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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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X现场会议精神和《xx 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开展的“十村示范、百村整治”为契机,以整治“脏乱污”,改善人居环境为主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森林城市“五城同创”为目标,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天蓝、水净、地绿的宜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坚持统筹安排,标本兼治。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争取部门与产权单位双向负责,综合治理县城、乡镇、村庄人居环境和秩序,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升素质相结合,逐步实现城乡环境整治制度化、常态化。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区域自然条件和经济发
展水平的实际,区别县城、乡镇和村庄,统筹考虑、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四)坚持完善机制,改革推动。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治理工作责任监督和目标考核、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等机制和法规政策体系,有力保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
三、整治范围
城区建成区范围所辖区域,突出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旧城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所辖区域视线范围内全部纳入集中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区域为国、省、县、乡主干道路及沿线村庄、乡镇所在地。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县范围内的公共活动场所,重点是县城建成区大街小巷、乡镇所在地和100个行政村居、沿国省县乡道路自然村、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南川河、暖泉河等重点流域、国省县乡道路沿线绿化带、城区及国省道沿线公共设施进行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容器配置数量充足,保洁区域无扬尘无污染,垃圾收容器密闭,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填埋。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局、爱卫办、公路段、340养护中心、各乡镇
(二)城区:狠抓“脏乱污”整治,完善基础设施,争创国家卫生县城。
1.开展城区建成区“脏乱污”整治,解决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残垣断壁等问题,彻底清除河道(河堤、护坡、水域)陈年垃圾,清理煤堆、柴堆、物料堆、垃圾堆。
2.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车辆停放规范;绿化带绿化美化无垃圾,管护良好;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墙面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果皮箱、垃圾箱等设施配备齐全、外部整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收集清运密闭化。
责任单位:房地产管理中心
3.加强城区道路、广场、路灯、供暖、供水、排水、公厕、绿化等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确保街巷路面平整,无坑槽塌陷情况,路沿石无破损,公厕卫生达标,排水道口无淤泥、无损坏,其他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外观完好,损坏得到及时修补。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场处、园林处、供水公司、中钢热力公司
4.整治市容市貌及不规范广告牌匾、门头字号,解决废品占道、车辆维修、路边洗车、游商小贩、露天烧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加大城市“牛皮癣”打击力度,及时移除、维修、更换有碍市容的违章构筑物和破损公共设施。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交通局、公路段、340养护中心
配合单位:住建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土局、宁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