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学理论与语法理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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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学理论与语法理论的区别

关于区分理论语法与教学语法无论是在第一语言教学还是在第二语言教学中都极为重要,尤其是现在我们已亲身涉及对外汉语教学这类第二语言教学,那么语法的介绍是必不可少的,区分好、把握好理论语法与教学语法的异同也是必要的。关于两者的区别,中国语言学界早在50年代就提出过,标志是“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产生,从那至此,两者都得到了充足的发展,语言工作者也认识到把握好理论语法与教学语法的区别无论是对语言教学还是对语言学研究本身都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两者的定义,并没有完全的统一。一般来说,理论语法属于理论语言学,理论语法也叫科学语法,专家语法。理论语法是语法学家按照自己的语言观和方法论对某种语言的语法所作的分析和描述,它是把语言作为一种规律的体系来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普遍规则,对语法的系统和语法的规律作出理论的概括和说明。就像具体来说,理论语法会研究一个语法形式在语句结构里的地位,是哪种语法单位,是句子或短语里的哪种成分,跟它前面或后面的别的成分是社么关系,等等。

而教学语法则是根据语法教学的要求所指定的语法系统,又被称为“学校语法”,它是利用理论语法科学研究的成果,专为教学目的服务的语法,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侧重于语法功能的描述,要求实用,可读性强,而理论分析不是其重点。这种教学有利于学生把语言作为一种工具来学习,其目的是掌握语言的规律。

对于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吕叔湘曾说过:“一个语法形式可以分别从理论方面和用法方面进行研究。”在这里说的理论方面即是理论语法的应用范围,用法方面指的是教学语法的应用范围。当然,我们知道二者是语法的两个方面,是彼此紧密相联系的,对于二者的差异之处,我们可以小举一例,以对代词“这/那么”和“这/那(么)样”的解释,比较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的差异所在:作为理论语法专著《语法讲义》(朱德熙,1982),指出了语法形式“这/那么”和“这/那(么)样”是何种语法单位,在句子可以作哪些句法成分,不能作哪些句法成分,作为以阐述理论系统,探讨语言规则为目的的理论语法,这已经足够了。但是我们可以预见到,这种语法理论的阐述在语法的教学中,尤其是对外汉语教学中是不够的。由此,作为教学语法专著的《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刘同华等,1983)就有着另一种解释,把“这/那么”和“这/那(么)样”分开来讲,具体地解释了单个的用法要点和规律要点,并做了对比。可以说,作为教学语法的《实用现代汉语语法》是通过语法现象和语法规则的的具体描写,来指导学生正确地运用掌握汉语。所谓语法中理论只有一条,而用法却可以千变万化,理论语法习惯于从宏观上把握系统的规则,而教学语法则是在这种宏观规则的指导下,为从微观琐碎的实例中,针对不同对象做不同的说明。

其实我们纵向来看,可以发现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的不同,二者的独立性来源于发展和实现的过程。他们在连续和依存中又相互独立起来,虽然理论语法从方法论上为教学提供解释和规则,但教学语法

却可以不局限于某一种理论语法的体系,因为在目标上理论语法是为了要揭示人类语言的结构规律和内在动因,教学语法则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解释语法现象。明确了两者关系的这一点,我们可以纵观它们差异的发展体现。

理论语法隶属于理论语言学,理论语言学是研究语言理论的一门科学,语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对于理论语法的研究都从哲学的思辨开始的,比如在中国古代,各大哲学家孔子、荀子、老子等大家都对名实问题发表过论述,如老子在哲学的高度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德经》)诸如此类哲学论究语言的讨论众多。但因中国古人注重伦理教化,追求实际,这种争论的风气并未持续很久,在中国古代也并未形成系统的理论语言学。而在西方因为思辨哲学受到提倡,追求理论目标,促使了理论语法的大发展,像我们所熟知的法国笛卡尔学派提倡的“理论普遍语法”,以及后来的语言学家索绪尔在他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开创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时代,以至后来以布隆菲尔德为代表的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的诞生,等等。可以说,理论语言学中的理论语法是解释性和概括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语法教学,而是为了语法研究。就像乔姆斯基曾说过,他的理论不适用于教学。当然,我们现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在教学的实践中,也不可能把这一系列理论搬上讲台。

再看教学语法,它是隶属于教学语言学的。语法教学的传统来源于欧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因为语言力量的强大可以昭示着一

国经济、文化、政治的强势,随着世界格局的发展,学习异国语言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在这种必然中,学习语言一定要懂语法,而语法的教学也在理论语法的基础上逐渐也有了一定的体系。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希腊语语法,拉丁语语法等,这些语法形成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教学的需要的。在当代的西方,英语、法语的语法教学也都是基于语言的传授而形成的完备的系统。在中国,我们从事的对外汉语教学中所需要的汉语语法不是语法体系方面的教学,不是理论的教学,而是用法的教学,即是教学语法。

那么基于对两者发展历史的纵观,我们可以分析为,从教学语法和理论语法的形式来看,理论语法是在原来理论基础上加以描述和完善形成的新的指导实践的理论,而教学语法是在理论语法的基础上形成的,致力于教学的目的。

再看两者关系的现状,教学语法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学习者的语法问题,让学习者提高语言能力,要求教师有能力针对某一语法项目举出合适的例句,有能力对学生的错误进行有效的纠正。而理论语法的目标是要宏观地揭示人类语言的规律,力求建立一种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解释语法现象。可以说理论语法虽是教学语法的基础,但两者涉及内容也是不同的,理论语法主要解决宏观问题和发现规律,而教学语法涉及实际实践问题。

基于以上的分析,再看两者动态的发展,教学语法有理论语法所不包括的具体问题直接相关的内容,但是教学语法也并不是理论语法的演变结果,并不能替代理论语法的宏观指导功能,可以说两者在新

的时代环境下都会有新的发展,在不可断联系中又会有质的区别。

上面是我们从纵向角度来看待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的不同,若横向来看,两者在其实现过程中是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的,在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研究目标和研究层次都是不同的。

其实在以往的文献中不乏有关于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关系的讨论。王力就曾说过:“学校语法重在实践,科学语法重在理论的提高。”科学语法和学校语法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依存的。学校语法要以科学语法为源泉;科学语法要以学校语法为出发点。王力口中的“学校语法”即教学语法,他在即点明了两者的区别,又指出了其中的联系。后来,又有学者许国璋提出论述,他认为理论语法是供语言学研究的方法,教学方法是供教学用的方法,并细致而又分门别类地从目的、分类、举例和对象四个角度概括了两者的区别:首先从目的上,他认为理论语法是要明确语法研究的理论,而教学语法是要明确语法在实践中的作用;其次从两种语法的分类方法上,他认为理论语法的分类要求具有概括性和排他性,教学语法的分类不要求严格,主要以说明用途为主;再从举例上看,理论语法提倡以最少的例子来说明问题,而教学语法在举例上则力求详实,因为在教学过程中,例子本身就是最好的学习材料;另外在所面对的对象上,理论语法的对象大多是语言的研究者,他们具有比较一致的学术兴趣,而教学语法面对的则是语言的学习者,其学习条件是不同的。此外还有众多学者,如吕叔湘先生把语法分成了理论语法、系统语法、参考语法三方面,胡明扬先生也对语法进行了三分。总之,对于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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