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学高级教师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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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淮安市中小学教师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级一式四份、中初级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栏目内,其余不装订,放在材料袋内。
⑴《申报表》表内各栏目内容填写要求真实、详尽,全面反映申报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实绩。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⑵《申报表》第1页至第10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学校审核,审核人应签名,并加盖有关部门印章;第11页至第12页的有关栏目分别由学校和县(区)、市主管部门填写;
⑶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定人员,对于提供的学历、资历(职称证书)、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证书(2005-2011
年已验证)、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要将原件拍成清晰度在3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片,然后粘贴在《申报表》电子文档里,从第13页开始粘贴,每页只放一张图片,图片设臵为高度12厘米,长度15厘米。
2.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历年聘书、计算机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⑴学历证书需从第一学历开始提供,直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最高学历为止。按低学历在前、高学历在后顺序装订。
⑵上述证件的原件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初审,审核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审核章;原件经市教育局
验证后退还。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表。主要提供近5年来经人事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名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审核印章。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需经教育、人事部门验证,继续教育要达到规定学时,材料中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并逐层由审核人审核、盖章。
5.教育教学实绩材料及要求
教育教学实绩证明、获奖证书。只能提供任期内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证多用的可复印成16K装订,但需注明原件在何处)。获奖的层次、级别按从高到低顺序装订。获奖论文、教科研课题材料和任期外的各种获奖证书不得装订在此项内。上述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6.论文、教育科研材料及要求
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能代表自己水平的论文、论著等教科研材料3篇及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教科研材料5篇及以上;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正常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需要提供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和相应页码和封底,请在目录和相应页码上用不同颜色的笔加以标识;获奖论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获奖论文原件)。
⑵本人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及成果,应提供科研申报立
项审批表和结题报告及研究、实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
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及非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和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获奖论文均不作为教育科研论文。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前和2011年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得装订在内。内容相同在多种刊物上发表或经多部门评比获奖的论文只能提供1篇。
7.综合表彰材料
⑴综合表彰材料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现职以前和2011年获得的综合表彰、单项获奖、非综合部门表彰的证书不得装订在此项内。
⑵破格人员的重点考核材料按序装订(专家评课材料、民意测评表等)。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⑴城区中小学教师有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教、支教经历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送教下乡”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由本人提供教案。
⑵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供近年来所任教学科一学年的教案原件。
⑶教研员和专职电教研究人员须提供近年来上示范课、开讲座、电教制作、教研课题等方面的材料。
9.《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凡申报人员要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10.近期小二寸证件照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正楷书写工作单位和姓名)。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不得装订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和县(区)教育局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审核人应签名,同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材料要去粗取精,合理分类,放臵有序,装订整齐美观。
二、县(区)教育局和市有关学校(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将申报人员情况按《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登记表》格式以Excel文档格式上报,表内各栏目输入要准确、齐全、规范,内容要真实。《申报人员情况表》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的公章,连同材料(材料袋上须注明所在县(区)、市直及学科,学校名称要与公章一致)、Excel电子版一并上报。
2.编好序号的申报人员照片(以学校为单位,装在信封内封好)。
3.评审费用。评审费用按《关于转发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淮人发…2002‟95号)精神执行。评审费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200元,初级每人80元;论文鉴定费中、高级每人100元。
4.缴费要求。报送材料时要将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一并上交。(1)现金。到市教育局财务处开票,再到银行交费。(2)市区单位开具转帐支票或县(区)单位办理汇票。收款人:市财政局综合处;帐号:32001728636051135644;
开户行:淮安市建行营业部。(3)通过支付中心转帐。收款人:代理地方财政非税收入暂挂款户,帐号:
10132072863631400000990011,开户行:淮安市建行营业部。选用(2)、(3)两种方式支付,请在备注中注明“职称评审费”,凭汇款单复印件到市教育局财务处开具发票。
三、具体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四、其他事项:
2011年淮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从“淮安教育”网站—“教师职务评聘专栏”下载,请各县(区)、市级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我局安排的时间将参评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师资处,相关电子材料请以县(区)为单位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