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115系列天然气一段蒸汽转化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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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Q/421181HH-1湖北荟煌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421181HH-1·001-2015 HZ115系列天然气一段蒸汽转化催化剂

2015-01-20发布2015-01-30实施湖北荟煌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 (1)

4 要求 (1)

5 抽样 (1)

6 试验方法 (1)

7 检验规则 (4)

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4)

前言

本产品标准是我公司根据对该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质量要求所制定的,并以此作为我公司生产、验收、销售以及用户购买、使用时的依据。

本标准由湖北荟煌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尚马大国张绪明

本标准于2015年01月第一次发布。

Q/421181HH-1·001-2015

HZ115系列天然气一段蒸汽转化催化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HZ115系列天然气一段转化催化剂产品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

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应于合成氨厂一段转化装置及制氢装置中使用的HZ115、HZ115Y、HZ115-6、HZ115-4YA、

HZ115-6YA、HZ115-6YQ型天然气一段转化催化剂系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G 2273.1-2006 天然气一段转化催化剂系列产品。

HG 2273.4-2006 天然气一、二段转化催化剂试验方法。

3 分类

3.1 HZ115系列天然气一段转化催化剂产品共分下列七种型号:

HZ115型、HZ115B型、HZ115Y型、HZ115-6型、HZ115-4YA型、HZ115-6YA型、HZ115-6YQ型。

4 要求

4.1 H Z115系列天然气一段转化催化剂的主要物理性质和化学组份列于表1和表2。

4.2 H Z115系列天然气一段转化催化剂的技术指标列于表3。

5 抽样

5.1 在正常生产中,产品按批量检验,每批代表量不超过5吨。

5.2 产品的检验由检验部门专人取样。取样单元数按产品包装桶总单元数立方根的三倍开桶取样,

即3×3N〈N为总桶数〉,若遇小数则进为整数。从打开的桶中取出相同颗数共约3L的样品,充分混

合均匀,以缩分法分为化学组份分析样、活性检测样及强度检测样和保存样。保存样至少保存一年

以上以备核查。

6 试验方法

6.1活性测定:按 HG 2273.4的规定进行

6.2 颗粒径向平均抗压碎强度的测定;按 HG 2273.4的规定进行。

6.3 化学组份的测定:按 HG 2273.4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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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低于160 N/颗的颗粒百分率的测定:按 HG 2273.4的规定进行。

6.5外观的测定:用肉眼观察确定。

6.6 外径、内径、长度的测定:随机取样20颗,用游标卡尺测量催化剂的外径、内径、长度,

按下列各式确定外径Φ外、内径Φ内、长度 L 的值。

ΣΦi

Φ外 =

20

ΣΦn

Φ内 =

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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Σ L i

L =

20

式中:ΣΦi―― 20颗催化剂外径值的和;

ΣΦn ―― 20颗催化剂内径值的和;

Σ L i ―― 20颗催化剂长度值的和。

6.7 堆密度的测定:将催化剂装入一定容积的桶内直至催化剂与桶的上口面平齐为止,然后倒出

催化剂称重,并按下式计算堆密度:

W

D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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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D ------ 堆密度, kg/L;

W ------ 催化剂重量, kg;

V ------ 测量捅的容积, L。

6.8烧失重的测定:按HG 2273.4-2006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产品出公司前须经公司技术检验部门检验,产品售出时须附上盖有本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章的检验单。

7.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表3中的全部内容。

7.2 型式检验

7.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检验:

a) 工艺、原料有较大改变。

b) 出现其它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

7.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表1中内容抽检,表2和表3中内容必检。

7.3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中,若每项都达到要求,则判定该产品合格。若任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应重新抽样进行复检,若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若符合要求则还需待第三次抽样检验合格后才能判定该产品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 本产品应装入内衬有聚乙烯塑料袋的铁桶或聚乙烯桶内。包装桶外应有牢固明显的标志,应标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净重、毛重、批号、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并标明“小心轻放、严防受潮”字样。

8.2 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剧烈震动和碰撞,严禁摔滚。

8.3包装好的产品应密封,并储存在干燥的仓库内,以防受潮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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