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管理)关于区别价值形成与价值创造的意义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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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别价值形成与价值创造的意义的研究
1.辛波《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形成内涵的辨析》,《当代世界与社会
主义》(双月刊)2004年第1期
2. 宋冬林蔡玉程《对价值决定问题的再认识》,《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2期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3卷第225页
4.宋秀军谭学武《价值决定和价值形成——兼与蔡继明教授商榷》,《当代经济研究》2002
年第10期
5. 戴天宇吴栋《价值本质及其形成过程——对劳动价值论得再推导与新拓展》,《生产力
研究》2006年第1期
6. 张聚昌《坚持劳动价值论必须客观评价不同劳动和不同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
用》,《理论探讨》2001年第5期(总第102期)
7. 韩存《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发展模式研究》,《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6年4月第20
卷第2期
8. 伍红建《知识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创造的特殊性》,《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
文》2004年10月
9. 谷书堂《全国劳动价值论研讨会综述》,《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
10.刘红学《劳动价值论:价值形成的多元性与劳动要素重要性的统一》,《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5月第24卷第2期
11.钱桂春《对劳动价值论的现代拓展》,《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3月第1期
12.黄正山《对财富创造与价值形成及分配问题的再思考》,《学术探索》2004年2月第2期
13.邓俊荣梁艳红《基于价值创造的企业战略联盟的形成分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11月第16卷第6期
14.吕洁华张良《高技术价值形成机理研究》,《学术天地》2005年第6期
15.周天勇《智能化的高科技劳动手段也创造和形成价值》,《财经问题研究》2002年1月第1期
16.蔡得久段鹏飞《价值、实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关于价值的形成与分配》,《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0年7月第4期
17.陶菁张敬陶《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依据的思考》,《企业经济》2005年第2期18.逢锦聚《关于价值论、劳动价值论与分配理论的一些思考》,《南开经济研究》2001年第5期
19.关柏春《“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无关论”评判》,《岭南学刊》2007年第1期
20.李光远《怎样认识生产资料对价值形成的作用》,《理论研究与创新》2002年第1期21.陈忠卫《试论企业家的价值形成与价值实现》,《企业经济与管理》2003年9月第24卷第125期
22.童水栋周红云《试论非劳动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贡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5卷第2期
23.张亚《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性、价值形成性与劳动价值论》,《理论探索》2004年第6期
24.陈建华《马克思价值形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
年5月第20卷第3期。
25.孙文婷《马克思劳动价值再认识——谈知识技术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河西学院学报》2004年第20卷第4期
26.罗珉《价值星系:理论解释与价值创造机制的构建》,《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1月第1期
27.郭富红《价值链创造价值的因素构成研究》,《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12月
28.张雷声《论价值创造的意义——析理论界存有误解的几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29.苏志炯《价值分析:劳动整体创造价值》,《价值工程》2006年第2期
30.鲁从明《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南方经济》2006年第2期31.董有德《重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当代经济研究》2005年第3期
关于区别价值形成与价值创造的意义的研究观点摘录
一、有关“价值形成”的内容
在这里,除活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或者说物化劳动对价值形成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能实现活劳动的传导,能把活劳动的能量加于劳动对象之上以改变其原来的物质形态;二是能实现活劳动的吸收,能把活劳动凝结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之中。因此,讲价值的形成过程,要回答的就是什么因素构成了商品价值的实体。其价值的实体构成就是多元的,不同的要素在其价值形成过程中就会发挥不同的作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在价值形成过程中不但劳动要素要发挥作用,非劳动要素也要发挥作用。价值形成是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们可以想像,人如果离开物,或者物离开人都是不能生产出商品的,从而也不能形成价值。二是要把价值的形成过程作为一个动态、具体的过程来看待。马克思把劳动分为两种,一种是活劳动,一种是死劳动即物化劳动。活劳动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创造价值的劳动。死劳动是凝结在生产资料中,体现为劳动产品的物化劳动。劳动者借助生产资料进行劳动而生产出的新产品,是活劳动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产物,劳动过程一结束,劳动便由流动形式转化为物的形式并凝结在新产品当中。这种新产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供人们消费的生活资料;另一类是即将进入新的劳动过程的生产资料。由于离开活劳动,生产资料本身只是一堆死东西,所以生产资料又被称为过去的劳动或死劳动。因此,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出新产品,或者说创造出新价值。死劳动即生产资料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新价值。
-----辛波《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形成内涵的辨
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双月刊)2004年第1期
我们需要重新开始寻找这个“共同的东西”。先转到最简单、机械的体力劳动所提供的社会服务,诸如搬运工、清洁工等。社会服务也是一种特殊的、以相互作用场为存在形式的物质资料,具有无形性、易逝性等特点,而这种性质恰恰说明了,价值形成可以不以任何实物为载体,甚至不需要厂房、设备等任何形式的资本介入,而直接显示为人之脑力控制、调度和驾驭下的人之体力或(和)自然之力的必要耗费,并以此参与社会交换,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且与效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