择地抛锚防雾.三防碍航物措施1、项目部应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2、施工船舶船员应主动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种障碍物情况.3、施工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策安全.4、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进行船舶作业,以避免发生船舶间锚链缠绕、碰撞等海损事故.5、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施工船舶进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业区.6、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同时在航行中加强了望,注意回避,以防触及水下障碍物.7、施工船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作业,并加强值班了望,谨慎航行.8、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业主及有关部门申请设置禁航区.9、项目部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10、各施工船舶上应备妥堵漏器材并进行全员培训,以防不测.五、防范大桥通航孔航道内沉船风险的对策措施1、所有施工船舶应服从航运主管部门及警戒船的指挥,并随时注意收听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大桥两侧航行船舶情况通报,自觉遵照航运主管部门推荐的航道航行.2、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安排大马力拖轮在施工水域值守发现险情可随时采取救助措施,以有效避免船舶在通航孔道内发生事故.3、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1立即救助遇险船员,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报请局指挥部尽快安排大型起重船打捞沉船.2报请有关部门对沉船的通航孔道实施临时封航,并安排警戒船进行现场警戒,待沉船打捞起后再恢复通航.3报请有关部门开辟临时航道,设置临时航道灯浮和和航道改变的警示标志,并通过信号台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指导其他船舶安全航行.4对整体打捞难度较大,则应报请有关部门实施解体清障打捞.六、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1、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进行施工,每天定时向项目部及局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安全情况,通报作业区施工船舶分布及动态情况,禁止施工船舶随意调换作业区和随意穿越其他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将锚位抛出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计划施工.2、除在施工安全作业区设置警戒灯浮和警戒船守护外,还要求施工船舶按规定在明显易见处显示相应的信号,尤其在锚链入水处显示灯光信号并用探照灯提示.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VHF6频道24小时值守.3、对通过临时航道的大型船舶实施护航制度,保护大型船舶通过施工作业区的安全.4、对未按推荐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安全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现场警戒船,进行及时纠正.5、需要调整安全作业区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6、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1迅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3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碍大桥施工.如整体打捞不成功则采用解体清障打捞.七防范船舶损坏管线风险的对策措施1、各施工船舶在施工前应配备大胜关长江大桥专用图,掌握施工水域水下管线的具体走向.2、对于施工点离管线较近又无法避开,应事先制定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征求管线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抛设的锚缆与水下管线交叉不可避免,可在管线业主或维护单位的指导监督下,将锚缆离管线较远的地方,使施工时不至于走锚钩住水下管线.3、禁止施工船舶在水下管线附近水域抛锚避风或停泊.4、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船舶在管线附近水域施工时应严加防范,必要时全部停工撤离.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并向管线管理部门及业主报告,尽快申请管线维修船进行维修,以减少损失,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八、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1、交通船舶必须符合水上航行安全要求,备妥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竹篙等救生器材.2、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3、交通船必须按定员,不准超载.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船到位后,应待靠稳拴牢方可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就跳船.4、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自觉入舱,不得站立和坐骑在船头、船尾和船帮上,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坐人员不得来回走动.非本船驾驶人员严禁擅自操作.5、施工人员应开展游泳培训,加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6、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安全网等可靠的临边维护.7、作业平台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的照明.8、作业平台上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以防不测时人员迅速疏散.九、防止施工船舶、供油船舶污染水域的应急措施1、对施工船舶、供油船舶在施工作业及运输过程中,发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项目部和海事部门报告.2、对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关闭阀门,封堵甲板出水孔缝,并投放吸油毡、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3、迅速调集本项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抢险,及时运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在海事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协调作战,以最低限度地减少油污泄漏.并做好防火准备工作.4、对油污泄漏区域进行铺设围缆绳,投放吸油材料及消油剂,并及时回收泄漏的污油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积的扩展.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则应迅速控制当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时应将泄漏船舶拖至岸边围清,并派潜水员封关油箱管道阀门.进行善后处理.十、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1、在船舶上配备垃圾储集容器,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袋装.对塑料制品包括各种合成纤维缆绳、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内.2、对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采取粉碎处理的方法,将经过粉碎后粒径小于25mm的垃圾,运至距最近陆地3公里以外投弃;对无法粉碎处理的垃圾,定期请水上垃圾运输船进行清运至岸上指定位置倾倒.3、在船上设置储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舱柜,及可观察液位的装置,定期将储集的生活污水运至距最近陆地12公里以外排放.4、在船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消毒处理后,运至距最近陆地4公里以外排放.。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一、引言施工船舶是用于进行水上施工作业的专用船舶,包括挖泥船、浮动起重船、工程船等。
在进行水上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以及常见的安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管理人员能够正确行使安全管理职责,各级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条块分明。
2.制定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施工船舶需要制定与其特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其中包括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
3.加强安全培训:对施工船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的普及、安全操作技能的训练以及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4.建立报告和记录制度:施工船舶需要建立健全的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上报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进行事故的溯源和风险的控制。
三、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1.进行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通过讲解典型事故案例和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引起作业人员的警惕。
2.鼓励安全提问和报告:建立安全提问和报告制度,鼓励作业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或有关安全的问题时及时提问和报告。
同时,对积极报告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安全意识的培养效果。
3.加强安全实践:将安全意识培养贯穿于施工船舶的日常工作中,通过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模拟事故处理,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确保他们能在实际作业中做到安全出勤。
四、常见的安全风险控制1.船舶设备管理:及时对施工船舶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2.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包括安全围栏、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网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船舶稳定性控制:施工船舶在水上作业时,需要严格控制船舶的稳定性,避免因过载或失重导致船舶倾覆。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的一项重要法规,下面是一份详细的____字的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船舶的使用,确保施工船舶使用的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船舶的使用和管理。
施工船舶是指进行海洋工程施工作业的船舶,包括施工平台、工作船、浮动设施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使用,是指所有与施工船舶有关的经营、管理、维护、操作等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施工船舶的管理,是指对施工船舶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施工船舶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施工船舶使用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和证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和登记。
第七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持相关证件上岗,确保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禁无资质人员上岗。
第二章施工船舶使用的基本要求第八条施工船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船舶相关标准。
第九条施工船舶使用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船舶结构完好,设备齐全,良好的航行性能和操纵性能;(二)船体稳定性满足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三)施工船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确保通信畅通和航行安全;(四)施工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保障人员安全;(五)船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必要时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施工船舶使用应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船舶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施工船舶使用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施工船舶使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船舶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体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第十五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注意防范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水上作业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水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预防水上作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水上作业项目,包括船舶作业、平台作业、水上施工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制定、修订、废止及监督实施。
2. 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水上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水上作业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
四、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管理(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2)作业人员应了解水上作业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
(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2. 船舶管理(1)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船舶安全技术标准,取得船舶检验合格证书。
(2)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消防器材和通讯设备。
(3)船舶航行、作业时,必须遵守水上交通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3. 作业现场管理(1)通航和禁航的桥孔两侧应按章设置标志信号和慢行信号,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过往船只、漂浮物对水上施工设施、构造物的意外碰撞事故。
(3)考虑到汛期最高水位的通航、排涝以及实际施工的要求,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防止施工便桥、平台、护筒口、模板施工低于水位,影响施工和行洪。
(4)凡在通航孔上方进行重要的施工作业或预制梁安装时,必须事先做好短时间的停航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5)在通航孔上方作业,保证通航净空的前提下必须张挂安全网。
4. 应急管理(1)制定水上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如救生船、救生器材等。
(3)水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救援技能,熟悉应急预案。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水上作业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生产部对各部门水上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范文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范文一、引言为保证水上施工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经深入研究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水上施工作业单位的现场人员,负责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明确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内外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必须落实到人。
2.安全警示和标识牌必须醒目并在恰当的地方张贴。
3.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具,明确穿戴要求。
4.确保施工工程安全规范及技术管理的执行。
5.班前会和班后会必须执行,并加以在实施中的完善。
三、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树立安全意识。
2.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施工人员不得在饮酒后和疲劳过度时进行施工操作。
4.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保证自身安全。
四、施工设备和机器的安全管理1.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和施工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2.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必须严格实施。
3.对施工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测,确保达到安全标准。
五、事故的应急处理1.施工单位应策划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计划。
2.对于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必须尽快启动应急预案。
3.在爆炸、火灾、药品泄露等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程序实施危险品化学灭火。
六、防范措施1.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齐全,对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的保养、改进和完善。
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清晰的告诉职工安全的要求与标准。
3.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营造一个浓郁的安全氛围。
4.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隐患。
七、为了加强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防范水上施工作业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和行为,必须从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和机器的安全管理及事故的应急处理等多方进行规范和管理,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安全。
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以保障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的安全运营。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运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包括但不限于:海上平台、海上桥梁、海上电站、海上石油平台、海岛码头、港口码头等。
第四条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的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注重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2.综合管理,实施科学决策,保障船舶运营安全;3.防范为主,科学防控,预防事故发生;4.法制化管理,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的责任主体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舶管理机构、船员、施工人员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的安全管理应分为三个层次:船舶管理层、船员层和施工人员层。
第七条船舶管理层应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运营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手册;2.制定船舶航行轨迹和行动计划;3.定期对船舶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4.加强船舶消防设备的配备和使用;5.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船舶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八条船员层应具有相关的证书和资格,根据岗位职责划分职责,保障航行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岗;2.根据船舶运行情况,进行船舶操纵和驾驶操作;3.掌握航行规则和通航标识等知识,确保航行安全;4.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保持良好的职业素质。
第九条施工人员层应参与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佩戴个人防护装备;2.严格遵守施工指令和操作规程;3.熟悉船舶设备设施,避免误操作引发事故;4.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施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事件应对第十条在海上施工及交通船舶运营中,如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船舶水上水下作业安全及防污措施
船舶水上和水下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措施
1、船舶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2、船上安全员应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
3、在船舶运行之前,应进行重大安全检查。
4、船舶进入港口,作业现场应安排现场值班,发现异常,立即向
领导报告,采取预防措施。
5、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应完整,以备检查。
6、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应按要求悬挂施工旗帜。
7、船舶应做好“两志”检查记录。
8、船员上岸,为安全起见,应将其设置在空旷的地方。
9、施工期间,船舶应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的指挥,按规定操作,严禁违
章,违者将视情况处理。
10、船舶应认真听取气象信息并做好记录,如遇热带风暴信息,应根据动向做好防台准备工作,按“防台方案”的规定进入防台抗台工作,并加强与项目部联系,听从指令。
11、当海面风力大于5级时,船舶不得出海作业。
12、施工期间船舶停泊在港区停车区时,要切实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对水体和大气的污染。
如船舶检修时,一切油污应设专门容器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入海。
船员生活污水要适当控制,洗衣采用无磷洗衣粉,以减少对海水的污染。
船舶水上水下作业安全及防污措施
船舶水上水下作业安全及防污措施
1、船舶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船上安全员应参加施工现场安全协调工作。
3、船舶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大安全检查。
4、船舶进入港口,作业现场应安排现场值班,发现异常,立即向
领导报告,采取防患措施。
5、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应携带齐全,以备检查。
6、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悬挂施工标志旗。
7、船舶应做好“两志”记录以备检查。
8、船员上岸,应在指空的地点上落以策安全。
9、施工期间,船舶应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章操作,严禁违
章,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置。
10、船舶要认真收听气象信息并做好记录,如遇热带风暴信息,应
根据动向做好防台准备工作,按“防台方案”的规定进入防台
抗台工作,并加强与项目部联系,听从指令。
11、凡海面风力五级以上,船舶不得出海作业。
12、船舶参加施工期间在港区停区停泊时,要切实认真做好环境保
护工作,防止对水体和大气的污染。
如船舶检修时,一切油污
应设专门容器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入海。
船员生活污水要适当
控制,洗衣采用无磷洗衣粉,以减少对海水的污染。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水上施工船舶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上施工船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施工单位应设立船舶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船舶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3. 船舶船长、轮机长、大副等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负责船舶日常安全管理。
4. 施工单位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三、船舶安全管理内容1. 船舶配备与检验(1)船舶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齐全的船舶安全设备,如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
(2)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 船员管理与培训(1)船员应持有相应的船员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2)船员应熟悉船舶操作规程,掌握船舶安全知识。
3. 船舶航行与作业(1)船舶航行应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等相关规定。
(2)船舶在施工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应确保船舶安全。
4. 船舶消防与救生(1)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2)船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5. 船舶安全检查与应急处理(1)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 船舶环境保护(1)船舶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污染排放。
(2)船舶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污、垃圾等污染物进入水体。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船舶安全职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船舶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船舶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水上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上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人员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水上运输、作业的船舶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水上船舶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船舶具备安全航行条件。
第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第六条船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航行:1. 船舶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2. 船舶配备的船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3. 船舶设备齐全、完好,符合安全航行要求;4. 船舶载重符合规定,不得超过船舶的载重线。
第七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 船用消防设备;2. 救生设备;3. 防污染设备;4. 船舶通信设备。
第八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航线航行,不得擅自改变航线;2. 遵守航行规则,保持安全距离;3. 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第三章船员安全管理第十条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第十一条船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船员管理的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船员在航行过程中,应当:1. 严格遵守船舶操作规程;2. 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3. 配合船长进行应急处置。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 国家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2. 船舶操作规程;3. 应急处置程序;4. 安全防护知识。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船舶发生事故或者存在安全隐患,船员应当立即报告船长。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模版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模版船舶是进行水上作业的主要工具之一,但船舶作业的高风险性质也使得安全管理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障施工船舶水上作业的安全,以下是一个模版,提供了一些常用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
一、施工船舶安全管理组织1. 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2. 安排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舶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3. 建立健全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程序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船上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施工船舶的安全设备1. 船舶必须配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救生、消防和通信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2. 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必备救生装备要分布合理,易于取用,并严禁占用或堆放杂物。
三、施工船舶人员安全防护1. 所有船上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救生衣、防滑鞋等。
2. 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确保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才能参与水上作业。
3. 在高空作业和危险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等进行固定,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
四、施工船舶操作规程1. 在进入水上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在进行各项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作业计划,并经过安全专家或相关部门的审核。
3. 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或顺序。
4. 在执行各项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勿急躁冒进或违反操作流程。
5. 在水上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水上作业区域进行作业,并设有有效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
五、施工船舶的事故应急处理1. 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