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关材料及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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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有关材料及经验做法
1、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特点和规律。
(1)受理未成年人案件数及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我市检察系统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07年共597件951人,2008年共604件960人,2009年共533件772人,2010年共331件552人,2011年共407件586人,受理案件数及人数均逐年下降,2011年同比有所升高。
(2)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数及人数也呈逐年下降趋势。我市检察系统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2007年共298件,2008年共295件,2009年共280件,2010年共182件,2011年共196件,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受案件数及人数均逐年下降,去年较前年稍有升高趋势。
(3)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从总体上来讲,有逐年减少趋势。
(4)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文化程度较低,初中文化的占大多数。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较高,从2007年到2011年所占比例均不低于80%,小学、高中文化程度各占10%左右,由此可见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犯罪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数最多的五个罪名多为常见罪名。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我市检察系统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中,居前四名的为抢劫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多为常见罪名。
(6)未成年人所判刑罚较低。2007年至2011年,我市检察系统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多数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缓刑等,虽然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但不利于震慑犯罪,去年重新犯罪人数有增多现象。
2、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和专门队伍建设情况。
1999年,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对于洛阳市六城区涉及未成年犯罪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指定由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统一负责审查起诉,由涧西区人民法院统一进行审判。据此,涧西检察院于1999年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科”,集中办理我市六城区未成年刑事案件,负责六城区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这种集中审查起诉的办案机制具有以下明显优势:
第一,有助于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统一处理,避免执法尺度不一。
第二,有助于办案人员的专门化、职业化,保证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公诉水平。
第三,有助于及时把握当前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走向,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和社会治理方案。
3、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案多人少,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及思想教育欠
缺,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未成年人普遍量刑较轻,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4、对下一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讯问室。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关工委”、教育、共青团及妇联的联系,加强同家庭的配合,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和配合,加强与学校的配合,经常开展法制讲座,加强普法教育,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发生。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