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保管、储存、

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现金、票据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商场现金、票据等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公司财务部,按照"统一管

理,归口管理"的办法对现金、票据实行管理。

二、现金、票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

并按此《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

三、对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的管理,必须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

塞漏洞。

四、取送巨款必须用专车、并有专人负责押运。取送数额特大的款项,

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保卫处派员重点护卫。

五、存放现金、票据必须用合格的保险柜,财务室门窗必须牢固、安

全。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现金、票证必须有专人保管。

六、财务室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的现

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须过夜存放的,应专柜存放,专人看守。

七、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落实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制。现金、票据、印鉴、

有价证券等在使用、保管、储存时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