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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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指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对中小学办学条件、教
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管理、校园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提高中小学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教育公平和教育公正。

首先,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对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此外,学校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秩序。

其次,教学质量是中小学办学的核心。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要依法
组织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课程设置,注重学科知识和能力素质的培养。

教师队伍也是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学校必须配备高素质的教师,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此外,师资队伍和学生管理也是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关注的重点。

学校应当
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和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最后,校园环境和安全是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当建立健
全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当注重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总之,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是对中小学办学的规范和要求,是提高中小学教
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办学水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评估

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评估

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评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评估是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的过程,旨在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方面,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具体介绍。

首先,学校的基础设施是评估的重点之一。

学校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硬件设施。

教室应当宽敞明亮,桌椅整齐,黑板干净整洁,实验室应当有完善的实验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图书馆应当有丰富的藏书和舒适的阅读环境,运动场应当平整宽广,设施齐全。

此外,学校还应当有供学生食宿的条件,包括食堂、宿舍等,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师资队伍是学校办学的重要支撑。

学校应当拥有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教师队伍,他们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此外,学校还应当注重教师的培训和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发展空间,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再次,教学质量是学校办学的核心。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课程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教师应当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潜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最后,学生管理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健康心理。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行为管理和学习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评估是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的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校应当重视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评估工作,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办学条件的达标标准

办学条件的达标标准

办学条件的达标标准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中小学校舍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即除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以外的校舍总和。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标准:小学段根据学校规模按6个班、12个班、18个班、24个班([6-11]个班、[12-17]个班、[18-23]个班、[24-])个班分别为5.42㎡、4.20㎡、3.72㎡、3.68㎡。

初中段根据学校规模按12个班、18个班、24个班([12-17]个班、[18-23]个班、[24-])分别为5.07㎡、4.39㎡、4.10㎡。

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运动场地包括:田径运动场、球类运动场、器械类场地。

包括室内室外的体育运动场地。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标准:5.3㎡。

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标准:小学段1000元,初中段2500元。

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是指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用于教学的台式、笔记本计算机。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标准:小学段8.33台,初中段10台。

5、生均图书册数-是指学校图书馆和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生均图书册数标准:小学段15册,初中段25册。

6、师生比-师:我省用的是教职工总数。

即学校教职工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比值。

师生比:201人以上小学1:20,200人以下小学按班师比1:1.7;初中1:16。

7、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是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是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可以理解为高学历教师。

8、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小学是指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初中是指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可以理解为高职称教师。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没有标准,分析时采用了全省的平均值做参照。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八年五月目录1.编制说明 (5)2.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12)3.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48)4.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80)《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编制说明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标准》的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

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规范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

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

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

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

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

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置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置水平低,学校分类管理,标准不一。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标准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到达《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是指学校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对于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办学场所、教学设备、教育管理等方面,阐述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师资队伍。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资队伍管理制度,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教师,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至少一名班主任和一名学科教师。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教学条件。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确保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室和实验室,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安全。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价制度,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办学场所。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拥有安全、健康的办学场所。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办学场所,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和维护,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教学设备。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

学校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学用具、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要。

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教学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教学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五、教育管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学生和教师的全面发展。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指国家对中小学教育的办学要求和标准,是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办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教育教学、师资队伍、校园环境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中小学办学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教育教学是中小学办学的核心。

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发展需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其次,师资队伍是中小学办学的关键。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保障教师的培训和发展。

学校应当注重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素质,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再次,校园环境是中小学办学的重要条件。

学校应当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创设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

最后,管理制度是中小学办学的基础。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监督。

学校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测,推动学校内部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总之,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学校应当严格按照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希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能够高度重视中小学办学标准,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山东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正式版)

山东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正式版)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 言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规定,以《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为主要依据,参照江苏、浙江、北京等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本标准共分八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校舍建筑,教育装备,师资配备,经费保障和附则。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设置与规划 (2)第三章 建设用地 (6)第四章 校舍建筑 (12)第五章 教育装备 (22)第六章 师资队伍 (27)第七章 经费保障 (27)第八章 附则 (28)附录一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29)附录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装备配备目录 (53)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 (74)附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条文说明 (7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适应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现代化需要,促进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我省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学校和配备学校教育装备以及管理学校的依据,是有关部门编制、评估和审批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督以及对新建学校办学条件情况检查评估的依据。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指国家对中小学教育进行规范和要求的一系列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目标、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校园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是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办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明确办学宗旨,制定办学目标,明确教育教学理念。

学校要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学校特色和办学定位的办学目标,明确办学宗旨,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其次,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学校要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另外,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学校要注重培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此外,中小学办学标准还要求学校建立安全、健康的校园文化。

学校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总的来说,中小学办学标准是中小学教育事业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办学标准的要求,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同时,国家教育部门也应加大对中小学办学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中小学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迎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一、中小学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初中、小学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园用地面积为初中、小学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之和。

二、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初中、小学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舍建筑面积为初中、小学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之和。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规定的指标.中小学校各类教学用房和教辅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与仪器室、图书室与阅览室、体育器材室、艺术器材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心理咨询与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教工与学生宿舍、食堂、开水房、浴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按要求齐全.按规划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完好,无D级危房,C、B级危房得到及时有效改造,危房总建筑面积占全县学校(幼儿园)校舍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规划任务以内。

校舍比较破旧的需搞好装修,门窗要更换的需更换.三、学校附属设施标准学校有校门、围墙、饮水与洗手设施、厕所;住宿学生有食堂和洗漱、洗澡设施;小学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60m 以上直道)、球类与器械体育园地;初中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100m直道)、篮球、排球场与体育器械园地;高中有300m 以上环形田径场(含100m直道)、篮球、排球场与体育器械园地。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是对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规范和要求,旨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质量。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教育局的要求,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师资力量。

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教育局规定的师资力量,包括教师的数量和专业素质。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任务。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的培训和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学设施。

学校应当具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长期有效使用。

三、学校环境。

学校应当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包括校园环境、食宿条件等。

学校应当保持校园的整洁和安全,提供优质的食宿条件,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教育教学资源。

学校应当提供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包括教材、课件、图书、多媒体设备等。

这些资源应当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学校还应当注重信息化教育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提高教学效果。

五、学校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管理应当科学规范,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教师和学生的权益,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总之,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学校办学条件的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落实和执行。

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省份,教育事业在这里一直备受重视。

为了确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的办学条件达到一定的标准,提高教育质量,山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办学条件标准,以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质量。

首先,对于学校的基本条件,山东省规定中小学校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保证学生有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其次,教育教学条件是办学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合格教师,保证教学质量。

教师队伍应当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同时,学校应当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此外,山东省还规定了学校的管理条件标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

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保证学校的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另外,学校的安全条件也是办学的重要保障。

山东省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后,山东省还规定了学校的卫生条件标准。

学校应当保持校园的清洁和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工作,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

总的来说,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水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只有学校达到一定的办学条件标准,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希望山东省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能够得到认真执行,为学生的成长和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是指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以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这些条件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学校管理等方面。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学设施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等基本教学设施。

这些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健康、环保的要求,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其次,师资力量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关键因素。

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数量和素质。

教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并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此外,教学资源也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当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教科书、教学用具、教学设备、教学资料等。

这些资源应当能够满足不同学科、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教学内容的多样化和教学方法的灵活性。

最后,学校管理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保障。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

学校管理应当规范、高效,能够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

总之,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不断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得到切实落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中国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高质量的教育资源不仅关系到孩子们的成长,也对国家的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优质的教育,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问题。

一、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一所学校的核心。

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培养未来人才的关键。

因此,中小学校应该拥有具备高学历和丰富教育经验的优秀教师。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教师培训机构,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教学设备和场地教学设备和场地是有效教学的基础。

一所中小学校应该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包括电子白板、多媒体设备等。

此外,学校的操场、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质量,以满足学生的日常学习和活动需求。

三、课程设置中小学校的课程设置应该科学合理,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需求。

必修课程应该覆盖中小学各个学段的核心知识和基础技能。

同时,学校还应该提供一些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和兴趣发展。

四、信息技术支持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深刻影响到教育方式和学习过程。

中小学校应该提供足够的信息技术支持,包括充足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带宽资源。

此外,学校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拓展学生的学习渠道,提供在线课程、教育资源等。

五、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环境。

中小学校应该注重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学校可以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鼓励学生参与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竞赛和展示。

六、学生权益保障学生权益保障是中小学校办学的重要原则。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学生事务管理体系,保障学生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学校还应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七、家校合作机制家校合作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

中小学校应该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家校互访等活动,促进学校与家庭的良性互动,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努力。

八、教育资源共享中小学校应该加强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合作。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是指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是保障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现代化。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条件、师资队伍条件、学校管理条件、办学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教育教学条件是中小学办学的基础。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要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教室要宽敞明亮,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能够满足各类教学活动的需要。

实验室要配备齐全的实验设备和仪器,图书馆要有丰富的图书和资料,体育设施要完备,保障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其次,师资队伍条件是中小学办学的关键。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有责任心和爱心,要能够关心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此外,学校还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再次,学校管理条件是中小学办学的保障。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要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公平。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最后,办学条件是中小学办学的基础。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要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包括经费、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保障。

学校要合理规划办学布局,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学校办学条件的全面保障。

总之,山东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2)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2)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学校规划建设用地不宜低于表3-2的规定。

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表3-2(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学校校舍由教学用房(含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学用房等。

其中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语言教室、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及其辅助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电教室、图书馆(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文印室、档案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用房等。

3、生活用房包括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室、配电房、开水房及厕所等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见表4-1。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表4-1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2)本表数据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见附件1。

(四)校舍建筑标准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等标准执行,符合国家的建筑设计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标准的要求。

五、装备条件标准学校装备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

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利、规范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学校环境通用设备。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指国家对中小学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它是教育管理部门对中小学办学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首先,中小学办学标准对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应当具备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此外,学校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其次,中小学办学标准对师资队伍提出了要求。

学校应当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满足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再次,中小学办学标准对教学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

学校应当开展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认知、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

教学过程应当科学、严谨,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发展规律。

此外,中小学办学标准还对学生管理提出了规定。

学校应当建
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
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还应当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必要的心理
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总的来说,中小学办学标准是对中小学办学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是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严格遵守中
小学办学标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同时,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小学办
学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目标,培养出
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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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一、中小学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初中、小学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园用地面积为初中、小学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之和。

二、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初中、小学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舍建筑面积为初中、小学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之和。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规定的指标。

中小学校各类教学用房和教辅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与仪器室、图书室与阅览室、体育器材室、艺术器材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心理咨询与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教工与学生宿舍、食堂、开水房、浴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按要求齐全。

按规划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完好,无D级危房,C、B级危房得到及时有效改造,危房总建筑面积占全县学校(幼儿园)校舍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规划任务以内。

校舍比较破旧的需搞好装修,门窗要更换的需更换。

三、学校附属设施标准
学校有校门、围墙、饮水与洗手设施、厕所;住宿学生有食堂和洗漱、洗澡设施;小学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60m以上直道)、球类与器械体育园地;初中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
100m直道)、篮球、排球场与体育器械园地;高中有3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100m直道)、篮球、排球场与体育器械园地。

四、教学仪器标准
初中和小学(含一贯制)分别按2007年教育厅颁发《江西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江西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配备(文件见QQ群共享中)。

五、音体美卫器材标准
中小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器材和卫生与健康教育设施按规定的标准配备(文件见QQ群共享中)。

六、图书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建设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

中小学图书馆的藏书应做到藏书实用、结构合理,生均图书藏书量达到部颁二类标准:高中35册、中等职业学校30册、完中30册,初中25册,完小15册、非完小10册;未举办高中的城区中小学校生均图书藏书量在以上藏书量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各增加5册。

一贯制学校的最少图书藏书量按小学、初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图书藏书量标准计算。

七、教育信息化和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达到省教育厅2014年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及软件配备标准》装备要求(文件见QQ群共享中)。

主要指标为计算机装备和“班班通”设备装备。

其中:计算机标准
1.学生用计算机
按照《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配备标准》,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达到30:1,初中计算机配置生机比达到15:1。

按照农村远程教育的要求,乡中心小学或农村初中至少应建有一个不少于30台电脑的计算机教室,乡中心以上学校计算机数不少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最大班额数,即最少不得低于45台。

小学36班1620人和初中30班1500人及以上要有2个计算机教室,初中42个班2100人要装备3个计算机教室。

2.机房教师用计算机
要求与计算机网络教室配套,包括计算机教室教师用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

3.专任教师用计算机
专任教师用计算机与学校专任教师数相同,即教师人手一台计算机。

4.行政办公计算机
《配备标准》中行政办公计算机的要求是:
小学学校:
对于班级数小于等于12个班的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3台计算机;
对于班级数大于等于13个小于等于24个班级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4台计算机;
对于班级数大于等于25个小于等于36个班级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5台计算机;
对于班级数大于等于37个班级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6台计算机。

初中学校:
对于班级数小于等于12个班的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4台计算机;
对于班级数大于等于13个小于等于24个班级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6台计算机;
对于班级数大于等于25个小于等于36个班级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8台计算机;
对于班级数大于等于37个班级学校行政办公计算机要配置10台计算机。

5.电子备课室计算机数
小学电子备课室要求配置不少于8台电脑;初中电子备课室要求配置不少于12台电脑。

八、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见群共享中《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九、校园绿化、校园文化建设
各校列清单,估算金额。

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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