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祖国共奋进”大学生红诗朗诵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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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祖国共奋进”大学生红诗朗诵暨红色故事讲演大赛
实施方案
一、承办单位
法学院分团委
二、参赛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比赛时间
5月26日-27日
四、比赛地点
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五、比赛安排
1.参赛报名
各学院在充分选拔的基础上,推荐4名选手(或4个组合、团队)参加校级比赛(红诗朗诵与红色故事讲演各2名),填写《参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21日前报至法学院分团委,电子版发送到*****************.cn。
2.赛前培训
所有参赛选手于5月21日到西校区10#C-327参加赛前培训,并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3.正式比赛
5月26日(红诗朗诵)、27日(红色故事讲演)18:30在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多功能厅进行,参赛选手携带学生证提前半
小时进场,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赛。
六、比赛要求
1.红色故事必须取材自近代以来,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志士仁人、革命先驱英雄模范人物的故事,以及新中国成立60年间,特别是建党90周年以来诞生的红色经典、涌现的英雄模范、取得的辉煌成就的故事;红诗朗诵作品必须为赞扬歌颂革命和祖国、具有浓郁向上感情基调的诗歌词赋,特别是反映在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解放的斗争中所创作出来的革命诗篇,在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所创作的歌颂党、歌颂祖国的大好河山、赞美人民、赞美劳动、赞美新生活的优秀诗词。
2.以上内容须紧扣“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积极创作体现新时代青年学生与时代同呼吸、与祖国共奋进的精神面貌,寄托爱国、爱党、爱家乡之情的原创作品。
3.鼓励原创作品,可采取多人团体展示、情景表演等方式参赛。
4.参赛选手在朗诵及讲演时可使用配乐、视频、PPT等,需提前报送承办方。
5.红诗朗诵时限为2-4分钟,红色故事讲演时限为3-6分钟。
七、奖项设置
由评委现场打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附:参赛报名登记表
校团委
2011年5月16日
附件1:
“我与祖国共奋进”大学生红诗朗诵暨红色故事讲演大赛
参赛报名登记表
(个人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