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会议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转化成新思路,以形成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步骤清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经院党组研究,18年我院要按照市委、市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大办案力度,创造工作新亮点为基础,真抓实干,争先创优,力争使我院工作进入省市级先进行列。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刻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将18年确定为**市人民检察院“涉检矛盾化解年”。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龙海为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二广为副组长的涉检矛盾化解领导小组,以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为目标,统一领导全院的涉检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有效化解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大信访格局,以促进
全院干警形成加大办案力度与矛盾得到化解相统一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责成控申、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检察、民行检察等执法办案部门的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落实下列任务。
1、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控申科在继续完善实行涉检信访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涉检信访源头治理机制和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同时把握好三个环节,即接待环节、办理环节、反馈环节,以强化规范处置。
2、建立“检察工作服务基层联络点”制度。18年控申科在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依托当地党委政府、信访、司法民调部门尝试建立3—5个基层联络点。联络点担负涉检信访信息报告、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置、反馈、回访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我院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联络点每月接访一到两次。遇到发生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敏感案件或可能激化新矛盾的群体性涉检信访案件,联络员要履行好“四个第一”职责,即第一时间发现苗头、第一时间弄清情况、第一时间逐级层报、第一时间进行化解,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信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建立“三表一档”制度。“三表”是指:信访预警表,由信访接待人员填写,向办案部门送达;跟踪监督表,由控申部门对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结案反馈表,结案后由控申部门向信访人反馈解决结果(有息诉笔录的,不再制作此表)。“一档”是指:在信访案件结案后,将上述表格及办案部门的处理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建档。
上述1、2、3项工作由控申科负责实施。
责任领导:魏二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责任人:王红光(控申科科长)
4、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建立多重审查机制,切实保证案件质量,为根除信访隐患打下坚实基础。案件质量是刑检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信访案件的源头和最大隐患。18年,拟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案件质量。
第一、建立受案审查机制,严把案件受理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在受理时严格按照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对案件中存在的程序性等违法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补强,做到“不带伤”受理案件。
第二、以办案程序流程表和实体审查对照表的使用为依托,建立多重审查机制,筑牢多道“防火墙”。一是案件承办人审查。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后,要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二是建立第二人阅卷制度,即对拟不批准逮捕、拟作不起诉、改变公安机关定性和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由科长指定案件承办人之外的办案人员担任第二阅卷人,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进而提出处理意见;三是科室集体审查,承办人和第二阅卷人审查后,认为事实和证据仍存在疑问,难以准确定性,科长要召集科室干警集体讨论;四是邀请正反方队员以辩论赛形式参与审查,即对科室集体审查以后,对仍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由主管检察长在听取正反方队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5、强化信访风险意识,积极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首先进行风险评估,划分信访风险等级,填写风险评估表。并针对个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别报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和本院控申科。同时,与公安、法院及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单位密切联系,通力协作,通过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案释法等形式减轻当事人的对抗情绪,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力争18年避免或减少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6、继续探索使用刑事和解,积极推行答疑说理和听证制度。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继续探索使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对一些疑难棘手的批捕、起诉案件实行答疑说理,把答疑说理制度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让当事人明白捕诉或不捕不诉理由,赢得理解和信任,不至于盲目上访。对一些多次无理缠诉的老上访户,探索推行“三解制”。即解心结,正确把握申诉人的目的和期望,化解申诉人心中所积的怨忿;解心惑,帮助申诉人正确认识自身的要求和法律政策规定之间的差距,引导申诉人从不平衡的心理状态中解脱出来;解困难,想方设法协调解决申诉人因申诉造成的生活状态和生存环境的困难。同时要积极组织听证会,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坚持做到让当事人在公开场合讲话,把想说的话说完。以此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使检察权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使。
7、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根据我市轻微刑事案件比重大的现状,为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18年公诉科要积极探索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